顾璋不断地打着喷嚏,鼻涕流个不停,而且觉得身上各处都痛痒,尽管抹了膏药,但是也没有好多少。
他强忍着,不让自己伸手去挠这些痕痒,免得情况会更糟糕。
从南平顾家跟着顾璋前来京兆的史大夫见了,再三提醒道:“公子,万不可挠这些地方,倘若出血结痂就麻烦了。这种情况,只能静待时间,只要公子不接触狗毛,就会慢慢好起来了,公子请放心。”
顾璋皱了皱眉,语气甚是不悦:“还需要几天才能好?有没有汤药可以缓解?”
以顾璋的定力,还是觉得烦躁不已。身上痕痒而不能挠,加上打喷嚏流鼻涕,说不出的难受。
他一直知道自己不能接触狗毛,不过上一次出现这些症状,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他早就忘记了当时的情况。
现在再一次经历,不想竟会难受至此,几乎受不了。
如果他早知道会这样子,他……他肯定不会借由那只西施犬来行事!
若非他的属下查到叶绥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小动物,他为了博得叶绥的好感,断不会做这样的糊涂事。
难受,实在太难受了!
史大夫离开之后,顾璋得信得用的属下王德不解地说道:“公子,身体为重,您何须做这样的事情?若是老爷和老太爷知道这事,定会责罚属下没有好好照顾公子。”
王德想不明白,以顾家的地位和势力,以公子的相貌和才学,只要公子稍稍显露身份,还怕那个叶姑娘会没有好感?
说不定会立刻攀上公子!
公子现在这种做法,反倒像落魄子弟想求娶富贵姑娘一样,因为地位悬殊,才不得不走旁门左道。
可是,公子完全不符合这种情况。
南平顾家地位如日中天,公子是南平顾家的嫡枝嫡长,而且公子还是赫赫有名的清晏公子,大安能与公子媲美的人,就没有几个。
这随便一个条件,都足以让京兆的姑娘趋之若鹜,区区松阳叶家姑娘,肯定也不会例外。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公子为了一个姑娘,竟然让自己身体遭受如此大罪,这怎么都说不通。
松阳叶家不过是一个已经没落的簪缨之家,值得公子如此大费周章吗?
顾璋摇摇头,只说了一句“你们不懂”,便再也不说什么了。
他知道属下的意思,只是他的想法,这些属下怎么会懂呢?
他相信,属下想的没有错,只要顾家上门提亲,叶家肯定会忙不迭答应。
明眼人都知道,与南平顾家成为姻亲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绵绵无尽的青云之力。
叶居谯这个叶家族长,只要不是傻的蠢的,肯定无法抗拒南平顾家的势力和地位。
可是,对这种毫无悬念的事情,顾璋觉得实在没有什么意思。
自小他便知道,凭借南平顾家的势力,他会过得顺风顺水,无往不利。
刚开始的时候,他觉得这样子很好,还会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投胎到了南平顾家,实在一大幸运。
可是顺利的日子过久了,也会腻的。
人人都是在奉承他,不知是冲着南平顾家的势力,还是冲着他这个人本身。时间久了,这种无风无浪的日子一成不变,只会让他越来越厌烦。
比起利用顾家的地位和势力来,他更喜欢用自己的能力和魅力来解决事情。
尤其是面对自己亲事、面对一个年轻姑娘的时候。
这亲事虽然是板上钉钉了,但顾璋私下里查探过叶绥,察觉到她与普通的闺阁姑娘略有些不同。
只冲着她短短时间内,竟然压过了闺学其他姑娘,夺得了年前大比试的魁首,他便提起了一丝丝兴趣。
听说当初所有人都明里暗里劝说她,但她还是坚持去参加这场比试,最后还出人意料地夺得魁首。
如此看来,这个叶姑娘是个有主见的人。
有主见的人更好,这样子用起来才会更有成就感,不然的话,和木偶泥塑有什么差别呢?
就好比驯马,也只有桀骜的野马征服起来才更让人兴奋。
叶绥这个人,他以后是有用的,而且还有大用。只有虏获了她的心,才能更好地为己所用。
试想想,一个姑娘的全部身心都为自己倾倒,手指所向便是她极力往之。
完全掌控一个人的命运,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很享受、很过瘾。
顾璋不由得想起了叶绥的样子。虽然长得俗艳一些,但的确有种别样韵味,尤其是她穿着红色的衣裳,更让人觉得如同一簇热烈怒放的鲜花,夺人心魄。
在南平见到画像时,顾璋觉得叶绥稍有姿色,还总觉得有种怪异的不协调感觉,心里其实是对叶绥不喜的。
现在他亲自见了叶绥,才发现这种怪异来自哪里。
以她的长相,其实不适合那些素雅的妆扮。
真实的她,长相艳丽,行事不躲避,更适合红色这种热烈的色彩。
这样的姑娘,若是细加打扮起来,并不会比其他姑娘逊色。
他虽然不怎么在意姑娘的容貌,但是如果这个姑娘有一副上佳容貌,那倒是赏心悦目。
王德觑着顾璋的神色,顺着揣测他的心意,说起了叶家现在的情况。
“公子,现在朝官对叶安世的为人颇为赞赏,但是也有不少人觉得叶安世失了帝心,得不到什么好处,这么做其实很傻。”王德这么说道。
顾璋笑了笑,没有回答手下的话,他忽然有些想念已经启程回南平的二叔。
二叔如果在这里的话,断不会问这种不入流的话语,只会觉得叶安世有这样的胆色,极为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