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室和外面隔着隔音玻璃,里面的人是无法听到外面人声音的。
陆狂这会儿已经从墙角取出一把吉他调试起来,要说弹吉他,搁在以前他是肯定不会弹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吉他一拿到手上,他就感觉像是身体的一部分似的,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它。
在陆狂感到震撼的同时,录音室外的那些人同样一脸的震撼!
最最最明显的感受就是,这哥们儿一拿起吉他,整个人身上的气质立马就变了,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就连一直面色如常的长发大叔,这时看向陆狂的目光也难得地正色起来了。
陆狂清了清嗓子,琴弦上十根手指有节奏地交错着,他并没有直接开唱,而是先来了一段即兴的吉他so来预热一番。
然而陆狂可不知道,自己这随随便便的一段吉他so中,那花哨绚丽的指法,那动听悦耳的旋律,已然深深地震慑了在场所有人的耳膜!
大家都听傻了!
“卧槽!”
“这吉他弹得真神了!”
“第一次见到吉他弹得这么好的人!”
“话说我吉他也天天练习,都坚持了十几年了,自问在学校里没有敌手,可为什么跟他的一比,感觉还是差了一段很长的距离呢?”
“那是你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天才这种专门打击你自信心的人存在!”
那长发大叔也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陆狂,不得不承认,这男生的确是他在学校里所见到过的最会弹吉他的人,即便比起音乐界那些专业的吉他手,也不逞多让了。
不过,吉他弹得再好,也只是起了一个辅助作用,它并不是什么主旋律,接下来要唱的歌曲才是关键!
在激情洋溢了一阵后,节奏突然间舒缓起来,时而连绵,时而悠长,就像是母亲的低声细语,逐渐地勾起了大家对于儿时的思绪。
陆狂从刚才开始就一直闭上眼睛,不过在这段舒缓的节奏中,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母亲的憔悴面容。
他想起了大学刚开学的时候,明明学校和家间隔好几千米远,母亲也要坚持着陪着他来到学校,给他找宿舍,给他铺床,给他叠被,并且嘱咐着那些早已被她说了成百上千遍的话。
当时他觉得这些事情真的很没有必要去做,但是现在,募然之间,他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
而儿时常常觉得极为厌烦的母亲的唠叨声,此时也如同世间最动听的音乐回荡在他的耳畔。
陆狂这时突然睁开眼开唱:
“妈妈坐在门前。”
“哼着花儿与少年。”
“虽已时隔多年。”
“记得她泪水涟涟。”
“那些幽暗的时光。”
“那些坚持与慌张。”
“在临别的门前。”
“妈妈望着我说。”
很多人忽然愣住了!
“这歌儿?”
“这歌很奇怪啊!”
“明明听起来很平淡,而且唱的也很普通,根本毫无唱功可言,可为什么还是让人忍不住想听?”
“我去,你们说的太夸张了吧,我怎么感觉这歌儿特没意思啊,太娇柔捏造了,听得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这么觉得,原来你也是啊!”
而那长发大叔则没言声,一直在那儿安安静静地听着,思绪也似乎飞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那里。
很多人也注意到了这边长发大叔的异状,一个个的内心惊诧极了!
话说,以前他们来录歌的时候,这长发大叔可是一直板着脸来着,就好像来给他们录歌只是走走过场,跟他并没有多大的联系,他们还以为这大叔是外行呢。
可再看如今!
这专注的眼神!
这……
反常啊!
太反常了!
话说正在录歌那家伙在唱歌时根本就没有使用什么唱歌技巧,而且歌曲听起来也平平淡淡的,那到底是什么打动了这位大叔?
难不成是大叔听惯了主流的流行音乐,想猎奇听听口味清淡的?
陆狂此时刚好吉他弹到点上,口中接上歌曲中那不算高-潮的高-潮: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
“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刚才还是喋喋不休的众人,瞬间就愣住了!
长发男子也同样愣住了!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这两句歌词……
越品味越觉得有魅力啊!
能写出这种歌词的人绝对不简单!
试问哪个文艺青年没有环游世界的梦想?只不过因为眼前的工作等等这些苟-且之事,才搁置了梦想!
但是这首歌,无疑让一直隐藏在他们体内的梦想给再度激发!放大!再放大!
这歌简直就是为这些人量身定造的啊!
陆狂却没在意录音室外那些人惊诧的目光,而是专心演唱:
“她坐在我对面。”
“低头说珍重再见。”
“虽已时隔多年。”
“记得她泪水涟涟。”
“那些欢笑的时光。”
“那些誓言与梦想。”
“在分手的街边。”
“她紧抱住我说。”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歌已经唱完了,但很多人都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就好像听了一个故事,一个很简单却也很有韵味的故事。
不过也有一部分脸上带着不屑的表情。
“这唱的什么啊?”
“听着实在是太没意思了!”
“真搞不懂你们,要唱功没唱功,要激情没激情,就这么一首破歌儿,你们瞎惆怅个什么劲儿啊?”
“就是啊,尤其是这男的,那唱的是什么啊?一点儿唱歌技巧也没有,就好像在念歌词一样,如果这样的人都能成为歌手的话,那大街上随随便便拉一个人都能成为歌手了!”
在他们看来,唱歌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唱歌技巧啊!
唱一首歌不说把毕生的绝学都用在里面,最起码得使用好几种唱歌技巧吧,比如真假音的转换等等。
然而再瞅瞅录歌这家伙,那唱的叫一个屁啊!是个人都能唱!
长发大叔对此却不敢苟同,其实之前他一直不怎么待见这些年轻人录的歌的原因,就是这些年轻人太追求炫技了,恨不得一首歌中,把他们学到的都给用到里面,这样一来的话,的确听起来很好听,但是在情感方面反而十分欠缺!
而情感对于一首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比什么唱歌技巧什么的更能引起人的共鸣!
就比如眼前这个男生,明明你在他的歌声中感觉不到任何的炫技意味,但却能引起内心的强烈共鸣!
这才是真真正正的“炫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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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考虑不周,前文中的长发青年已改为长发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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