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我的绝美房东 > 第648章 你真要倒霉了
  这条街上的老大是蓝标,九哥却是这片方圆十公里内的老大。

  接到蓝标的电话时,九哥正在舒适的大床上,和两个美女谈论生命从何处来呢。

  兴头被打断后,九哥立即怒骂了一顿蓝标是傻叉废物。

  可骂归骂,该办的事还是要办,毕竟蓝标是他的心腹,也是他能花天酒地的来源之一。

  很快,九哥在十数个小弟的簇拥下,分乘四辆车,火速杀来了酒吧。

  做人能混到九哥这个档次,就不怎么在乎穿什么,是不是穿名牌了。

  没看到某爸爸随便穿双没标签的布鞋,也能彰显出他首富的风采么?

  那么,九哥只穿着一个大裤衩,脚踩白色棉拖,披着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也不拉拉链,就这样露出毛茸茸的胸膛,和挂在脖子里大金链子的形象,同样能起到某爸爸的那种效果。

  尤其他的左右胳膊,还被两个穿着性、感的女孩子抱着,嘴里叼着大雪茄,傲慢十足缓步走进来的样子,绝对能震惊四座,问都不用问,就知道来大人物了,慌忙后退。

  对顾客们的反应,九哥很受用,鼻孔朝天的幅度更大,只能看到天花板上那一排排的吸顶灯了。

  幸亏标哥是个大光头,有一定的反光效果,引起了九哥的注意,眼珠子微微滚动,看向了他。

  “九哥,这么晚了还给您打电话,兄弟简直是该死。”

  那会在林子明面前,还尽显他恶人本色的蓝标,这会满脸谄媚,点头哈腰的样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动物。

  九哥没说话,忽然起脚。

  能动脚的时候,九哥从不动口。

  砰的一声,蓝标被九哥重重跺在了地上,疼的他直咧嘴,可却依旧满脸“打是亲”的笑,麻利的翻身爬起来,刚要去捡那只棉拖,一个美女抢先捡起,穿在了那只毛茸茸的脚上。

  九哥先踢蓝标,这是对他无能的惩罚。

  惩罚完小弟后,九哥才双手抄在口袋里,缓缓坐下。

  他站在酒吧大厅过道里,这儿没座位,但只要九哥想坐,就会有……就在他刚摆出好像蹲马步的动作,已经有小弟及时扯过一把椅子,放在了他宽大的皮股下。

  二郎腿一翘,棉拖挂在脚尖上来回晃荡,吐了个烟圈,两个光着白腿的美女,立即分列左右给他捶肩的风采,让沈岳看了后很无语。

  两年大专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过的娇娇,自付也是见多识广之辈了,可在看到九哥摆出的架势后,还是吃惊的不行。

  反倒是林子明见状后,眉头皱起,开始怀疑沈岳能不能摆平这件事了。

  对我岳哥的武力值,林子明亲眼见证过,当然有啥担心。

  但当前毕竟是在京华,而且九哥表现出的自信,可不是蓝标那样的混子,处处透着“咱上面有人”的跋扈。

  他们三个人看向九哥时,后者也看到了他们。

  不用蓝标说什么,九哥那双如炬慧眼,很快就锁定了沈岳。

  酒吧内差不多得有六七十个人,可除了沈岳之外,还敢有谁用这种不屑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九哥?

  九哥又吐了个烟圈,双眼始终盯着沈岳,徐徐问:“就是这个人?”

  蓝标低声回答:“他很能打。凯子他们六个人,可能连他衣襟都没碰到,就飞了出去。”

  “呵呵,这年头能打的人,多了去。可我却从没听说过哪个能打的,能成大事。”

  九哥懒洋洋的笑了下,抬起了右手。

  下意识的,围观者们都看向了九哥那只大手。

  大家就看到,一只粉嫩的小手,拿着个东西,放在了九哥的大手中。

  “手枪!”

  不知道是谁,看到那个黑黝黝的东西后,忍不住失声惊叫。

  这是一把五六式手枪,看上却很笨重的样子,却在灯光下泛起死亡的色泽。

  九哥嘿嘿的笑着,举起手枪对准了吧台那边。

  娇娇花容剧变,蹭地从高脚椅上跳了下来。

  她虽然很自信我岳哥能摆平这些混子,却不觉得,当九哥拿出现代化武器后,他依然能大杀四方。

  娇娇跳下高脚椅,作势欲跑的动作,是恐惧的本能。

  沈岳不会怪她,反而有些欣赏她,最起码没像林大少那样吓傻。

  他也有些惊讶:“现在京华的混子,嚣张到如此地步了吗?竟然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掏枪。”

  惊讶归惊讶,沈岳手上却没闲着,顺手从吧台上拿过一个酒瓶子,抬手砸了过去。

  这是两百毫升装的啤酒,调酒师在吧台上摆了数十瓶,还摆出了花,倒是方便了沈岳。

  嗖……绿色的酒瓶在灯光下,划出一道并不优美的弧度,精准落在了九哥的脑袋上。

  酒瓶子飞过来时,九哥就已经看到了,也做出了要躲避的动作。

  没躲开。

  九哥持枪,沈岳倒是不在乎,却怕擦枪走火会误伤无辜,所以扔出去的这个酒瓶子,没怎么留情,就像空对地导弹那样,砰地在那个大脑门上爆响。

  然后大家就看到九哥双眼一翻,从椅子上瘫倒在了地上。

  手枪,自然也脱手了。

  从九哥风、骚异常的亮相,到他拿出手枪,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沈岳今天至少得被打断两条腿。

  但谁也没想到,沈岳只是看似很随意的扔了个酒瓶子,就把风、骚九哥给砸昏了过去。

  我猜到了故事的开始,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很多傻呆呆望着九哥的人,忽然都想到了这句话。

  蓝标最先反应了过来,弯腰伸手就去抢那把手枪。

  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道理,蓝标很懂。

  只是蓝标手指刚碰到手枪,就听到砰的一声爆响,大脑袋晃了晃,扑倒在了地上。

  又是一个酒瓶子,被沈岳看似扔了过来,把标哥给砸昏了。

  站在标哥身边的凯子,忽然感觉这是他出人头地的绝佳机会!

  九哥和标哥先后被沈岳放倒,那么如果他能捡起手枪,一枪把那个家伙打伤,这可是力挽狂澜的上佳表现。

  说不定,特欣赏他的九哥,会让他把蓝标取而代之,成为这条街上的保护神呢?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同样,不想当老大的小弟,也不是好小弟。

  还是同样,无论是谁想去捡那把枪,沈岳只会二话不说,一酒瓶子砸过去,把他放昏在地上!

  九哥,标哥,凯子。

  当这三个碰到手枪的人,先后被沈岳用酒瓶子砸昏过去后,就再也没有哪个小弟,敢再弯腰伸手了。

  把蓝标取而代之成为人上人的吸引力固然非凡,可被酒瓶子砸昏过去的感觉,也不要太好。

  静。

  当凯子也被一酒瓶子放昏过去后,酒吧内死一般的寂静。

  笃的一声轻响,打碎了这片诡异的死寂。

  大家下意识抬头看去,刚好看到一个酒瓶盖,从瓶口上飞出去。

  是拿着酒瓶子的沈岳,用拇指顶开的。

  猛人……

  在场诸人脑海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就听一个嘶哑的声音吼道:“猛人,绝对的猛人!”

  这谁啊?

  仿佛变成提线木偶的各位观众,再次齐刷刷的看向声音来源,就看到满脑门鲜血的九哥,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叫好。

  沈岳没理他。

  对于被人揍成这样,还发自肺腑夸赞敌人的傻缺,沈岳没多少兴趣。

  “不过,兄弟,你要倒霉了。我实话告诉你,你真要倒霉了。”

  九哥抬脚,踢在了那支手枪上。

  手枪顺着光滑的地板,呲呲的滑到了吧台下,吓的娇娇娇躯轻颤了下,却立即弯腰拿了起来,递向了沈岳。

  沈岳接过手枪,苦笑了下。

  “兄弟,你等着,我打个电话。今晚,你真要倒霉了。”

  忽然把手枪踢给沈岳的九哥,狞笑着伸手,摸进了旁边美女的衣领内。

  从里面,拿出了一款小巧的手机……

  九哥打电话时,沈岳叼上了一颗烟,倒转枪口,扣下了扳机。

  “这人要自杀?”

  旁观诸人傻眼,娇娇刚要惊叫一声时,却看到手枪的枪口,冒出了火苗。

  沃草,这原来是仿真手枪打火机。

  那个九哥用来装比用,接过比没装好,反倒差点被酒瓶子砸死。

  娇娇明白后,才觉得双膝一软,连忙趴在了吧台上。

  装比不成反被虐的九哥,很清楚他要想维护他老大的尊严,再用武力行为是不行了,必须般出背后的大神,来收拾那个不配合装比的猛人。

  众目睽睽下,卓尔不群的九哥在电话接通后,腰板立即坍下,满脸的谄媚之色,比蓝标看到他时还要更甚。

  也足够证明,电话那头的人,份量足够重,不是万不得已,九哥也不会打这个电话。

  “是谁?”

  黑暗中,叶修罗发出的声音,带着一股子死气。

  要不是暗红色的烟头一明一灭,燕子走进来后,都会怀疑叶修罗不在屋子里。

  自从山间雅阁和三个父辈离开后,叶修罗就始终坐在椅子上,独自吸烟,发呆。

  天黑下来后,她也没开灯。

  燕子不知道那些事,却能从叶修罗的状态中,看出她当前有多么的无助,孤独。

  可燕子也没多少办法,只能在她的手机震动起来后,给她送了进来:“来电显示是宋九。”

  “宋九?”

  黑暗中,叶修罗秀眉皱了下时,想到宋九是谁了。

  宋九是某片区域的老大,不知道托了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钱,才有幸拜在了罗爷门下。

  罗爷现在心情很糟糕,当然不想理睬宋九,摆摆手正要拒绝时,燕子轻声劝道:“暂时分散下当前的注意力,是有好处的。”

  叶修罗沉默片刻,点头接听了宋九的电话:“有什么事,赶紧说,我现在心情不好。”

  燕子说的没错,当人们深陷在某件事所带来的烦恼中时,最好是用别的事分散下注意力,也许就能起到开解的作用。

  果然,听宋九用无比恭敬的语气,简单讲述在某酒吧遇到个被人成为“岳哥”的猛人,吃了大亏,不得已才给罗爷打电话求助后,叶修罗笑了。

  屋子里很黑,可燕子还是感觉眼前一亮,下意识的心想:“美女,就是美女。一颦一笑,都能改变身边环境的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