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书生在妖界 > 第四十六章 你的血太腥
  “我晓得了,一定是我的血起了作用,不但让你痊愈,还提升了你的功力!太好了,九玉你快试试,看看是不是妖力变强了。”苏锦兴奋的从椅子上跳起来。

  窗前的梵因被吵醒了,抚了抚额头有些头晕,心下奇怪却并不知道是极乐做的手脚,站起来走到苏锦面前:“怎么了,一大清早就如此高兴?”

  苏锦抓住梵因的胳膊让他看床上,梵因看向九玉,也是大吃一惊,昨夜九玉明明一副垂死的模样,虽性命无虞,却再难用妖力,可这一夜的功夫,如何恢复的这样快?他医术不错,却还从未听说世上有如此灵丹妙药。

  “来来,九玉,你赶紧再喝点我的血,把剩下的两条狐尾也生出来,然后你就可以变成人形了,我要和你一起喝酒!”苏锦叫嚷着就要拿刀子割腕。

  九玉伸长一条狐尾拉住苏锦的胳膊:“莫要胡闹,你身上有多少血够我喝!我能长出狐尾,也可能是‘虫髓’的内丹被炼化了,潜力被激发了而已,不一定就是因为你的血。你的血或许有用,但也不过是药引而已,多了反而无益。”

  “可是,不试试怎么知道,万一真的有用呢?那你就不用受那么多苦了。”苏锦不死心的想将胳膊从九玉的狐尾里抽出来,却被缠的死紧。

  “那我问你,若是旁人也受了伤需要你救,你也会毫不犹豫给自己放血吗?”九玉声音有些阴冷。

  苏锦一凛:“那要看是谁,若是坏人我自然不会救。”“我明白了,只要这人是好人,你都会救的,对吧?”九玉自嘲一笑,弯弯的狐狸眼眯在一起,就知道,自己在他心里不过是只阿猫阿狗。

  “那你别为我浪费你那宝贵的血了,本来就清瘦的样子,见个人受伤都要去救,可别早早的就把自己的血给放干了。哼,我九玉偏还不稀罕,不愿你来施舍。都说你的血香甜,我却觉得腥得很,难以下咽。”九玉偏过头向床里,松开了抓住苏锦的狐尾,却不再看他。

  “哎我说狐狸,你这是发的哪门子脾气,我好心救你,你反倒来揶揄我!既然我的血腥臭不堪,你刚才舔我手腕做什么!这会儿说翻脸就翻脸,难道公子我救你还要求着你?不稀罕拉倒,爷还嫌疼呢!”苏锦气急了,不识好歹的东西,“梵因,给我去买肉,本公子失血过多,需要大补特补!”说完拂袖离去,把九玉扔在床上不管,梵因摇摇头,依苏锦之言出去买肉了。

  房间里静了下来,九玉悠悠叹了口气。

  “狐狸,气色不错嘛,叹什么气啊!”火焰拉着冰焰从枕头后绕了出来,冰焰爬到九玉尾巴稍上,抓着狐尾一下一下荡起秋千,玩的很开心。

  “你们怎么没跟着苏锦出去。”“呵呵,怎么,不想让我们看到你黯然神伤的样子?”火焰嘲弄的坐在狐狸头旁边,拖着个比他身子还大的酒袋咕咚咕咚的喝的痛快,“我就想不明白,主人既然愿意给你血,你就喝了呗,再来一次,说不定你就又变成那个什么九尾妖王了。”

  九玉摇摇头:“不行的。一来,我现在虽生七尾,但我的妖力并未提升多少,自受了灭神雷以来,我已伤及根本,就算短期内生出九尾,也是徒有其形,绝没有当年的实力;二来,苏锦昨夜已经失血太多,不能再胡来了,你当他的血白白有那些灵气吗,只因他的血比旁人要少上很多,所以他才总是饿,要吃东西,明白吗?”

  “是这样啊,我倒不曾注意,你不肯用他的血,其实是怕他伤了身子,对吧?其实,你直接跟他说就好了。这般藏着掖着,只会让他误会你的好意。”火焰双手托腮,打了个酒嗝,“冰焰,走了,咱们看看主人去,他肯定买了好多好吃的,我带你去偷烤肉。”

  “好啊,好啊!”冰焰听火焰招呼他去吃好东西,立马拍着手从狐狸尾巴上滑下来,跟着火焰跑远了,跑到门口,冰焰回过头来说:“九玉哥哥,以前你没少给我偷留好吃的,这次,我一定也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火焰听了:“哎呀,好妹妹,走啦走啦,你个子这么娇小,带回来的肉还不够狐狸塞牙缝的,不用管他啦,主人不会让他饿着的。”说着拉着冰焰的手,上街去了。

  直接说吗?怎么会有用呢,苏锦那书呆子,只要有一线救人的希望,他都不会放弃,若是直接说,现在苏锦的胳膊上,怕又是一道血痕了吧。

  大街上,苏锦低头无聊的踢着石子:“梵因,你们妖族都这么喜怒无常吗?你说九玉为什么发脾气?为什么不肯用我的血呢?还说那样刻薄的话?”

  听见苏锦问话,梵因张张嘴刚想回答,却发现苏锦问题一个接一个,根本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看样子,他也不想自己告诉他什么,他本就是在自言自语。

  好容易走到集市了,梵因看苏锦还是兴味索然的样子,便劝道:“苏公子,你莫赌气了,九玉公子也许只是担心你的安危,并不是嫌弃你的血。

  苏锦眼睛一亮,啪的一下拍在梵因肩膀上:“行啊,梵因,没看出来你还如此善解人意。一定是这样,九玉嘛,是狐妖,自然好脸面,就是担心我也不好意思直说啦。我就说嘛,我养的狐狸怎么会这么忘恩负义。走走,买羊肉去,多买些,吃了好多天的干大饼,今儿也改善改善,梵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哈,爷有钱!”苏锦拍拍钱袋,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集市上人很多,大多是边塞居民的打扮,头上戴着毡帽,身上穿着紧袖口的衣服,脚蹬牛皮靴,防风保暖又方便干活。也有中原来的客商,穿着绫罗绸缎,显得比别人贵气些。但像苏锦这般书生打扮的,却并没有见着,所以他走在街上,人们纷纷侧目,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个一身黑衣带着面具的梵因。

  “这烤全羊是咱们铺子里最拿手的,外酥里嫩,特别地道。您尝尝。”那店家说着,递过一只小碗儿,里面放着蘸料,又撕了块羊肉来递给苏锦。

  苏锦接过蘸了酱料一尝,果然鲜嫩清香:“羊肉烤的火候极好,难得的是这酱料,里面不知放了什么,竟能将羊肉的膻腥味去除?”

  “客官是行家,咱这是秘制的酱料,里面放了黄酒的,最能除腥去邪。”店家见苏锦懂得其中门道,便多了句嘴。

  苏锦听了会心一笑:“嗯,很好啊,这整只羊都要了。再给我多备一坛黄酒。”

  回去的路上,梵因抱着酒坛,苏锦扛着烤全羊,两个小人儿趴在羊背上,“嗯,好吃,好吃,冰焰,多吃点。”火焰嘴里嚼着肉口齿不清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