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珍重待春风 > 4 茉莉花开茉莉香(4)
  好看的精致皮鞋,茉莉也有过一双。

  十二岁那年,爸爸的生丝生意正红火,妈妈带着茉莉去振兴皮鞋店订做皮鞋。店员们殷勤称呼她为:陶小姐。仔细为她量脚长,夸她美丽。无数种鞋样在她眼前晃过,供她挑选。

  茉莉一直记得鞋店里红色反光的木地板,大人们试穿皮鞋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玻璃鞋柜里也安了长长的白色灯管,即使白天也亮着。那是他们家光景最好的时候,母亲和她一共订了五双皮鞋。她的皮鞋是红红的软羊皮,尖尖的头上缀着一朵蝴蝶结,脚背的搭扣是金光闪闪的黄铜,还有松木做的后跟,高高的,走起路来好像要飞起来。

  立芬看见眼馋极了,非拖着姆妈去鞋店订做一双,陶丽华舍不得钱,当时一双皮鞋比一个月的工钱还贵。立芬赌气把自己的布鞋全抛到院子里的池塘。

  红色软羊皮鞋是茉莉唯一拥有过的皮鞋,不管她怎样的爱惜,也总有穿不了的一天。鞋被送到当铺,茉莉大哭一场,伤感地好像和最好的朋友分离。从那以后,她没进过皮鞋店。她说,她受不了皮革的味道,熏得她头晕。

  唉……

  人生真如戏台上的戏文词,一出连着一出,不能回头。而贫穷是指头里的软刺,它看不见,也不会使人流血,但无时无刻都会用疼痛提醒你,它在。它更是旁人贴在她身上的标签,许多别人唾手可得的东西她就是很难拥有。别人轻松能说的话,完成的事,她就是难以心平气和。

  道路旁新发的柳叶青新嫩绿,垂下来像长长头发,遮住女人变化莫测的脸。上官云澈不动声色慢慢徜徉其中,隔着马路观察对面的茉莉。

  茉莉走得快,他也快,茉莉慢,他也慢。

  他的眼光,不知不觉,就向她那边看去。茉莉撑着黄色的油伞,她的脸在伞下若隐若现,挽着粗粗如意长辫,辫子里面编着一根鹅黄绒线,辫子从她的耳后来到腮下,放在凹凸有致的胸前。身上穿着一套米白色衣裙,上面绣着飘落的银杏树叶。脚底踏着青黑色描花布鞋,被黄泥沾染得污秽。云澈生在脂粉堆里,早把倾国倾城看惯了。但这样安静的女子,百中无一。静得仿佛凝成一幅国画,她就是荷花叶上欲坠未坠的那颗露珠。

  他看一眼,不觉得又看了过去。伞下现出半张白皙的脸,秀气的眉毛,厚厚的刘海搭在眉上,配上一双欲语还休的眼睛,不由看痴过去。

  她的脚步却是沉闷的,压抑的,像有无穷无尽的重担压在她的身上,早早失去应有的欢乐。让她的快乐如露珠在阳光下消失不见。

  茉莉不肯和他们一道骑马去耍的缘由,云澈觉得懂又有些不懂。她和骑马的女孩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他说不上。是衣服不一样、装扮不一样、还眼神也不一样?可能都有一点点吧,就是和他熟悉的女孩不同。

  他喜欢看她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样子,静得像冬天的雪人,一不小心就化了。但你不会忘记,冬天的那个雪人,总在一闪间偶然想起。

  要易立芬把茉莉带来是他任性,如果立芬爽快答应,他可能也没什么兴趣。可立芬推三阻四的样子倒激起他的好奇非要她来不可。

  人就是这样,越是做不到的事越要去做。

  他想进一步了解茉莉,想进入她的世界,看看她平静的内心底下真是死水一潭还是澎湃汹涌的大海。

  像下定决心走入一段未知,他急步走过马路,急切的步履溅起无数水花。像春雷里的闪电,猝不及防和对面迎面女孩撞个满怀。他是故意的,伞下的茉莉被他撞退两步,脚步凌乱地在水坑里乱踩。不但鞋子遭殃,连裙角也不能幸免。

  “抱歉、抱歉。”

  茉莉掀开伞角,一看是他,正一脸璨然朝着她笑。

  她涨红了脸,局促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微微颔首算是回应,额前浏海像波浪起伏,遮住她的眼帘和心底的慌乱。

  “哟,刚刚没撞伤你吧?”她越不说话,他越要逗她,“不好意思,害你弄脏了鞋子,太对不住了!”

  茉莉又退开两步,连忙摇头。尴尬地把脚往后缩想藏偏又无处可藏。贫穷总让人没有底气。

  “不行,你不介意,我心上上过不去。我请你吃饭赔礼道歉怎么样?”他虽是漫不经心的说话,但当真是玉树临风一般翩翩公子。二表哥易谨行算是美男子了,可和他比起来,立即相形见拙。果应古话“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礼查饭店好不好?那里的牛排很正宗,要不法国总会,邀请女孩吃晚餐还是法国菜最浪漫……”

  他滔滔不绝说话,听得茉莉脑子发涨。由她再蠢也知道,上官云澈是谁,他是立芬的入幕之宾,裙下之臣。是立芬画地为牢,在他三丈以内都表明所有权的人物!她且敢太岁头上动土?避嫌还来不及,有多远躲多远才好。

  “不、不用!”

  憋了半天,茉莉终于挤出两个字,始终不敢抬起头看他。

  云澈顿了一会,帅气把手插在口袋,没有恼她不识好歹,反而哧的一笑。

  “你会说话啊,我还以为你只会点头和摇头呢。”

  这话说得有些像情人间狎昵调情,把刚才的谈话渲染得无比情色。端看这段,还以为是郎情妾意的风月故事。

  茉莉彻底不言语了,脸蛋越发羞涩,她说不过他,说什么都显得笨拙。

  他觉得有意思极了,原来看她发窘比什么都有兴趣。

  纷杂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两三骑从小路上过来,几人都是一色英式骑装,远远听见袁肇君在喊:“云官!”

  他回头说:“是我。”又转头对茉莉说:“没事,我朋友。”她下意识摇摇头,本能向后退两步。他却很自然跨过一大步站到她的身边。

  “啊哈,好小子,难怪见你偷偷摸摸掉转马头,原来在这里幽会美人。看吧,真被我抓个现行!”大家一阵哄笑,臊得茉莉无地自容,委屈死了,想解释。嘴又笨,怕越解释人家越误会,只望着上官云澈自己和朋友解释清楚。偏偏他也不解释,任朋友们误会去。

  敢这么对上官云澈开玩笑的除了袁肇君不做二人想,他是袁家的孩子,派头足样。上官家和袁家上一辈里还有些姻亲关系,二人自然比别人更近一层。

  上官云澈笑够了,淡淡问袁肇君:“怎么就你们回来了,其他人呢?”

  “主人都不见了,客人还有什么意思?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不喜欢骑马,今天不过来充个人数。”

  “别说了。”另一个同伴笑到:“我们都知道你只喜欢晚上骑的马。”

  闻此,大家哈哈大笑。

  玩笑有点过份,上官云澈担心地扭头去看茉莉,她依旧低垂双目,根本没听明白他们话里的意思。庆幸此时是她,要是遇着宜维,那是非要板起脸狠狠教训他们三天三夜的不可。不过,换一个层面想,正因为茉莉名不见经传,他们才敢如此放肆。若真是宜维在此,他们可不敢这么说。

  大家说笑一会,立芬和宜维也纵马过来。立芬看到茉莉和云官站在一起,数十秒变了几次脸色,下马时才稍微恢复正常。立芬走过来怜惜地握住茉莉的手,亲热地说:“茉莉,怎么在这啊?”立芬聪明,猜也猜到茉莉是不会去找上官云澈的,一定是上官云澈招惹的她,“你是出来接我吗?”

  茉莉尴尬笑着点了点头,第一次抬头看那上官公子,冷不防他正巧低下头来看她。风吹过发丝,她赶紧用手理了理头发,再没有抬起头来。

  “茉莉,我正好有几个朋友要介绍给你认识,你快跟我来!”立芬笑着挽起茉莉的胳膊,用不大不小,所有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都是前途无量的大好青年哩,你一定会欢喜的!”

  茉莉大惊失色,窘然不已。立芬话里话外意思是——是要介绍男朋友给她吗?还说什么她一定会欢喜!茉莉觉得自己被立芬说得像恨嫁的老姑婆一样饥不择食。

  “密斯陶,别不好意思嘛,都是年轻人,一起来吧。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是好的。女人就是要多开阔眼界,不能总困在闺房之中。”宜维也在旁边帮腔。

  “快走啊。”立芬佯装娇嗔语气,仿佛在暗示着:不是你要找男朋友吗?怎么现在又杵着不走!

  “……”

  茉莉急得汗都下来,背脊骨发烧,嘴里却说不出一个字,被她们半拖半拽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