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最春风 > 第五七六章 曲径幽
  “真要下去吗?会不会走很远?”罗锦言问道,如果只有她和秦珏无所谓,她乐此不疲,可是还有两个孩子。

  秦珏看到她眼中一闪而过的焦虑,知道她是心疼孩子,便笑道:“有一条小路能够直通山谷,小时候我和沈砚、骆淇常去那里。“

  又说:”你不要担心他们两个,就要让他们锻炼锻炼,豫哥儿连白马都没见过,男孩子怎么这样?元姐儿以后要学武功,更不能养得太娇气。”

  显然,对于马贩子来说,儿子把马当成狗,这是一件令他无法接受的事。

  豫哥儿也就罢了,元姐儿不是就应该娇养着吗?

  罗锦言觉得秦珏这样说不对,可是现在这个时候,她也不能和他争辩,只好由他去了。

  成亲三四年了,她也摸透了秦珏的脾气,十足的顺毛驴。你越是顺着他,他就越是千依百顺,柔情蜜意;反之你若是拗着他,他就钻进牛角尖,走进死胡同也要把墙捅破了横冲直撞。

  这脾气不好,可是相处久了,罗锦言反而觉得秦珏这脾气顶合她心意,真的,她知道自己的脾气,也就是秦珏才能和她般配,她装哑巴时,他就厚着脸皮死缠烂打,她想整治人时,他就和她一起折腾,她温顺缱绻时,他甜言蜜语让她的心都化了。

  见秦珏坚持要带着两个孩子去山谷,罗锦言温温柔柔地答应着,自己抱了元姐儿,亦步亦趋地跟在秦珏和豫哥儿身后,秦珏果然停下脚步,看着她那身水红罗裙下露出的玲珑鞋尖儿,就心疼起她来。

  惜惜的脚丫只有他的手掌大小,保养得细嫩如玉,洁白无瑕,每天洗完脚,立春几个都要给她涂抹上香脂,再用轻柔的软布把双脚包住按摩上好一会儿。

  如今这双嫩白的脚丫只穿着轻软的绣鞋,踩在硌脚的山石上,肯定会磨出血泡。

  “算了,让人抬上肩舆,你带上孩子坐到肩舆上。”秦珏边说边把罗锦言拉到相对平坦的地方。

  罗锦言看出他是心疼她,可她心疼的是两个孩子,便笑着说道;“那倒不用,要叫几个人过来,给孩子们拿件斗篷,还能帮着咱们抱孩子。”

  “那你呢?”秦珏又看向她的脚。

  罗锦言笑着靠到他身上:“我还有你啊,我走不动了,你就背着我。”

  背着她?

  秦珏仔细想想,好像没有背过她。

  她七岁时,他把她抱到树上,她十二岁时,她踩在他的肩膀上,一点点爬上墙头。

  秦珏立时来了精神,叫了两个乳娘、白九娘和立春,又给豫哥儿和元姐儿被上连帽斗篷,以免被风吹到受了凉。

  两个小家伙知道要带他们去玩儿,两人都很兴奋,豫哥儿又喊又叫,元姐儿则高兴地用小手抓着乳娘的头发,把乳娘梳得整整齐齐的圆髻抓成鸡窝。

  她的乳娘羞红了脸,罗锦言只当没有看到,乳娘这才松了口气。

  秦珏所说的那条小路并不难找,有一段还修了石阶,那石阶已有些年头,不知为何只修了一半。

  有不知名的山鸟拍打着翅膀鸣叫着惊起,豫哥儿开心地向小鸟挥舞着小爪子:“鸟,鸟。”

  他从小就喜欢小鸟,更喜欢听鸟叫,山谷里到处都是鸟叫声,不同的鸟,和家里的不一样,豫哥儿开心极了,小嘴儿一直咧着,配上他圆嘟嘟的小脸,就像大号的无锡大阿福。

  和张牙舞爪的哥哥相比,元姐儿少年老成,她一脸凝重地注视着一只小鸟,那只鸟儿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慌慌忙忙飞到别处藏了起来,于是她便死死瞪着另一只,直到这只也落荒而逃

  走过石阶,又走过一条羊肠小道,便到了谷底,从这里看过去,远远的就能看到那群猴子。

  可惜这个距离,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看不清楚。

  秦珏就问罗锦言:“你累了吗?”

  他想背着她了。

  罗锦言脸上微红,她刚才也就是随口说说,他还当真了,当着乳娘和丫鬟们,她怎能让他背着呢?

  “还不累回去时让白九娘她们带着孩子们先走,你背着我后走。”她小声说道。

  秦珏的嘴角勾起一个完美的弧度,一只手探进罗锦言的衣袖,从里面握住她的手腕

  她的腕上戴了串南珠,秦珏的手指从润泽的南珠上划过,落到滑腻的肌肤上,这种瞬间的差异让他的心里痒了一下,他的脑海中便浮起一个念头,悄声对罗锦言道:“我给你找些新珠子,镶几条链子可好?”

  怎么说起这个了?

  罗锦言这才想起自己腕上的南珠手串,可能他以为她喜欢上珍珠了吧。

  “不用,我有几条珍珠链子,都是成色很好的珍珠。”

  “那不一样,你那些珠子都是戴在我面的,个头也太大了,我用小颗的嗯,还可以缀上几颗宝石不,宝石太凉了,贴在肌肤上不好,还是珍珠吧”

  倒好像是要让她把珍珠贴身戴在里面,罗锦言不明所已,但自家夫君要给她花钱买东西,那就没有拒绝的事,只管接受就行了。

  “以后元姐儿长大了,你也要多寻些好东西给她,我爹就是这样做的。”罗锦言笑着说道。

  “好啊,最近怎么没见你打首饰,是不是手头紧了”

  两人边说边走,离那群猴子越来越近,豫哥儿终于看清楚了,他吃惊地张开小嘴,含糊不清地喊道:“爬爬,爬爬。”

  一只野兔受到惊吓,嗖的一声窜进草丛里,豫哥儿吓了一跳,还没有喊出声来,就听到一个细细软软的声音喊道:“霸天,等等。”

  霸天是家里养的兔子,以凶悍著称,汤圆和耳朵都怵它,如今养得肥滚滚的,四处打洞。

  那只野兔乍看起来和霸天一模一样,难怪元姐儿会认错,以为那是霸天。

  对了,说话的就是元姐儿。

  这是她第二次开口,第一次说了一个字,这次直接就是四个字。

  豫哥儿说话比她早,现在也只能说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