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天降男神住隔壁 > 追杀6
  顾熙媛用手按了下他的肚子,可真是有弹性,凯威很是不舒服,总感觉自己快要被肚子里的血搞死了,他发出呜呜的怪声,就是察觉到狼长老已经到了,以狼长老的医术应该可以将它救活吧。

  顾熙媛没有管恺威的叫声,以为是喝优缇的血喝多的撑着了。

  “优缇,你那所谓的丈夫可是在关键的时刻将你推了过去,真是可笑啊!”顾熙媛一项厌恶这种将男人看做了天,事事都以男人为主,落落弱弱的很厌烦。

  “哈哈,顾熙媛是我让他离开了,我和你们同归于尽最好了。”她看着凯威的肚子,真是好笑不是吗?

  不急,再等等,那只臭狗恐怕就要炸了吧。

  “快说鬼王叫你们将凯威夺走想要做什么?”优缇默不回答,现在只缺时间,炸了吧,那么一栋楼的百姓一起陪葬多好啊!

  顾熙媛从包里拿出一个化妆镜递给她,然后将她那双耷拉着的眼皮扒了扒,对着她说:“一百多年来你一直都活在他编制的谎话中活着,你知道吗?其实你并不是吸血鬼,你可以亲春永驻完全是因为是喝了奇米特制的血液,那这个弊处便是与吸血鬼一样惧怕阳光,其实你现在只是个老掉牙的老太婆,恐怕你家男人都认不出你来,可悲,快说到底有什么阴谋?”

  “呵呵,我要说这些事我都懂呢!顾熙媛我们一起死吧”10,9,8,7,6,她在默默地数着,却已经大脑出现了紊乱,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这时,天空中扑出来一群的狼人,对着今晚的月光嗷嗷直叫。

  又或者是一种尊敬吧。

  这时,顾熙媛的面前出现了一位银白色的狼人,他扎着一串滑稽的胡子,摇摇晃晃的跑到了恺威的面前。

  “大侄子呦,舅舅来迟了。”

  顾熙媛很诧异这一切,她警惕的望着一切,最后目光锁定了这个男人。

  他恐怕就是狼王红雪域的得力助手狼长老白仓,到底是谁泄露了她的行踪?

  顾熙媛先发制人的说到:“狼王最近可好?”一点也不尴尬是她偷走了狼王之子凯威,使他骨肉分离。

  那人并没有回顾熙媛的话,而是全神贯注的关心恺威的伤势。

  顾熙媛的思绪却漂浮到十几年前:

  无望的尽头,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明知是错,还是硬着头皮去做。

  而你只能在黑暗里默默的祈祷……

  我是百年前的人或者更早的,早的我已记不得自己的名字。

  忘记前身百事,再遇故人,阡陌孤山任人说。

  百年前,我被一个神秘的人,赐予永生的宿命,后来我便成为他的信徒。

  他给我尊贵的家世,以及花不完的钱财。

  但是这些都不是我所要的,我只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从哪里来……

  而他却从来没有回答出来……

  他说,早已是死人,何必纠结过去,我给了新的生命,就此你便是她―顾熙媛。

  而我却始终不能释怀……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怪物。

  而我为了活着,必须喝那腥臭的血。

  星辰当下,我便如同吸血蝙蝠般的到处游历……

  有时化作娇滴滴的少女,勾引俊美的男人,做一场魅惑人心的梦。

  而他便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自认为这是一个很公平的事,没有什么羞耻感。

  有时也会变成俊朗的少年,风度翩翩,英俊潇洒,为她遮风挡雨……

  她也异常的开心……而作为回报,当然是那芬芳甜甜的血。

  对,我从不勉强别人,将他们的血献给我。

  就像我从来没有杀过人……我也只是像是像只寄生虫般的过着悲惨的生活。

  但是世人皆恶毒,我对他们心软,他们便在你的心上用力的戳一刀。

  我永远不会忘记十七年的事……我被供血者所算计,变成吸血狂魔公众于世。

  当时由于我浩大的家族背景免于火刑。被我成功逃脱。

  从此我便成为欧洲一带闻风色变的通缉犯……

  由此,那长发飘飘的我,一改前日风范,变成了寸头长的假男人,西装革履的游走在这个世界上······看遍了这世间的无常。

  世人皆说我嗜血无常,可我真的只是为了生活,无奈的存活着。

  有时,我恨那个把我变成怪物的人,凭什么这样对待我,让我变成这般鬼不鬼人不人的模样。

  最可怕的是,我下不了手,只能这样在漫长的日子里,在黑暗的屋檐下独自一人看这时光的流逝。

  就像,我有多久没有看过那灿烂的阳光,没有感受到那美妙的光辉,那温暖的时刻。

  可是,这一切又是在十七年前彻底的改变了······

  那年,我因违反《非人类保护法》不得使用任何手段伤害人类,包括摄取人类的血液,残害人类······

  而我却因为敌家,那只可恶的狼人,而被抓个正着。

  那只狼人也便是凯威的亲生父亲,统治北海森林一带的狼王。而我只是一个路过的人。

  他却像是认识我似得,一直追杀我。

  我逃到了北海的一个小镇上,为了补充体力,好吧,最重要的是我真的饿了,便偷偷的潜入百姓家吸血。我没有用那粗暴的牙齿,而是用最新研制的针桶,一点一点的抽出来。

  一般人绝对不会发现,可是不巧的是,那年国际联盟有人包藏祸心,想要得到北海森林的瑰宝,狼人之剑,恰巧当时我路过,那个狼王可能一直以为是我想要偷走的吧······于是我真是惨啊。

  那狼王也不想想,以我那点功力那里敢碰狼王之剑。那可是吸血鬼的必杀之物。

  除非是那人可能敢碰吧······

  反正我被国际联盟会的败类追杀,想想七天七夜不死不休,就是要找到我。而且下了狠毒的手,让我失血过多,昏死在一个不知名的村子里······遇到了一个特别的小女娃娃。

  那个女娃娃便是十七年后的墨小米·····

  当年自从我喝下她的血,便有了与之不同的力量,我终于可以在阳光下自由的生活了,没有任何的不舒服,没有灼烧的疼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