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光明,可光明却要依靠着的黑夜才能被你憧憬。
你喜欢平淡,可平淡却要在喧嚣之后才显得弥足珍贵。
你喜欢主角,可主角唯有用反派的衬托才能树立形象。
你喜欢结局,可结局却需要过程才能够令人伤感共鸣。
你喜欢回忆,可回忆却只有在逝去中才能够让你思念。
喜欢是一种难忘的回忆,回忆着过去的光阴,光阴是一张泛黄的照片,记录着我们相守的曾经,曾经是一段不羁的乐谱,演奏着似水流年的年少。
……
漫长的等待中,我们固执的等待着遥遥无期的承诺,但终归在这种固执中迷失了自己,待到蓦然回首时,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余下的只有被流转岁月印刻下的叹息。
于是!
开始喜欢上一个人!
从最初的不经间相遇到最后的难以忘怀!
悸动的心跳扑通扑通,玖红染遍了脸颊,直至每每遇见时的那种不由自主的望而却步。
不经过任何刻意的演练,每一举每一动都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自然感,最初时并不太明白,直到后来才知道,这种感觉原来叫做喜欢!
从岁末到年初,暗恋模糊了所有!
彼时,你正身处于我所不知道的远方,而我却常住于我们所约定好的城市,明明路途遥远的那么无期,可你每次却都能知晓我所住的地址。
这一点让我不禁想起了许多年前你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无论路途有多么遥远,只要愿意,哪怕相隔咫尺天涯,都能够永远的感知到对方的存在。
当时我总是对此哈哈大笑,认为你脑袋秀逗了,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终有陌生的时刻,没有谁会永远熟悉谁,会永远都记得彼此。
一直到晚上,我还向你发短信询问有有明白这个道理,但一直到我入睡之前都没有见你回的短信。
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2014年,流转的命令似乎格外眷顾这个平凡的岁月,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知,相遇,到最后难以忘怀,也同样只能是在人海中一次匆匆相见,从此开始了孤单思念。
那时的天空总是很蓝,日子也显得安逸而漫长,我有条不紊的过着自己普通而又平凡的悠闲时光,交际,逛街,打游戏,很快便将你给忘记了。
确实是这样,又有谁能对一个匆匆几面的陌生人能记得那么清楚呢,我们这一生里能认识几万人,但能记住的却是少之又少。
直到某天在大街上,偶然看到你抱着木吉它在街角边,学着流浪歌手在那里自娱自乐时,我才恍然想起,原来在自己的过客中,还有那么一号人物。
我不擅长跟人打招呼,但没想到你也不会打招呼,结果我们都看到了对方,却大眼瞪着小眼互相看着对方,街上来往的行人就这样用看白痴的目光注视着我们,弄得彼此都尴尬不得了。
于是,我们到最后都各自装做若无其事的擦肩离开了。
以致于多年之后,我们还在用此事互相取笑着对方,用笑容掩盖着心中的遗憾,遗憾什么呗,遗憾当初谁都没有鼓起那团勇气。
人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就像今天无法落入昨天一般,彼时你在享受着佛罗里达温暖阳光的沐浴,我则偏住在中国南方小城一隅,中间隔着一条无边无际的大海。
此生,难相见。
我的家在一座很美的小城,那里盛放着很多美丽的凤凰花,每到夏天,满世界都好似被金灿的火红所包裹,绚丽的让人想靠近却又不敢移步,有种别开生面的梦幻感。
我年少时曾偷偷仰视过年轻帅气的英语老师,也曾疯狂的追过某位明星,我有一对异地相恋的朋友,他们总是不厌其烦的乘看火车追寻着彼此,可惜最后还是擦肩而过,我的小时候很任性,直到后来我长大了,才没有了任性的借口……
这个世界从未因为某件事而停止过它前进的脚步,我们心目中最真挚的疼痛对于它来说,不过是芸芸万千中的一粒尘埃,渺小的可以忽略不计。
但就是这样的渺小,却教人演绎出尘世间最凄美的传说。
分开这么多年来,我们都在电脑前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时常交流着近期发生的大小琐事,谈论着南北方多样的菜什和文化的差异,或长或短,常常使彼此忍俊不禁。
我的桌子上摆放着两只一黑一白的小熊,是你在路上看到的,觉得很棒,你说好东西要懂得分享,于是便从大洋彼岸邮寄了一对给我。
当我接过这个从彼岸的另一边送来礼物,心里泛起了点点涟漪,是什么在无边无际地蔓延开来,已经讲不清道不明,如果想真心实意的喜欢一个人,便意味着喜欢他和他的一切。
而我,曾经是那么真挚的喜欢过,只是未曾说过你。
没有悲伤,没有失落,爱情的最好状态就是彼此忘记在谈恋爱,不累人,不费神,不刻意追求每一点每一滴,不用琢磨更无须纠结,平平凡凡渐渐转变为习惯。
那样的话,即便日后分开,也不会去过度在意,更不会像电影桥段那样哭的稀里哗啦,痛彻心非,所以,唯有保持记忆里那一抹纯真的美好,便已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