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带着仙门混北欧 > 172.观赛
  骏马散热后,工作人员就给它们披上了防蚊衣。

  陈松问道:“这边蚊虫多吗?”

  来冰岛之前他查过信息,说冰岛没有蚊子,可是到来后他发现不是这样,多数地区确实没蚊子,包括雷克雅未克和塞尔福斯,蚊子比马罕见多了。

  但在一些地热丰富的草场区域却有蚊虫踪影,地热的存在让蚊子传承后代成为可能,否则蚊子和后代熬不过冬季,这是许多地方没有蚊子的原因。

  芬利奇说道:“其实不多,不过总得防备着不是吗?”

  赛马很娇贵,要想让它们在比赛中拿到优秀名次,那么就得帮它们保持最完好的状态来登上赛场。

  两人在一起聊了一会,外面响起了一阵号角声,芬利奇拍了拍他肩膀道:“伙计,你去外面看比赛吧,我得带着我的宝贝儿们踏上征途了!”

  陈松向他敬了个军礼,道:“祝你马到成功。”

  这个成语用冰岛语不太好翻译,难以显示其神韵。

  因为他投注了十万克朗,所以不用买票,座位随便挑。

  偌大的赛马场坐下的人并不多,稀稀疏疏,区的人更少,陈松大略看了看估计五十个能撑死。

  这样他可以选择的位置就很多了,他索性去了第一排,站在栏杆后面看比赛。

  赛场中央有个主席台,一名头发花白的壮年老爷子站在上面对着话筒使劲吹号角,录像机把镜头给了他,等到骏马们入场,镜头又调转了过去。

  比赛开始之前是表演,登场的马匹打理的极为仔细,毛发雪亮,阳光照上去隐隐有光芒流淌。

  它们身着盛装,在骑手的指令下迈着小碎步入场。

  冰岛马比普通的马多了两种独特的舞步,冰岛语叫做tlt和skei,这两种舞步都是小碎步,冰岛马本来就是小短腿,这样再走起小碎步应该速度会很慢。

  但恰恰相反,冰岛马们的小碎步速度极快,它们的身躯几乎不动弹,就看小短腿随着鼓点而节奏十足的往前迈步,很快赢得了掌声。

  陈松趴在护栏上吹起了口哨,有一名皮肤粗糙的白人老爷子端着啤酒走到了他身边用英语问道:“先生,你是游客吗?”

  “不,我也养马。”陈松用冰岛语回应。

  听到他口中娴熟的冰岛语,老爷子面露诧异:“很棒的南部腔,我喜欢你的声音,那么你喜欢赛马?”

  陈松耸耸肩道:“抱歉,实际上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项赛事。”

  老爷子指向他手里的赌注单据道:“那你玩的可够大啊。”

  说着他又感叹了起来:“其实在我年轻的时候,你这样的单不算什么,那时候赛马博彩业在整个欧洲都非常流行,现在报纸说它是夕阳产业了。”

  “没办法,这个产业已经历史够悠久了,它有过辉煌时代不是吗?现在网络游戏风行、博彩业五花八门,连美国人都不再那么喜欢赌马,何况咱们这里,是吧?”又有人上来凑热闹。

  陈松随意的说道:“我对赌博的兴趣不大,只是玩玩,重在参与。”

  “那你养马是为了什么?”老头子很感兴趣的问道。

  陈松不能说是为了炼丹,就随便找了个理由:“你知道的,我是中国人,现在有很多同胞来到冰岛旅游,我准备做他们的生意。”

  老头子羡慕的说道:“那你真是生财有道。”

  新插入话题的小老头说道:“冰岛马都是战士,它们应该踏上赛场的,让它们去取悦游客真是有点侮辱它们了。”

  “但喜欢赛马的人已经不多了,你瞧,赛马费时间、需要成本、需要场地,搞起来多费劲?你再瞧网上足彩还有其它博彩,那多直接简单?”

  “可是赛马的情趣是网赌项目比不了的,瞧,像我们这样来一杯啤酒看一场赛马,多美的生活?”

  “可惜年轻人并不喜欢。”

  两位老爷子聊了起来,言语之间颇有些缅怀过去。

  表演结束后赛手们骑着马出现在了起跑栏中,悬挂在看台一侧的大屏幕上出现了他们的影像,一共九个跑道,屏幕上就对他们的介绍。

  快银就在这场赛事中,它位于六号跑道,一名短小精悍的青年坐在它的马背上,正意气风发的对四周招手。

  陈松举起望远镜看了过去,看小伙很有信心啊。

  事实证明有信心没卵用,随着比赛开始,一号、四号和九号跑道的骏马迅速抢占了优势身位。

  这是一场短程赛事,总共不到两分钟,看着骏马从身前呼啸而过,陈松觉得还是挺过瘾的。

  就是赔了钱让他不太高兴。

  一场比赛结束,两辆汽车开了上来,一辆是洒水车一辆是平地车,它们经过后被骏马掀起的尘土便落下了,马蹄印也消失不见。

  比赛一轮接一轮,陈松买了六项比赛,只有两项中奖,他大概算了算没赔多少,今天算是花小钱买了个见识。

  芬利奇倒是心里过意不去,执意邀请陈松吃了个午饭。

  小镇吃饭的地方集中在公路两旁,芬利奇对本地很是熟悉,带他去了一家招牌上画着大鱼的饭店。

  饭店里食客不少,氛围热烈,有人穿着一件跟芬利奇一样的t恤,这样芬利奇便不满的嘟囔道:“狗屎,我最讨厌撞衫了。”

  陈松看着他掐兰花指的样子就有点起痱子,他诧异的问道:“你没住过院吗?”

  “没有,怎么了?”

  “不怎么了,那冰岛的中小学没有校服吗?”

  “当然有,怎么了?”

  “校服不撞衫吗?”

  芬利奇眨巴眨巴眼睛后换了话题,介绍起了饭馆:“这是培黎太太的餐馆,他们家的北极鲑很棒,除了在这里很少有地方能吃到,因为这些北极鲑生活在北边熔岩原下边的矿泉水中。”

  芬利奇点了一道烤北极鲑又点了一道北极鲑刺身,另外点了热烟熏鲭鱼、煎羊柳、驯鹿肉三明治,足够两人吃的饱饱的。

  北极鲑很肥,烤炙过程中用快刀在身上打了菠萝切片,吃的时候用餐刀切下来用手抓着吃,作风原始而粗犷,吃起来很带劲。

  芬利奇建议陈松好好培养一下养的马,以后可以带着马去参加比赛,倒不是为了赚取奖金,主要是可以打响名气。

  冰岛人口太少了,所以只要有点名气就可以成为全国知名的名人。

  陈松接受了他的建议,他不怎么需要名气,需要的是打发时间的活动,再就是他可是修仙大佬,养的马必须不一样,他准备培养一匹马做冰岛赛马圈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