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寺庙里逛过一圈之后出来,发现石砚玺跟刚刚那个粉丝正聊得热火朝天。
万宜宁跟付左笙走过去,刚好抓住石砚玺一半的句尾:“……喜欢旅游的,你要是想逮她,可以多出去走走,说不定还会遇到一次哦~”
也不知道在说谁。
走近之后,那个小粉丝正好转过头,瞅见付左笙连忙凑上来,说:“偶像偶像,现在可以跟我拍张照了吗?哦对了还有签名!”
付左笙接过纸笔,飞快地签字。远离娱乐圈这么久,有点忘了那种花花绿绿的签名方式了。她一边回想一边聊天:“看见石大影后了,你竟然还想找我要合照呀,跟她合照了么?”
小粉丝抱着相机表忠心:“才没有!就等着你出来呢!”
石砚玺也笑着摆了摆手,作证道:“真没有,她就问我打听你的事情了,我都要嫉妒了。”
小粉丝说:“影后大大不要沮丧不要嫉妒,我们三一块儿拍一张嘛!”说完她环顾四周,看见了站在一旁安静沉默又不认识的万宜宁。
她把相机往万宜宁的怀里一塞,道:“你帮我们拍吧!”
万宜宁:“……”
不光成了搬运工,现在竟然还要当职业摄影社?
石砚玺扑哧一声笑了,小粉丝不明所以地转头,问:“怎么了?”
“你知道她是谁吗?”石砚玺问。
“是谁?”
“付左笙的粉丝。”万宜宁抢答,然后拿起相机对焦,道:“开始拍照了,各位摆好pose,我喊三二一——三——二——”
喀嚓。
付左笙有点发愣,说:“说好的一二三呢,怎么还没喊一就完了?不行不行,肯定拍得很丑!”
到底是当惯了偶像的人,对自个儿的面子工程格外关注,也顾不得维持面对万宜宁的平静无波,冲到了万宜宁面前,企图抢下照相机,删除照片再来一遍。
她动作比谁都快,万宜宁甚至来不及把照片往回护,手上就什么都没有了。
付左笙抢过去照相机之后,,仔细看了一眼,表情稍微变了变。
在万宜宁喊三二一的时候,她才刚刚把笑容拉开,加上万宜宁这货虚假宣传提前按快门,她以为自己一定很丑。
可没想到,在这张照片上,她竟然还是拍得最好看的那一个。笑容含苞待放,发丝恰巧飞起来,一缕阳光给人糊上了一层金边,像是下凡的天使。
付左笙从来不知道万宜宁的拍照技术这么好,能把自己拍得这样若即若离的美。她愣了愣,半天找不到可以指摘的地方,只好评价道:“挺好看的……”
万宜宁盯着付左笙的眼睛,说:“你在我眼里一直都这么好看。”
付左笙没说话,拿着照相机去问小粉丝:“你看这样可以吗?需要再拍一张双人的吗?”
小粉丝欣喜若狂,用迷妹常用的语调道:“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太好了!”
而石砚玺则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万宜宁一眼,点了点头。
付左笙在应付那个小粉丝的时候,万宜宁则是蹲了下来,整理两个购物狂购买的各种各样的东西。她把付左笙买的放在一边,把石砚玺买的放在另一边,认认真真地分开。
石砚玺被小粉丝冷落了,于是走过来跟同样被(付左笙)冷落的万宜宁凑团,问:“你在干什么?”
万宜宁正好把石砚玺买的东西全部整理出来了,往石砚玺一塞,说:“喏,你的。我只帮我家笙笙拿。”
“……”石砚玺顿了顿,从牙根里掰出几个字来:“见!色!忘!义!要不是我,你能来见到笙笙?!连几个购物袋都不愿意提,你还是不是女人啦!”
影后难得地展示了聒噪又计较的一面,形象鲜活了不少。
万宜宁低头,轻轻地说:“你觉得,笙笙真的愿意来见我吗?她是被你强迫的吗?”
“……”石砚玺道:“我哪来那么大能力,强迫一个不愿意见面的人啊,你当笙笙真的没有自主?我说呢,万总你就不要想这么多了,按照现在的节奏,时不时来句甜言蜜语,肯定马上就抱得美人归了,这一点你相信我,好不?”
“我,我哪里有甜言蜜语!”原来自己说的话石砚玺都听到了……万宜宁难得地有些害羞,道:“那些都是……真心的。”
万宜宁也觉得诧异,往常的她从来不亲口夸赞一个人的相貌或者魅力,身处娱乐圈顶端,有什么没有见过?可这次阔别重逢,这些话她竟然真的手到擒来,仿佛恶补过一百部言情小说似的。
也许真的如她自己所说,这些都成为了她最直观的感受和想法,她只是在直抒胸臆而已。
“喏,”石砚玺突然说:“你听到了吧,她说这些真不是我教的,的确是她顿悟了!”
万宜宁一扭头,看见付左笙站在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两只顿在路边的人生败狗。
西藏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这里名利场上再强的人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付左笙皱着眉头,看了万宜宁好一会儿。万宜宁身高在那里,很少平视付左笙,但也没有被俯视地这样厉害过。她摸了摸脖子后颈,竟然觉得有一些紧张。
石砚玺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她们俩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互相交流过情报吗?是微信吗?自己的变化真的有这样让人惊讶吗?
万宜宁猛地站起来,对付左笙说:“你愿意跟我合照一张吗?像对待粉丝那样?”
付左笙掏出手机,熟练地自拍、找角度、摆表情,一气呵成,像任何一个漂亮小姑娘那样。
可惜万宜宁并不是一个年轻时髦的小姑娘,并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脸自然地摆在屏幕里,表情和角度都有点怪怪的,显得她更矮了。万宜宁有些着急,她什么都会,没想到在这潮流方面终究还是稍逊一筹。
付左笙笑了笑,一把搂过万宜宁的肩膀,靠在自己旁边,说:“这样就会自然一点啦。”
喀嚓。
照片照出来了,付左笙递给万宜宁看,万宜宁瞅着看了好一会儿说,“这脸……怎么好像有点怪……”
当然怪,换过脸的。
付左笙在手机屏幕上划拉着,说:“很久以前,我以为我没有粉丝,就是死之后都不能占据头条哪怕一分钟的那种。”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你的演艺路不是一直很顺利的吗?”万宜宁诧异道。
“万总你不会懂出不了头的小艺人的心理,我们什么都没有,就算想卖身都找不着地儿呢。因为我见过一个粉丝,前脚才说喜欢我,后脚就在论坛上黑我。喜欢我是真的,”因为我亲眼看到了她的眼泪,“可是黑我也是真的。”仅仅凭借那么几条花边新闻。
石砚玺到底情商感人,听到这里大概就知道这小两口要开起谈心模式了。她虽然致力于撮合这两人,但也没有八卦到要在人家感情中掺一脚,于是立刻站起来表态道:“我想了想,那条裙子还是想拿下来,不行了,我去买衣服了,你们帮我把东西看一下!”
“这也是我为什么最开始非得要离开娱乐圈的原因,抱歉啊万总,我最开始就是为了利用你。”
万宜宁手足无措,道:“没,没什么……”
毕竟我最开始也不是为了做慈善,顶多算各取所需。
“后来我才发现,演戏是有好处的,我能得到大导演的认可,也能得到些许的粉丝表白。不多,不过比我死前……放弃前的粉丝要多得多了。然后我演了《春》,听说后来片子大爆,票房超出预期三倍?恭喜万总,又赚到钱了。”
“不过我是不清楚这些的,那时候我带着全家买的首映票,因为题材和女主角逼格不够,所以院线并没有排几场,首映都是八点了。为难我父母,那么大年纪了还要早起,陪着我去电影院里。除了我们三个人之外,里头一个人都没有。我父母本来是想看观众朋友们被我的演技感动到痛哭流涕的,但现实尴尬得很,那一天上座率低得惊人。听说后来我妈妈去刷了不下十次。然后我就一点也不后悔离开娱乐圈了,反正我红不了,注定没有粉丝喜欢我,不是吗。”
“然后我知道《春》火了,我那废弃了的微博突然多了很多小迷妹跟我表白……我跟你讲,我都要笑死了,你知道她们叫我什么吗?叫我老公呢……我真的要被笑死了,现在的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吗?”付左笙哈哈大笑,她很久没有追过星了,真的不太懂最近追星的潮流,还以为这“独具一格”的称呼是她家特有的,一方面有点羞耻,另一方面又有的自得。
万宜宁也笑了笑,说:“你喜欢听人叫你老公吗?你喜欢的话……那我也可以啊。”说道这里,万宜宁顿了顿,眼神专注地注视着付左笙,似乎是要说出那个禁忌的词语了。
这种假设太具有诱惑力了,付左笙甚至停下了她絮絮叨叨的自述,而是盯着万宜宁,就看这一贯霸道冷面的总裁能不能吐出那样羞耻的语词。
“老……”可万宜宁咽了咽喉咙,还是失败了,“我不行。”
付左笙也不计较,继续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有点后悔了。我觉得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演戏的……不,我跟砚姐不一样,我喜欢的不是演戏,我只是喜欢被粉丝追捧着,被除我父母之外的人爱而已……这算虚荣吗?算吧,可刚刚那个粉丝找我搭讪,让我给她签字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我没想过过了这么久,还会有人记得我,喜欢我。她夸我演技好,夸我有气质。”
“你看,‘人生有那么多种可能’,我总是这样想,我想深造,想旅游,想搞艺术,想做慈善,想普通平凡的生活,其实说到最后,最想要的,说不定还是‘被喜欢’吧。一旦把其他人想象成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个体,就会觉得这喜欢真的是太难得了,因为我自己就不会崇拜别人,哪怕是对着砚姐这样的影后,我觉得她厉害,很敬佩她,但也绝对不会在她身上投诸偶像式的喜爱与狂热。”
“万总你觉得呢?”付左笙看向万宜宁。
万宜宁沉思,她对于耀眼的生活并没有多大兴趣,相反她喜欢把竞争对手摁在地板上磨蹭的感觉,喜欢征服与占有。她本来以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因此一直采取着包养模式来解决生理需要。可遇见付左笙了之后,她才发现她想要的爱人并不是股掌之间的宠物,而是像付左笙这样飘忽不定、捉摸不透的活生生的人。
她会调戏自己,会生闷气,会离家出走,会雪中送碳;也会爱,会受伤。
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才是爱情的绝对法则:只有当两个人都视对方为跟自己一样的平等的人的时候,爱情之花才会越开越盛。
“对于万总,也是如此。当年我把钱统统摔在你身上的时候,只想着要打脸,要去寻找新的生活,要疗伤。后来我也的确去了美国去疤,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的时候我也会想你,只有一点点地想你。”
“我来西藏,是因为西藏是我的命运转折点。我见了上辈子曾经见过的佛,不知道它带着你我同时来到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茫茫之中的天意。”
“有的。”万宜宁突然开口,打断了付左笙。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把西藏看得这么特殊,也不知道在这之前你哪里来时间来西藏,但,如果你是因为西藏而选择去我身边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对于我的意义反而更大。这不是给你的指示,而是对我的恩赐。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谁,我以为爱情和稳定的关系都是可以买来的,但你不是。我来西藏之前犹豫踌躇,最后是石砚玺一把将我拉上飞机,我才不至于临阵脱逃。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站在你面前跟你对话。”万宜宁看着付左笙的胸口,那里有着连绵的起伏,可她并不是为了这个,她喉头哽咽道:“你伤口还疼吗?”
付左笙摇了摇头。
“我想着你这伤也算是我给予的,不管是忽视纵容那个人真的捅了你一刀,还是我没良心地给了你的心一刀,我都是加害者,都没有立场站在这里问你疼不疼。可我疼,我心疼,疼了好久,从你离开的时候就开始疼了。”万宜宁说。
她长年累月扮演着上位者的角色,从未对任何一个人如此剖白。可见了付左笙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些话都是自然而然就可以说出口的,并不需要腹稿。
从未知晓过爱情的人,不一定不能言善辩。真情流露这种事情,情到深处谁都会。
“要是我能站在你面前与你对话,那我能再冒昧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可以,回到我身边吗?”
付左笙一愣,这一路她见识了万宜宁太多的躲闪和漂移,却没想到这时候会来一个直球。她不知道万宜宁这段时间以来心理经历了什么样的大起大落,以至于跟她认识的那个“万总”几乎完全不一样了,鲜活而敏感,像多情而忧愁的少女。她眨了眨眼,还在琢磨着万宜宁的人设是否崩盘,便听得万宜宁接着道——
“不愿意也没关系,只要你不说厌恶我,我就一遍一遍地求。你受到佛的指引选择了我也好,你圣地重游与我巧遇也好,既然你相信命运,那么我一定是你命中注定要遇见的人。朝圣尚且要三叩九拜,我为了追求什么东西,抛弃不必要的自尊心,也是理所应当的。我的心又臭又硬,像块石头一样难感化得很,但里头曾经有过人,那就是刻上去了。我真的爱你,希望你能重回我身边。这要求也许过分了一些,但我会努力表现,让它不那么恶心人的。我只怕一件事,那就是你说你恨我厌恶我。”
万宜宁看着付左笙的眼睛,表情诚恳又卑微,道:“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讨厌我吗?要实在不再爱我,那你知道该如何伤害我。”
万宜宁恳求着,把自己的心意倾盘吐出,也将伤害自己的方式告诉了付左笙。她自己是个罪人,渴求着以“幸福”为名的赎罪,但也把选择权交给了付左笙。
只要一句厌恶,那她便再也不挣扎,说不定会抱着一个念想孤独终老。说道这一程度,已经透支了余生所有的勇气。
她长久地看着付左笙,动作并没有变化。在西藏僻静的小巷子里,在离不知道哪路野佛最近的土地上,她看着她,好像周围的一切都无关紧要了。
阳光稀稀拉拉地被乌云遮掉一半,付左笙的周身也不再出现那种奇怪的充满神性的光芒,而是显得孱弱了许多,是皆苦众生之一了。
“厌恶……”
万宜宁的心沉到了海底。
“倒也谈不上,可还说‘爱’也不至于……”付左笙的嘴角微微上扬,道:“不管怎么样,接下来的西藏之旅,还请万总不要缺席。”
顺利的话,余生也请多多指教。
万宜宁愣在原地,半晌,终于吐了一口气,哈哈大笑起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