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青年能够被人称为‘飞侠’,自然是因为他的速度极快就像是飞一样。
异变突生,他在第一时间就做出反应。
脚尖蹬地,人腾空而起向后躲避的同时,连开三枪射在被目标用来当做护体肉甲的数百斤马肉身上。
子弹打在皮肉里,发出‘噗噗噗’的响声。
血肉飞溅!
这三枪分为‘左、右,中’三个部位射击,目的就是为了把他突击的路线给封死。
目标为什么会突然间掀尸而起,不就是为了给他们制造麻烦吗?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速度,也低估了自己的敌人。
或者说,他已经对此次狙击的目标有过充分的了解和十足的重视。
但是,有些东西不是努力就可以更改的。
譬如,实力。
要知道,大胡子为了培养唐重的‘屠狗技’,甚至会在恨山里面故意引来一些凶猛的生物来进行攻击。土狼的狼王、凶恶又矫捷的豹子,还有一种恨山特产名叫做‘鳞猫’的动物。这种动物体形如猫,但是爪可裂金,张嘴能撕人肉。动作比山猫更是要灵活数倍数十倍,奔跑如电,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它的肉质也是极其鲜美的。
大胡子喜欢吃此猫肉,所以,那一段时间唐重每天的任务就是去山上和这种猫玩命。
和鳞猫的反应速度比,飞侠的‘飞行’在唐重眼里实在不算什么。
他把那半具马尸抛出去后,人便再次趴倒在地上。
一为攻击,另外,他也不能确定对方的手枪子弹能不能打穿马肉。要是打穿了,自己不是倒霉中弹?
他的身体像是受过挤压的弹簧,身体一百八十度倒地,单手撑地。
双脚向后一弹,人便如炮弹发射般向前冲去。
他准备从下盘攻击。
另外一只手持着那把特制匕首,一刀插向金发青年的腹部。
飞侠大惊。
他退在前,唐重追在后。没想到唐重竟然能够追上他的速度,而且现在就要插中他的肚子。
人在空中,借力极难。
但是,他的身体就像是失去了地心引力似的,双脚朝空气里面一蹬,后退的速度竟然再次加快。
唐重卧泥躺尸,为的就是给其致命一击。他哪能放任这小子跑掉?
而且,想到就是这小子驾驶着那无人机轰炸他和他的马——让他在美女面前狼狈逃脱翻滚,连无辜的张尚欣也差点儿跟着遭殃,他心里就愤怒不已。
唐重的身体一沉,人便飞速的向下压过去。
嗖——
唐重手里的匕首凶狠的插在了飞侠的膀胱部位,然后向后用力一拉。
哧——
衣服和皮肉被划开,拉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血水像是一条喷泉般向外喷射。
同时溅出来的还有尿液之类的酸臭液体。
这些动作在电光火石间完成。直到现在,飞侠后仰的身体还飞在空中没有落地。
他瞳孔睁大,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肚子部位。
与此同时,他手里的手枪再次瞄准了唐重的脑袋开始扣动扳机。
唐重为了捅飞侠一刀,身体使了一个‘空中千斤坠’。这股子坠力极强,带着他的身体快速下沉。
子弹从他的头顶呼啸而过,他的身体再次落地。
落地之后,便是一连串的翻滚动作。
果然,唐重的预料不错。
不远处的牛仔已经发现了敌情,一枪向唐重所在的位置轰过来。
嘭——
来福枪的炮火猛烈,子弹落地,把一大片泥土草皮给掀起到半空中,地上也出现了一个大坑。
“真是该死。”唐重在心里暗骂。
他之前猜测对手会选择使用无人机轰炸的偷袭方式,说明对方人手少实力弱,自己埋伏在马尸下面引诱他们过来一刀把目标给解决——不,最好是捅个半死,然后从他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没想到的是,他们组队而来,实力还这么强悍。一个近程攻击,一个远程轰炸,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到了这一步,唐重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先解决掉一个,然后再把重点目标放在那个来福枪手身上吧。
砰——
飞侠的身体也在枪声响起的时候落地,他仰起身看着被唐重用匕首划破的皮肉和膀胱,表情惊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瓶子,把小瓶子里面的药水全都倒在伤口上面。
血水稍缓。
然后又打开几个小塑料瓶,把里面的白色粉沫全部都倒在了那裂开的皮肉处。很快的,那划开的伤口表面就结了一层白色的膜。
可是,这还远远不够。
他必须要尽快的缝合医治,不然就只能一命呜呼。
飞侠也算是组织里的一把好手,平时自视甚高,觉得没有什么人物是不可以猎杀的。这一笔笔佣金赚的方便容易。
现在在唐重的偷袭下一刀重伤,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了,对他的打击还是非常大的。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能祈祷牛仔尽快解决目标,带他离开这个鬼地方——
当然,牛仔会不会带他离开,他心里一点儿把握也没有。
如果自己活着,他需要和自己平分任务佣金。如果自己死了,那他就可以独得一份佣金。要是自己的话,自己会带着他离开吗?
牛仔一枪落空,开始向唐重这边奔跑过来。
他一只手持枪,另外一只手更换子弹。
子弹刚刚装进去,然后就是一枪轰出。无间隙更换子弹,中间几乎没有任何时间的停顿。
因为对手的火力压制,唐重落地之后就没有从地上爬起来的机会。
想着再冲过去给那个被他刺伤的金发青年补上一刀的时间都没有。
翻滚!
翻滚!
不停的翻滚!
唐重的身体快速的做着无规则腾挪滚动,而之前落身的地方必然会有一发子弹落地。
他或前或后,或直线突进,或转身返回。
尽量不让牛仔摸清楚他的运动轨迹。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菜刀再强,也怕枪王。
唐重手里只有一把匕首,在没办法靠近牛仔的情况下,也只有挨打被轰的份儿。
牛仔使用来福枪堪称神奇,就是那一招无间隙换弹的能力就让人心惊肉颤。
来福枪被夹在腋下,瞄准精确,控制自如,好像完全感受不到那强大的后座力似的。
他表情严峻,眼神犀利,一边开枪一边向唐重奔跑。
无论唐重如何翻滚,总是和他有着一段‘非安全距离’。
因为牛仔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距离开枪。
他是个聪明人。他在后面追击只是不想让双方距离拉开太远,但是也不会过于靠近唐重,给唐重反击的机会。
他像是一个高明的猎人,在玩弄着一只狡猾强大的猎物。
他操控着现场,他主导着主动,他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这只猎物击杀。
然后,切下他的一块什么部位回去换钱。
他做这份工作好多年了。他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声音传来。
这种枪声和牛仔所使用的来福枪打出来的枪声是不一样的。后者要更加沉闷大声一些。
这一枪是从背后射击。牛仔的后背中弹。
他把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前面的唐重身上,他从飞侠的受伤中知道这是一个不容易对付的家伙。他诡计多端又身手狠辣,只要把他杀死,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
而且,从刚才飞侠操纵的可视仪器上面,他知道唐重身体的伙伴就是一个女人——
他不敢想象。
难道是自己的队友出卖了自己?
他担心再次中枪,身体快速前扑,扑倒的同时调转来福枪的枪头准备给那个胆敢在背后放冷枪的家伙一个狠狠的教训。
果然是他。
“叛徒。”牛仔嘶声吼道。举起枪口瞄准准备再次向他开枪的同伴飞侠。
嗖——
一把利刃从身后飞来,插在了牛仔的后脑勺上面。
砰——
来福枪的子弹打出去,却已经失去了准头。除了掀起一块草皮之外,没有任何收获。
牛仔仍然紧紧的抓着手里的来福枪,可是脑袋却只能无力的垂拉在草地上。
他死了!
双眼圆瞪,满脸的不甘和委屈。
结果怎么会是这样?结果怎么会是这样?
被队友背叛,被自己人背后打冷枪,这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他以为他是猎人,没想到成为了猎物。
唐重总算有机会从草地上爬起来,他小心警惕的冲到牛仔身边,摸了一下他的鼻息和心脏,确定他的身体完全死亡后,又把插在他脑勺后面的匕首用力的一搅,然后把匕首拔出来。
人死债消。可他在地上翻滚了半天的气还没消掉。
用匕首在他的衣服上擦拭掉鲜血,这才揣进自己的怀里。
他又想从牛仔手里抢过他的来福枪,可是牛仔显然是一个受枪如命的家伙,即便以后他再也用不上了,也不想把枪送给有需要的人。
他把枪抓的太实,唐重一脚下去,踩断了他的几根手指头才得逞。
唐重把来福装弹,枪口瞄准那个帮他在背后放冷枪的家伙,说道:“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