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白学之魂三 > 四十八 理想
  “这件事要从头说起——我生在一个荒僻的小村庄,五岁那年父亲带着村里的十几个小伙子一起出来闯荡,也就是从这个开始,我走出了深山,来到了城市,过上了一种全新的生活。父亲带着乡亲们拉起了一支工程队,四处找东家干项目,按照当时的说法,也就是一个皮包公司。这是一份异常劳碌的工作,父亲经常好几天都不着一次家,结果,很自然的,没过几年母亲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那个时候我还太小,父亲没有办法,就只好把我带在身边,他和他的队伍走到哪,我就跟到哪。而我,眼看着父亲终日辛劳,就有一种油然而生的冲动,觉得自己必须做些什么。最开始的时候我只能打扫打扫屋子,再长大一点就能下厨房做饭,十二岁的夏天我煮了一大桶的酸梅汤,骑着自行车送上了工地,而等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独当一面,去处理一些父亲顾及不到是事情。十几年来的打拼,父亲闯下了不小的局面,到了这个时候我的家境已经算得上是优渥。另一边,我也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一个轻松愉快的未来就放在我的眼前。此时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只是、唯独,父亲他出事了。

  父亲躺在病床上,把几位叔伯和我叫到他身边,当着他们的面,父亲抓着我的手,含着眼泪、断断续续地说:‘当初我带着乡里二十四个小伙子出来闯荡,如今十几年过去,大伙们都讨到了老婆,成了家,有了娃娃···这,就是一辈子干得最大的好事。就是等一会我下去了,见着了牛头马面,走到阎王面前,我也能不带半个哆嗦地说出来!咳咳···咳咳咳咳,如今我已经是奔五十的人了,再有四年,供娃娃读完大学,我这辈子也就算熬出头了。本来我也就这么想着,再带大伙干上个小十年,让大伙们把娃娃都带出来,我也就算是全了功德,可以回家盖上一间小楼,侍弄几分薄地享清福了。可惜啊,老天爷他现在就要收了我的命,也可能是我上辈子造下了什么孽,老天要我现在去尝吧。闺女啊,你爹我这摊子就只能交给你了,你一定要替我照看好大伙。不然等一会我在阎王面前夸下口,阎王他不信,派小鬼上来一看,要是看到情况不实,可就要把你爹发到十八层地狱里去啊。’

  父亲这话是真心的,只是真心之外,应该也有把基业家传的思念。总之,不管是不是被父亲的真心所打动,几位叔伯最终都没有异议,父亲就这样把他一生的心血交到了我的手上。然而,于我而言,这份心血我并不怎么想接。从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在常对我说:‘我这辈子是过惯了苦日子的,我现在这么拼命,就是为了让你以后不再去过苦日子。’这几十年里父亲的劳苦我都看在眼里。所以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并不想过得和他一样辛苦。那时我已经考上了大学,父亲也留下了不少积蓄,按部就班地读书按部就班地毕业我就可以过得很好,全无必要这么早就决定自己的一生。只是,那种情况下,我也确实没有拒绝的权利。

  接下来就是来远公司事件了,那是我接手之后的第一桩工程,完工之后东家拖欠了工资。于是按照惯例我组织大家去堵门讨薪,而就在这个时候,怪异出现了。那是一种凭附人的恶灵,由人心中阴暗的、不符合道德的欲望而生。它寄宿与人心之中,利用理性和感情的冲突,培养出一种极端的里人格。我不知道你们专家怎么称呼这种怪异,但如果要我做一个最为直观的描述,那就是压抑之后的疯狂。在这种疯狂的支配下,某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陷于魔怔,亲手杀光了工程队的所有人。他们的尸首被我切成了碎块,丢进了施工方的地基深坑里。当时我对这段经历毫无记忆,只听说那些人全部离奇失踪。直到四年后我大学毕业,导员才带着警察,告诉我了事情的真相。若何···以上,就是你想要的真相。”

  冬梅的冗长的回忆持续了很久,她一种很深远又很飘忽的口吻,为我讲述了这样一个没有半分治愈的故事。看得出这件事压在她心头已经很久,很久很久以来她都没有人可以倾诉。这里我能问出真相,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原因。在听完之后我也十分惊讶,背负着如此沉重的过往,这个人竟然还可以成为一个治愈人心的煲鸡汤者。大概,这就是所谓深渊的馈赠吧。

  到此为止,王佐后宫们的真相已经尽数揭开。不同于以王佐为主角的,那个简单但却欢乐的后宫向热血故事。转换视点之后,故事变得压抑而致郁,甚至于几近乎肮脏污秽的地步。对此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说早有预料,从很久之前我就隐约地反感这种幸福的主角,然而想这样亲自揭开掩饰,窥见真相,还确实是第一次。就像我刚刚对冬梅说得,幸福是一种有限的资源。一人的幸福或许不一定建立在他人的不幸之上。但若是把这个范围扩大,一类人的幸福,就必然会建立在另一类人的不幸之上。这个道理我大约是在刚上大学的那会想明白的,自此之后,我就没有插手过身边的事。那个时候我用不作为回避了这个难题,而时至今日箭在弦上,我必须重新给出回应:

  在不可能给予没人的人幸福的前提下,正义的理想应该如何自处?

  这个时候我我看了看身边的菱酱,某些话不经思索,自然而然的从口中涌出:“儒家的教义,作为臣子,君主有过应该直谏。若是君主不听。则应该以死相谏。若是君主还不听,那就唯死而已。也许所谓正义的理想,就应该是这种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