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 > 第一百二十四章:送给丁鹏一个丫鬟
  看见丁鹏点了点头,承认已经拜她的父亲为师,金梅丽开心不已,她内心欢欣雀跃道:“太好了,这样一来,丁大哥岂不是会经常来我家里,这样,我便可以经常看见他,让他给我讲故事,讲笑话了”

  金梅丽也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千金小姐。

  其实,这个年代的千金小姐,大多很少外出交际,都是养在深宅大院之中,很少与外人有交际。

  金梅丽平日里,除了在花园荡秋千以外,便是看书,或者与几个要好的姐妹闲聊。

  不过,她的姐妹,各有各的事情,不可能时时陪在她的身边,因此,她的生活,虽然十分富足,却也时常感到有些无聊。

  这便是为什么她这么期待丁鹏能够时常来她家的原因。

  她想要听丁鹏的那些故事笑话解闷。

  金梅丽很开心,她缠在丁鹏的身旁,想要听他讲故事。

  丁鹏左右无事,便挑了几个后世著名的故事,给金梅丽讲了起来,每一个故事,剧情都曲折离奇,听的金梅丽一阵神往,整个人都陷了进去,只觉得这些故事,都太有趣了。

  就在两人嬉嬉笑笑的玩闹时,三个少妇向着他们这里走来,坐在了丁鹏的对面。

  这三个妇人,一个穿着一身华丽的旗袍,脖子上戴着一串名贵的珍珠,手腕上也戴着一对玉器镯子,耳尖垂着珍珠耳坠,整个人看起来珠光宝气的,富贵逼人。

  丁鹏知道,她便是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一个情商很高,与金家上上下下,相处的极好的一个厉害女人。

  她上得厅堂,同时也能出来交际应酬,是个很有才干的女子。

  金老太太就曾当面夸奖她,说道:“佩芳是很识大体的,撑起门户来,将来在我以上。”

  吴佩芳虽然出生富贵,但是懂得进退,懂得处事方寸。

  在电视剧中,当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胡作非为时,她为了顾全体面,虽然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一直忍着心中不忿,并不会像泼妇那样,随便大吵大闹,把事情弄大。

  同时,她做事也非常果决。

  听说金凤举在外面养了一个姨太太,想要弄进门来时,她立即撂下狠话,要和他离婚。

  这便是吴佩芳的手段,她知道,这个年代的富家子弟,没有哪一个不花心的,但是花心也得有个底线,她的底线便是,在外面玩可以,不要带到家里来,这样,大家面子上都好看。

  在她的强势下,金凤举最终还是没有迎娶姨太太。

  可以说,在整个金家,只有她吴佩芳,过的如鱼得水,不论是妯娌,还是公婆,都对她称赞有加。

  相比之下,她的丈夫,金凤举,就要显得逊色太多了。

  吴佩芳的身旁,坐着一个容貌更为年轻,衣着有些朴实的少妇,她的长相十分清秀,带着一些俏皮可爱,此时她满脸笑容的看着丁鹏,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兴趣,似乎是听说了丁鹏的事迹之后,对丁鹏有些崇拜。

  丁鹏看清对方的那张脸之后,立即便认出了她,金家二少奶奶,程家小姐,程慧厂。

  毕竟,丁鹏穿越前,把《金粉世家》这部电视剧,从头到尾,看了不下于数十遍,对于里面每个人物的样貌,早就已经看的滚瓜烂熟了。

  程慧厂这个人,与吴佩芳相比,在为人处世上,就要差很多了。

  她算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与她丈夫相处时,说一不二,如果丈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有哪一点不和她的意愿,她便会骂上两句,而她的丈夫,还不敢反抗,为了哄这位漂亮可爱的老婆大人开心,所有的东西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为何会如此呢?

  首先,程慧厂漂亮。

  那是真漂亮,漂亮中带着俏皮可爱,像一只美丽的小猫一样,是一只有爪子,会挠人的小猫。

  其次,她家世不凡。

  程家,在北平,也算是有权有势的家族了,虽然不仅身居总理的金铨这般富贵,但是也相差无几。

  娘家强势,这便是程慧厂的底气。

  加上她所嫁的丈夫,金家二少爷金鹤荪,是个十足的废物,不仅胆小如鼠,还贼眉鼠眼,一直跟在金凤举的身边,跟着他这个大哥,出入烟花之地,贪花好色,也不是一个什么好货。

  而且,他比金凤举还不如。

  金凤举至少为人处世风度翩翩,善于交际,但是他这个金家二少爷,却是真真正正,一点本事都没有,完全就是他大哥金凤举身边的一个小跟班,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窝囊无比。

  这或许便是

  为什么,他的老婆,程慧厂也会对他呼来喝去的原因吧。

  程慧厂心里,压根就瞧不起她的这个丈夫。

  而在程慧厂的旁边,坐着一个打扮艳丽,穿着一身粉红色旗袍的少妇。

  这人,是三个女人中,打扮最妖艳,也是长的最艳丽漂亮的一个。

  她是金家三少奶奶,王玉芬。

  王玉芬虽然长相漂亮娇艳,非常有女人味道,酥媚入骨,像个祸国殃民的妖精。

  不过,她的性格,算是三个金家少奶奶里,最愚蠢的了。

  如果用一种花来形容她,那么一定是喇叭花,这便是暗示,她这个人,嘴非常碎,喜欢到处搬弄是非,诉说家长里短,打小报告。

  可以说,后来金家发生的那些矛盾,几乎都是她嘴碎,挑起来的。

  她是一个十分令人讨厌的人。

  而且,她还十分贪小便宜,但是又害怕惹祸上身,胆小怕事之余,又唯利是图。

  虽然她长的娇媚,但是骨子里却很卑贱。

  此时,这三个女人同时坐在了丁鹏对面的沙发上,全都笑着看着他,似乎是准备与他聊点什么。

  吴佩芳首先开口,她是金家大少奶奶,又得到金老太太的喜爱,在金家,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除了金老太太之外,金家第二个管事的。

  这个时代的人,讲究男主外,女主内,因此这家里面的事情,都是女人当家做主,男人一般不会插手。

  男人的任务,便是去外面挣钱养家。

  “听闻丁少爷不过才二十岁,便已经做到了次长的位置,真是年轻有为啊!”吴佩芳一上来便开始大肆夸赞丁鹏,把丁鹏这些时日,在北平做出的功绩,一件件的说了出来,说完之后,三个少奶奶同时面露惊奇,对丁鹏赞不绝口。

  有本事的人,不论在哪里,都最受人欢迎,更不用说,丁鹏的优秀,已经远超常人,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这就难怪,这三个女人,会对丁鹏另眼相看,专门过来,想要与之结交卖好了。

  丁鹏非常谦逊的说道:“哪里哪里,几位夫人真是过奖了。”

  她们三个似乎对丁鹏的事情,十分好奇,不太明白,丁鹏如此年轻,怎么会做出如此成就,甚至还吸引的她们的公公,亲自收其为弟子。

  于是,她们问东问西的,打听着丁鹏的事情。

  丁鹏倒也大方,知无不言,回答的天衣无缝。

  吴佩芳和王玉芬这两人过来,其实就是想要与丁鹏结交一下,对于丁鹏的才华,她们没有什么兴趣。

  因为,她们二人虽然是大家闺秀,但是不怎么喜欢读书,平日里除了相互算计,想要多弄点好处之外,便是约朋友打麻将,打发时间。

  而程慧厂则不同,她算是新时代的女子,平日里喜欢读书识字,丁鹏的作品,她是从头看到了尾的,一字不拿下,她对于丁鹏的才华,十分崇拜,因此,她过来,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与丁鹏讨教一下学问,诗词歌赋的。

  对于程慧厂提出的一些国文疑问,丁鹏知无不言,侃侃而谈,谈古论今,那丰富渊博的知识,令程慧厂激动不已,只觉得对方实在是太厉害了。

  看着丁鹏那温文尔雅,又才华横溢的模样,程慧厂像极了后世的迷妹一般,对丁鹏崇拜到了极点。

  愉快的交谈了一番之后,当吴佩芳听说丁鹏是初次来北平,身边连一个体己的亲人或者仆人都没有,她突然眼珠子一转,像是想到了什么,顿时关切道:“丁少爷平日里这么繁忙,操劳大事,哪里有多余的精力照顾自己,因此,身边得有一个懂事听话,又乖巧伶俐的人伺候,正好,我这里有个丫头,干活非常麻利,而且还读过诗书,性格温婉机灵,她不仅会做各种家务,而且还懂得算账管家,丁少爷要不要看看这丫头?看看喜不喜欢?”

  丫鬟?

  说实话,丁鹏家里,的确缺一个管家的人。

  他之前买的那个丫鬟,大字不识一个,常常把他的稿子弄乱。

  而且,她似乎也不善于管家,把家里弄的也乱糟糟的,住的很不舒服。

  而金家,是老牌大户人家,他们家里出来的丫鬟,都是经过了严格培训的,各方面的能力,都不是其他的丫鬟能比的,如果能够弄一个有能力的丫鬟回去打理家务,他也就能住的更加舒心一些。

  想通了这点之后,他没有拒绝,而是笑着客气道:“我家里的确缺一个有本事,能打理好家务的仆人,只是听刚刚大少奶奶说,这丫鬟是您房里的,这我怎么好意思,让您忍痛割爱呢”

  吴佩芳咯咯娇笑一声,说道:“其实,我房里的丫鬟多出来了一个,就算不给丁少爷,我也会想法子,把她送给别人的,丁少爷不妨看看这丫头,如果满意的话,丁少爷今日便可以带走。”

  说着,

  吴佩芳一招手,让一个伺候在一旁的小丫头走了过来,她在丫头耳边嘀咕了两句,那丫头连连点头,道:“好的,大少奶奶,我这就去把她叫过来。”

  随后,小丫头便迈着小步,跑入了内院。

  没过多久,一个俏丽的少女身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她乖巧的站在原地,笑道:“大少奶奶,您叫我,是有什么吩咐吗?”

  声音清脆悦耳,十分温柔。

  丁鹏循声看去,不由愣住了。

  因为,眼前这少女,他认识,算是《金粉世家》中,一个不小的配角了。

  这少女,容貌清秀漂亮,气质温柔如兰,柔软的犹如一汪春水,没有任何攻击性。

  这样的女孩,仅仅只是看一眼,都会令男人心动。

  她身材苗条纤细,穿着一身粉红色的布衫,白色的裤子,成熟的身体把布衫前方撑的鼓鼓的,前凸后翘,身材完美到了极点。

  是她,小怜。

  如果说,冷清秋是冰山美人,白秀珠,是千金大小姐的话,那么,小怜,便是整个剧中,最温柔,最耐看的那个女人了。

  她是大少奶奶吴佩芳的贴身丫鬟,跟着吴佩芳嫁入了总理府。

  正因为出生卑微,令她小小年龄,便看透了总理府内的世态人情。

  因此,她在总理府,一直谨小慎微的活着,磨炼出了一个温柔善良,同时又人情练达的性子。

  这样的人做自己府上的管事丫鬟,简直最合适不过了。

  因为知道剧情,丁鹏知道,小怜绝对是一个好女孩,在性格上,她温柔无比,善解人意,远比冷清秋,和白秀珠,更为优秀,相处起来,也会更为舒服。

  丁鹏没有想到,吴佩芳竟然要把自己的贴身丫鬟给他。

  贴身丫鬟,不比一般的丫鬟,基本上算是大户人家小姐身边,最亲近的人了,一般她们都不会舍得给别人的。

  其实,前面也提到了,吴佩芳之所以想要把小怜打发走,也是另有原因的。

  这原因便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怜出落的越发水灵漂亮了,都说女大十八变,指的便是这个。

  因为小怜变的越来越漂亮,身材发育的越来越诱人,这立即引起了金凤举的色心。

  金凤举原本就是一个贪花好色之徒,平日里就喜欢寻花问柳,留恋在烟花之地,每日与妓女歌姬为舞,他见了如此漂亮的小怜,哪里忍受得住。

  好几次,他都故意支开其他人,然后当面撩拨小怜,用金钱利诱,想要引诱小怜,让其乖乖由他玩弄。

  可惜,小怜是一个有品格的好女孩,不论金凤举怎么诱惑,小怜都不为所动。

  而这些事情,全都落入了吴佩芳的眼里,她不可能让自己的丈夫纳妾,于是便想着把小怜打发走。

  今日,当她看见了才华横溢,又家室富贵的丁鹏之后,顿时动了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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