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尖耳契兄 > 第27章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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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偷偷摸摸地躲在小树林里……蹭耳朵,也是很浪漫了。

  钻出小树林时,把路人吓了一跳,然后一副“世风日下,好生艳羡”的表情。

  两人准备返回大街,走另一侧去看看,田小森余光瞥见谁被抬着快速跑过,连忙拉住希尔斯。

  “我今晚老是差点撞上别人,我们都要当心点,这里人太多了。”

  “我保护你。”

  田小森乐了,“我也可以保护你。”

  他们来到街道另一侧,卖什么东西都有,田小森买了些甜点和果干果脯。

  路过布料铺子和绣品摊子时,他走不动道了。

  可是围在那儿的都是姑娘少妇,他一个男人过去并不合适。

  那绣线绷子剪子和布料图样都很漂亮,勾得他心里痒痒的。

  小时候学女工为了继承陈阿婆衣钵,后来是自己喜欢上了。平时干的都是粗活,这些精妙的小东西显得如此不同,是劳累中的一点小亮点。

  看来田小森喜欢上希尔斯多么顺理成章,他似乎骨子里并不像外在性格那么隐忍平淡,他的内心深处还是藏了个小火苗的,偶尔撩一下,渴望截然不同的小亮光。

  希尔斯从来不顾忌也不顾虑什么,拉着人硬是挤进了女人堆里。

  姑娘们起初怨声载道,哎呀这大男人怎么跟我们姑娘抢地盘!

  待看清楚来人的长相——特指希尔斯,一个个立刻化成绕指柔,“这位大哥,你要买针黹工具送人么?送给谁呀?”

  旁的姑娘们大大方方地笑起来,大康的姑娘比前朝的开朗多了,调侃几句,也没什么。

  希尔斯冷着脸,姑娘们却不怕,田小森埋着脑袋,干巴巴说:“阿希,我不买了,我们走呗。”

  姑娘们才又发现了这个小弟弟,田小森长得矮些,姑娘们倒是一眼看清了那对尖耳朵。

  胆小者有之,毫不在意的也有,多看几眼,哎呀这小弟弟生闷气的模样也很逗人。

  不过年龄稍大的姑娘很有分寸,看出来这两人可能是一对契兄弟,她心思缜密,知道调笑几句开心一下无不可,但闹得人家小两口不高兴就不对了。

  于是她解释道:“小弟别生气,我们姐妹说笑罢了,你们慢慢看。这个摊子的老板我们熟,针线布头都是好东西,我让他给你俩实惠些。”

  衣香鬓影的姑娘们走远了,摊主大姐身宽体胖,吃着糖角哼着小曲,瞥他们一眼,一点迎客的样子都没有,不吱声脸挺冷。

  小摊的货物摆在可折叠的木柜子上,线的颜色比旁的店多几种,田小森上手试了试,还挺坚韧,这样的线能劈出更细的丝,绣出更细致的花样。

  布片也不错,都是好料,就是颜色偏深,姑娘们可能不喜,他做给希尔斯的倒是很不错。

  他挑了些合用的东西,又买了一包更细的针。

  结账时老板娘真给他便宜不少,看来面冷心热的人不止希尔斯,这位大姐也是。

  临走时,大姐又送了他个针顶,田小森有些惊讶,大姐说:“你小子合我眼缘,别人说我不是做生意的态度,你倒很自在,喏,拿着,送你了。”

  田小森小小扬起嘴角,含蓄地道了谢,心想,记住这个位置,下次还可以来看看。

  田小森把针顶放在希尔斯掌心,一寸宽的长形铜片绕成指环的形状,上面许多小坑,方便固定针头,让手使劲。

  缝制粗一些布料时很管用。

  希尔斯拉过他的手,将针顶套入他左手的第四个手指。

  田小森不明所以,希尔斯抽出针顶,没说什么。

  “阿希,这又是什么意思?你家乡有什么传统吗?”

  “嗯,我家乡的传统。”

  田小森特别费解,阿希的家乡讲究还真多,偏偏希尔斯嘴巴特别严,不肯给他解释解释。

  冬至的平安迎冬灯买了,灯火象征暖阳常在,到了冬天他们也不用惧怕黑暗和寒冷,平安常伴。

  好吃的买了,田小森暗自喜欢又没空买和琢磨的针黹物件也有了。

  今晚他十分满意,两人寻了个安静的小客栈,花了点钱要了一个房间。

  田小森第一次外宿,躺在陌生的床铺居然失眠了。只觉得枕头不是枕头,床不是床,被子的味道都不对,有种奇怪的异味。

  希尔斯把他拉近自己,挨着挨着,不动声色干大事,有力的臂膀一使劲,把田小森捞到了自己身上。

  说起来很难以置信,两人都磨过耳朵了,还没这么紧紧贴着睡过一夜。

  田小森心里小鹿乱撞,希尔斯有规律地拍他的背,忽而哼起歌。

  那是非常古老的调子,远在星际文明有足够的能力与科技跨越星系之前。

  那时候人族尚未开化,巨人冲击天神的神殿意欲谋反,矮人醉心挖矿搞发明不问世事,龙族还能跟飞虫比一比数量……

  精灵们在各处降生,如最虔诚的信徒,乘着风踏着水浪,在飞鸟虫鱼的陪伴下艰难跋涉,一步步迈向伦佩达圣树光辉普照之处。

  不管是光明、暮辉还是暗夜精灵,都有投入母树怀抱,接受包容的权利。

  这首曲子,就是精灵们用灵魂谱写的祈祷,对万物的歌颂与祝福,对母树的虔诚与敬重。

  希尔斯第一次哼唱这个曲调,却不见生疏晦涩,仿佛这首曲调早已刻入灵魂深处。

  田小森渐渐平静了,周公仍然不肯光顾,他心底忽然升腾起一股惶然,猛地抱住希尔斯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

  “阿希不要唱了。”这首曲子很好听,很古朴,但也让田小森不安。

  他只是水洞村一个普通的村夫、农民,长这么大只懂得阿婆教过的知识。

  阿婆不懂音律,他也不懂音律,忙碌的田间山林生活,让他唯一能接触的旋律是枝头黄鹂燕子的脆啼。

  他是一个地道的中原人,或许他能学着去听咿咿呀呀的梨园小调——那是县城里才有的东西,梅姨说过。

  但他不想听这首来自希尔斯故乡的曲子。

  希尔斯神色淡然,他想起了自己的一些回忆,他现在还不能分享给这位人族的小尖耳听,但心里却有些欣慰,田小森听懂了他的一些情绪。

  他从善如流地搂紧田小森,“我不唱了。你可以教我中原的歌。”

  灯会的留下的光还倒影在窗纱上,田小森哼起了阿婆抓着他手拍手掌时哼的顺口溜:

  打扎扎,买咸虾;

  咸虾香,买沙姜;

  沙姜辣,买甴曱;

  甴曱臭骚买尖刀;

  尖刀利,割牛鼻;

  牛鼻痛,割断凳;

  无凳坐,坐得……

  伟大的精灵王陷入了寂然的沉思。精灵擅长音律,歌声高雅,即便他是个重刑犯,也不能磨灭这个种族天赋。

  然后在田小森的重复下,他跟着唱念了起来。

  天亮后,他们走路回村。

  田小森沿途还捡了些草药,都是是常用的又常见的东西。

  回到村里时,天色已经大亮。

  种甜豆的人逮着他就往田里带,田小森也跟着老把式们重学过,看得出来不少问题。

  “叔,你这水浇多了。”

  “张大哥苗挨得太密了,你得间一下。”

  “肥水不要贪多,甜豆说到底还是地里的庄家作物,肥多了烧根。”

  被点名肥水太多的是个小胖子,叫田壮,据说跟陈阿婆夫家是出了五服的乡亲。

  出了五服就不算正经亲戚了,逢年过节不用特地去拜访那种。

  但往深了说,几百年前是一家,也不能说一点关系都没有。

  田壮人不是很机灵,但爱刨根问底,常常把村里人问得烦,骂他也不放心上。

  别看他人胖,家境很不好,年迈的爷爷奶奶养着他,成日里发愁出路。

  他只是喝水都能胖的体质而已。说起来,他比田小森只小三个月,胖得有两个田小森宽。

  他们家住的跟田小森差不多偏僻,旁边还挨了片坟地,只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外有人,穷苦艰难也有一山比一山低的。

  田小森以前不进村走动,田壮一家也不张扬,是以很少遇见。如今还是靠着种豆,才有了来往。

  田壮送给田小森一个草编的蚂蚱,很专心地问:“那我什么时候浇多少才合适啊?我笨,森哥你讲仔细点,以后我种出好豆子第一个请你吃。”

  田小森拍拍他的肩,用自己琢磨出来最浅显的方式告诉他,田壮连连点头。

  田壮的阿婆拎来一些野果子,秋天的山上不缺小野果,田小森困难时嘴馋时都会上去摘,所以很熟悉。

  阿婆还是有点怕田小森,田小森看得出来她没有鄙夷没有轻视,只是老人家年纪大了,有些想法转不过弯。

  他从不跟好人计较这点小事,接过田壮阿婆的果子,吃得也挺好。

  田壮家没有自己的地,当初他娘死了,他爹赌博欠钱被人追着砍,逃到其它郡,再没回来过。

  这是周家觉得他们家实诚又用心,老婆子老爷子又跪着求,梅姨拍板让他们种了一亩甜豆。

  当然了,钱肯定比别人少,毕竟是周家后来从村民手中买来的地,要付租金,但足够他们改善生活。

  田小森帮了田壮一点小忙,自己心里也有些触动。

  以前他算是孓然一身,不近人情,如今逐渐恢复与村民们的来往,他得到了许多想不到的善意关怀和帮助。

  不乏恶意者,也掩盖不了人情的温暖。

  如果希尔斯在这,就会想起人类总结的一些理论:人是社会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综合。

  连希尔斯自己也不能否认,遇上田小森之后,他漫长的生命有了美好的体验。

  逛了灯会之后,希尔斯有了挣钱的心思,于是又回到了修水车的工地上。

  他的工具盒藏在床底,也有挺长一段时间没动用了,倒也没什么不习惯的。

  他的归来,众人不算很热络,却也不那么反感了。有些活儿,真得有本事才能干。

  入冬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偶尔早晨密林中会铺上一层霜。对耐寒的植物来说,这点降温算得了什么啊,对人而言,南方这种沁入骨髓的冰冷,着实难受,更别提泡在水里干活。

  希尔斯又抡起了他熟悉的大锤子,扛起更沉的木料,干别人干不了的活。

  周管事揣着手,打了个冷颤,感慨道:“这个希小哥是个有本事的,若是入了军队,铁定会成为得力大将。”

  老师傅仍旧嘬他的小茶壶,沧桑的老花眼眯缝着,扛过一波冷风,“管事的你没看出来啊?”

  希尔斯干完一个活儿,过来领筹子,周管事主动递上去给他,回头又窝进棚里,“您老快别卖关子了,我就看出来男儿志在四方,有本事的就该做大事去。”他自己本事不大不小,也争着做了周家的管事呢。

  老师傅嗤一声,“亏你还娶了三房媳妇,这希小子一颗心都拴在田家那孩子身上,你让他自个儿往哪去?”

  周管事尴尬地捋了几把特意蓄的胡子,在老师傅面前,他总讨不着什么好。

  他仔细打量远处打赤膊的希尔斯,多好一个俊小伙,却喜欢男人,他自己有正妻,俩小妾,最喜欢温香软玉,不能体会与男人处对象的好处。他还是觉得,这小子不是池中物,一辈子窝在小山村里太埋没。

  不过嘛,别人的事,他想想就罢了,他能当上管事,也是有圆滑玲珑的一面。

  现下指望希尔斯好好干活,再带动带动村民和工人的干劲,让水车早日建好,他肯定不会没事找事,和老师傅这番对话,不过茶余饭后的闲谈而已。

  每日到了饭点田小森都要来送饭,希尔斯就掐着时辰穿戴整齐,不让田小森担心他打赤膊干活。

  日子便这样一天天过去,甜豆又熟上一茬,希尔斯就停水车那边的工,回来帮田小森采摘豆子,周管事让自个马车把豆子送回周家饭馆。

  “还真别说,这甜豆都要卖疯了。”周管事一文钱一文钱地在田小森家的桌上数清楚,也不知道是真那么谨小慎微,还是赖着这屋里的饭菜香味不走,等着开饭。

  田小森不介意,反正羊肉汤还熬着呢,便陪着这位管事,十文十文地往自己钱袋里收钱。

  “都是什么人在吃啊?”田小森好奇问道。

  周管事又数出来十文钱,咽了咽口水,“什么人没有哟,当官儿的,经商的,行走江湖的,那些公子小姐也爱吃。你那道腊肉炒甜豆的菜谱不错,一般人家攒攒钱也要尝上一两回。”

  他沾了点茶水在桌上写写画画,“你们水洞村在这儿,往这边走是清潭镇……这你熟悉?”

  “嗯,我认识。”

  “那继续往这边的官道走,可知是何地?”

  田小森想了想,不确定道:“高丰县城?”

  “说对了!”周管事露出向往的表情,“这县城啊,特别繁华!什么买卖都能挣大钱,还有许多西域人外邦人。我们高丰县近海,没多远就是官家港口呢,你想想看,多少新奇玩意没有。”

  滔滔不绝尽是些新奇见闻,活灵活现的好像真的有画面在眼前铺陈。

  “我去过几回,还想再去看看。”周管事又数出几个铜板,“你不想去开开眼界?”

  田小森听得津津有味,冷不丁被问,愣了一下,转而摆手笑了:“我现在忙着挣钱养家呢,没想过离家太远。”

  周管事啧啧出声,还想说点什么,身后传来低沉的声音,“小森,汤差不多好了,我抓到一只野兔,红烧。”

  田小森把钱袋放下,“周管事您慢慢数,放在桌上就行,我回来再收拾。”

  周管事竖起耳朵,听见两人都出去了,忙甚至腰背哎哟哟地松了骨头,心想,还有红烧兔肉,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呢。

  今日田小森和希尔斯都回来得早,所以午饭做得久一些也不耽误吃饭。

  最后上桌的菜很是丰盛,有浓稠的羊肉汤,里面放了甘蔗、红枣、姜葱,甘蔗清润,既解腻去膻,里面的糖分又能为羊汤提鲜增味。

  熬汤看似简单,所有材料一锅炖,但真要考究起来,原材料的处理,比例搭配,火候,统统都是学问和经验。

  除了补身子的汤,红烧兔肉也是恰到好处的爽嫩,山里野兔比家养兔更矫健,肉也就紧实有嚼头,吃起来特别带劲。

  还有清蒸的鱼,希尔斯学会随大流去赶集,买了个人家热酒的东西,不知怎么整的,给改成了给鱼保温的托盘。所以鱼上来时还是热乎的,又不会过度加热损失了鱼肉的鲜嫩肥美。

  各地蒸鱼有所不同,就南方相邻几个村也不一定是一样的做法,如同南方的乡音,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

  田小森的做法最为简单,老姜细盐葱,再加上自个儿小时候和阿婆琢磨出来的独家酱油料,就那么往锅里一蒸,火候到了最原滋原味的鲜美争先恐后地能把人淹没。

  院子里的菜园都是希尔斯打理的,种出了生菜最可口。生菜本就可以生吃,所以他稍加过一趟水就可以浇汁上桌。

  每一口吃的都是甜脆,解了这些肉的腻味。

  周管事早就在工地上闻到过田小森的手艺,要说跟县城里世家的大厨子比吧,肯定没法比,也无从比较。田小森做的饭菜有种不一样的味道。

  他最近天天蹲守水车附近监工,吃大锅饭吃到怕了,方圆几里也没个像样的饭馆,今儿是一门心思来蹭饭的。

  当然了,空手而来吃人家的饭很失礼,所以他提供的是喷香的精米。他知道这俩小伙子还舍不得买最好的米来吃,秉持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习惯,不亏待自己也不追求极致。

  他就来做个好人呗。

  米饭蒸得尤其好,也是没谁了,比周家府上的厨子蒸的还好。

  周管事不见外,“快吃,你们俩孩子还能长身体,多吃点,田小森你最近瘦了,多吃几碗饭。米不够周叔再给你送。”

  田小森哭笑不得,夹过一块鱼腩,三两下拆去骨头,送到希尔斯嘴边,希尔斯张口吃下。

  冷对周管事的人才希尔斯,吃鱼不懂吐骨头。

  他每次被鱼骨头卡到都不声张,他有治愈魔法,不是什么大事。

  直到有一回鱼骨头太大,他来不及治疗自己,就被田小森发现了神色上的异样。

  于是这位精灵王吃鱼不懂挑骨头的秘密就暴露了。

  心疼坏的田小森郑重地批评——或许还不到批评那么严厉——希尔斯的举动,从此承包了他吃鱼挑刺的步骤。

  羊肉炖得酥软,入口绵软兼有些许嚼头,田小森发现周管事吃羊肉吃得挺凶,这不行,这是他专门炖给希尔斯补身子的,天天在河边建水车,寒气之重可想而知。

  可是周管事特别关照他们二人,不让他吃又不太好,田小森便只能紧着往希尔斯碗里盛肉。

  这是肉的竞赛,希尔斯对肉不算很执着,但所有的菜式中,这个汤连肉带汤,最多田小森的心意,他一口都不愿意让出。

  于是二对一,周管事吃着吃着就察觉出气氛不对了,这才发现自己吃得兴起丢了人。

  他清了清嗓子,吃了口生菜,沉吟道:“真不错,田小弟,我建议你可以多琢磨琢磨甜豆的做法,这个作物我们这边少有,品质这般好的,更是少,若是配以恰到好处又有新鲜感的菜式,肯定卖得更好。到时候你们不用费太大劲,还能多赚一些。”

  希尔斯冷扫一眼,算这人类识相。

  田小森觉得这提议很好,他本身爱做饭,甜豆那么好吃,尽可能发挥它的美味做法,说不定将来他也能出一本菜谱,叫……甜豆一百零八式。

  不过,现在甜豆产量太少太少,贵得他不敢下手去试,他说明白自己的想法,转而道,“我觉得甜豆嫩叶梢也很好吃,随长随有,很多人甚至连外邦人都不知道叶子能吃,我觉着我们可以试试。”

  田小森想到了南瓜叶子,又称金瓜叶。很多地方的人不吃,嫌它扎嘴卡嗓子。

  南瓜叶子上有许多扎手的绒毛,吃了很刮嘴,懂行的人有办法让它变成美味,做法是选取娇嫩的叶子去掉茎,茎要支撑叶子,往往纤维更粗。

  然后揉搓叶子,叶子之间相互摩擦,绒毛便脱落了。这里需要用巧劲,太用力了叶子会破,力气太小不够仔细,绒毛又除不干净。

  洗干净的叶子切段,敲两个鸭蛋进去,生滚一道鲜汤,清甜极了。单喝,用来做高汤都是很好的做法。

  南瓜叶子嚼起来别有一番劲头,好这一口的非常喜欢。

  后来就渐渐传播开去了。

  周管事想想,又吃了一大块红烧兔肉,深以为然,毕竟有钱人还是少数,以后甜豆产量大了,终究有吃腻的一天,但如果叶子也能充分利用起来就不同了,不但让普通人家吃上新菜式,也多出更多的变化也选择,让这一种作物的可用性提高到最大。

  确实是不错的想法,在商言商也乐见这样的新思路,尤其田小森那么会做饭,很有天赋,自己地里的东西折腾了也有点那个底气,“那你尽管去试,梅姨肯定也是支持你的。”

  周管事跟随梅姨很多年了,梅姨这人有闯劲,比男人还敢闯,敢想,敢干,这甜豆在北方也有人引进过,都没种成功,就这样她也敢接下来自己干,力排众议。

  所以当初梅姨特别待见这俩小伙子,是他们让她的坚持有了成果,让她长了脸!

  这回她知道了田小森的想法,肯定也不会反对的。周管事有这个信心。

  田小森笑开了颜,猝不及防被希尔斯塞了一块羊肉,“菜要凉了。”

  “哦、哦,我这就吃。”【本章节首发大侠文学,请记住网址(https://Www.daxia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