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心有南墙 > 第二十四章 她的伪装
  转眼已是周六,这天也是s大经管系99级毕业生定期聚会的日子。阿姨每逢周六固定休息,父母去外地探亲,所以袁方不得不起了个大早,先把毛毛送去英语培训班,接着回家穿戴一新,再打车去大家聚会的地方。

  s大是全市乃至全国都排名前列的大学,如今他们这批同学大多事业有成家庭稳定,是不折不扣的中产精英,有点钱也有点闲,所以约定两年聚一次,聚会的地方定在了市中心最好酒店的中餐厅里。

  “哟,袁总来了。”男同学甲看见袁方来了,第一个站起朝她伸出手。

  袁方见怪不怪的笑笑,她在南创做了这么久,多少也习惯了被人称呼x总。

  “小方。”“

  “方方来啦。”

  另有年轻时交往更多的同学站起来朝她打招呼,口吻已经熟稔了许多。

  落座举杯寒暄间,一个刚回国的女同学小贝不经意突然发问:“袁方,还在做人力工作呢?”

  袁方点头,笑着答到:“可不是嘛,别的也不会做了。”

  另一位相熟的同学插话进来:“人袁方可厉害着呢,现在是南创集团高级人力总监,下一步就是人力部总经理啦!”

  “说什么呢!你安排我做啊?”袁方大笑着拍了同学一下,不露声色换了话题,“我也就是家里的总经理,管管老公孩子而已。”

  大家都跟着笑起来,小贝倒是不依不饶继续问着:“啊,那你家老白还在做公务员啊?什么级别啦?起码得是个处长了吧?”

  笑容在袁方脸上僵了一下。

  ——小贝在念书的时候就和她不太对路,同为异地考上来的姑娘,和她一路靠自己打拼不一样的是,小贝一直视嫁人为改变命运的捷径。当初他们还喜欢过同一个校园男神,当时男神和袁方一起参加出国培训班,多说了几句话,对方就羡慕得要死要活。现如今时来运转,这小贝如愿以偿嫁了个外籍高管当全职太太,生了几个漂亮的混血孩子,长期在国外相夫教子,朋友圈的生活看起来岁月静好充满诗意。

  “没有,还是老地方,老位置。”她爽朗的笑笑,情绪找不到一丝裂痕,“他那儿吧,爬的高风险也大,过日子嘛,图个开心就行。”

  “好!说的好!来,敬咱们小方一杯!”男同学乙站起来朝她举起酒杯,“有能力有担当,娶到小方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啊!”

  大家大笑着附和起来,刚才的尴尬仿佛从没发生过。只有袁方敏锐注意到,小贝和另外一个女同学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微妙的眼神。

  她心里冷笑一声,也朝男同学乙举起酒杯回敬。

  ——如今这个年代,即使到了他们这样的不惑之年,女人的社交圈里似乎还是以夫为荣,大部分人还是用“嫁的好不好”来判断女人人生的成功。而“幸运”嫁了层级更高男人的女人们,总是以高人一等的视角俯视她这样靠自己爬上来的女人,哪怕她们自己并没有什么功绩,也不管自己到底做得有多好。

  这样的女人,常常误以为丈夫的资源就是自己的资源,她们在优渥中习惯了安逸和不思进取。

  袁方没有,生活鞭策着她要往前走,她从来没有忘记大学里看波伏娃《第二性》那些触动她的话。

  “女人的不幸,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她不被要求奋发向上,只被鼓励滑下去到达极乐。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已经为时太晚,她的力量在失败的冒险中已被耗尽。”

  无论任何时代,无论何种环境,最终还是要是靠自己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其他人都是靠不住的。

  酒过三巡,手机上接到老白发过来的消息。

  “回来了,一会儿毛毛下课我去接,电饭锅里蒸了个梨。”

  微微的暖意涌上心头,袁方关掉了手机屏幕。

  她有过敏性支气管炎的老毛病,天气稍有变化就会咳嗽,老白不知道从哪儿听说贝母炖梨能缓解她的不适,这么多年来,每当袁方有点咳嗽,他都会亲手炖个梨。虽然他永远只会用电饭锅做这道菜,但袁方却觉得,已经可以了。

  人生是场马拉松,跑到中场的时候会觉得负担太重,步履维艰时,两个人相互搀扶,多少能走得稳当一点。

  想起自己和老白这十余年来的风风雨雨,她心中颇有些感慨。

  刚毕业的时候,她和老白工资一样多,三年后,她的薪水已经是老白的两倍,现如今……这差距不说也罢。反正家里车子房子票子都是靠她自己挣出来的,老白的那点钱权当零花,连孩子每年学费和补习班的花销都不够。所以袁方人在职场,不能退,也不能停,她要自己的家庭处在当前水平不能下滑,就要撑起所有主要的经济开销,因此她的人生没有清闲的时候,别的女同学朋友圈里是旅游和鲜花,她是工作出差,行业动态,eba进修课程——在大部分妻凭夫贵的女同学眼里,她大概就是嫁的不好的代表吧。

  没办法,这是命。

  忽略掉心底那丝不适,她自嘲耸了耸肩膀。瞧见不远处小贝和其他女同学正在热切的讨论着怎么选孩子的国际夏令营。

  “失陪一下。”

  她跟旁边聊得热火朝天的同学打了个招呼,打算去一趟洗手间。

  从包间出来,刚到大厅门口,袁方的脚步忽然顿住了。

  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大老板余思危的堂弟余念祖正坐在餐厅角落里的沙发上,满脸笑容和对面人聊天。

  这位余念祖小少爷是她由衷羡慕的人,真正“含着金汤匙”出生,而且原生家庭幸福美满。他的父母能够提供给他许多人这一辈子也无法享受的资源和起点,和他目前所拥有的相比,自己的儿子毛毛简直就是一个乞丐。

  袁方边想边忍不住摇头失笑——原来她也到了这样的年纪,看见这样帅气年轻的男孩,只会想到自己的儿子,而不是什么小鲜肉小狼狗。人到中年,心中亲情的分量总归要比浪漫却不实际的爱情大一丁点。

  刚打算走过去打个招呼,她忽然眼尖的发现,余坐在念祖对面巧笑倩兮的姑娘,竟然是那个曾经让她连续好几天没睡着觉的南樯。

  今天再见这个姑娘,觉得比之前漂亮了些,有了几分楚楚动人的女人味,穿衣风格依然简约清爽,内搭米色烟囱领针织衫,外套宽松白色绒线毛衣开衫,下身是卡其色的九分烟管裤,纤细的脚踝露在外面,中性风中不忘女性细节。此时此刻她正微笑着听余念祖说话,不时搭上几句,脸上的笑容和妆容都是恰到好处的矜持。

  袁方有点讶异。

  这样的早熟是很少见的,大部分普通背景的年轻漂亮女孩,见了余念祖或者余思危这样的人,都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紧张。故作清高的女孩儿她见得太多了,哪怕她们竭力掩饰不想露出破绽,但每每面对余家的年轻单身才俊们,就像一个掘金者打开了所罗门王的藏宝库,面对富可敌国的祖传金矿,说丁点不激动那都是假的。

  ——只是,南樯这个女孩好像真的不一样。

  仔细看下去,你能感觉她只是在平等的和余念祖在交流,毫无杂念,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她拥有和自己年龄背景不相衬的气质,那是一种宠辱不惊的云淡风轻,甚至有时候会让人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阅人无数的袁方,悄悄观察了一会儿,在心里做了这样的评价。

  她总觉得这个南樯身上仿佛有个谜团,把其他人都云里雾里罩着,怎么也看不清前路方向。

  “99号客人真让你们那么狼狈啊?”余念祖喝着矿泉水,朝南樯爽朗大笑,露出漂亮的白牙。

  他正在和南樯聊工作上的的趣事,南樯提起了99号房的余老太太。余念祖没有说出自己和余老太太的关系,不过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我还好,综合部那边比较够呛。”南樯不疾不徐的说着,嘴角和语气都保持着让人舒服的弧度,“老人家是比较讲究,不过也刚好让我们晚辈得到了锻炼。”

  “换了这么多个经理,看来也真够呛。”余念祖忍俊不禁说着,脸上带了一丝同情之色。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小姑姑是多挑剔的人,当初在祖宅吃饭,他所有不合规范的礼仪都会被爷爷当众指责,这导致他认为去余氏祖宅吃饭是一场噩梦,每次去之前都要抱住谢苏菲女士的腿嚎啕大哭,企图摆脱悲惨命运。而他的那位坚持不婚的小姑姑,完美继承了爷爷吹毛求疵的个性,何止是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简直是用放大镜在对面找沙子,可怕极了。

  “不过你能得到她的认可,也是相当厉害。”余念祖认真补充了一句。

  在他记忆里,除了像雕塑一样完美大哥,几乎就没听姑姑肯定过其他人。好像曾经大嫂也是个例外,她和大哥的婚事就没有遇到姑姑任何反对,只是可惜,她已经死了。

  南樯笑笑没有说话。

  “您的朋友什么时候过来呢?”她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轻描淡写问了一句。

  余念祖今天约她吃饭,说是刚好有个朋友想见他。

  “快了吧,他说半个小时以后就到,这都过去二十五分钟了。”余念祖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耸耸肩膀,“如果他有可能迟到,秘书应该提前十分钟就通知我了。”

  南樯点了点头,端起了面前的咖啡,轻啜一口。

  宽大的毛衣袖遮住了她微微发颤的指关节,也掩去了她心中的颤抖。

  “到了。”

  余念祖忽然高高举起右手,似乎在朝什么人示意。

  南樯朝身后转头看去,一位身姿挺拔西装革履的男子正站在大厅门口朝他们看来,她的眼神刚好和他撞上。

  尖锐,锋利,锋芒毕露,割得她的脸几乎要鲜血淋漓。

  巨大的水晶灯下,余思危静静望着远处那个鹅蛋脸的年轻姑娘。

  她侧脸望着他,整个人在柔光的映射下仿佛一只无害的绵羊,正瑟缩着躲避豺狼的追捕。

  只是那双明亮而充满野性的双眸,暴露了她并不高明的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