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城中河畔桑林中
厨下有备好的材料,又有大厨帮衬,穆紫衣给丈夫拾掇了几道他极爱吃的菜肴,都是家常便饭,却是最可口的。
酌金馔玉,只是往来应酬的佳肴,真要天天吃那个,肠胃反而难过。
饭菜一做好,穆紫衣就亲自盛了食盒,提了回转花厅。
不料一进花厅,就见堂弟穆紫玉跪在地上,不由大吃一惊。
穆紫衣惴惴不安地道:“老爷,紫玉可是犯了什么过错,自家兄弟,老爷还请担待些个。”
宋焱淡淡笑道:“这事儿,可不好担待,你自己问他?”
穆紫衣疑惑地看向穆紫玉,问道:“你究竟做了什么错事!”
穆紫玉虽然跪着,倒是不卑不高,沉稳地道:“弟弟所做的事,是掉脑袋的大事,至于错,倒不见得,弟弟是来救姐夫的。”
穆紫玉顿足道:“胡言乱语什么,你到底做了什么,你到是说呀!”
穆紫玉微微一笑,道:“弟,并非商贾,而是三山国大泽胡太守麾下,任职从事中郎,今瀚王大军压境,南孟弹丸之地,顷刻灭之,唯有顺应天命,尽早归顺,才可保得阖家平安。弟此来,便是要劝姐夫,弃暗投明!”
穆紫衣吓得魂儿都要飞了,急忙跪下,声泪俱下地对宋焱道:“老爷息怒,奴家兄弟年轻识浅,胡言乱语,老爷千万开恩,留他一条活命,求老爷看在奴家侍候老爷这么多年的份儿上……”
穆紫衣说着,便连连磕头。
穆紫玉看着穆紫衣,眼中闪过一抹温暖之色。虽是远亲,而且自己此来实有利用了这份亲缘关系,但这位流落他乡的堂姐关爱之情,叫他也不由不感动。
宋焱深深注视了妻子一眼,见她一脸惶急,心中释然,自己妻子没有参与对自己的算计,这令他心中很是安慰。
否则,不论这结果是怎样的,枕边人居然联络了他人谋略自己,都会叫人寒心的。
宋焱上前一步,扶起穆紫衣,微笑道:“紫玉说的没错,他的确是来救咱宋家的,为夫,正有投效瀚王之意!”
穆紫衣一听,顿时呆在那里。
宋焱看了穆紫玉一眼,道:“起来吧,瀚王打算,我已知晓,我这边正有一个消息,可以为瀚王所用!”
穆紫玉喜形于色,其实在堂姐进来之前,他与宋焱已经谈好,至于跪倒,也是为了先前的隐瞒请罪,这时听他正有消息可以攘助大王,一旦有成,这可是大功一件,顿时大喜,急忙起身拱手道:“还请姐夫明言。”
宋焱看了妻子一眼,道:“来,饭菜既已做好,咱们坐下,边吃边聊。”
这一眼望去,穆紫衣顿时会意,马上退了出去,将房门一掩,亲自守在了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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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皓派来的内间,却不如胡可儿派来的穆紫玉一般,可以直接与南孟高层搭上线儿。
大泽与南孟本有来往,同为南疆部落时,联姻、贸易就很兴盛,要找些在孟国有关系的内间,抢在孟国封闭国门前潜入,自然容易。
羊皓的这些人虽说都已是成熟的谍报人员,却没那么快就有办法和庙堂诸公中的某人搭上线儿。
领头人倒也机警,上层路线走不通,那就走市井路线。
他们深入坊间,与三教九流、城狐社鼠,迅速打成一片,很快了解到许多消息。择其可以发挥者,再炮制一番,重新传回市井之间,而且他们本就起于市井,最明白这些市井小民的兴趣点,所以诸般谣言,便迅速传播开来了。
据说,皇帝喜欢了荼家二小姐,皇后是被他害死的。
那荼二小姐呢?
说是被她爹活活打死,执行了家法,给沉湖了。
你发现没有,荼老将军已经很久不上朝了。
听说,彭太师要把他的小孙女送进宫,做陛下的贵妃。
彭太师和荼太尉一向不和,这次,怕是要趁机出手了。
诸般消息,都在挑唆着皇帝与荼家、彭家与荼家的关系。
虽说羊皓派来的这一路人马接到的指令就是见机行事,他们也不知道还有胡可儿派来的另一路人马的存在,但是孟国抗拒瀚军最大的依仗就是天险和守卫天险的将士,搞他们,准没错!
所以,虽然全无商量,但是这两支谍报队伍,却是殊途同归,各自用他们所擅长的手段,针对了同一目标。
民间的谣言传播泛滥,不可能不影响一些中低层胥吏,他们拥有底层百姓所不具备的更多常识和经验,以及更理智的逻辑能力,但又没有足够的高度,不管是出于猎奇,还是相信无风不起浪。
他们在消化吸收来自底层的种种传闻后,剔去他们认为荒诞的、不可信的内容,然后加上他们的揣测理解,这谣言对比他们更高一层的人来说,便更可信了,于是,比他们更高一层的人便会重复他们做过的吸收、消化、再衍生谣言的过程。
而且,在这种种谣言中,因为锁国及时,本来百姓们仍旧耽于安乐,并不太在乎的瀚军,也变成了他们日常的谈资,在他们的刻画之中,瀚军个个身高过丈,拥有会喷火的飞龙,既然有会喷火的飞龙,所以当然也有能驭水的苍龙。
所以,忘川河不足为惧,剑南关亦不足为惧,凶残的瀚军一旦杀进孟国,要抢男霸女、屠城灭门的恐惧传说便迅速传播开来,已经有居安思危的人家开始把老幼妇孺迁往山中……
对于这一点,倒是羊皓的人所不曾想到的,他们一开始只想吓唬孟人,叫他们晓得瀚军不可敌。但是,只要诚心归顺,瀚军就是文明之师、威武之师,但是后来他们发现……
谣言一旦传开,就连他们这些初始的造谣者都无法左右、控制这谣言传播的方向和力度,整个孟国虚假太平的印象被一扫而空,举国上下都为了孟国的存亡,为了文武两系的暗争暗斗,为了孟帝可能做出的举动,开始动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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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河边,船仍在有条不紊地建着。
不能一味指着孟国内部发生剧变,杨瀚必须得给孟人施加相当的压力,才能助推内间在孟国的作用。
为此,杨瀚也在进行谋划,现在计划已经确定,只是时机未到,所以杨瀚决定回返大泽一趟。
忆祖山,路途太过遥远,往返一趟太过吃力,但是去大泽探望一下小谈,还是办得到的。
胡可儿却不与他同行,胡可儿要留镇忘川。
其实这里有徐不二,有羊皓,用不着胡可儿这位太守留镇,但她……不想回大泽。
这段时间,胡太守陪在杨瀚身边,出则君臣,入则夫妇,如胶似漆,浑然一体。
有些东西是瞒不住的,不要说军中早就悄悄传开,而且早在二人尚未发生关系前,就已疯传二人有暧昧关系,现在甚至不需要猜测了,光是看胡可儿的容颜,就能看得出来。
有人说,男人是女人最好的护肤品,或者此言当真有它的道理存在。
夜夜风疏雨狂的结果就是,如今的胡可儿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妩媚娇艳,渗透了气血通畅的肌肤,掩都掩不住。
哪怕她是穿了一身男装,那眉梢眼角的风情,那走起路来时款款扭摆的小蛮腰,都把那妍妍秀骨、似玉肌肤下的妩媚风情展示得只要不是瞎子,人人都看得出她正经历着什么。
这般模样,她怎敢回大泽?
这里面对着军中人还好,回去后可是有长辈、有族人,还有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儿,如何瞒过他们的眼睛。
又是一番翻云覆雨后,杨瀚仰卧于榻上,胡可儿偎依在他的怀里,幽暗中,脂凝冰腻般的肌肤甚至可以隐隐看到肌肤底下透出的玫瑰红,胡可儿惬意地闭着双眼,却是满脸的迷醉。
杨瀚顺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抚摸着那永不腻的腴润结实,抚玩良久,轻声道:“明日,我便回大泽一趟,再有半个月,季风便该起了。”
胡可儿蓦然张开眼睛,讶然道:“大王要去那么久?”
杨瀚笑道:“那倒不是,我是说,向南孟施加压力的时间,到那时也就到了。这边的准备,不要停。”
胡可儿昵声道:“我自晓得,何况,徐大将军和羊公公都很勤勉,原也用不到我插手。人家不陪你回大泽,你晓得原因的。”
杨瀚忍笑道:“难为情嘛,我当然晓得。”
胡可儿俏巧地白了他一眼,便挣扎着起身,却仍是一副娇慵无力的模样。
杨瀚道:“且再躺躺,消消汗。”
胡可儿挣扎起来,抓起榻边轻衣穿起,腰带浅浅地一系,道:“一会儿,恐药凉了。”
胡可儿走到桌边,那里有一碗药汤,散发着淡淡的药香,胡可儿一番折腾,也正口渴,便把那一小碗药汤颦着眉儿喝了。
自随行至忘川,每日侍奉杨瀚之后,她都要喝这样一碗汤药,杨瀚问过,原来是避子汤。她既不肯入宫为妃,为了体面,自然不方便受孕,杨瀚为此倒是暗自歉疚不已。
杨瀚便也起身,大剌剌地赤着身子,在她丰臀上一拍,道:“你且再歇歇气力,我去沐浴。”
忘川河畔,此时虽无行宫,却也修了几间大屋,供瀚王居住。这卧室旁边有内门儿连着,便是书房,书房那边,才是浴室,为的是防止潮气进了卧室。
杨瀚这边走了,胡可儿便拉了拉锦帐边一根绳儿,外边响起铃声,两个侍女便走了进来。
胡可儿道:“药碗收了吧,床褥也收拾一下。”
两个俏婢答应一声,其中一个便去收碗,另一个侍婢却是凑上前来,小声儿地道:“夫人,那坐胎药,只剩下一副了。”
胡可儿道:“无妨,大王明日便回大泽,你趁机回去一趟,抓几十副来备着。”
俏婢答应一声,便去换床单,胡可儿轻抚着平坦的小腹,微微一笑,自有一股子狡黠狐媚之意。
杨瀚坐进浴汤,放松了身体,闭上双眼,思绪便回到了征服南孟的问题上。
南疆三大势力,说到尚武,南孟最弱,但南孟占了地利。杨瀚最大的优势也无从发挥。
不过,他已经派了游骑,不断向忘川上下游进行探索,寻找河道较窄处、河水不急处,评估建桥或者轮渡的可能性。
纵然是不为这一次南征,这一点也必须得考虑,否则任由南孟如此闭塞,纵然打下来,也很容易再次失去。
杨瀚并不清楚是否有别的路,但他相信,既然先民选择了这里,而且不只一户人家,那么,前往此地的路,就一定不像现在传说的那样,如此险峻难行。
因为,这个世界地广人稀,要生存,有太多的广袤土地可资利用,先民们为什么要跨过如此湍急的大河,翻过高高的剑南关,去往南孟生活?
杨瀚不认为自己有大智慧,但是只要不为表象所蒙蔽,不轻易人云亦云,静下心来去认真思考一下最朴素的道理,有时候,就可以直指事物的本质。
想到对道路的探索,杨瀚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宋词这小子被派出去后,已经很久没有音讯了,
不会是因为猛兽或者瘴疫,整个探索队都葬身于莽莽丛林中了吧?
那小子挺机灵的,走南闯北的阅历也丰厚,他,应该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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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哟哟!”
芦笙、竹笛、鼍皮鼓,奏出了节奏明快、音调简单的音乐。
一群年轻男女,手拉着手儿,环成一个圈,围着篝火,三步一颠,五步一跺,颠颠又跺跺,踏地为节,合着拍子,没有什么优美的舞姿,合上了拍子,便有一种欢快的韵律美。
宋词左手挽着一个少女,名叫夭夭,右手挽着一个少女,名叫小桃。夭夭和小桃的小手都是柔柔软软的。
众人一起踏地为节,随乐而舞,蹦蹦跳跳间看到对面一个熟人儿无奈的面孔,也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嗯,怎么说呢,宋词的确是囚,但不是阶下囚。
他被严格拘禁在这个庄子里,不允许离开,但除此之外,倒没有对他有任何虐待。相反,淳朴的村民们还把他当成了客人,每天好吃好喝的,这不,每月一次的踏歌会,他也应邀参加了。
左手边儿那个穿着草裙,露出线条健美的小腿儿的女孩子夭夭,就是上个月踏歌时把他拉进桑林欢好过的姑娘,这时拉着他的手,大眼睛里火辣辣的。
姑娘还有点婴儿肥的感觉,肤色也有些黝黑,但十八无丑女,细细看来,还是颇有几分风情的。
姑娘看着宋词,倒是有种合一口水,把他吞下肚的感觉。
人家宋先生是读过书的人呢,村子里只有里正老爷会写自己的名字,可比不了这样有学问的人,要不是因为他身份特殊,不能谈婚论嫁,这姑娘早向父母提出要向宋词求亲了。
这儿的村人,还充分保持着秦汉时期南方乡野间的一种习俗,踏歌野合。
每次踏歌会,那些未婚的姑娘,可以选择心仪的男人,一起到林间欢好。而已经嫁了人的,则只有三年还未生育的,才可以参加这种踏歌欢好会,择一个选中的男人,至林中过夜。
但次日之后,各回各家,还须安份守己,不可做出有伤风化的事儿来,唯有这一夜,是很特别的一天。
不过,另一侧的少女小桃显然也把宋词当成了她志在必得的目标,一直牢牢地抓着他的手,不肯放开。
初时,发现这里竟有这样奇异的风俗,宋词等人倒的确是感觉相当的新奇,其中不少人还有些窃喜,这样的人间天堂,哪里去找?
但是如今大半年过去了,那感觉就又不同了。生而为人,追求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没有谁能做到仅仅凭着一个随心所欲的房事,便能满足他的人生一切追求。
舒适的居住环境、美味精致的食物、华美贴身的服装、前呼后拥的地位、家人团聚的欢乐、富贵荣华的逍遥……
这一切,现在距他们都太遥远了,他们有种活在上古年间的乡间村落里的感觉。除了每月一次的猎奇欢愉,每天的日子对他们来说都是煎熬。他们不辞辛苦、跋山涉水,所求的是大王杨瀚赐予他们的丰厚回报,而不是村夫生涯。
终于,那位还不曾得手的小桃姑娘占了上风,拉着宋词,咯咯笑着跑进了桑林。
桑家村的里正桑茂坐在上首,看着宋词被姑娘带进了桑林,却只是笑了笑。这黑灯瞎火的,不用担心他会跑掉。自从之前有人试图跑掉,次日只剩下半具被啃烂的尸体拖回村子,这些天外人就规矩多了。
桑茂可是负有严令,命他好生看管这群人,务必不能叫他们逃脱了。
桑茂也不明白,明明县上就有大牢,为什么不把他们关进去,而要交给自己村子看守。
不过,他能感觉到,这群人一定很重要,因为亭长大人从来没有用那样严厉的神情对他说过话。
这时候,夜色中有几个人走了过来,桑茂以为是村里晚来的人,也未在意,直到那几人走到近前,桑茂才吃了一惊,立即站起来迎上去,规规矩矩地道:“亭长老爷,您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儿,您招呼一声,老汉去见您就是了。”
桑浦亭长板着脸道:“闭嘴,聒躁什么,这一位,是朝廷派来的卜师大人。”
桑茂这才看到,亭长旁边站着一人,穿着一身黑白双色搭配的大襟窄袖的曲裾身衣,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峨冠高帽,神情倨傲而冷淡。
桑里正大惊失色,这位是卜师?那可是朝廷太卜寺里的大人物,传说,太卜寺里的人物,俱都掌握阴阳卜筮之法,可通鬼神。虽说太卜寺里有太卜令、太卜丞、卜博士、卜正、卜师、男巫、女巫等不同阶级。
可哪怕是官儿最小的筮生,到了他们这小山村,那可都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呀。
桑茂卟嗵一下就跪下了,结结巴巴地道:“草民拜见……拜见卜师大人。”
“罢了!”
卜师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年纪很轻,脸色很冷,但声音很好听:“着你看管的那些天外人,现在怎么样了?”
桑茂不敢起来,战战兢兢答道:“他们,这大半年来,生病死了一个,逃……想逃走时,被山中猛兽咬死三个,剩下十五人,俱在村中看管着,安份的很。”
卜师瞟了眼旁边的篝火,村民们还在兴高采烈地拉手环跳,根本没有注意这边的动静。
卜师满意地道:“嗯,把人马上给我找齐了,我要立刻带走。”
“是,是是,草民这就照办!”桑茂战战兢兢,赶紧爬起来,招手唤过两个青壮,便低声吩咐起来。
桑林中,满天繁星,虫鸣螽跃。
地上柔软的青草,在人体的磨擦之下,茎叶碎裂,散发出浓郁的青草气息。
先前那位小桃姑娘,早已脸泛桃花地离开了。正打算喘息一下的宋词刚刚舒展开身体,一条腰带就搭在了旁边的桑树上,夭夭姑娘轻咬着下唇,媚眼如丝地张开双臂,一袭薄衫就滑落在地上。
如今,连番鏖战,已酥软如泥的宋词已经连大口喘息的力气都没有了,死狗似地躺在那儿,忽然,耳畔虫鸣声一歇,便有脚步悉索声传来。
宋词惊得“花容失色”,还来?我都被掏空了啊!
宋词急忙坐将起来,正要抓了衣服便来一个裸奔,就见村中两个壮汉持了梭枪出现在面前,其中一人喜道:“啊!原来你在这里,叫我们好找!”
另一人便扭头冲着远处叫:“嗨!不用找了,我们找到了,最后一个也找到了。”
这一声喊,远处还不见有人回答,四下里倒是惊动了不少的野鸳鸯,有那一听声音就辨出此人的,已经大声叫骂起来:“狗剩子你鬼叫什么,没得乱了规矩,快滚出去!”
那狗剩子吐了吐舌头,急忙扯起宋词,从桑树枝上扯下袍子往他身上一披,便押着他向村中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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