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那不是个梦 > 第五十一章 血之夜
  简学急急忙忙地看了周围,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水,看着霈乔,他有些急了。这可怎么办,现在僵尸王又出来了,要上哪里找水给她。

  简学想到了,在酒吧里,应该还有水,专门招待阴阳人的酒吧。他们僵尸,是不需要喝水的,他们一喝水就会拉肚子。这可让爱喝水的简学很无奈,人界的任何事物他都不怀念,他就喜欢喝白开水,好似没有任何味道,其实有着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味道,他就喜欢这种感觉。

  简学把霈乔一个人留在了那个杂物房里,他自己一个人去到了酒吧,僵尸王出来了,就是热闹。每个人都在讨好僵尸王,拿出各种血型的血献歌僵尸王。不过,听说僵尸王喜欢吸活人的血,所以在12点之前阴阳人会全部离开人界,如果被僵尸王发现就惨了。

  “简学,你怎么来这里了?”简学正在跟服务生拿着水,赢景就走了过来。

  简学摇动着手上的水,说:“我给那丫头拿水喝。”

  赢景的表情有些奇怪,说:“她醒了?”

  简单学略有所思般说:“我出来的时候还没,这会儿应该醒了吧。”

  “啊?那可惨了,万一她跑出,就会被僵尸王吸干血的。你知道吗?她在灵界乱走,不是被我发现了,她早就不知道被那个饿鬼给生吞活剥了。如今,地藏王不在,个个都无法无天了,连阴阳人都害怕和我们做交易了,再这么下去……”还没听赢景说完,简学就朝杂物房的方向跑去。

  看着简学的背影,赢景扶了扶眼镜,说:“再这么下去,我们恐怕都要饿死了。”说完。他便追了上去,就像是一阵风般,没注意的僵尸,还以为刮风了。

  赢景比简学慢了一秒,他在简学的后面刹住了脚步。隔着简学,他超房间看,里面没人,再看着简学焦急的表情,他知道那个傻丫头又跑出去了。

  “那丫头又……”还没等赢景说完话,简学又从赢景身边刷的跑过。根本没理会赢景。

  赢景无奈地又扶了扶眼镜,继续说:“那丫头又乱跑出去了,真不让人省心。简学等我。”说完,又跟了上去。似乎,他和简学今天角色互换,一个爱说话了,一个一句话也不说。

  简学来到了灵界广场。所有人都在欢呼,手机举着鲜血。在灵界广场的喷血池,那鲜血飞奔到几千米高,浓郁的血腥味,所有僵尸都发出野兽般的声音。看着这样的场面,听着这样的声音。简学更担心霈乔了。就算她没被僵尸王逮到,也会被饥饿的僵尸给吃了。

  简学向四周望去,都是面目狰狞的僵尸。嘴里都是鲜血。他讨厌鲜血,可是没有鲜血他就不能生存。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灵界这样生存,或许,是有特别愿意的。

  找了好几个地方。简学就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在一个狂欢的僵尸城里乱转。他焦急地向四周张望。还是没有,他不知道此时此刻霈乔是否安全,他的心都快急干瘪了,虽然,他的心早就不会跳动了。

  “简学,我终于找到你了。”赢景似乎十分喜悦。

  看着喜悦的赢景,简学的脸上也有了喜悦感,说:“前辈,你找到那丫头了。”

  只见赢景喜悦的天突然僵硬在半空中,简学看着他那张僵尸脸,说:“没找到你高兴什么,真是的。”

  简学再次抛下了赢景一个人,又走了。赢景嘟起了嘴说:“我找到你高兴啊。”突然,他似乎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style,又说了一句:“我是冷漠赢景。”突然,他又变成了可爱style,自己摆着耶的手势说:“冷漠了几千年,真无聊,我也想热情啊,偏偏我是元老级的人物。哎。”说完,他又重新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冷冷地说:“你不等我,我自己去找,臭丫头,我找到了你,一定要狠狠地教训你。”

  霈乔看着周围狰狞的僵尸,她有些哆嗦了起来。心里一直默念着:“不要吃我,不要吃我,你们看不见我,你们看不见我。”

  突然,一个面目清秀的男人挡住了霈乔,看着地板上的鞋,霈乔觉得自己就快被僵尸了,其实,被僵尸吸了血是不会变成僵尸的,除非他给你注入尸源,不过,注入尸源是很浪费体能的。

  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传到了霈乔的耳朵:“你会隐身术啊?为什么别人看不见你?”

  霈乔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位大约28岁的男人,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男人也是僵尸,他也是那么干净,那么让人舒服,甚至和简学有几分相像。

  霈乔的心里琢磨着,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帅哥都短命吗,都成了僵尸,可惜啊。

  “呵呵,那你想成为僵尸吗?”那个男人对着霈乔笑。

  霈乔猛地后退了一步,笔出打拳的姿势,说:“你别过来哦,我叫了。”

  那个男人感到很无奈,他说:“你叫吧,你一下就会把其他僵尸吸引过来,就算你不想,到时候,也由不得你了。”

  霈乔慢慢地走近那个男人,扭着嘴和鼻子说:“那你想怎样?”

  看着眼前的霈乔,那个男人哈哈大笑起来,说:“小丫头,有趣有趣。”

  这可让霈乔摸不到头脑,傻愣愣地看着眼前的那个男人,霈乔心想,估计他是个神经病,或者,就是死前脑子撞坏了。

  霈乔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那个男人啦着走了起来,霈乔有些生气,她想甩开他的手。

  “你看下面。”那个男人笑着对霈乔说。

  霈乔白了他一眼,往下看,居然是空的,看着地下那些举着血杯的僵尸,霈乔忍不住尖叫了出来。

  “你还要放手吗?想试试蹦极的滋味?”那个男人像是在说风量话般,霈乔简直像揣他一脚,可是为了自己是生命着想,她没有那么做。

  “我就那么讨厌吗?你想揣我一脚?”那个男人看着霈乔,很认真地问。

  这可让霈乔不好意思起来,她尴尬地笑,心里抱怨起来:“这男人,怎么这么有病,没吃药还是吃错药了。倒霉啊,怎么有那么白痴的僵尸。”

  那个男人突然加快了速度,说:“我今天好像是没吃药。”

  霈乔觉得自己快完了,原来这个神经病僵尸懂得读心术,她感觉自己等会就会被吸干血,然后变成一个僵尸,好险,这里有简学这个朋友。也不知道现在简学怎么样?真是令人担心。

  那个男人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大概是凉亭一样的地方附近。

  “简学, 你说他怎么样了?”那个男人焦急地问了起来,似乎很担心的样子。

  “你认识简学?”霈乔有些吃惊,原来,简学还认识那么多帅哥,难道,帅哥的朋友都是帅哥吗。

  “简学到底怎么了?”那个和蔼的男人突然凶了起来,用温柔形容好似不行,虽然那个男人看上去只有28岁,可是霈乔总觉得他有爸爸的味道。

  “你不要着急啊,是简学能量不足,就晕倒了,后来我抽了自己的血给他喝。然后我就晕倒了,最后,我醒来了,没见到他,我就出来找他。就这样啊。”

  那个男人似乎安心了下来,说:“原来是这样啊。最近血荒,是这样啦。你心底真好,居然抽血给他喝,你不怕自己没命啊。“

  “我也不知道哦,第一直觉就是给自己的血给他喝。额……怎么说呢?简学总是会给人想去心疼他的感觉。呵呵,难道是我母爱泛滥。哈哈。”在灵界的霈乔,似乎比人界开心多了,似乎她已经忘记了人界的种种不愉快。

  那个男人又笑了,说:“其实,你也有种让人心疼的感觉,你很悲伤,是吗?”

  霈乔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说:“额,不告诉你。”

  男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又说:“你叫什么名字?”

  “额,林霈乔,你呢?”霈乔很爽快地就回答了。

  “我啊,无名无姓。你不叫我神经病吗?我不介意的。哈哈~~~~”突然一道白光出现,那个男人消失了,不对,好像是自己消失在了那个男人面前。她来到了一个地方,而自己的前面就是简学,还有那个僵尸少年。

  简学见到了霈乔,马上冲了过来说:“担心死我了,你跑到哪里去了?”说着就拉起了霈乔的手,走了起来。

  看着简学的侧脸,霈乔笑着说:“我不没事吗?我出来找你啊。”

  简学没有看霈乔,不过他好像很生气,说:“赢景前辈说的没错,你就是让人不省心。”

  霈乔皱起了眉头,琢磨着赢景是谁,说:“赢景是谁啊?他和秦始王嬴政有什么关系啊?”

  简学被她的这个问题雷到了,额头迅速出现了一滴大大的汗,说:“你自己问他。“简学加快了步伐,这让霈乔有些跟不上了。

  “可是我不认识他啊?赢景是谁啊?“霈乔的声音似乎快被周围的狂欢声给掩盖了,为了赶紧离开这里,简学又再次加快了速度,只是,霈乔再也受不了。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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