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玄幻小说 > 宋末修仙传 > 第130章 惊世之作
  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笔墨,王浩却是一点都不扭捏,挥笔就在纸上书写起来。因为性格的原因,他上辈子就喜欢颜真卿雄健恢弘的楷书。特别是当上副总裁之后,为了磨炼性子更是勤练书法。最近为了练习画符,更是天天笔墨不离身。在众人的注目下拿着笔写字一点都不怯场。

  很快王浩就一挥而就,写下一篇文章。随即将笔放到一旁的墨砚上。

  “王教头这么快就写好了一篇诗文,真是让人佩服。那我就先欣赏一下王教头这篇诗文有何独到之处。”县丞虽然说的很客气,但是其中揶揄的意思却非常明显。他说完就伸手过去拿起王浩刚刚写的诗文起来看,一边跟着里面的字念道,“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原来王教头写的是临江仙。”

  临江仙是一种词牌名,词与诗不同,诗只有四种格式,可是词却有一千多种格式,所以词也有另外一个别名叫长短句。为了便于记忆和唱词,所以给某个固定的格式取了一些名字,这些名字就是词牌。

  词牌的词用现代的话来形容的话,其实就是歌词。只不过这歌词的意境以及描写水平肯定不是现代的那些口水歌所能比的。

  古代每种词牌都有固定的曲谱,只要词人写出某个词牌的词,唱曲的人只要按着固定的曲谱,就能够唱出。

  就像临江仙的名格律都是平韵格,双调小令。字数为五十二字,五十四字等。唱词人只要按照这个格式的曲谱就能够唱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县丞继续跟着纸里的文字念道。

  念到此句县丞的声音哑然而止,一脸震惊地看着王浩,他也是熟读诗书之人,自然识货。这开篇气势磅礴,慷慨悲壮。用一去不返的江水来比喻历史的进程。随后感慨人生空幻,多少英雄像翻滚的浪花一般消逝,什么是非成败都是短暂不久,到头都是一场空。

  光凭这短短的三句,就足以让人惊叹不已。堪称神来之笔,如果整篇词文都是这种水准,那肯定会成为震惊词坛的传世之作。

  这是王浩前世最喜欢的一首词,公认的大明第一才子杨慎所写的“临江仙”,后被引用为三国演义的开篇。

  这首临江仙拉开了三国演义的序幕,最开始就让读者的心中种下一腔壮志豪情。被后世视为千古绝唱。县丞看到这一篇词文,又怎么会不震惊失常。

  “快给本县看一下。”黄县令的震惊不在县丞之下,光听前三句已经让他心痒难耐,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后面的词句写了什么。他不待县丞答应,就已经伸手去将县丞手中的纸抢了过来,跟着念了起来。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礁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黄县令一口气按着韵律将词文全部念出来,念得不快,却贴合着词句的意境。念完词文之后,他深深呼出一口气,压着心中的激动情绪,才感叹道,“好词,好词啊。”

  即便是不懂诗词,也能察觉到此词词意深意,豪迈之处。更别说他这个靠文采考上来的县令。感受更深,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座有不少人都是熟读诗书之人,听到这篇词文也是一脸震惊不可思议地看着王浩。

  此词让读者感受到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水,而是无情的历史,接着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之感。白发的渔夫,悠然的樵夫,意趣于秋月春风。浊酒显现出主人与来客知己的友谊高淡平和。其意在交情不在酒。古今多少名垂千古的丰功伟绩,最后不过是人们的谈资。

  自盛唐以来,诗词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不知道有多少作品流传下来。但是意境能到眼前这个程度的却是寥寥无几。

  “确实是好词。”即便县丞不愿意承认,但是他也不敢昧着良心说不好。

  “此词今后必定会流芳千古。此词当为第一。”黄县令非常肯定地说道。

  “我们先看完别的学子再说吧。”县丞心中也知词肯定是第一,别说在场不可能还有人写出能媲美这首词的诗文,就是现在整个大宋都不一定有人能写出这种质量的诗词。他只是心生妒忌,再加上不喜欢王浩,不想太早宣布这个消息。

  所有的人都想不到会是这个结果,要是王浩是个享有盛名的文坛之士他们还能接受,最主要的是很多人都不认识王浩,这样一个平凡小伙让在场大多数的读书人都惭愧不已。几乎所有的人的目光都落在王浩的脸上,就连讨厌王浩的赵青琦看王浩的目光也是带着一种不敢置信的神色。这个时代对能写出优秀诗词的人总是非常崇拜。

  王小妹骄傲地就像要开屏的孔雀,她得意地蔑视了仙姿一眼。这才转过身去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己的哥哥。

  谁都

  知道,今天之后,王浩肯定会名声大噪,他的名字会随着这首词流传下去。

  终于所有的学子都将自己写的诗词交上去之后,经过黄县令和县丞两人的点评之后,毫无意外王浩拿了个第一。

  曲终人散,酒足饭饱后众客人开始相继告辞回去。也不知道方秋云和王小妹如何聊天,两人的友情迅速地升温,在离开之前竟然相约第二天一起去踏青。王小妹还替王浩答应了,保证王浩一同前去,听到第二天去踏青,陈跃剑也要求一同前往。

  一直对女儿非常保护的方东荣听到女儿和这三人出去踏青,一反常态答应女儿和他们一起出去。

  第二天,可能是天公作美,知道他们去踏青。今天的天气非常好。

  淡淡的阳光洒落下来,晨风轻轻吹拂着树叶,带着一阵新鲜的青草香,晶莹的露珠折射着阳光的七彩,让人不舍得移开目光。

  一大早方秋云就来敲门,王小妹早已经等待多时,听到敲门声马上就跑去开门。今天方秋云很明显精心打扮过,穿着一件白色色的衣裙,外穿一件浅黄色的皮质小外套,裙摆及地,摇曳曼妙,绑带腰带设计显瘦又时尚,精致的脸上化了一点淡妆,很有女性的柔情味道,着实迷人。

  “秋云,你这么快就来了。”王小妹欢喜地问道。

  “我想快点见到你啊。”方秋云回答后对着王浩绽开了绚烂的笑容。“王先生,小妹说你答应了和我们一起去踏青,所以就早点过来接你们。”

  “你不要叫我哥什么先生先生的,都把他叫老了。你和我一样,叫他哥吧。”王小妹笑道。

  “可是他和我爹兄弟相称,叫他哥不合适吧。”方秋云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关系,我们各论各的。你既然和小妹姐妹相称,就跟着她叫我大哥吧。”王浩若有所思地看方秋云的身后,他有点意外,方思豪竟然跟着方秋云一起进来。而且很明显方思豪也想不到方秋云是来接王浩,看到王浩的瞬间也是微微一愣。看到望着他,他连忙解释道,“秋云是我妹妹,我今天正好有空,就过来看看她。”

  王浩微微点了点头,他昨天就知道他们是兄妹。

  “好的,王大哥。”方秋云连忙说道,“王大哥,你愿意接受我的邀请我不知道多开心。我可是一直担心请不到你。”

  “不用客气,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们现在就出发吧。”王浩不好意思说其实答应她的小妹,而不是他。当然既然是小妹替他答应的事,王浩也只能认了。

  “好的,那我们现在走吧。”方秋云赶紧说道。

  三个人随即走下楼去,楼下有一辆马车在等着,看到方秋云过来马夫马上就下楼打开车门,“小姐,请上车。”

  “这是我父亲的马车,我父亲说坐马车出去比较方便。”方秋云有些不安地看着王浩和王小妹,有的时候贫富差异过大,那么人之间的友情往往会变质。大多数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以后朋友为了利益故意去讨好她,而另一种是朋友为了证明自身清白而断绝交往。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她愿意看到的。

  “这样挺好的,坐着马车确实比较方便,我们先上车吧。”王浩微笑着说道。他也不知道方秋月为什么这么拘束,只能尽力表现出自己的善意。让她不用这么紧张。

  这时陈跃剑骑着马快速地跑过来,来到王浩的前面下马说道,“大哥,你们太不够意思了,我都说我也跟你们一起去踏青了,你们都不等我。”

  “我还以为你陈少爷只是随口一提,没想到你真的会来。不过就你一个人骑马。要不你就骑着马跟在我们马车后面?”王浩确实没有想到他会来,王浩还以为这公子哥只是一时兴起随便说的,没想到他真的过来了。

  “这事很容易解决,我将马绑在你家的院子里,然后我和你们一起坐马车,等回来的时候我再骑回家就好了。”陈跃剑之所以来找王浩是有很重要的事要和王浩商量,自然不会自己骑马。

  “那好吧,你就将马先留在我家吧,我让人先帮你照料着你的马。”王浩倒也无所谓,现在他的家中除了柯彪,还请了几个佣人回来,一方面是照顾柯彩柔,也不用王小妹忙着干家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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