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六钱楚跑了一天,周末上午也没消停,特地跑去隔壁市,把好友文静和她父母的保单签了,之前两人在网上关于这个事沟通了好几天,谈的差不多了才过去找她。
文静也忙,经常泡实验室,难得抽出时间跟钱楚约。
因为文静下午还要去实验室,所以钱楚上午签了单,午饭都没吃就赶回文苏,那时候都下午一点多了,她正坐在街头的一家小店,点了一碗米粉正在吃的时候,她接到了周重诚的信息。
周末下午她确实没约客户,本来还打算跟几个半身不熟的朋友约下午茶,看到周重诚的信息,她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说实话,钱楚正觉得周重诚这人看着一本正经的模样,长的也人模狗样儿,一副型男的造型,就是这脑回路奇特,她总觉得自己跟不上。
这人得多想蹭饭啊?
一句很多人看来随口一说的话,他却是真当真了,从上上周到这周,就盯着她请客。
钱楚都有点可怜周重诚身边的那些朋友了,怕不是人家只要说句什么,他都得盯着人家请客吧?
饿死鬼转世吗?怎么就盯着那口吃的呢?
还讽刺她想了一周都没想好吃饭的地点……钱楚给自己顺了顺心口,行,客户是大爷,她不跟大爷们计较。
现在请他吃饭,权当是为了做以后的单子。
一个老光棍,总要说对象娶媳妇吧?她就不信到时候还签不下他家的保单。
她没有立刻回复,而是在用手机搜了搜文苏市的吃货论坛上的推荐。
她一边吃粉,一边搜索,记下了三家排行比较高的店,想着到时候让周重诚选,免得到时候说她请客都不用心,随便一家就打发人。
找到后打算给周重诚回复,手机信息响了,钱楚一看,哎哟,送上门的生意啊。
果然老同学靠谱,潘同学帮她介绍了一个生意,他公司同事,听说潘同学买了保险后,想找个靠谱的人咨询一下。
潘同学自然就推荐了钱楚,并推送了同事的微信号给钱楚,钱楚当时就加上了。
在网上聊了几句后,同事直接约下午见。
钱楚本打算下午休息,那也是没生意,想给自己留半天休息时间,可这送上门的生意,傻子才不做呢。
再说了,跟周重诚本来也没个确定的时间,自然是生意更重要。
跟对方约了可以喝下午茶的茶馆,周末人多,没有单独包间,只能在大厅里找了个位置坐下,钱楚点了公爵茶,三个人一边喝茶一边聊生意。
潘同学帮双方相互介绍,对方是女同事,家里有个宝宝,想要替宝宝买保险。
人的心里面,熟人介绍的生意最好做,因为有了别人先购买的体验在,总觉得会靠谱,再加上钱楚确实有自己的想法,给了她很多更切实际的保险建议。
只是考虑到经济情况,女同事最终还是决定先给宝宝买,等以后有机会再给大人配置保险。
这一谈就是三个小时,等再抬头的时候,太阳都落山了。
“都这个点了,别回去了,我请你们吃饭,就在三楼。”钱楚是真心实意请吃饭,毕竟到了饭点了,总归是要吃饭的。
女同事摇头:“多谢你啊小钱,只是真不行,家里还有娃,我出来的时候老人哄了睡觉,这时候怕是快醒了,我得尽快赶回去。老潘,你跟老同学见面,你们吃吧,把我那份一起吃了。我得赶紧回去。”
潘同学本来不打算去,觉得不大好,结果被女同事这样一说,他要是坚持走,反倒显得见外。
钱楚是真心感谢潘同学介绍生意,殷勤的带着潘同学去楼上的火锅店,到了楼上后,她猛然想了起来,周重诚怎么办?
人已经在火锅桌坐了下来,她不可能把潘同学撵走。
钱楚想了想,给周重诚发信息:周先生,非常抱歉,我临时见一个同学,实在走不开。您看明天晚上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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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重诚下午的时候还把手机内存清空了一下,删了不少乱七八糟的app,就是为了晚上吃饭拍照有空间,没想到一下收到了钱楚那样一条信息。
像话吗?像话吗?!
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他等了一下午,竟然就等来这么条信息,还是在饭点等来的!
周重诚被气的手直哆嗦,欺负人!太欺负人啊!
太过分了!
她怎么能仗着自己长的好看,就这么肆无忌惮的欺负人?
他非常想大方的、毫不犹豫的、一点都不在乎的回复对方:无所谓。
但是,手指在按键山刚落下后,就成了:钱小姐,人要言而有信,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说好晚上一起吃饭的,怎么临到时间了就变卦?
这条发过去还不算,第二条指控也跟着毫不犹豫的飞了出去:这个时候正好是吃晚饭的时间,钱小姐,你根本就是在跟别人一起吃饭!(一只头上长着绿叶子的胖胡萝卜大眼睛里蓄满泪水,要哭不哭的表情。tif)
钱楚:“……”
潘同学好奇的看他:“怎么了?有什么事?”
钱楚犹豫了一下,才一脸为难的说:“老潘,商量个事,我有个朋友刚好在附近……”
她还没说完,潘同学直接笑着说:“让人家一起来啊!老同学还用跟我客气?我刚刚就觉得咱俩点的太多吃不完,刚好帮我们一起吃。”
钱楚笑着说:“那真是太感谢了,下次一定单独请你吃。”
“可别!”潘同学玩笑的说:“让我对象看到跟你这样的大美女一起吃饭,让人误会,到时候我日子可不好过。”
钱楚给周重诚回复:周先生,实在对不起,我确实走不开,您要是不嫌麻烦,到xxx路的捞月店来行吗?
周重诚一看,立刻生龙活虎起来,呵呵,今天一定要吃到饭,长征路程他也要赶去。
二十分钟后,周重诚出现在热气腾腾、漂浮着火锅和酱料味道的火锅店。
板寸长的头发湿漉漉,一股发胶的香味扑鼻而来,抹多了有点熏人。
黑色西装笔挺,没有一丝多余的折痕。
一条红色的领带,领带夹带着闪瞎人的金黄光泽,充满了李广式炫富的气息。
最关键的是脚上的皮鞋光滑油亮,苍蝇飞上打滑后还得劈个叉。
他还在西装口袋里塞了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
当他这副模样出现在火锅店的时候,顿时吸引了周围吃火锅吃得油光满面的客人和服务员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