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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夏同志。
江采莲瞅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随后, 就裹着披肩坐在沙发上,拿着毛线织了起来。
天冷了, 给娇娇织件毛衣穿。
江晓月也凑过来, 挨着妈妈坐着。
“姆妈,夏叔叔好能干哦……”
“是啊, 还会做饭呢……”
江采莲感叹道。
这个年代除了厨师之外, 男人下厨做饭的少之又少,这是多好的一个人啊?要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可她却不敢多想。
“姆妈, 夏叔叔是不是喜欢你嗳……”江晓月厚着脸皮说道。
“娇娇, 不要瞎胡乱说……”
江采莲红了脸。
“姆妈, 让夏叔叔做我的爹爹, 好不好啊?”
“娇娇,你还小, 不懂这个……”
江采莲叹了口气。
夏同志再好又能怎样?她有一段过往,还有两个孩子, 而夏同志既年轻又有文化, 还是个干部,怎么可能跟她在一起?
豆豆在一旁听见了, 就嗷嗷着。
“姆妈, 让夏叔叔做我的爹爹啊, 我还想吃红烧肉嗳……”
“豆豆, 你再乱说,妈妈就揍你了哦……”
江采莲有些慌乱, 就像被人揣透了心思。豆豆是狗屁不通只想着吃,见妈妈瞪眼睛,就跑到一边玩积木去了。
江晓月想给妈妈鼓鼓劲儿。
“姆妈,要有信心嘛,看看妈妈这么年轻,有文化还很漂亮,好多人都喜欢呢……”
“娇娇,妈妈有了你和豆豆就很满足了,别的就不再考虑了……”
江采莲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欢喜的。
夏同志喜欢她,她能感觉得到。不然,星期天跑过来做什么呀?可喜欢归喜欢,她却不敢多想。
“姆妈,您再考虑一下嘛,看看您一个人多不容易啊?我跟豆豆有个新爹爹,不是更好嘛……”
江采莲没有言语,只是闷头织着毛衣。
江晓月知道要慢慢来。
她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一切都提前了。她不但跟夏叔叔成了好朋友,还抢到了红烧肉的待遇,那个刘咏华还不晓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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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咏华的确不晓得。
今天是她七岁生日。中午,刘太太烧了几个菜,刘景良去店里买了一个小小的奶油蛋糕。
一家六口围着桌子吃着。
“小华,生日快乐!”
刘景良一脸疼爱。
刘咏华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白毛衣,红方格裙子,套着一双小皮鞋,就像一个小公主。她一口气吹灭了蜡烛,拍着小手开心得不得了。
吃了饭,刘咏华躺在床上想着小心思。
在她的记忆里,过生日这天,夏叔叔也被邀请来了,还吃了小蛋糕呢。可现在夏叔叔连个影子都没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解放后,夏叔叔不是去医院看病,遇到爹爹了吗?她跟爹爹打听过,说病人里面没有夏叔叔,就像这个人从未出现过一样。
还有那个落后分子沈晓月,怎么就变成江晓月了?就连穿衣打扮都朴素了不少,看着一点也不像娇小姐了。
刘咏华意识到事情发生了变化。
她注意观察过,她认识的人里面戴国江还是老样子,钟建军还是很顽皮,只有沈晓月有了变化。接沈晓月放学的不是佣人而是她外公,那个娇滴滴的沈太太也变了,卷发没了,高跟鞋也不穿了,猛一下都快认不出来了。
想想上辈子顺风顺水,唯一遗憾的就是跟戴国江的婚姻,而那桩婚姻或多或少跟沈晓月有点关系,她跟戴国江吵吵闹闹了半辈子,最后不得不以离婚收场。
这一世,她不会重蹈覆辙,感情上也不会再冲动了。事业要有,家庭也要有,她要做一个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刘咏华想着前世的种种。
夏叔叔最疼爱她了,她要把夏叔叔找出来。她还要跟妈妈说,给夏叔叔介绍个对象,不能再孤零零地过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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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春望回到驻地,久久无法平静。
这么多年,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吴侬软语,温润如水,听到江女士说话心里就暖暖的。他想喊一声采莲,却没那个勇气,再喊江女士又觉得很生硬,一时间不晓得该如何称呼?
他想,不如写一封信吧,把那个意思说一说。
想到这里,夏春望就坐在桌前,酝酿了一下。
他摊开稿子,拧开笔帽,刷刷地写了起来。
天色暗了下来。
夏春望坐在灯下,继续写着。
他也不晓得咋有这么多话说?那些无法言语的,都从笔端流淌开来。
信写好了,已是晚上九点。
一共十二页,厚厚的一沓子。
夏春望把信笺装进牛皮纸信封里,封了口。他没那个勇气当面交给采莲,就让娇娇捎过去吧?
*
新的一周开始了。
江晓月乐颠颠地去了学校。红烧肉的事情跟谁都没说,有刘咏华的例子在先,她可不想炫耀这个。
下午放学了。
江瑞丰接晓月回家,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娇娇,昨天吃红烧肉了?”
“外公,你怎么知道的?”
“呵呵,外公咋会不晓得呢?”
江瑞丰呵呵笑着,有豆豆那个小喇叭一广播,全家人都知道了。
“外公,我跟您说哦,夏叔叔做的好烧肉可好吃了……”
江晓月想跟外公透个气,就把夏叔叔夸了一通。
江瑞丰却有些担心。
他知道夏同志,在古镇上还喝过他们家的鸡汤呢。前一阵子也听采文提过,可没想到夏同志跟采莲有接触?采莲是什么身份?人家夏同志又是什么身份?这接触下来,能有个结果吗?
说话间,就到了弄堂口。
江晓月远远地看到一位青年军人站在那里,她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夏叔叔。
“夏叔叔!”
江晓月奔了过去。
夏春望从挎包里掏出了一封信,压低了嗓门说道:“娇娇,帮叔叔一个忙,把这个给你妈妈……”
江晓月赶紧揣进书包里。
她仰着小脸,跟夏叔叔说:“夏叔叔,明天就在这里等回信哦……”
江瑞丰也赶了过来。
“外公,这就是夏叔叔……”
江瑞丰第一次跟夏同志照面,见他身材高大,五官端正,英气十足,别说是采莲就连他见了都喜欢。
“夏同志,去家里坐坐吧……”
“江先生,我是路过这边,这就要赶回去……”
夏春望未做停留,就大步走了。
江瑞丰看着夏同志远去的背影,是既欢喜又担心。
这样的同志是很抢手的,哪里就轮到采莲了?听说,好些单位都在搞军民联欢会,要给部队上的同志介绍对象呢。
江晓月却是心花怒放。
她摁了摁小书包,这里面揣着一封情书呢,那么厚,得有十几页吧?妈妈看到了一定会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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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公寓,江晓月就把零钱罐子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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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你猜猜这里面有多少钱啊?”
说着,就把罐子打开来。
“欧呦,有这么多钱啊,娇娇发大财了……”
江瑞丰装出惊讶的样子,逗晓月开心。江晓月点了一遍,一共一千多块(旧币),买一瓶雪花膏足够用的。
“外公,我想拿这个钱给妈妈买个礼物……”
“好啊……”
“外公,那我们去街上买吧?”
看看时间还早,江瑞丰就牵着晓月出了门。
二人进了一家商店,买了一瓶雪花膏和两盒蛤蜊油。
回到公寓时,江采莲已经到家了。
“姆妈,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江晓月从书包里掏出了一瓶雪花膏,递给了妈妈。
“娇娇……”
江采莲搂住女儿,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松开手。
江晓月又从书包里掏出了两盒蛤蜊油。
“姆妈,天冷了,要注意保护好手哦……”@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江采莲举起双手看了看,这几个月操持家务粗糙了不少。
“娇娇,妈妈谢谢你哦……”
“姆妈,不用客气……”
江晓月看着妈妈,开心不已。
妈妈这几个月变化很大,头发长长了就没再烫过,平日里梳着两条麻花辫,看着很利落,也很进步。
江瑞丰本想问问夏同志的事情,看到采莲这么高兴,就把话咽了回去。
外公一走,江晓月就把信掏了出来。
“姆妈,夏叔叔来信了……”
江采莲接过信,就奔进了卧室。
江晓月想跟着进去,到底还是忍住了。
这一看信不当紧,把做饭的事情也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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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江采莲从卧室里出来时,天已经黑了。
“娇娇,晚上吃泡饭哦……”
江采莲烧了一壶开水,做了两碗泡饭,就着小咸菜吃了下去。
“姆妈,你要给人家回信哦,不然,人家咋知道你的意思啊?”
“娇娇……”
江采莲羞涩地点了点头,这么重要的事情咋会忘呢?
收拾好了之后。
江采莲摊开稿子,坐在灯下写信。
江晓月趴在一旁,眼巴巴地等着。她见妈妈半天写不出一个字来,还时不时地偷笑,她实在等不及了,就呼呼地睡了过去。
这一晚,江采莲激动得睡不着。
她想找人说说话,就捅了捅女儿。
可哪里捅得醒啊?
她只好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那封信。
还在心里想着,以后见了夏同志是不是改个称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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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江晓月醒了。
她见妈妈眼圈发黑,一看就没睡好。
她伸出小手问道:“姆妈,信呢?”
“在这里,在这里……”
江采莲赶紧把信递过来。
“娇娇,可不能偷看哦……”
“姆妈,你放心吧,娇娇不会看的……”
江晓月是想偷看来着,可一想那样太不尊重人了,就忍住了。她要做一个合格的信使,就把那封信藏在书包的夹层里,等见到夏叔叔就把信给他。
她不敢把信放在外面,怕去学校被人家翻出来。班里调皮捣蛋的同学不少,会往书包里塞树叶子,被人家看见了可了不得。
到了学校,江晓月可小心了。
为了安全起见,她不管是做操还是上厕所都挎着花书包,一刻都不敢离开视线。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午放学。
江晓月牵着外公就往家走,可到了弄堂口却没看到夏叔叔。她站在那里等了一会儿,想着夏叔叔工作忙脱不开身,就回了公寓。
一恍两天过去了,江晓月没看到夏叔叔。
她心里发急,夏叔叔怎么还不来啊?
直到第三天,才看到夏叔叔等在弄堂口。
江晓月一溜烟地奔过去,从书包里掏出信,扬了扬。
江瑞丰远远地看见了,才恍然大悟。
这两天晓月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都快上火了,原来是当了信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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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这么来临了。
夏春望回到驻地,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回信。
第二天,他向上级做了思想汇报。
团政委呵呵笑道:“春望同志,革命已经成功了,是该考虑一下个人问题了……”
夏春望咧着嘴笑着,心里是满满的幸福。【本章节首发大侠文学,请记住网址(https://Www.daxia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