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的余晖,一点一点洒下来,整个繁华的大都市,在秋风秋叶飞舞中,染上一片金黄的色彩。
现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刚下班,于是,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人群,熙熙攘攘的。
浅影毫无目的性地在街上漫步,看看街边的风景,无比惬意。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夏日酒店楼下。
“老天,我干嘛走到这里来?”
俏脸闪过一丝懊恼的情绪,她倏地转身,想要离开。
此时,对面的百货大楼,大尺寸的led屏幕,正播着一则娱乐新闻,几乎成功截住了所有人的脚步。
她抬起头,刚好看到画面切换到一个男人身上,无数记者,竞相采访。
尽远哥哥——
此时的他,穿了一袭白衣白裤,绝代风华的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如同月光,让人觉得亲近,却遥不可及。
“哎,果真是被誉为月光男神,时尽远太帅了!”
“嗯嗯,虽然有个儿子,但他儿子也一样那么可爱!”
“哇塞,要是来中国参加爸爸去哪儿,该多好呀!”
“他那样地位的人,怎么可能会来中国参加综艺节目!”
……
周围不少的女孩子在尖叫,一片议论纷纷,而她,只是立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
“rick,您好,我是来自香港的记者,有消息称,您世界巡演的首站,选在香港,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香港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城市,我的祖籍也在香港,能在那开唱,是我的梦想。”
时尽远微微一笑,对着镜头的那双眼睛,溢满柔情,像是透过镜头,在看某一人。
朱浅影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原来,他要开始世界巡演了,中国只有一站,在香港。若是唐苏知道的话,估计要兴奋死了吧。记得两人刚开始喜欢上时尽远那会,一直都在盼着,有一天尽远哥哥可以来中国开演唱会,没想到这日子,终于要来了。虽然说不在内地,但香港也很近,对她们来说,也没什么区别。
想到这,她不禁勾唇一笑,喜滋滋地拎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唐苏。
“咚——”的一声,某位从来不将手机放身上的女人,竟然第一时间回了,朱浅影无奈一笑,这可真是尽远效应啊!
指尖在屏幕上划了一下,她不禁笑喷——
“他若敢来,我就去爬水管!”
这丫头,前阵子去了纽约,还特地跑去洛杉矶,希望可以遇上时尽远,哪知道,时尽远那时根本就不在洛杉矶,唐大小姐在那呆了好多天,最后扑了场空,回来了。那时候她就恶狠狠地发誓,要是时尽远真敢来中国,她一定要去爬水管进他房间去。
呵,这丫头可真会瞎扯,她就不信,时尽远要真来了,她还真敢爬着水管摸进人家房间?一个连体育都不及格的人,难不成真的可以去当蜘蛛侠?
呵呵,心情突然间变得很好。有些朋友就是这样的存在,她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举动,都能给你带来,莫大的开心。
她低着头,一边笑,一边回短信回得不亦乐乎。
“你很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