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我寄人间 > 正文 第70章 某年某月某日20
  “你……”吴兰气得手指吴勇“吴勇你要遭报应的!”

  “肃静。”法官敲槌。

  景书把吴兰拉下来坐下小声劝她“冷静一点你激动对庭审没半点好处再喧哗的话要被赶出去的。”

  这会让她倒冷静了“相信贺律师他会有办法的。”

  吴兰气得眼圈红了“我真不是贪图这房子我就是看不得他那嘴脸真是悔啊他真的说过这房子他不要了归妈妈还说我爸那份遗嘱他撕掉了以妈这份为准!当时让他立个字据就好了现在没有证据太被动了真是……高估了人性!人怎么可以贪婪到这个地步!”

  庭审继续吴兰的丈夫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吴兰当时就气红了眼“他怎么来了?”

  景书也不知道啊法庭调查阶段一切的细节她都无从得知。

  文哲先问的吴兰老公“请证人说一下你和原告及被告的关系。”

  吴兰老公:我是吴兰的前夫。

  文哲:吴兰就是我当事人吴勇的亲姐姐。那么请问证人你跟吴兰是什么时候离婚的?

  吴兰老公:三年前。

  文哲:你们离婚的时候你们的房子归谁?

  吴兰老公踌躇了一下。

  文哲:请证人如实回答。

  吴兰老公:我不想离婚的她非要离我说要离除非她净身出户。

  文哲:所以你们离婚的时候吴兰就是净身出户的房子归你所有?

  吴兰老公:是。

  文哲:那离婚后吴兰住在哪里呢?

  吴兰老公:在我丈母娘家哦前丈母娘。

  文哲:就是吉祥胡同19号吗?

  吴兰老公:是。

  文哲:那也就是说除了这个地方吴兰一个身无分文带着孩子的中年女人在房价高不可及的今天根本没有地方可住了?

  吴兰老公:是。

  贺君与举手反对:反对被告律师试图误导。

  文哲:法官我只是在陈述事实事实就是吴兰在吉祥胡同19号住了3年她的经济实力也不可能另外供一套房子。

  法官判定:反对无效。

  吴兰抠着景书的手指急死了“这狗屁律师就是在误导!”

  景书听得好紧张啊拍拍吴兰的手示意她别急。

  文哲则狡黠地一笑“法官我问完了。”

  轮到贺君与来问证人。

  贺君与走到吴兰老公面前:“请问证人你和吴兰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吴兰老公眼神开始躲闪“感……感情不和。”

  贺君与:“据你们离婚协议上所述吴兰之所以要跟你离婚是因为你家暴不但家暴吴兰还家暴孩子是不是?”

  吴兰老公憋红了脸语气更加不确定“我有时候喝多了她老是唠叨我也不是故意只是偶尔……”

  贺君与:“证人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

  吴兰老公看向文哲。

  文哲举手反对“反对原告律师问的问题与本案无关吴兰夫妻为什么离婚在三年前就已经了结无论什么原因离婚都跟吴家房产的归属没有关系。”

  法官判定:“反对有效。”

  贺君与低头行礼“我没有问题要问了。”

  吴兰在旁听席都快急哭了“怎么就没有问的了呢?贺律师这是没有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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