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帝国巨星 > 第161章 野蜂飞舞
  特地为比赛定制,价值两百万的斯坦威钢琴,无论是材质还是音色,都是世界一流。

  从赛事最初开始,听到这样的音色,廖远都是忍不住汗毛倒竖。

  而现在,近距离观察这架钢琴,廖远所有毛发几乎都是欢欣鼓舞起来。

  他没有太多的犹豫,迅速的抬起手,便开始弹奏第一个音符。

  下一刻,全场哗然!

  大屏幕上,导播迅速给了一个清晰的特写。

  似乎没有任何前奏一般,a叔那十个迅如雷疾一般的手指,刚刚接触琴键,就看是在在八十八个黑白键上形成幻影。

  没人能看清他的手指。

  快的仿佛是一辆超跑,在无尽的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

  而琴声连绵,更是如蜜蜂飞舞,让全场观众目瞪口呆!

  “可怕!我看到了什么?”

  “抖腿的速度已经跟不上了!”

  “我眼花了吗?这一秒钟到底弹奏了多少个音符?”

  “我靠!导演!能不能慢动作回放一下!完全看不清!”

  “你们看到翟临的脸色了吗?哈哈,面对恐惧吧!”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会这样!”

  “太他妈激动啦!a叔果然没让我失望!”

  “这才是世界级水准!前面的表演都是啥呀!没眼看没眼看!”

  “我快吓尿了!”

  “太可怕了,一秒钟能弹奏十几个音符依然游刃有余,这还是人类吗?”

  全场观众惊呼连连。

  廖远的手速快的有点非人哉。

  琴音一接一个的出现,往往第一个琴音还未消散,第二个琴音就已经覆盖上了!

  犹如捅了一直马蜂窝,无数的黄蜂嗡嗡嗡的向你飞来!

  那来自视觉上、听觉上的摧残,让所有人欲死欲仙!

  就连评审席上的八名评审员,一个个都瞠目结舌起来。

  林微音更是小嘴微微张开,露出一副吃惊的模样。

  他听过廖远弹奏李斯特的《钟》,深知廖远的手速之可怕,但《钟》是世界名曲,在钢琴史上影响深远,也并不是无人能够弹奏,所以给予林微音的震撼并不高。

  但此时的这首乐曲,林微音却完全没有听过。

  作为一个行走的曲库,连林微音自己都没有听过的钢琴曲,只有一种可能——这是一首廖远原创的乐曲!

  只是……

  林微音看向廖远在琴键上不断飞舞的手指,内心一颤。

  这首曲子的难度,绝对属于殿堂级,最难得的是,虽然许多旋律重复,但它并不是杂乱无章,就是……有点吵……

  不过,仔细听去,却又饱含美感。

  林微音兴趣浓烈。

  这首曲子,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它或许没什么内涵,但就是快!

  从第一个音阶开始,就一直处于高潮不断的旋律中。

  无论是快速行进间的更音,亦或是经常出现的左手和弦的琶音,都是让人目不暇接。

  最直白来说,这就是一首用来炫技的钢琴曲!

  虽然达不到世界顶尖名曲《钟》的境界与难度,但对于不懂钢琴的人来说,这首曲子的表现力,显然更加让人激动。

  这一点就足够了!

  而对于台上的其他评审来说,这首曲子虽然看似相当复杂,但其实很多旋律都存在重复,以他们的手速而言,多练习几天也能轻松弹奏,可现在毕竟是比赛。

  他们也毕竟都是世界一流的大钢琴家!

  因此,单单就目前的比赛标准来说,这种曲子一经出世,那绝对是神曲级别!

  洗脑程度,也无与伦比。

  反正就速度而言,的确是挺能唬人的!

  这一点,单就现场观众们激动的表现就能看出。

  更何况,这首曲子还是原创!

  舞台一侧,翟临已经控制不住颤抖的双手了。

  “他绝对是廖远!”

  翟临紧紧盯着那双在琴键上飞舞的手指残影。

  这一幕,他曾在歌诗达号也曾目睹过。

  钢琴家都有一双漂亮的双手,但像是这种漂亮到能让人忍不住把它们做成标本的双手,却很罕见!

  这双手,曾经完美演绎过李斯特的《钟》,被许多古典界的大钢琴家推崇不已。

  而现在,他来对付我了……

  翟临脑阔疼。

  廖远弹琴的时候异常的舒爽。

  不仅是因为选对了曲子,还因为这台钢琴给予他的共鸣,让他几乎要突破自身手速的限制,甚至有一种妄想要把整台钢琴弹穿的错觉。

  那是来自灵魂的舒爽!

  这首曲子叫《野蜂飞舞》,前世他虽然尝试弹奏,但却演绎的并不完美。

  但今生双手硬件极度达标,即便此前不曾尝试弹奏,可一想起脑海中的旋律,他的双手就能在空中自由的切换各种和弦,并且仅凭想象,就能知道自己会弹得一音不差。

  这就是他的自信。

  其实,《野蜂飞舞》本身是一首听着觉得超级难,练起来也超级难,但练久了也就会觉得不过如此的曲子。

  但即便是不过如此的曲子,如果不是大钢琴家或天赋异禀的钢琴师,演奏起来,九成以上的人也总是会出现失误。

  总之,这就是那种一般人永远都接近不了完美的曲子。

  举个例子,《钟》这首曲子里面,具备各种大跳跃级别的难度,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和勤学苦练,以及殿堂级的手速,绝对是无法驾驭的。

  而《野蜂飞舞》则最重视速度和清晰度,它的难度在于连续而密集的半音的不停切换,和曲子本身对速度的要求。

  很多人速度是上去了,可手指灵活度却不够。

  所以,弹着弹着,各种音阶就开始混成一团,往往会没有了“野蜂飞舞”的感觉,而变成了一群无头苍蝇四处乱撞。

  两者相比较之下,也能高低立判。

  如果当初在歌诗达号交流会上,廖远弹奏的不是《钟》,而是这首《野蜂飞舞》,恐怕他不会因此而在圈内名声鹊起,也不会引起大钢琴家林微音的瞩目,更不会让翟临内心忐忑,甚至都不会有机会加入音协。

  所以,就整体而言,《钟》的难度是要高于《野蜂飞舞》的。

  但即便如此,把《野蜂飞舞》拿来击败现场的所有选手,也是轻而易举。

  更重要的是,普通观众也绝对听不出来两者之间的优劣。

  他们只会觉得,靠,这曲子真带劲!

  这就是现场八万人的错觉!

  于是,当一曲结束,全场再一次齐声高呼“a”的名字!

  场面之辉煌,气势之波澜壮阔,简直让屏幕前的亿万观众,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浑身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