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混子的挽歌 > 第一零三八 拉开帷幕的往事(一)
  葫芦哥听完我的问题,微微叹气,弯腰从床下拿出烟盒,点燃了一支烟,接着挠了挠头,咧嘴一笑:“我的判决都下了,你现在问我这个问题,还有意义吗?”

  我咬牙切齿的看着葫芦哥:“三葫芦!你他妈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了,能不能别在这滴答猫尿啊,把脸擦擦,然后过来坐下,既然来了,我就跟你唠唠。”葫芦哥说话间,在身边让开了一点位置,随后看了看我手里的保温桶:“手里拿的什么东西,是带给我的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是看见葫芦哥这幅吊儿郎当的模样,心里就越是难受。

  “我说话你听不见啊。”葫芦哥见我没动,白了我一眼:“你真拿自己当客人了,非得我请你?”

  ‘踏踏!’

  听完葫芦哥的话,我向前迈了两步,将保温桶摆在了床上,随后葫芦哥拧开保温桶的盖子,看着第一层摆放的咸菜,顿时皱眉,接着又翻了翻底层:“韩飞,你废了这么大力气来见我,就他妈给我带了点馒头、稀饭和咸菜?”

  听完三葫芦的话,我梗着脖子,像个受了气的孩子:“我以为,你会想要这些。”

  “哈哈,傻小子,我逗你呢!”葫芦哥听完我的话,伸手在我头上呼啦了一把,重重点头:“从我下判决开始,你在看守所上班的那个小朋友,一日三餐给我送饭,顿顿大鱼大肉,都快把我吃吐了,还有你大哥,给我存了不少监币,还送了好几条烟过来,但是他们谁都不懂我,更不知道,我等的就是这一口。”

  “山珍海味都是假的,馒头稀饭才是真的。”

  “没错,还是你小子跟我连心,知道我如果吃不到这顿饭,死了都闭不上眼睛。”葫芦哥呲牙一笑,手里攥着一个馒头,端着装有米粥的碗,开始就着馒头大快朵颐,他的吃相很狼狈,像是饿死鬼转世投胎了一样,一点都看不出来像是个死刑犯的样子。

  看见葫芦哥的吃相,我心里又一阵泛酸:“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一心求死的原因了吗?”

  “别说话,让我把饭吃完。”葫芦哥连头都没抬,只顾低着头吃东西,听完葫芦哥的话,我也跟着沉默了下去,十分安静的看着他吃饭。

  大约五分钟后,保温桶里的食物已经被葫芦哥扫荡一空,连咸菜条都没剩下一根。

  “嗝!”

  葫芦哥喝完最后一口粥,仰脖打了个饱嗝,脸上的表情特别满足,接着拿起身边的烟盒,抽出了两支烟,将其中一支塞到我嘴里,给我点燃,接着自己又点上了一支:“小飞,我知道你今天过来,是为了什么,但是你什么都别问,先抽烟,然后听我给你讲个故事,等我的故事讲完了,你也许就什么都能明白了,行吗?”

  “好。”我不由自主的点了下头。

  “呼!”

  葫芦哥见我点头,露出了一个笑容,盘起了腿,慢慢陷入回忆:“故事该从哪说起呢?嗯……就从我的童年吧……你知道吗,我是鄂伦春族人,你知道鄂伦春是什么意思吗?鄂伦春的译文,是打鹿人的意思,所以我们鄂伦春人,天生就是猎手,从古就是,至今,仍然是,我们一家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原始森林之中,一辈一辈的打猎,到了我父亲那一辈,也依旧干着这个营生,你知道吗,我爹是我们那一带最有名的猎户!”提起这件事,葫芦哥一脸的自豪:“我们整个村子的人,都是猎户,但是能抗着土炮,单枪匹马猎杀老虎和熊瞎子的,只有我爹能做到。”

  看见葫芦哥提起父亲,像是小孩子显摆玩具一样的表情,我忽然很心酸。

  葫芦哥并没有注意到我的情绪,继续讲述着:“只是后来国家不让狩猎了,我们这个小村庄,也就逐渐没落了,我父亲说,猎人丢了枪,就是雄鹰折了翼,大树断了根,枪没了,他的魂儿就没了,所以他开始酗酒,拼命地喝,最后终于死在了酒上,只留下了我们家的三兄弟,我和我二哥,都属于我爸老来得子,我爸走的那一年,我大哥都已经十九了,但是我和我二哥都还小,开始的那些年,都是我大哥在照顾我们哥俩,可惜后来他去山上偷猎,被熊瞎子掏死了,就因为这件事,当地人都拿我大哥当个笑话,说他拿把菜刀就敢去猎熊,是个大傻逼,其实有时候想想,我也觉得我大哥挺傻,但我从没有把他当成过傻逼,你知道我哥为什么要猎熊吗?”

  我叼着烟,看向了葫芦哥:“我听说,他是酒醉以后,跟人打赌,说他也是一个像你父亲一样优秀的猎人,所以才在酒后上了山。”

  “放屁!”葫芦哥听完我的话,笑骂了一声,随后有继续笑了笑,笑容变得有些苦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在他的眼神里,还看见了幸福的模样,葫芦哥抽了口烟,继续道:“我大哥的死,的确是因为酒后跟人打赌,但是打赌的内容,却跟你听到的不一样,当天,我大哥跟另一个人打赌,说我二哥长大之后,会比那家人的孩子更有出息,当时那个人的孩子,跟我二哥一边大,已经被送到了城里去读书,我们那个年代的生活,你这个年纪的孩子是很难理解的,总而言之,对于我们这个连糊口都很困难的家庭来说,上学,真的是一个遥远到天方夜谭的词语,那天,我大哥回到家以后,一个人又喝了很多酒,他对我二哥说,他得让我们有出息,随后拎着一把菜刀出了家门,但是再也没有回来,那一年是1981年,我二哥七岁,我五岁。”

  听完葫芦哥的话,我看着他,忽然发现,他的身世,似乎比我想象中的还曲折。

  “当时我们的村子里的村长,是一个很慈祥的老头,我大哥没了以后,我和我二哥,始终都是由他抚养的,等到两年后的冬天,村长没了,全村子的人都在忙着给他出殡,忘了我们哥俩……你能想象,一个九岁的孩子,漫山遍野的捡山货,挨家挨户的要饭,去养活我的情景吗?那时候,我们哥俩一整天吃不上饭,都是常态,我二哥饿的时候,他能忍着,可我就只会哭。”

  “呼。”我做了个深呼吸,没有应声。

  葫芦哥提起这些陈年旧事,脸上没有多少悲痛,却有无尽唏嘘:“山里的人都说,我二哥是跟其他小孩比赛扎猛子,跳进河里淹死的,其实他跳河,是为了抓鱼,而抓鱼,是因为我们哥俩实在太饿了,我二哥对我说,让我别害怕,晚上给我做炖鱼,而他那一走,也像我大哥一样,再也没有回来,那一年,我二哥九岁,我七岁。”

  “……”

  “我二哥没了之后,我吃上了百家饭,当时我们那里的村子还不叫村子,叫做大队,乡政府叫做公社,公社为了照顾我这个孤儿,每年都会拨一些救济粮下来,可是我才七岁,哪他妈会做饭啊,于是大队部就做了个决定,让我轮流在村民家里住,每家住一个月,粮食由大队提供,对于当时我的来说,人生没有目标,唯一的一件大事,那就是填饱肚子,至于上学那些东西,我连想都不敢想,所以在其他孩子去上学的时候,我一直在山里放牛、放羊,年龄再大一些的时候,就跟着木帮去赶林子、放树,在十九岁以前,我从来没离开过山里,虽然听见别人提起过山外的生活,可是头脑中根本联想不出来画面,因为我什么都没见过,直到有一次,山下来了一个收木头的家具厂大老板,他当时开着一台虎头奔,带着他的小媳妇,吃的是从山下带来的罐头和饼干,他还给了我一块,当时我吃到那块饼干,感觉比肉都香!从那一天开始,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山下的人这么有钱,他们吃的那么好,而且山下的娘们,也是真他妈的漂亮,那天晚上,我去我爸的坟前,跟他们说,我也要天天吃饼干,我也找一个城里的娘们,还要把他们接到城里去住,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全部的积蓄,离开了大山,我隐约记得,那一年香港还没有回归呢,差不多是1996年左右吧。”

  “你来到了安壤,是吗?”

  “是啊。”葫芦哥笑了笑:“当时我本来是打算去内蒙的,因为有人对我说,内蒙那里到处是草场,遍地是牛羊,而我没有文化,除了放牛、放羊,什么都不会,但是没想到,我才刚到了县城的火车站,就遇见了一伙骗子,当时有一个老太太躺在地上,旁边有一个小年轻在哭,说他母亲得了重病,得马上送医院,但是身上没有钱,所以想把身份证押在别人手里借钱,而我刚出山,哪知道人心叵测啊,就把钱借他了,可是左等右等,他也没回来,我去找警察,警察说,那个身份证是假的,当时我带的钱并不多,被他骗走了八百,身上还剩下三十块钱,那时候的车票很便宜,在大通铺的旅馆住店,一宿才五块钱,这一路上,我都很节省,但是等一路混到了沈阳,钱还是花光了,而我心中的目标,是要去内蒙,又不是沈阳,我当时一想,哥们雄心壮志出了山,总他妈的不能连目的地都没到,就扔在半道上了吧,但是我在沈阳一没亲二没故的,也没有赚钱的手艺,所以只能学着别人捡破烂,但是谁知道,那个年头捡破烂,也他妈的分地盘,我刚干了半天,就被几个小崽子堵住了,说啥要揍我,那时候我年轻气盛的,能怕几个破烂王吗,所以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们给收拾了,当时那帮人的带头人让我打服了,还劝我留下来给他们做大哥,说以后火车站这一片的垃圾堆,全归我管辖,不过当时我的志向是放羊,对捡破烂一点兴趣没有,所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们,他们见我执意要去外地,就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混上火车,而且这些人还把我带到了火车站的一条小道里,你别说,这几个捡破烂的,还真有点急才,当时我按照他们教我的法子,挺轻松的就混进了车厢里面,那一刻,我以为那节列车,是我人生中一个崭新的起点,满腔雄心壮志,甚至从未想过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