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颈一紧,鹿元元被人给薅住了,“说,你是不是把东西给庄禾了?”
那厉声依旧是扭曲着的,但又不似刚刚那般距离很远,是近了。
更因为近了,以至于进了耳朵里,刺得她耳膜都跟着一抖。
“他……他把我全身上下能藏东西的地方都搜了个遍,你觉着呢?”鹿元元嘴上磕磕绊绊,但说的话也是其意颇深。
听到她说的话,陆屏手就松了,“再把她浑身上下搜一遍,但凡能藏东西的地儿都不要放过。你们,去找庄禾。”
那个一直擒着她的人提着她,把她给转了过去,然后往地上一放,便开始在她身上摸索起来。
从头发里开始搜,脖子,两袖,腋下,肋间。
那可真是一处都不放过,这个披风人是个找东西的好手。
鹿元元老老实实的,更像个木偶人,任由那披风人在她身上翻找摸索。
她闭着眼睛,因为实在是不敢睁眼。睁开了眼睛,看到的就是虚影以及颠倒,她头晕耳鸣。再加上这里的气味儿,钻进她鼻子里,腻的她恶心不已,想吐。
靴子都给她扒下来了,但是,并无收获。
那披风人把靴子又给她穿上了,之后,就听到他禀报,“主子,没有。”
“没有?既然没有,也就没用处了,杀了。”陆屏冷声,无用了,那就杀了。
也就在这时,那去找庄禾的披风人回来了,“主子,庄禾跑了。”
“走,东西必然被他拿走了,追。”陆屏十分生气,这个庄禾,狡猾的很。
“主子,有她在,想找庄禾不成问题。无论庄禾藏到哪儿,她都能找着。”那个刚刚搜过她身的披风人忽然开口,他刚刚可是奉命要杀她的。
陆屏闻言,也不由冷笑一声,“是啊,都忘了她是鹿家人。跟狗一样,找个人,循着味儿就能找到。走。”
鹿元元被拎了起来,那个披风人劲儿十分大。
被拎着,身体乱晃,鹿元元索性就直接伸出双手去,紧紧地抓住他身上的披风。
好像不管什么情况下,她这牛皮糖的属性倒是不改,叫人惊叹。
再次返回了之前和庄禾动手的地方,当时庄禾被他们撂倒,他们就快速的撤了。
这种地方,头一回来的话,那绝对是分不清方向的,听觉和视觉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想要追的话那绝对是追不上的。
不过,他们并非第一次来。不是一次两次,是很多很多次。
每次时隔很久再来,想要进入此地,都会耗费很大的力气,同时也会死很多人。
这次属于短期内的第二次进入,这个地方还未完全合拢,所以看似很容易。
也可以说,庄禾的确是占了便宜的。如若他自己闯入,怕是根本不成。
到了这儿,的确是不见了庄禾的影子。
“想要出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他从没来过此处,能否走对路都是未知。让她过来闻闻,庄禾往哪儿走了?”陆屏认为庄禾若拿了东西必然会想法子出去,毕竟,她拿了东西也是要走的。只是,半路遇到了庄禾。
那个提着她的披风人朝着那边走,“闻。”
真跟训狗似得,那语气也像。
他让闻,鹿元元就闻呗。闭着眼睛,扭头,努力的吸气。
不过这里的空气太腻了,越深闻越想吐,但是又不得不吸。
吸了好几口,她都开始干呕了,不过还是有收获。
抬起一只手,有气无力,颤颤悠悠,朝着一个方向指了过去。
所有人都看着她的手,再看向她所指的方向,之前有来过此处的,都明白那个方向是哪儿。
那不是出去的方向,而是更深入的方向。
陆屏疑惑,“这小丫头是不是骗我们呢?”
“可是,她从未来过此处,怎么知道自己所指的是哪儿。”那个提着她的披风人开口,说的非常在理。
鹿元元又不知此处哪儿是哪儿,别说他们这些始终睁眼的人了,她一直闭着眼睛,自己东西南北都不知道了。
陆屏几不可微的颌首,再次看向那个方向,“追。”
话音落下,这伙人开始深入,追着庄禾的方向。
他们要那个东西,都要得到,外人根本不知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可这帮万辅人,视若珍宝。
鹿元元被提着,脑子里的蜂鸣声就不停,那又香又腻的味儿让她想吐。可是,一想到好不容易吃了一顿,她又舍不得吐出来,就使劲儿憋着。
走了一段路,鹿元元忽然又艰难的伸手,那小手颤巍巍的从披风人的肋下钻出去,朝着一个方向指,从始至终她都闭着眼睛没有睁开过。
因为她一指,披风人立即报告给陆屏,众人调转方向,完全顺着她所指而前行。
不管是往哪里走,一切都是微微刺眼的乳白色,不止是人有一串儿的虚影,是所有的一切都有虚影。
那虚影还在不断的持续放大,反正,换成任何一双正常的眼睛,在这里都无法清楚的视物。
不过,这帮人摆明了是来过这里不止一次,所以,就显得很是轻车熟路。
被熏得,鹿元元已经有点儿遏制不住了,被提着,她开始小小的干呕。
倒是那个提着她的人用力的晃了她一下,“不许吐。”
“大哥,我尽力憋着,麻烦您提的稳一些。”她小声的回应,不过还是边说话边小小的干呕,瞅她真是会一不小心吐出来。
披风人又把她往上提了提,倒是还真稳了点儿。
期间,鹿元元又给指示了几次方向,若是她了解这里的地形的话就会知道,其实是绕了几次弯子。
不过,这追的是庄禾的方向,他第一次来这里,不了解地形,会绕弯子很正常。
前方的路到了尽头,一片乳白色的墙壁挡在了那里,就像个死胡同。
然而,这并不是个死胡同,若是距离近了,忽略那晃动的虚影之后,就会发现这墙壁像是活的。
更像是一大块儿乳白色的肉,且,是活肉。
这块肉被撕开了一条,可是,它又在自主的合拢。
微微的颤动着,仔细观瞧,就像在看快放一样。破开的地方在使着劲儿的朝着对方努力,不管有什么困难,都非要和对方在一起的架势。
陆屏只是看了一眼,便给了披风人一个手势。
他们快速冲上去,将手伸进那还在愈合的口子中,各自使劲儿,这裂口再次被撕开。
真真就像是在撕一大块肉似得,被活生生的扯开一个大口子,乳白色的光芒更甚。
撕开能容人而入时,陆屏当先就进去了。
后面的人陆续跟上,这就是此地最中心的位置。
当然了,没来过这里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小小的一个空间,不管是脚下还是头顶,亦或是四周皆是乳白色。
而且,在隐隐的蠕动着,他们像是钻进了一块儿活着的肉里。
一间内室大小的面积,而此时有一个人就在这儿,并且把这空间的正中心的地给刨了。
正是庄禾,他一手持着锋利的匕首,硬生生的把地中央给剖开了。这地面也像肉一样,用刀子豁开倒是很轻而易举。
不过,剖开的同时,它又在努力的想生长回去,以至于一直在蠕动着,看的非常明显。
陆屏等人进来了,他也只是看了那么一眼,并不以为意。
他在乎的,是随着地面被剖开之后,藏在里头的东西。
其实,这藏在里头的不是东西,而是一具尸体。
但这尸体却是恍若活人,衣着光鲜华丽,就那么躺在那里。若是这地面不被剖开,估摸着这具尸体可能就像什么胎儿似得,一直被包裹在妈妈的肚子里。
走近了,也更看清楚了躺在那里的尸体,这尸体手脚俱全,但惟独脑袋,有点儿问题。
这是一具男尸,身形清秀修长。
脑袋是圆圆的,也有头发,但是没脸。
脸像是一块光滑圆润的玉,但中央的位置有个洞,那小洞还一下一下的在颤动,像是某种鱼的嘴。
庄禾直接用手里的匕首刺了一下那个小洞,匕首的尖刺都刺进去了,可是什么都没刺到,能够感受到里面是空的。
“还真被你拿走了。六十年生出一颗,上个六十年,好像生出的那颗缺损的厉害。不知这回生出的这颗,质地如何?”庄禾问,一边把匕首给收了回去。
他动作慢慢悠悠,好像就是来确认此事的。不过,随着说话,他又从身上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瓷瓶来。
“都被你拿走了,你问我质地如何,是不是多此一问?”陆屏从披风人手里接过长剑,同时其他披风人也快速的移动,将庄禾给团团围住。
他们动作迅速,唯有提着鹿元元的那个披风人站在边缘。
这地方太小了,即便是站在边缘,其实想要往那中间看,也不是看不见。
鹿元元眯着眼睛,忍受着头晕目眩,看清楚了那里躺着的尸体。庄禾用匕首扎的那一下她也看见了,哪有人会长成那样的,她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再之后,他们说的话钻进了耳朵,再加上不停止的蜂鸣声在脑子里嗡嗡嗡。然后,她终于憋不住了,挣扎的从披风人手里挣出来,跪在那儿就开始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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