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修真小说 > 从仙剑开始拯救女娲 > 第四十二章 别忘词啊
  巫炤最终还是死在了北洛的剑下,宛如当年被缙云所杀一般,一来一去好似一个循环,呼应着当年。而姬轩辕最终的话,到底对巫炤有几分作用,那就只有天才知道了。

  不过,正如姬轩辕所说。不管巫炤还能苏生几次,总会有人去阻止。

  何况,巫之国并没有真正的永生之法。苏生之术,仅仅是一种痛苦的刑罚。就算是巫炤能熬过漫长岁月,却终究有亡命消散的一日。

  真要比寿命,巫炤说不准还活不过有几千年寿命的北洛呢……杞人忧天,实无必要。

  “那头角龙似乎对你口中的神龙念念不忘,你就这样不管了?”

  “不然呢?等晴雪姑娘整理好,我和梦璃就准备跟她一起出发前往中皇山了……难道你还想放角魑通过人魔通道?”

  又过了些日子,天星尽摇已经结束。此时再度于离火殿聚首,玄戈不禁又谈起了数日前的事。

  覆灭碑渊海的那一役,对谢云书等人而言,显得过于轻松。实在是谢云书与两头王辟邪在外面开大招,角魑还趁乱给带头的老天魔来了一下狠的,想要输掉这一仗实在很难。

  死了赤厄阳之后,角魑又反水。碑渊海拢共也数不出两位数的天魔,哪里挡得住四人里应外合,还先手被偷了家?

  但是最后,碑渊海还是跑掉了一个大天魔。

  主要原因在于,玄戈见角魑如此凶残,说翻脸就翻脸,觉得以后这家伙重整碑渊海,未必会是一件好事,干脆给这头角龙留了个隐患,让它们自己玩去。二来有个逃跑的大天魔,渲染王辟邪的凶名,亦可震慑魔域外敌,至少往后一些年头,应当不会再有强敌来犯。

  而对辟邪来说,用不了百年,北洛便能稳住妖力,将近日突飞猛进的力量整合,追上玄戈也指日可待。

  不仅如此,再过三四百年,玄戈的两个孩子差不多都已长大,能够支撑天鹿城大阵。届时天鹿城有四头王辟邪,就算玄戈与北洛孪生双子互噬不能常见,但遇到危机总能彼此照应,守住古厝回廊下的人魔通道,已然不成什么问题,可谓稳如泰山。

  此时与谢云书交谈,玄戈亦是一身轻松:“两百年来,天鹿城少有如此安定。总归要向你道一声谢。”

  “没什么,各取所需罢了。”

  一枚天魔的魔核,和三枚天魔的魔核,可不是一个概念。助人亦是助己,谢云书收获却也不少,甚至还超出了所须:“对了,你们兄弟……之后到底谁当王?”

  “王是北洛,但这几十年依然由我摄政。”

  “我说过我对当什么王没兴趣。但他一直要求,也只能勉为其难”

  似乎是觉得谢云书听不明白,北洛一听话题聊到他,当即自己解释道:“这些日子,我得先让师傅他们颐养天年。另外,云无月与辛商城的一位大魔有生死战约。只是因为她声音未能取回,那个大魔始终不曾来下战帖,到时候我得一起过去。”

  “那是应该的。”

  北洛毕竟比玄戈多几分人味,给老人尽孝也是分所当为。而之后他要跟着老婆跑,亦并不出大家的意料。

  辟邪一族的事告一段落,谢云书调过头,又对姬轩辕问道:“听说你要转世不是那么容易,可需什么帮助?”

  “北洛之后会与云无月助我。你既还有其他要务,就不劳你这位仙人操心了。”

  姬轩辕和煦一笑婉拒,而后说道:“我还有一些时间,想多教小缨子一些阵法奥妙。之后在人世畅游,最后多看几眼三千红尘。”

  谢云书了然道:“那我们倒是可以作伴。小缨子,我该教给你的都给你了,我就不再送你什么礼物啦。”

  岑缨用力点头道:“嗯,前辈已经指点我许多。等回了人间,我和爷爷定会好好招待。”更新最快的网

  “那倒是要的,我还得多买些特产呢。”

  “对了,之前我老师葛先生有请北洛他们收集魔气和妖力,做了一把能够杀魔的灵火铳出来,前辈要瞧一瞧吗?”

  “好啊。”

  反正去中皇山这事不是很着急,谢云书刚巧可以多转几圈买买买,顺路去一些修仙门派多交流交流,争取把莲中境给塞满了。至于灵火铳……属于一种针对魔族灵力特性构成的一种改良版枪械,谢云书倒也有兴趣弄一把研究。

  倒是剩下一个徒弟,谢云书想想也不好什么都不留,斟酌片刻朝着小姑娘招招手,将自己的一些剑术心得,以及半夏当日就喜欢的一些音功曲谱放在了她手心:“梦璃的梦术是种族特长,你学不会。这些我自己的感悟,自己平时有空记得多看看。”

  “师傅以后不回来了?”

  “很长一段时间,应该不会了吧?”

  谢云书一寻思,除非短期内破系统另有什么任务给他,否则应当不会再到天鹿城。但这次的任务奖励,连天地源金的烈瞳金都给了,还能见到女娲真身。就算以后有什么任务,那谅必也得是高难度的上古时代,很难再见到这些故人。

  不过,谢云书琢磨着假如有朝一日,他自己也能做到像神农一样开辟疏通魔界,跨境之事或许也不必依赖系统,于是话没说死,鼓励半夏道:“等你真正有了为王的实力,就能像你父亲一样穿越空间。说不准,我们还能再见。”

  “那,半夏一定会努力修炼,做一个像父王一样厉害的辟邪。”

  半夏捏紧了小拳头,显露出后辈才有的朝气奋进。姬轩辕见状,似亦有感于新血不断,奋勇不缀,忽将弦鼗置在膝上,静静弹奏一曲以抒心意。

  “弹三弦一点都不欢快多没劲。就算快死了舍不得,也该要不来一曲沧桑豪迈一点的天予风流,要不吹个唢呐嘛。”

  “天予风流,不独于我……呵呵,百代千秋,吾道不绝,人道永昌。”

  转世之前要说有任何不舍,姬轩辕也不会是怕死,而是遗憾不能再人族的日新月异。但转世说不准依旧为人,能够重新参与其中,却也未尝不是另外一种乐趣。

  下一秒,姬轩辕的面前突然摆出了一坛“百日醉”,而后又看到众人皆有,更听见谢云书说道:“这次是人族酿的美酒,不用西王母的酒器逗你了。用精神力浸染过,你也可以喝。”

  “哦,那我可得好好品一品。”

  醇厚酒味,令人闻之欲醉。姬轩辕先是浅尝品咂,而后细细回味,却觉着一股酒劲很快上头,居然敞开胸怀开始跟北洛聊起,当初有熊部落缙云相关人物的趣事。

  过了一会儿,见姬轩辕都已有些失仪,就差自爆嫘祖怎么压服缙云和巫炤,以及他的家长里短了,谢云书赶紧提醒道:“喂,说词啊。”

  “词?”

  “对,就四个字的那个。”

  姬轩辕又喝了一口,头都有些晕乎乎的:“四个字,说什么词?”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诸君,共饮。”

  将洞箫取在手里,谢云书莞尔调侃道。

  “你戏份都杀青了,还不让我吹一首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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