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念念清华 > 第三十章 血雨腥风
  我一见到董翊,立马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手上正正好狭着一个黑色的木匣子,与我梦里的一模一样!一想起那只血淋淋的断臂,我的心里直恐慌得发抖,不由自主就拉紧了重山的衣袖。

  董翊一副颓丧的面孔,和平日里见到的那个意气高昂的董牙将完全不同,现在的他身上还散发出一股令人胆寒的戾气和阴冷,使人不敢轻易接近,即使我知道他不是为了针对这府上的任何人。

  重山也看见了那个黑木匣子,不约而同和我对视了一眼,他遂屏退众人,对董翊道,“董少爷,昨日我不在府上,听说了董夫人来拜访一事。我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董夫人目前正在气头上,依我看,你还是先回避几日,待双方都冷静下来再思对策,这样对你,对清愁都好。”

  董翊微微点头,“我明白。”

  忽然他平静地举起了手中的木匣子,对我道,“大小姐,请你转告清愁,我已替她报了仇。从今往后,再不会有人散播她的流言。”

  “你,你找到张文书了?”我哆哆嗦嗦,不敢去接。

  董翊如实相告。

  原来是张文书这个小人在花光了那三千两封口费之后,又偷偷回了沛县,他以为董乔两家要重归于好了,便再拿出这段旧事跑到了董府上作为要挟,谁知董夫人正愁抓不到清愁的把柄,也不究真假,当即就稳操胜券一般来县令府逼迫董翊放弃这门亲事。董夫人还让张文书当着董翊的面恶意中伤清愁,把清愁说得下作不堪,企图令董翊死心。

  可董夫人低估了她的儿子明辨是非的能力。也许有时候人很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有时候又很能明察秋毫,关键在于他本身对这件事情所持有的信念,今儿做出理智的判断,和本应有的坚持。

  “我知道清愁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我——”董翊的话随着他的目光戛然而止。

  清愁在旁人的搀扶下不紧不慢地行至我们跟前,开口便向他问道,“董大哥,他人呢?”

  我瞥见她眼角的点点泪光,听她略带质问的生硬的语气,我不由得替董翊捏了一把汗。

  董翊怔了一怔,没有立刻回答,清愁便又问了一遍,“他人呢?”

  我便去拉清愁,安抚道,“别急,听董少爷慢慢说。”

  清愁咬着嘴唇不答,依旧目光灼灼地盯着董翊,忽然沙哑着嗓子问道,“你把他杀了?”

  “没有。”董翊摇头,坦白道,“我把他的手砍了,以报他多次欺辱你之仇。”

  “什么?”清愁一个趔趄,看起来受的惊吓不会比我少。

  董翊说着,便把木匣子哐当打开来,和我梦见的一模一样,一只僵硬的,血淋淋的断臂如同死尸一样,直挺挺地躺在里面,令人不忍直视!

  清愁忽冷笑了起来,把我们都吓坏了。

  “清愁,你是不是生气了?”董翊忙扔掉匣子。

  “不,不!”清愁猛然投进了董翊的怀抱,伤心哭道,“我只是觉得,觉得扬眉吐气了!我多害怕你会信了他的鬼话而恼怒,甚至于杀了他。可你只是砍了他一只手,可见你的确是信我的,我简直太高兴了!”

  “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董翊跟着破涕为笑。

  张文书被董翊扫地出门,还失去了一条胳膊,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寻常人的身上,我或许还能起怜悯之心,可是对他,我只恨这惩罚不够重,至少不够重到让我解恨。后来我再也没有听到这个人消息,他是苟且地活着,还是屈辱地死了,我不得而知也不关心。我只需知道他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对他来说惨重的代价,便算了结了。

  “以天为证,以地为媒,秦晋之说,永以为好。”

  董翊当着我们的面许下这般誓言,便知道在董家和清愁之间,他选了清愁。虽然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对他们两个来说,已是最好的归宿了。

  我们在绝望中窥见了一丝希望的神采,由衷地令人欢喜,最令我感动的是,我又见到了清愁脸上久违的开怀的笑。

  不知道董翊怎么和董家达成了妥协,过了几天,董翊便从府上搬了出来,暂时住到了县令府。我因知道董翊是个本分守礼的人,所以不曾担忧过什么。

  之前清愁病情反复,而董翊在身边,似乎比我这个姐姐照料得更加周到,清愁恢复得快多了。加上董翊豁出性命来助我们推反赵丕,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今后起义,还指望他能助一臂之力。同在一个屋檐下,更方便议事。

  这日,我们得知易琛一行人就要离开回豫州,便约定在长亭为他们送行。

  那天正下着蒙蒙细雨,凉丝丝的落在肌肤上,起了一阵寒意,而我竟不知为何,一路上都感觉心神不宁起来。

  马蹄哒哒的声音在我听来格外的响亮,他们在车内谈笑风生,而我,不能自已地沉浸在莫名的慌张里面,明明坐在主位,却像是蜷缩在角落里一般。

  我一言不发,引得重山关心道,“是不是舍不得萧虞?”

  我微微蹙眉道,“好像又不全然是因为送别的缘故,倒像是没来由的。”

  重山便道,“可能是晚上没有睡好。这些天,辛苦你了。”

  我只好听他的,勉强点点头,不再说话。

  “吁!”马车终于停了下来。我们依次下车,便看见萧虞他们已经在亭内等候,正向这边张望着。

  见到他们时,我方露出微笑,跟在重山身后,迎了上去。

  清愁这个鬼丫头,忽跑到我们前面,一闪便跳在了慕椋面前,亲热非常地喊道,“椋哥哥!”

  慕椋对这突如其来的热情明显有些不知所措,一个“清”字刚从嘴里滑出来,立马便又改口,问候道,“二小姐!”

  我对这个字格外敏感,不由自主朝虞姐姐望了一眼,她正好偏过头去和易琛说话。我只好在心里暗自猜度。

  “清愁本来应该和姐姐一样,叫椋哥哥先生的,可那太生分了,清愁觉得椋哥哥特别亲切,所以擅自改了称呼,椋哥哥不会笑话我吧?”清愁十足的撒娇的模样。

  我忽注意到锦书脸上现出微微不喜的神色,心下微微颤动。

  我便走到易桓他们面前,寒暄道,“易叔叔,清愁这丫头不懂规矩,您别见怪。”

  易桓哈哈大笑,道,“嗨!清愁说得对啊,讲太多规矩就生分了。”

  众人皆一齐笑起来。

  只听慕椋也回道,“当然不会,这样正合适不过了。”

  “清愁前些日子一直病着,没有机会当面拜谢椋哥哥的救命之恩,还请椋哥哥不要怪我。之前听说,椋哥哥长得很像一个人,今日见了,果真如此,难怪清愁觉得如此亲切。”

  我忽然明白清愁的用意了,她是想借这个机会来试探慕椋的真实身份,不管我之前如何劝说,可能在她心里,依然坚持着慕椋有可能是良生的猜想,亦或者,她只是想成全另一个固执的我,那个嘴上说算了,心里却纠葛不放的我。

  慕椋闻言一时怔了,眼底闪过一丝慌乱,恰恰被我撞见了。

  “二小姐说的是沈都尉吧,很遗憾,未能有幸亲自与他一见。”慕椋随即道。

  “你不会有机会了。”清愁伤心道,一滴晶莹的泪珠似珍珠一样滚落下来,见着无不心生怜惜。慕椋似乎也颇受触动,眉眼黯然。

  “清愁,别说这些了。”我低声喝道,把她拉过来自己身边。

  “这并没有什么稀奇的,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多如牛毛,乔妹妹未免太大惊小怪。”

  锦书在慕椋身后小声嘟囔道。

  清愁不服气,道,“对别人我不惊不怪,可是椋哥哥,非同寻常人可比。”

  易琛走过来,拿手指轻轻戳了一下锦书的脑门儿,嗤笑道,“不许胡乱发脾气。”

  锦书一扭身,背对着他。

  慕椋面露愧色道,“我在此说一声抱歉,引大家伤心了。逝者已矣,还请二位小姐节哀顺变。”

  节哀顺变,听起来毫无破绽。

  清愁却惊道,“我记得良生哥哥的手腕上有个铜钱大的胎记,不知道椋哥哥有没有?”

  话音未落,她早已抓住了慕椋的胳膊,掀开了衣袖。

  在众人的唏嘘声中,清愁盯着慕椋手上的疤痕,怏怏道,“这是?”

  我怎么会不记得良生手上的胎记呢,可是我从来不敢像清愁一样,当着众人的面去验证这一切。然而,验证了又如何呢,慕椋的手腕上只有一道鲜红的新疤,并不见任何胎记的踪影。

  锦书一把推开清愁,几乎吼道,“你轻点儿!”

  “椋哥哥,我给你上点药吧。”锦书转而柔声对慕椋道,充满了疼惜。

  “不要紧。”慕椋轻轻推开锦书的手,平静地对清愁道,“这是我前些日子不小心烧伤了,尚未痊愈。”

  我却鬼使神差道,“阿礼,你那金疮药还有么?”

  阿礼站了出来,懵懵道,“没有了。”然后凑过来问,“怎么了?”

  我闷闷道,“不是说不留疤么。”

  阿礼又懵懵地点头,道,“是啊。”

  锦书气急败坏指着清愁喊道,“你还有完没完了?都说了椋哥哥就是椋哥哥,不是什么沈都尉!”

  清愁理亏,但是不肯吃亏,就要跳起来去争辩,被我强摁下了,接着便对慕椋解释道,“清愁把良生当做亲哥哥一般,第一次见到先生,难免感伤,所以才会这么无礼,就和我初次见先生一样,一时恍惚,几乎认错。还望先生不要与我们计较。”

  说完诚诚恳恳给他们鞠了一躬。

  慕椋忙道,“不要紧,我理解。”

  锦书这才作罢。

  易叔叔走过来,数落锦书道,“一件小小的事,值得你大呼小叫的,太没规矩了!”

  虞姐姐赶过来打圆场道,“锦书也是一时心急,不要怪她了。”

  听易桓呵斥她的时候,锦书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了,待虞姐姐一安慰,那泪水就如同雨后的梨花一样扑簌簌地落下来,万分委屈,虞姐姐竭力安抚,好一会儿才止住哭泣。

  之前见过锦书一面,看起来挺是婉静可人的,倒没想到个性与清愁是一样的强,两人初次见面,就因慕椋争得势同水火,实在令我始料未及。

  这场送别,离别的愁绪几乎被这场闹剧冲散得差不多了。

  没过多久,易琛便提醒道,“时候不早了,叔叔,我们启程吧。”

  他们便开始整顿行装,准备上马。

  雨忽然下得大了,亭外的两匹马忽然骚动起来,其中一匹乍的腾空嘶鸣,极尽凄厉,疯了一般冲破缰绳,狂奔而去。

  我内心的不安在此刻再次被唤醒,粘湿的空气里飘来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儿,瞬间排山倒海朝我们汹涌地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