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透视狂兵唐龙 > 第3469章 传说中的斗兽场!
  花开顷刻,便可吸尽修士的精气神。

  这门法术,十分的歹毒。

  在天剑仙探爪的时候,却见一朵朵的花瓣射出,朝着唐龙卷了过去。

  “咯咯,阉狗”

  “你真把我们当成死人了吗”

  女土蝠媚笑一声,玉手一伸,就划破了天剑仙的咽喉。

  所幸的是,天剑仙反应及时,这才躲过了女土蝠指间藏着的暗器。

  吧嗒。

  吧嗒。

  吧嗒。

  不多时,就见一滴滴的鲜血,沿着天剑仙的咽喉滴了下来女土蝠

  北方七宿之一有传闻说,这女土蝠,擅长用毒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此时的天剑仙,只觉脑袋发晕,似是有晕厥的迹象。

  天剑仙知道,他是大意了。

  有女土蝠跟虚日鼠在,天剑仙根本杀不了唐龙。

  据天剑仙所知,鬼谷四神之一的北方玄武,就在岐县。

  万一把玄冥引了过来,天剑仙必死无疑。

  为今之计,也只能等援军的到来了。

  据天剑仙所知,剑仙派掌门古剑魂以及天寿仙c地灵神等人,已经借道狐山帝家下界。

  相信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前来岐山。

  到那时,区区一个玄冥,又能算得了什么。

  天剑仙伸指在咽喉一划,就见那伤口,一点点愈合了,十分的诡异。

  “呵呵,小子,就让你再多活几天”

  天剑仙淡笑一声,这才带着姬武云离开了武家祖宅。

  而自始至终,女土蝠c虚日鼠都没有阻拦的意思。

  天剑仙想走,又有谁能拦得住呢。

  女土蝠等人知道,天剑仙真正忌惮的人是玄冥。

  呼。

  唐龙吐了口浊气,凝声说道:“此人的法力,还真是雄厚。”

  “天罡三十六仙”

  “在东海之滨,可谓是臭名昭著,他们仗着法力浑厚,到处为非作歹,有不少散修,都沦为了他们的玩物”

  “听闻,在东海之滨,有着一座斗兽场,那里豢养着不少的异兽,每天都有散修,沦为那些异兽的口粮”

  “而这个天剑仙,就是以散修的身份,获得了上一代天剑仙的赏识,并继承了他的衣钵。”

  看着天剑仙远去的背影,女土蝠凝声说道。

  就连虚日鼠,也是一脸的凝重。

  花开顷刻术就连唐龙也没想到,世间竟然还传承有这门法术

  武坤苦笑着说道:“呵呵,唐少,多谢你们来得及时,若不然的话,我武家,势必会灭门”

  “武老,不如你们先搬到闻家吧”

  唐龙试探性的问道。

  武坤叹声说道:“哎,老夫这副残躯,还是留在这里守住祖宅吧。”

  以天剑仙的孤傲,只怕未必会将武坤放在眼里。

  如今的天剑仙,眼中只有一个敌人,那就是玄冥。

  玄冥不死,天剑仙就会很被动。

  出了武家祖宅,姬武云小声说道:“族叔,不如我们偷偷杀进去,灭了武家。”

  “不可”

  “武家不能灭”

  “别忘了,这里毕竟是岐山”

  “而那姬神通,疑似迈入了金仙境,远非我等可以抗衡的,以他的神念,只怕早已监控了整个岐县”

  天剑仙暗暗摇头,这才躬身上了车。

  金仙

  就连天剑仙也没想到,姬神通竟然可以迈入金仙境

  姬武云小声说道:“族叔,我们现在去哪

  是回剑道峰吗”

  “不”

  “先去金庭酒店”

  “本仙要去见一个人”

  坐在后座的天剑仙,微微摇头道。

  姬武云忍不住问道:“族叔,不知对方是谁,竟然有资格让您亲自去见他”

  以天剑仙的实力,像一些阿猫阿狗,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

  也就是说,天剑仙要见的人,极有可能有着不弱于他的实力。

  天剑仙冷道:“地狂神”

  “地狂神”

  “嘶,连他下界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地狂神,是狂化一脉的人”

  姬武云倒吸着冷气说道。

  天剑仙应声道:“不错正是此

  人据我所知,唐龙让狂化一脉颜面尽失,以地狂神的性子,铁定会斩了唐龙”

  地狂神地煞七十二神中,排名第二十七,他精通摄魂术,可以吞噬对方的灵魂除此之外,这地狂神,还拥有狂化血脉,实力深不可测其实呢,在神裔姬家,有着不少脉,都将族中弟子送往蓬莱仙岛修炼,为的就是以防万一万一哪天,神裔姬家被灭的话,他们也可以多一条生路对此姬神通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像地狂神,就是因为天赋出众,这才被东海之滨一位老祖看中,传他摄魂术,最终成为了地煞七十二神之一在天剑仙进入金庭酒店后,唐龙就带着女土蝠c虚日鼠两人,一路尾随进了酒店唐龙倒想看看,这个天剑仙,是要去见谁。

  岐县这水,是越来越浑了。

  很快唐龙就锁定了天剑仙所去的房间凤凰一号据唐龙所知,这凤凰一号,是金庭酒店最大的包厢,里面有着专人服侍此时的天剑仙并不知道,在他进入酒店的时候,就已经被唐龙等人给跟踪了。

  进了包厢,却见一个穿着黑色貂绒大衣,戴着墨镜的魁梧男子,正靠在沙发上品酒,嘴角叼着雪茄,胳膊上的汗毛,着实是让人汗颜。

  眼前此人,就是地煞七十二神中的地狂神。

  据传,这地狂神,精通摄魂术,只需看上对方一眼,就可以将对方的灵魂吞噬,从而将对方变成傀儡地狂神之所以戴墨镜,并不是为了耍酷,而是因为,他的一双眼瞳,太过霸道,随便与人对视一眼,就可以将对方变成白痴咕咚。

  地狂神抿了口酒,呲牙一笑道:“嘿嘿,稀客呀,还真是稀客呀阉狗,你不是去灭武家了吗”

  “放肆”

  “你竟敢辱我族叔

  ”

  一听阉狗二字,姬武云厉喝一声,挥剑刺向了沙发上的地狂神。

  见此,天剑仙急忙喊道:“住住手”

  只可惜还是迟了一步咔嚓嚓只听一连串的裂响传出,就见姬武云手中的法剑,寸寸尽碎与此同时,从地狂神的眼中,射出了两道红光,直接将姬武云给击飞了出去再看那姬武云,眼神呆滞,似是被人给控制了意识一样地狂神轻蔑一笑道:“呵呵,阉狗,这就是你亲侄子”

  呼。

  天剑仙吐了口浊气,沉吟道:“地狂神,不要跟小辈一般见识。”

  “嘿嘿,放心吧”

  “他还不配死在我的手中”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就罚他将本神的鞋底舔干净吧”

  靠在沙发上的地狂神,呲牙一笑道。

  诡异的是,那姬武云,竟然像狗一样,朝着沙发上的地狂神爬了过去。

  天剑仙知道,那地狂神,已经给足了他面子。

  若是在东海之滨的话,这姬武云,只怕早已被地狂神给撕碎了。

  哐当。

  正在这时,包厢的门,被人给狠狠的推开了。

  “喂,这凤凰一号,可是本小姐先预定的,麻烦你们立刻出去”

  推门进来的,正是刘沐曦,紧随其后的,则是姬灵汐跟雷竹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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