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盛世医香 > 第十一章 先走
  一夜安眠。

  翌日,早早的,沈玥就醒了。

  推开窗户,看着窗外的天空,明净的像是水洗过一般。

  “是个好天气了,不会像昨儿那么冷,”半夏端了铜盆进来,笑道。

  那边紫苏则拿了衣裳过来,道,“也不知道姑娘昨晚瘦了没,别不合身才好。”

  沈玥微汗,她还不至于一晚上,就瘦多少。

  那是一套天蓝色刺绣妆花裙,裙摆上绣着大朵的芍药,化开妖娆,栩栩如生。

  不但合身,而且衬托的腰肢显瘦,再加上紫苏手巧,虽然只梳了个寻常发髻,但是配的头饰极好,两边发髻上嵌着淡蓝色玉珠花,额头坠着同色眉心坠,唇瓣不点而赤,双眸明亮如墨玉,泛着点点光泽,美的勾魂。

  唯一不足的,还是脸上的痘疤。

  紫苏拿了粉要给沈玥扑一扑,好歹看着不那么明显,结果被沈玥拦下了,“不用那个。”

  紫苏想说,这样扑了会好一些,又怕说了,沈玥会觉得她觉得她脸上的痘疤很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她自然是希望姑娘越美越好了。

  沈玥摇头道,“今儿太阳不错,但风吹了也很冷,我打算罩面纱。”

  紫苏眼前一亮,连连点头道,“姑娘有一方鹅黄色绣蝴蝶兰的面纱,极其漂亮,正好可以戴上,和束腰相互映衬。”

  沈玥的束腰正好是鹅黄色绣兰花的。

  熟悉打扮过后,便是用早饭了。

  从前天起,她的饭菜就正常了,早上四样点心,每种两个,外加一碗粥。

  吃了一半就饱了。

  因着要出府,再加上之前被沈瑶嫌弃,她穿戴不合时宜很丢脸,紫苏记在心上,她今儿出门,是精心又精心的打扮过。

  出了门,紫苏还捧着翠纹织金羽缎斗篷来,尤其是衣领子处一圈雪白的狐毛,软软的,只摸了一下,沈玥就爱不释手了。

  万事俱备,沈玥就带着紫苏出门了。

  看着两人走,半夏站在院门口,一脸的哀怨,还有些依依不舍道,“下回可轮到我跟姑娘出门了。”

  跟主子出门见世面,算是大丫鬟的福利了,因为难得,所以轮着的。

  三个月前,跟沈玥出门的是半夏。

  只是这孩子倒霉,出去还没玩,就碰到主子闯祸,提心吊胆的回来了。

  紫苏笑道,“下回,绝对不跟你抢。”

  半夏快哭了,“不知道下回是什么时候。”

  紫苏哑然。

  沈玥笑道,“很快的,下回保管带你出去玩。”

  如果再被拘在府里三个月,她会疯的,哪怕是挨罚,她也要出去玩。

  得了保证,半夏这才破涕为笑,叮嘱她们早去早回。

  主仆两个朝宁瑞院走去。

  还没进院子,就和沈瑶、沈琇几个不期而遇了。

  一见面,先是将对方的打扮给尽收眼底。

  沈瑶几个不高兴发现,沈玥除了一张脸收拾的不如她们,身材稍微有些差之外,不论是发髻、头饰,还是穿戴搭配,都比她们好看!

  沈瑶有一种抑制不住想回去换衣裳的冲动。

  沈玥可不管她们,笑了笑,就朝前走了。

  她是嫡长女,沈瑶没给她行礼,她断然没有给她们见礼的道理。

  只是沈玥一走,沈瑶身子一动,竟是先她一步,进了院子。

  沈玥见了无语,院子里又没有黄金给她捡,有必要抢吗,果然是争强好胜惯了的,容不得别人比她强半点啊。

  等她进屋时,沈瑶已经挨着老夫人坐着,跟她撒娇了。

  瞧见沈玥,老夫人也被她的打扮惊艳了下,只是落到她脸上时,有了些惋惜。

  大鱼大肉太油腻,脸上就容易长痘子,又管不住手,就留了疤,要想消掉,怕是不易。

  请了安,老夫人问她们晚上睡的可好,又叮嘱了她们出门在外,要小心些,不可与人冲突,一番耳提面命之后,便让她们出门了。

  出了正屋,沈瑶的贴身丫鬟给她系斗篷,已经不是之前在院门口遇到的那件了,要奢侈的多。

  等穿戴好了,还瞥了沈玥一眼,投过来一记,你也不过如此的表情。

  沈玥哭笑不得,她没想跟她比啊,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一路往前走,到了大门处。

  早有马车等候在那里了,沈瑶扫了沈琇和沈珂道,“我说了,不和她一起出门的,一会儿要么她先走,要么我先走,你们是和她一起,还是和我一起?”

  这还用问吗,自然是跟她一起了。

  沈瑶见了,朝沈玥冷哼了,“我劝你识时务一点,没人愿意跟你一道出门,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府里待着。”

  回答她的是沈玥的反问,“你先走还是我先走?”

  “你……!”沈瑶觉得自己是在对牛弹琴,不由得气的倒仰。

  沈玥笑了笑,“那我先走。”

  说着,就朝第二辆马车走去。

  虽然第一辆马车更奢华一些,但以沈瑶不服输的好强性子,肯定不会让她坐上去的。

  她又何必跟她抢,横生事端来。

  因着她一人坐,所以紫苏也一起上来了。

  马车汩汩朝前走。

  身后,沈瑶大呼一口气,笑容灿烂。

  沈琇见了就道,“我们是去……?”

  沈瑶瞥了她一眼,有些不耐烦,要不是那消息是她告诉她的,她也不想带她一起。

  穿来古代,还是第一次出门的沈玥,心情有些小激动,掀开车帘,望着外面,看什么都新奇。

  虽然这道路没有前世的宽敞,也没有那么平坦,但别有一番韵味儿。

  林林总总的商铺,鳞次栉比,一路上,见到不少卖古玩、字画、书籍和文房四宝的铺子,还有酒水铺子,生意兴隆,还有不绝于耳,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处处洋溢着生机和热闹。

  只觉得一双眼睛不够瞧,恨不得喊住车夫,下车去走一走,逛一逛。

  紫苏是家生子,又是大丫鬟,一年里,还是能出一两回门的,比沈玥熟悉的多,这会儿帘子掀开一角,她忍不住往外看,却也知道这样不合礼数,要是被四姑娘她们知道了,会遭到笑话。

  她偷偷掀了后帘,对沈玥道,“姑娘,四姑娘她们还没跟上呢。”

  沈玥没在意,“总会跟上的,除非有两个文曲星庙。”

  “那倒没听说过,”紫苏笑道,“文曲星庙,香火鼎盛呢,生了少爷的去拜,请了夫子也去拜,今儿肯定能见到不少人。”

  在马车里,颠簸了大半个时辰,速度才缓下来。

  沈玥看着窗外,看着不远处的青山,便知道她们是在往山上走。

  又行了约莫一刻钟,马车才停下来,耳畔依稀能听到说话声和笑声,更清楚的是车夫在说话,“大姑娘,到了。”

  紫苏掀开车帘,先出去,然后抚着沈玥下来。

  看着一条长长的台阶,往上,隐约可见巍峨的宝殿,气势雄浑,叫人肃然起敬,不然生造次之心。

  “这就是文曲星庙了?”沈玥有些诧异,看着不像啊。

  车夫歪了头看着她,眸光带了些鄙夷道,“大姑娘,这是灵泉寺。”

  还堂堂大家闺秀呢,连文曲星庙和灵泉寺都分不清。

  紫苏脸色一变,“怎么来这里了,不是去文曲星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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