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陆安明白了阿夏为什么这两天会肉眼可见的虚弱。
她生理期到了。
虽然对于疼痛她只是皱一下眉,求生的意志可以压过难受,死扛着也能赶路。
但终究是比不得平时的。
女人这点最不方便,曾经她独居时还好,现在二十多天的奔波已经把身体透支,她脸色发白,吃完一碗热粥才恢复不少。
幸好太阳快出来了。
陆安本想再休息一下,仔细想想休息也不是办法,食物只够十几天的,如果在这里休息到她缓过来,留下的时间会更紧迫。
一天没办法恢复,他们要做的,是尽快找到合适安定的地方,然后找食物,找水源,处理危险。
在这个世界想活下去,必须有超出常人的坚韧和耐力,没有人会乱发脾气理所当然地耍性子,也没有人会捧着热水嘘寒问暖,阿夏只是沉默着整理好行装,用纱巾把口鼻掩上防尘,就和推着自行车的陆安一起出门,继续把这个服务区抛在身后。
他们面对的是生死,撑也要咬牙撑下去。
今天赶路速度明显比前几天低,陆安想了想,道:“你坐到车上来吧。”
出发前满满当当的自行车经过近一个月的消耗,现在东西已经少了三分之一,车座倒是能空出来。
“不用,我能走。”阿夏摇头拒绝。
“别废话,上来,能走一天,你还能走一周?”
“我可以。”
“你可以个屁,上来。”
阿夏这个狗性格就是倔,陆安这时候倒是有点想念夏茴了,如果是夏茴在这里,即使不用说,她也会委屈巴巴想爬上来休息一下。
好在阿夏最终还是坐了上来,前后都挂满了他们的物资,她就坐在中间,由陆安推着走在路上。
“当男人真好。”她说。
“也许吧,有时候也会有很多男人说当女人真好。”陆安道。
“会吗?”
“嗯,我见过,穿女装戴假发,化个妆就看不出来是男的了。”
“真奇怪。”阿夏想象不出来怎么会有这么无聊的人,化妆戴假发,难道是想捕猎?
伪装成女人让人放下戒心,然后突然拿出刀暴起伤人,倒是很阴险的一个办法。
“放在这个环境当然奇怪,我说的是末世前。”
陆安吃力地推着自行车,车轮发出轻微的杂声。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给这辆自行车颁个奖勋,自行车中的劳模,不仅帮他们度过这近一个月,物资用掉了之后还可以人坐上去继续让它发光发热。
当然,要是有个小推车更好,像赵华那个就不错,坐在上面也更舒服,陆安无比怀念赵华那个小推车,他回头看看,也不知是不是天意,刚好就看到远处一个渺小的黑影,慢吞吞地往这边爬。
回头想想,赵华好像就是落后他们一天来着,现在他们休息了一整天,这几天速度又不快,又被他给赶上来了。
见到陆安停下,阿夏从自行车上下来,准备自己走,本来一个人赶路就很累了,更不用说加个累赘。
走出两步她却被陆安拉住,示意一下,两个人猫到路边,把自己隐藏起来。
路上有点微风。
赵华抹抹头上的汗珠,努力拉着自己的小推车往前走。
他脸上是带着高兴的,现在气温回升,很好的说明了黎明即将到来,希望就在眼前。
之前最担心的,就是所有东西都吃完了却依然不见天日,最后活活耗死在路上。现在黎明就在眼前,他熬出来了。
只要再找到一个地方,然后
然后那对狗男女从眼前冒出来了。
赵华木住了,他手上是重新捡的一根铁棍,阿夏手里是柴刀,陆安拿着曾经属于他的镰刀,从路边站起身子,脸上绑着布,用来防尘沙,看上去像两个大盗。
实际上也确实是两个大盗,他想不通为什么之前放了他一马的两个人,现在又会埋伏在这里,明明他已经尽量放慢速度赶路了。
陆安两个人就虎视眈眈地站在路边,很难不让人多想。
“又见面了。”他退后一步,直接坐到小推车上,想趁机恢复一下体力,时刻准备反抗。
“真巧。”
陆安说,这一路上有两个高速分叉口,依然能走同一条路的概率是四分之一,当然实际上要更大一些,因为有两条路是通向别的方向,他们都是为了往南边寻找没有被灰尘遮蔽的地方,选择最佳路线并不意
外。
“不只是巧吧?你们后悔了?”赵华问。
“我陆某人从来没有后悔过。”陆安看他的样子笑了,摇摇头道:“只是想借个东西。”
“借什么?”
“推车。”陆安指了指他身下,
赵华脸色突变,果然,这两个人还是舍不得他的一车东西。
陆安这时又回身拍拍身后的自行车,“和你换,不是抢你推车上的东西。”
“??”
赵华一时没反应过来,有点懵懵地看向他们的自行车。
“换车?”
“换车。”
“”
他发现这俩人好像真的神经病,不抢他的东西,反而要和他换车。
“换吗?”陆安掂了掂手上的镰刀。
“我难道还能拒绝?”
赵华无奈,回身开始卸推车上的东西,他不敢让两人帮忙,车上的袋子里还有二十几个罐头,是他在那个小镇找到的,如果被两人看见的话说不定会改变想法。
然后他就看到了俩人自行车后座的一大包咸鱼,散发着诱人的腥味。
“你想抢吗?”阿夏期待地看他。
“咱们都是好人,干不出来那种事。”赵华很明智地摇头。
现在马上就要度过不见阳光的日子了,让他找到一块地,他就能自给自足,犯不上冒任何险,只要这一推车的东西能保留,他有很大把握活下去。
“太阳快出来了。”他说。
“是呀,又度过一场灾难。”陆安应道,这个世界真是多灾多难。
“你们棉衣都脱掉了。”
“再过些日子毛衣应该也能脱掉,毕竟这好像是夏天来着。”
三个人在荒凉的高速路旁一边搭话一边收拾东西。
老乡见老乡,本就应该是这种场面。末世后第十二年,对于他们来说,所有一切人形生物都可以算作老乡。
这家伙好像不错,陆安这样觉得,长得也不恐怖,就是有点像刘皇叔,两条胳膊有王者之气,这要生活在古代,振臂一呼,说不定就能聚起个起义军。
把工具互换,赵华研究自行车有什么毛病,还能不能用,不然这对狗好吧,现在不应该叫狗男女,他们两个人貌似不错,不然没理由和他换,直接用抢。
陆安也在检查小推车的轮子,看有没有什么暗伤,会不会快要损坏,免得阿夏坐上去忽然报废,那他们就真的要把自行车抢回来了。
检查完毕,把物资重新装车,陆安让阿夏坐到车上,他则拿着绳子放到肩上,试着往前拉动。
确实比自行车要好用。
阿夏缩在车上,坐着一堆衣服和被子,手里拿着柴刀面朝身后,盯着赵华,然后小推车咕噜咕噜越走越远。
赵华站在原地搔了搔头,眼前一幕让他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那个”他开口。
“嗯?”
陆安停下脚步,拿着镰刀回头。
“要不要结个伴?你们暂时不缺吃的,我也不缺吃的,还可以互相照应一下。”赵华鬼使神差地问。
在这末世里,孤独是很可怕的事,找到过得去的同伴很难,他有幸遇到过一个,却在几个月前又失去了。
“我们不需要照应。”陆安想了想,道:“不过可以在这路上保护你,我变异了,不需要睡觉,晚上可以帮忙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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