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大人,这里便是法则殿的范围了,你自个进去向那里的大人出示你的令牌便是了,小的却是没资格进去的!”
负责领路的护卫恭恭敬敬地向慕容纤纤行了一礼。
“法则殿?”
慕容纤纤站在广场边上,看着那栋透露出几许神秘气氛的宫殿建筑,目光中多了几分好奇。
凤舞曾经跟慕容纤纤提起过法则殿,那是仙庭中强者留下的法则映象,有助于法则参悟。
一般来说,在界主府供职的仙官,每三年就有一个机会进入法则殿参悟一日。
这一日的机会,可是极为珍贵的,因为在界主府中,有很多的仙官,再加上那些客卿或的仙官,为数重多,论资排辈,有时候还不止三年。
而慕容纤纤第一次入职,没想到就有三天的参悟机会,这是绝对的珍贵!
“多谢!”
慕容纤纤随手扔过去一百块仙晶,算是赏赐之后,大步地向着法则殿走了过去……皇帝还不差饿兵呢。她以后可能要经常来这界主府,与这些护卫打交道的日子在后面,现在结一些善缘,将来可能就是一些方便。
“咦?怎么会是这样?”
让慕容纤纤奇怪的是,站在广场边上看那法则殿的时候,除了周围比其它建筑多了几分祢衡氛围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不但,但当她举步迈入那片广场的时候,眼睛的一切陡然一变广场、宫殿,骤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虚空和弥漫的云雾。
脚上不再是厚实的石质地面,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五色祥云。这条云路一直通向远方。
“这个法则殿竟然如此神奇,这应该是一种幻阵吧?”慕容纤纤口中嘟囔着,脚下却不曾停,顺着脚下的云路大踏步的前行。
她的行动带动了原本安谧静止的云雾突然剧烈地翻腾起来了,玄妙的是,这些云雾在翻腾的时候,幻化作各种生物形象。甚至幻化出了神兽向着慕容纤纤奔腾而来。不过慕容纤纤从这些幻形生物身上没有发现杀意,当它们扑上身来的时候,就像是一股清风从身周拂过。微有几分湿润之意。
“有意思。”
慕容纤纤眨了眨眼,继续前行,没有多久,前方出现一扇大门。大门上方的匾额上书写着‘法则殿’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在大门上,祥云普罩。就在慕容纤纤来到近前的时候,一颗水缸大小的龙头蓦地伸出,口吐人言:“来人止步,这里是法则殿重地。如无通行令牌,请立即返回。”
“是这个吗?”慕容纤纤取出自己的仙官令。
没等她递上前,一股吸力蓦地从大张的龙口中发出。慕容纤纤措手不及,竟然真的被它得手……仙官令化作一道金光飞入龙口。
“哎~”慕容纤纤想要抓出来。却已经是来不及了。
就在她郁闷的时候,龙口一张,那块仙官令蓦地飞回,“慕容纤纤,玉虚仙宗门下,今天入职,奖励法则殿参悟三天。”
“慕容纤纤,好好珍惜这个机会吧。法则殿里的时间流速要快于外界,一比六十的比例,机会均等难得,一定要认真参悟。推开大门走进去,便会进入你的专属空间,到时间后,我自会唤醒你!”
龙头渐渐地隐入云雾当中,随后云雾消散,露出大门。
“多谢……前辈!”
慕容纤纤躬身行礼之后,按这龙头所说,伸手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就在她走大殿的瞬间,眼前一花,脚下和四周的云雾都骤然消敛,代之而起的是一片无比澄净的天空。
空中无风无雨,无星无云,却有一座金色的高塔,三十三层琉金高塔耸立在空中,散发着柔和的霞光。
从表面来看,这座宝塔除了材质之外,似乎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真正凝神观看便会发现……这座宝塔上的每一块材料,每一件饰物,每一道刻痕,都是由一道道法则构成的,尽管玄妙不同,但它们有机的结合,构成了一妙不可言的整体。
慕容纤纤部分神识沉浸在宝塔表面的图案之中,而她的大半神识……包括第二元神的神识则是瞬间通过法则共振,瞬间进入宝塔当中。
法则宝塔最奥妙的地方。
整个宝塔的中心,是一个完完全全由法则构建的世界。
“真的太爽了。”
慕容纤纤大半神识直接被无尽的大地给吸了过去,进入了一颗沙粒中,并且意识前所未有的清晰感应到金、木、水、火、土、风、雷电、光线、空间、时间的各种本源法则波动,全部都能感应到。
这是最本源的法则。
当神识降临宝塔中心的时候,将会是无比接近法则本源的状态。
因为无比的接近……所以感应起来才最最清晰。连过去极少涉猎的火、土、风、光线、时间这些法则,这时候都开始感悟,清晰度也丝毫不亚于慕容纤纤对木、水、金、雷电等法则的感悟。
当然……假设感悟火、土、风、光线、时间等的清晰度是90,那感应水、木、金、空间、雷电等法则的清晰度就是200。
“这这里感悟法则容易了上百倍不止啊!”
“如果是低阶仙人在这里感悟,晋升速度恐怕比坐火箭还要快。”
“平时很多模糊的地方,现在都变得非常的清楚。”
慕容纤纤感叹:“在法则塔修炼,确实是得天独厚啊!”
“一边感悟这法则宝塔,一边和空间、金、木、水、雷电法则形成对照,对照参悟,这速度真是……”
慕容纤纤感觉到在法则殿中参悟,简直一天顶得上真仙境100年的效果。
慕容纤纤在法则殿中参悟着,如饥似渴不敢浪费一点时间。
一天。两天,三天…………
山海城。
在山海城中一座古朴的修炼居所中,玉虚仙宗的藏经峰掌座太虚真人整着数名真传弟子端坐在大堂之中训示。
“慕容纤纤现在已经进入法则殿修炼,三天之后就会与我们会合。你们一个个安心修炼,这一次山海精英赛,我们玉虚仙宗虽然没有全力付出,但也不能太难看。你们在宗门的真传弟子中虽然名列中游。但并不丢人。如果在这种大赛中也名列中游或者下游。那才是真正的丢人。”
“是,掌座。”几名真传弟子连忙乖乖行礼,太虚真人不仅是藏经峰掌座。也是传功长老,好歹也有半师之谊,妥妥地拿住他们。
太虚真人目送着这几名真传弟子离开,不由得微微摇头。虽然这些真传弟子都是人中龙凤,但比起前几名……譬如慕容纤纤那种妖孽。还是远远不及。
以往参加精英赛,玉虚仙宗都是虚应事故,对于得失并不太看重,但今年明显不同。不但派出了这些真传弟子。还将目前名声最噪的慕容纤纤也派出来……掌教至尊的心思倒是有几分怪异啊。
城主府中,正在伏案办公的陆仙王突然神色一动,起身来到执事大殿门口。不一会儿,一名全身黑袍的老者带着五名弟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在这些人的胸口显眼出,赫然是乾元剑宗的标志。
“剑狂老弟,今年乾元剑宗参加比赛是你领队?”陆仙王笑呵呵地问道,显然两个人的关系不错,所以说话也就显得随便了一些。
“我这位弟子已经加入仙廷了,今天想兑换奖励,在法则殿参悟两天,也是为参加山海精英赛做好准备。”剑狂说道。
“这个……恐怕有些难度。”陆仙王微微摇头:“法则殿中的修炼单元已经满了。”
“满了?是哪个小子捣乱?”剑狂郁闷道。
“别人也是按正常程序来走的,谁让你们来晚了。”
陆仙王顿了一顿,“说起来这个人你也应该听说过,玉虚仙宗的真传弟子慕容纤纤。”
“就是那个倚仗法宝之力,越阶挑战的慕容纤纤?”剑狂似乎颇为不屑。
“如果你以为她单单是靠法宝之力战胜对手,那可就错了。”陆仙王说道。
正当陆仙王和剑狂二人在交谈的时候,忽然感应到一股强大的气息。
“嗯?”
陆仙王、剑狂、五位乾元剑宗弟子和大殿外面的护卫们都同时转头看云。
“是法则殿!”一声惊呼从旁边传来,却是从另一座偏殿冲出来的萧凤梧。
远处那座神秘的法则殿,这时候却被无比雄浑的法则气息所笼罩,无穷无尽的秘纹在周围流转,金色霞光漾起层层涟漪,一时间……整座法则殿笼罩在仙霞之中,无比耀眼,那强烈的本源法则波动更是让人心悸。
“法则本源降临!”
陆仙王、剑狂震惊的彼此相视一眼,他们很清楚这一幕意味着什么。
“那个……是玉虚仙宗的慕容纤纤!”萧凤梧想起了正在法则殿参悟的人是谁。
陆仙王双眸也是光芒闪烁,“现在法则本源降临……且是木之法则,毫无疑问,那位慕容仙子已经得到木之法则的承认。”
“本源法则的承认!”
剑狂惊呼,“那个慕容纤纤才,才,才大罗金仙境吧……”
仙人与普通修行者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就是拼法则。
对天地法则的理解越强,晋阶超脱的可能性越大。
但是,不同人对于法则的理解是不同的,而得到法则的承认,那就更不容易。
说简单一些,得到法则的承认,就跟修炼到大圆满一样,是一种极致,而且越早得到法则的承认,成就就越高,如果能够创造法则,那就是超脱。但通常来说,想要创造出法则来,几乎难于上青天,必须得到所有本源法则的承认才有可能。
以帝级仙人强者为例,有很多人都得到了一系或者数系法则的承认,甚至还有得到全部法则的承认,但即便做到了那一步,依然没有创出新的法则,无法超脱。
法则殿虽然不允许随意进入,但却无法隐瞒其中的变故,当本源法则降临的时候,几乎所有在山海城中的仙人们,都感应到了。
“有人得到本源法则承认了!”
“听说是玉虚仙宗的那个慕容纤纤!”
“大罗金仙境,就能得到本源法则承认!看来在木之本源法则上,她已经达到极高极高地步。”
“厉害。”
山海城内很多仙人都仰头看着那笼罩在法则殿周围的法则气息和灿烂的霞光。
法则殿内。
慕容纤纤默默站立在那巍峨的琉金宝塔前,双眸则是观看着眼前宝塔上的每一道纹路。
轰隆隆……
周围空间微微震颤。
一滴绿色水滴凭空出现在慕容纤纤头顶上方,而后直接下落。
滴答!
绿色水滴直接落在慕容纤纤的头顶,视慕容纤纤为虚无,直接参透进去,而后这一滴绿色水滴落在元神上。
元神,是一名仙人的灵魂核心!
嗤嗤……
轻易的,绿色水滴就被这元神给完全吸收,这元神的表面隐隐多了一层淡绿色的气息。
此刻慕容纤纤已经正式得到木之本源法则的承认。
慕容纤纤的眉心部位缓缓浮现出一株树的印记,眉心处的这一印记隐隐有着让人心悸的法则波动,这是得到本源法则承认后的一种标志!同时,在女魃的额头上也同时浮现出树的印记。
“没想到我的木之法则感悟程度,已经到了本源法则承认的地步。”
慕容纤纤露出一丝笑容,“我已经得到本源法则承认,那么,意识就应该能够进入天地法则的本源之海了吧。”
《飘泊在异界的日子里》简介(完本):
年轻的生物学家林雨晴在随科学考察船进行海洋生物考察的时候,意外地被漩涡卷入一个奇怪的空间。这是一个魔法和斗气的世界,林雨晴一进入这个莫名其妙的空间,便遇上一场兽与兽的较量,如果不是一位空间大魔法师恰巧经过,可怜的晴儿就做了异界之鬼,可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谁来教教可怜的晴儿如何返回地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