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科幻灵异 > 姬甲世纪 > 第二十三章 三年后(上)
  二零三七年八月,天朝di du。在天朝所有的人民眼中,这都是很普通的一天,大家都照着过去的轨迹重复着ri常的行动。川流不息的人群好像觅食的工蚁一般井然有序。

  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生活而拼命打拼,拼命奋斗。di du无闲人,这句流传已久的话总不是空穴来风。

  李家生煎铺子的老板当然也是一样,从清晨三四点钟就起来准备食材,包好包子,从清晨刚刚鸡鸣的那一刻开始,就忙的几乎脚打后脑勺,这段时间是他最忙的时段。他这家店的位置不错,刚好临近人流最密集的两条大街。加上手艺确实不错,店里每到早饭时间总会挤满了人,等不及的,会选择打包一份生煎包子加上一份豆浆带去公司。有些心急的饕餮,总是等不及走到上班的地点,就匆匆打开包装,急不可耐的一口咬下去,被烫掉一块皮也是在所不惜。

  “你丫挺的在作啥!”

  已经快要过去正常的早饭时间了,好不容易能够歇一会的老板听到这么熟悉的一声怒骂,心中不由得叹了口气,将毛巾往肩膀上一搭,往发声处赶了过去。

  李家生煎铺子占了左右两条人流量超大的大街的福气,生意每每异常火爆,算得上是旺铺了。因此落在旁人眼里,当然会有一些异样的想法。不过多少风雨经过,这家铺子依旧屹立不倒,有心人自然明白这老板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但是,麻烦事也是少不了的。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少,就是不少蠢货。

  “劳驾让让,劳驾让让。”一面四处告罪着,一面分开坐的满满的人群,老板终于看到了已经闹得剑拔弩张的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身高超过一米八,浑身肌肉的壮汉,正对这一个看起来似乎只是正在上初中的小女孩怒目而视。初中女生手中端着一个小磁碟,正懦懦地解释着什么。但壮汉却一副强硬的姿态,继续咄咄逼人。

  虽然已经不是高峰时期了,不过李家生煎的名气摆在这里,店里依旧是满满当当的。只有对峙的两人周围,空出了大概直径三米的大圆。三米之外则被围得满满的全是人,连一直耗子都挤不出去。

  围观这种事情,向来都是天朝人民喜闻乐见的。几乎所有热闹周围都会瞬间形成这种墙,绝对,不漏过任何热闹也不把在置于危险之地,这似乎已经是天朝人民的本能了,无论任何地方。

  不过说是对峙,也未免有些高看其中一方了,初中女生一脸害怕的表情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显然假如有机会离开的话,她会毫不犹豫地夺门而去。

  虽然也不是没有人试图站出来说理,但是在大汉凶恶的目光中又被朋友给拉了回去。

  “你这小孩子是怎么搞的?”壮汉又扫了周围的人群一眼,用目光示意他们都别多事之后,指着自己胸前的一块湿渍,语气不善的说道。“看不到我过来是吧,还往我这边撞,现在把我衣服弄脏了,你说怎么办吧?”

  “我……我不是故意的……明明是你突然……”初中女生明显没有见识过这样的场面,有些害怕的往后缩了缩。

  “什么?你现在还想说是我撞你的是吧?”壮汉闻言,更加大怒,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的桌子上盘子碟子一起嗡嗡作响。

  “怎么了怎么了?”老板看着那两个人,连忙赶上去拉住壮汉,有意无意的将那个初中女生往后推了推,挡在自己身后,“这位大哥,你的衣服似乎也没有弄脏,这小姑娘也不是有意的,让她跟你道个歉,这顿早饭我请,就算了吧?”

  “你就是老板是吧,明明是她撞到我弄脏了我衣服,你还帮着她说话?知道我是谁呢?你这家店不想开了是吧?把我当乞丐糊弄是吧?”见到老板赶来,一副息事宁人的姿态,壮汉不仅没有退让,反而更加理直气壮地指责起来,攻击的目标顺理成章的从那个初中女生转移到了铺子老板这里。

  生意人总是以和气生财为第一目标,老板抱着最后试一下的想法试图和平解决这件事情“这样吧,我帮你把衣服送去干洗,可以了么?”

  壮汉神se丝毫不动:“你知道我这衣服值多少钱吗?就这么简单就算了?那我多没面子?”

  这就是故意来闹事的了,总有那么一群人以为现在还是当年许文强时代的上海滩,只要够狠够能打就能拼出来一条活路,殊不知现在的世道,即便是一千个强哥排成队,也只够jg用机甲多踩几脚。

  老板叹了口气,为什么蠢货总是这么多呢?真是这种智商简直让人怀疑这家伙到底是怎么能活到现在的……

  “刚才的事情我看的清清楚楚……小姑娘走的好好的,是你故意撞上去的。”正在老板打算使用最后手段解决这件事情的时候,一个年轻人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谁特么的又在多事,给我站出来。”壮汉愤怒冲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大喊,围观人群瞬间给他的视线让出一条畅通无阻的道路。

  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正一脸淡定的坐在那里,从醋碟中夹起一个生煎包慢悠悠地放进嘴里。好像一点也不知道有人正用像看杀父仇人一般的眼光死死地盯着他一般。

  “你他娘的,找事是吧?”大汉异常愤怒的,纵然是抱着你死我活的心理来的,但来这里闹事之前,曾有人告诉他这家店的老板也有一些背景,虽然他不怎么相信,不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人愿意出头当杀鸡儆猴的那只鸡自然是更好。听那家伙的口音也不像是本地人,那就更好了。di du毕竟天子脚下,谁知道随便打得一个人会不会是军队音乐将军的儿子,菊花不保被米还算轻的,第一个上的人被判强jian不是这种事情才真叫人吐血。ps今天跟基友出去转了转……只有一更,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