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书架推倒引起轰动,整个学校都被惊动。老师们哀呼阵阵,校长捶胸顿足。三个始作俑者被骂得狗血淋头。
在老师的训斥声中,三人第一次相互认识彼此身份。打架的男生均是本校的学生,一个借读的旁听生叫王焕之,一个是念商科的盛永伦。引发事端导火索的女孩叫上官宜室,是隔壁女校的学生。
三个年轻人站在校长面前,女孩青春少艾,男孩一个阴沉内敛,一个桀骜不驯。
出了这么大的事,宜室觉得又羞愧又害怕,眼泪一直在眼眶打转。校长还没有批评她哩,首先就忍不住哭起来。
听到她哭,王焕之跨前一步,向着校长,耿直地说道:“校长,都是我的错。你不要骂她!”盛永伦瞪他一眼,把手插在裤兜里,狂傲地说道:“宜室你别哭,天塌下来有我顶着。不就是赔钱嘛,砸坏的书架多少钱?我赔!大不了,我赔个新的图书馆!”
王焕之冷笑,“这是钱的问题吗?”
“天底下的事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你如果觉得钱解决不了,那是因为你的钱太少!”
“狂妄自大!如果钱真的无所不能,你去买一个昨天的太阳!”
盛永伦一拍桌子,盛气凌人地说道:“王焕之,你要抬杠还是怎的!”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好啊!”盛永伦抡起袖子,道:“打架是我们两人,我赔一半,你也赔一半!”
校长一句话还没说,两个年轻人倒在他面前先吵起来。
“你们给我住嘴!”校长把三人的名字写在纸上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几次三番欲言又止。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罚他们把图书馆的书籍、书架整理复原。
校长处罚轻之极轻,盛永伦还很有些不满,围着校长嘟嘟囔囔要个公道。王焕之未发一语,转身往图书馆走去。
“王焕之,你等等我。我和你一起去。”宜室跟在他身后,小脸红扑扑的,羞赧中藏着一丝难言的快乐。
“你回去吧。”王焕之对着身后的她,道:“今天你也吓着了,就不要跟去了。”
“就是,宜室我开车送你回去!”盛永伦追过来,作势拉起宜室的手。却被宜室躲开,她把手藏在身后,没好气地对盛永伦说道:“我不回去。图书馆变成这样,我也有责任。我要留下来和大家一起收拾。”
盛永伦碰了硬钉子,面子上相当挂不住,“没见过像你这么蠢的人!随你!”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盛永伦走了,宜室一点也不觉得可惜。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孩奇奇怪怪。她根本不认识他,他却像和她很熟一样。亲昵地叫她名字,不见外的干涉她的生活。
他究竟是谁啊?她除了他的名字,什么都不知道啊。
宜室执意跟着王焕之一起来到图书馆。看见一片狼藉的书架和书籍,两人话不多说,抡起袖子开始干活。
宜室站在离王焕之不远的地方,蹲着身体把地上的书一本一本捡起来。游离的目光一半在捡书,一半在看王焕之。少女的爱和喜悦,说难得也难得,说容易也容易。会因为一个背影爱上一个人,也会因为一句话而深深讨厌一个人。
宜室早忘了是如何喜欢上王焕之的,大概是林荫路上的无数次擦肩而过,可能是图书馆的每一次不期而遇。她的生活中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男孩,温柔至极,对路边的流浪猫也会伸出慈爱之手。也非常神秘,浑身上下散发着低迷的阴郁之气。像冬天清晨的薄雾,从雾里面走来,一半在阳光里,一半在雾水中。轻吹一口冷气,就消散在晨风之中。
宜室踮起脚把书本放在架子上,见左右无人,悄悄地走到王焕之身边,害羞的问道:“……王……王焕之,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此时王焕之正单腿蹲在地上,面前搁着厚厚一大叠书。他修长的手臂在散落的书籍上停顿一下,瞬间把书捡起来,“我看见你的书本上写着你的名字和学校班级。”
原来如此。
宜室难掩小小失望,还以为心中的男神也像她关注他一样,费劲思量地打听关于他的一切,他的身高、体重、年纪、爱好。对她来说都是比天大的大事。
王焕之把书抱起来,起身准备交给老师。宜室见状也跟着站起来,“等等我——”
一阵眩晕向她袭来,眼前放花。
她感到自己快要向后晕倒的时候,一只温暖的手托住她的胳膊。
温柔的男性气息袭来,靠她靠得那么近。近得可以嗅到他衣服上的香味影影绰绰。她的心脏小鹿乱撞,羞涩地睁开眼睛,“谢谢——”
“不客气。”盛永伦笑眯眯地说道:“要是需要,我的胸膛可以借给你靠!”
“怎……怎么是你?”宜室慌张地把胳膊从他的手心中抽出来,气恼的说道:“你怎么又回来了?”刚刚不是走了吗?
盛永伦收回手,委屈地说道:“不是我,你以为是谁?王焕之,他早走了!”
宜室踮起脚尖,越过盛永伦的肩膀。果然,王焕之留给她的又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
她气得跺脚,作势就要追上去。
“宜室,别走!”盛永伦恬不知耻地抓住她的手。
“放开我!”
“我还有话没说完。”
“什么话?”她的双眸中跳动着愤怒的火焰。本来今天一切都很美好,都被这个罪魁祸首给破坏了!
他嬉皮笑脸站在她面前,整了整身上的皮夹克,然后摸了摸油亮的头发,伸出手道::“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叫盛永伦,广州人。”
宜室狐疑地看着他,闹不懂他葫芦中卖的什么药。见她不伸手,他厚颜无耻地自己伸手紧紧握住宜室的柔荑,气得宜室赶紧甩开。
“你想干什么?”
他依旧嬉皮笑脸,“宜室,不要拒人千里嘛。我觉得,我们挺合适的。要不你做我女朋友。等我毕业了,我们一起回广州。”说着,他把手一搭,直接搭在她的肩膀上,“跟着我,保准你一辈子吃香,喝辣!风吹不着,雨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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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橘北枳,王焕之端来的炒牛奶,宜室吃了一口就放下筷子。
“怎么不和胃口吗?”王焕之拿过宜室的筷子尝了一口,“还不错。”他没吃过正宗的炒牛奶,自然品不出此味的高低贵贱。再加上平日在饮食上留意不多,舌头疏于评鉴,难得体会出食材和烹饪的奥妙和细微差别。
宜室则和他不同,她吃过正宗的炒牛奶,也吃过改良的炒牛奶。为她烹饪这道美食的人,觉得传统的炒牛奶虽然甘香爽滑,但却口感单调。特意在水牛奶里面加了鹰栗粉,还有鸡蛋清,配料增添爽口弹牙的鲜虾仁、甘香的鸡肝粒、油香的炸榄仁,嫣红的火腿茸。成菜既奶香醇厚,洁白嫩滑,又色彩鲜艳。
炒牛奶已经在桌上冷透,这道菜刚出锅的时候最好吃。一待它凉,滋味也就大打折扣,全然没有开始的美味。
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像那碗冷透的炒牛奶,早也没有往日的甜蜜和恩爱。时间越长,越食之无味。
“参谋长。”鬼三在门外敲了三下,厚重的橡木门发出清脆的声音。
宜室闭着眼睛装睡,身侧的床褥往下陷了陷。王焕之轻手轻脚起床,披件睡袍去开门。门缝里透过一丝丝光,拉长两个人的身影,隐隐约约里,听到鬼三在说:“……玉……支……小姐的火车提前了,现在人在楼下。”
他虚应一声,似乎回头向宜室的方向张望一下。门“咯吱”关上。
宜室的心悠悠落到深井。她感到冰霜一样的冷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她的心脏被迅速的冻住。眼泪冻成冰柱,痛也不知痛了。
原来真心总错付,原来伤心无声音。
想来自己年轻的时候真是太傻。大嫂说得真对,一段感情里谁越是付出愈多,越是没有好结果。
王焕之慢慢踱步走到书房,书房的门口站着两个士兵。看见他,立刻立正敬礼。他抿了抿嘴,推门进去。田玉支正站在沙盘前凝神。一改往日的淑女打扮,今日她穿着飒爽的军装,腰间的皮带束得腰肢不盈一握。坚硬的皮靴高至膝下,腰间的配枪亮闪闪的。此时,她的眉头深锁,表情却不严肃。
“你来了。”
玉支头也没抬,道:“是不是来得不巧,打搅你和宜室的美梦了?”
王焕之睇望她一目,没有说话。眼神转向窗外苍茫的夜,黎明就要来了,天色是最昏暗不明的时刻。雾气在黑暗中弥漫,侵蚀盘绕上身体四周。他不禁想起,和宜室在上海念书时。第一次肌肤相亲,她在他的身体下颤栗。明明痛得流眼泪,还拼命睁着大眼睛。
他吻着她的眼皮,要她把眼睛闭上。
“不,不——”她用力地抱着他,说她要把他看清楚。从前他是雾气凝结成的人,现在终于变得真实,可触摸、可拥抱、可深爱。
“焕之君、焕之君!”
王焕之从失神中猛然醒来,玉支已经从沙盘边走到他的身边。朦胧的光映照在她柔白的脸皮上,他发现上面已经有最好的进口胭脂也盖不住的细纹。玉支和宜室同龄,因为经历的事情多,所以更快的步入衰老。
“怎么呢?看着我一动不动。”玉支是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笑着说道:“不用问,一定是我的这张老脸比不得宜室的花容月貌。”她叹息地把手放下,“半年前见她的时候。我就想,我都老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长着娃娃脸的女人总不容易老些。”
王焕之不怎么喜欢听玉支提起宜室,心思深沉的女子每一句话都有深意。
鬼三进来送茶,他适时地把话题引开,道:“我接到消息。上官博彦最近得了一大笔钱,预定的德式器械不日将到达松岛。”
“是的,我们也收到同样的消息。”玉支的皮靴在地板上发出沉重的脚步声。她拿起咖啡小饮一口,“我们本以为王靖荛反水后,再加上上官厉一死,松岛必败无疑。到时候,王靖荛当上松岛王,你就是太子爷。现在的情况却横生枝节。奉州的宋标是老狐狸,从我军要钱要粮,就是行动上不积极。”
王焕之自嘲地说道:“他不是狡猾,他是要脸。谁能真心想做卖国贼,只有我们这种杂种!”
玉支的目光如箭穿心像他刺过来,转眼,耳光飞上他的脸颊。
房间中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明明自鸣钟的钟摆声音大得出奇,他偏偏一点都听不见。耳朵里轰隆隆的像极了海浪的涛声。
玉支的胸脯剧烈起伏着,脸孔微红。隔了半天,才舒出心中之气,“我——不准你这么说自己!我们十年前就做出选择。别人能轻贱我们,我们自己不能!你听好了!今天我是来向你传达大佐的新指令。大佐希望你能利用宋十小姐对你的好感接近宋家。你们如果能结婚的话是最好不过。这样一来你就是宋家的姑爷,哪怕燕荡、刺陵失手,你和王靖荛也能依附在宋标之下。一能伺机而动继续为我军效力,二能监视宋标。还有,大佐让我转告你,和盛永伦的关系,请务必要保持良好。”
他不屑地说道:“我和他从来不对付,大概这一辈子都没办法维持良好关系。”同喜欢一个女人的男人是天生的敌人,他怎能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