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白初晴风卷残云回到家,经过小家伙身边的时候他都能感觉到一阵很强烈的风。麺魗芈晓
小家伙狠狠一怔,妈咪是肿么了,这么风风火火的想要干什么?难道是爹地大人找来了,妈咪要带着他私奔么?
带着满腹的疑问,乐乐追上去一瞧,og!妈咪这是受了多大的刺激丫,竟然把房间弄的乱七八糟跟垃圾场似的,又要辛苦他了嘤嘤嘤嘤!
“妈咪,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我高中的同学录。”
“找那个东西做什么?”
“咳……我看看里面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做我的男朋友。”
乐乐险些喷出一口黑血。
走进去,一样一样的将地上的东西放回原位,“妈咪啊,你儿子我都会打酱油了,你的同学肯定也全部都结婚了。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世界的跑,没必要就吊死在同学身上,可以多找几棵大树试试。对了!你身边不就有个很好的人选咩,又帅,又有钱,关键是你们还是真夫妻,找他做你男朋友,比谁都合适!”
白初晴一门心思在同学录上,根本没有认真去听乐乐在那边叨叨絮絮什么。
突然,她惊喜地大叫一声,“找到了!”
虽然封面都已经泛黄掉色了,但翻开,里面还是完好无损的,她眼睛贼亮的盯着手头的同学录,一页页的翻了翻,喜不胜收的模样就跟中了六合彩似滴。
乐乐一阵无语。
他一万个鄙视妈咪的眼光。
银杏大饭店——a市有名的酒楼。
“晴晴,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你还能记得我,真让我觉得万分荣幸。”
白初晴闻言抬起头来,看着面前坐着的这个肥头大耳朵的男人。
他叫康有为,是白初晴失散多年的高中同学,曾经最要好的异性同学。
她看着男人,嘴角隐隐有些浮动,怎么看都觉得货不对板,与她记忆中的康有为不说差了十万八千里,那也是差了很大一截的,以前的他很瘦很瘦,全班最瘦的就是他,整个就跟一竹竿似的,看起来风都能吹倒!可眼前的这个男人很胖很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肥肉还一抖一抖的,都快看不到眼睛了。
杜海涛看到他,肯定特别有自信!
好在不是真的要和他相亲,所以他长什么样子对她来说无所谓。
白初晴开门见山地问,“你结婚了吗?”
康有为笑容闪过一丝僵硬,放在桌上的手悄无声息地藏到了桌底下。
以前怎么没发现,白初晴原来长得这么美,即使不施粉黛,也是清纯丽人,康有为心痒痒地说,“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白初晴笑了笑,他没结婚就好,“那你介不介意做我男朋友?”
康有为一激动,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耳朵没有出毛病吧,白初晴竟然主动要求和他交往,他狭小的眼睛缝里精光乍现,哈巴狗似地忙不失摇头,“不介意,不介意,我一点也不介意,晴晴,其实你不知道,我已经暗恋你好多年了。”边说着,他的手一边冲动地伸过来,搭在她的手背上,轻轻摩挲着……
白初晴的手顿觉一麻,竖起一串鸡皮疙瘩。温婉甜美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她还没来得及解释是要他假扮她男朋友,就一天。
突然——
有道身影凶猛的冲过来,浇了白初晴一头的水,她还没来得及从突来的震惊中回过神,就听见女人声嘶力竭的控骂声。
“不要脸的狐狸精,竟然勾引我老公。”
然后,又响起康有为胆颤的声音,“老……老婆,你怎么来了?”
“怎么,怪我坏了你的好事,我要不偷偷跟着你来,怎么会发现你背着我养了只骚狐狸,哼。回家老娘再收拾你。”
白初晴没发现,在她的右上角方向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她的心肝宝贝乐乐,一个是她这次事件的引发人——叶俊凯。
“这里的红烧狮子头很出名的,煎鸡也不错……”
叶俊凯应乐乐的要求来这家酒楼吃饭,拿着菜单他一一为乐乐解说道,却发现他的心思根本不在食物上,冷凝着一张小脸,眉头皱的死死的,目光深深一瞬不瞬地看着后面,他也好奇看过去,立时脸色聚变。
白初晴头上湿漉漉的滴着水,模样狼狈地被人围观着,整个酒楼就只听得见女人拉着个大嗓门粗言秽语的谩骂声,不绝于耳……
叶俊凯眼底阴鹜肆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