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梁成飞归心似箭。
他远远的眺望着繁华的大都市,这里是故乡,是他记忆中烙印得最深,付之了充沛感情的地方。
易飞云站在她的身边,惊叹道:“望海市的繁华,真是晋都不能比的,这才叫真正的大城市啊,看来,我一定会爱上这里的。”
梁成飞闭上眼睛道:“我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在这里生,在这里败,也不知道曾经的那些人怎么样了?”
想到叶倾城,想到王湘儿,梁成飞心里也开始变得悸动,犹记得,当初自己狠心离开的时候,王湘儿心里的痛苦。
而与叶倾城在唐家一别,梁成飞再也没有见过她,他其实一直很担心叶倾城,只盼望叶倾城已经回到了望海市。
唐明伊告诉过他,叶倾城遇到了百花门的人,也就是说叶倾城是门主秦意岚带走的。
那会儿,正是唐家巧遇大变故的时候。
梁成飞从晋都逃离,远赴唐家,为了救治小师妹明玉的病,途中遇见了百花门的秦意岚,她还曾帮助过自己,而且,倘若不是在十路英雄围攻唐家的时候,她带走了叶倾城,叶倾城多半已经凶多吉少。
时隔一年,梁成飞再次回到望海市,又会有什么样的感触呢?
“如果能回到过去,能回到我逃婚的那一刻,即便是所有人的反对,我也会娶了你,真怀念那时候你的任性,可是你到底在哪里?”梁成飞心里暗叹一声,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这一程像是做了一场梦,这场梦已经很久很久,回首遥望又岂止是十年,百年?
他的心里,也充满了凄楚。
早已在晋都稳固的他,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一切,这其中包括控制青山道人,统领了整个晋都。
然而,梁成飞却一声不响的离开了,回来晋都,除了身边有易飞云作为助手,有王向柔作为随从,梁成飞像是被一棒打回了残忍的现实之中。
易飞云略显高兴的看着远处繁华的大都市,笑道:“既然是梁神医的故乡,那你是否要带我们去你家呢?”
梁成飞闭上眼睛,点头道:“从此刻开始,我将重建梁家,梁家失散的人群,我会一个一个找回来的。”
梁成飞说得很简单,很平静,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说出这话的时候,和一年前的自己已经有了天壤之别。
那时候的他攒着拳头,咬牙切齿,发誓要抗衡到死。
但是现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除了眼神中那一抹坚定的神色,便是再也看不见其他内容,显得那样自然,平静,理所当然。
王向柔好久没有说话,此时神色也十分落寞,小声嘀咕了一句:“我想家了!”
这话梁成飞和易飞云都没有注意,来到晋都,他们都各自怀揣着自己的心思,对于他们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易飞云问道:“刚才那两个人怎么处理?”
梁成飞想了想道:“那个女孩本事不小,但你的属下对她很有好感,另一个是晋都有名的赏金猎人,可以拉过来利用。”
易飞云叹了一口气道:“既然两个都不杀,那就留着吧,只是,希望你不要再找一个阿南这样愚蠢的人当你的手下。”
梁成飞不再说话,大步朝着机场外面走去。
熟悉的口音,纷乱的人群,连空气也呼吸得更加舒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梁成飞有些晕眩,是的,太久太久了,久违了那么长时间的乡音,现在,真真实实的充斥在梁成飞耳朵里,印刻在梁成飞的眼瞳里。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易飞云问道。
梁成飞心里似乎早已经有了决定,沉吟道:“去叶家,寻找叶倾城!”
易飞云叹道:“如果我没有记错,梁神医身上的衣服,应该是穿着上了符生殿,现在又从晋都回到望海,你难道还不准备改变一下吗?”
梁成飞的眼神之中多了一份坚毅,缓缓道:“曾经为了逼迫自己,我甚至还像乞丐一样奔波在街头,而从那时候起,为了复仇,我便一直将长发留着,现在想想也真是可笑。”
说罢,看了易飞云一眼,才注意到她穿着裙子,肉色丝袜,竟然非常时髦,早已经不是曾经那身古朴古色的衣服,梁成飞不由得有些惊讶。
再看王向柔,梁成飞心里一阵惭愧,王向柔跟着自己这么长时间,竟然一直穿着之前的衣服,刚刚能够换洗,现在竟然连衣服都洗得发白了。
“走吧,对付敌人,怎么能亏待了自己?”梁成飞带着两个女孩离开机场,晋都的一切他都很熟悉,很快他就来到了西城。
这里曾经是叶家的地盘,因此,有很多产业都是叶家的分公司。
然而,梁成飞现在来到这里,什么都不一样了。
易飞云笑道:“有一个女孩告诉我,我们梁神医是从来不会记得带钱的,她说无通神宗那么有钱,你要离开,应该分一半给你。”
梁成飞想也不想就道:“是北姬告诉你的吧。”
易飞云点头道:“是的,可是我没有要,我告诉她,梁神医走到哪里都会很有钱的。”
这一次,也许易飞云错了,梁成飞路过了大门面的豪华服装店,竟然走进了背巷,找到了一些连牌子也不知的地方,逛起了衣服店。
“也许,真正值得羡慕的生活,反而是普通的,平凡的…………”梁成飞缓缓道。
这条巷子是衣服批发点,梁成飞似乎很熟悉的样子。
和外面正大街上的服装店相比,简直有着天壤之别,外面多是一些外国牌子,均价几乎都在一千以上,万元起步的也不少。
而这里面呢,眼前一些地摊货的品质,将仿造的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飞自己挑选了一套衣服,牛仔裤七十,加绒t恤三十,外套长款呢大衣,一百块。
而王向柔也跟着梁成飞挑了衣服,梁成飞挑了多贵的,她竟然也就挑多贵的,并且还因为有了新的衣服而欢喜。
易飞云看在眼里,心绪显得特别复杂,似乎理解不了梁成飞的行为。
梁成飞身无分文,却绝不向谁伸手要钱,他买了衣服,身上没有一分钱,他将自己身上的手机拿出来,取下电话卡,解释道:“老板啊,忘了带钱,我将这个手机抵押给你,你看如何?”
那老板一看他的手机,竟是刚刚出来的新款,价格还是一万的豪华款,当即大惊,连连推过去道:“你买了我几百的衣服,抵押一万的手机,这怎么能行呢?”
梁成飞笑道:“老板识货,那老板是愿意的对吗?既是如此,告辞了。”
梁成飞拉着王向柔,飞快的离开了廉价的批发市场,易飞云跟在后面,手里紧紧握着一张卡,却根本开不了口。
那老板难以置信的盯着手机,叹道:“该不会,这手机也和我的衣服一样是仿制品吧,那我到底是亏了还是赚了?”
出了巷子,易飞云很震惊的问道:“你怎么连自己的手机也抵押了,有手机联系不是才方便么?”
梁成飞闭上眼睛,不以为然的道:“我不想让人时时刻刻知道我在哪儿,如果砸了,也有些浪费资源,倒不如换一套衣服来穿,对我来说也很划算。”
“………………”易飞云十分无语,叹道,“巧的是我也不喜欢用手机,也就是说我们三个人现在都没有手机是么?”
“挺好的,我倒是想看看神蛊家族,在晋都到底有多大,想想也让人激动。”
易飞云在梁成飞的面前,随着深入的熟悉,有些时候是不知觉中放下了所有的警惕,变得无话不说。
这也是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如此大的城市,让她心中产生了一丝敬畏之感,而她的野心是拿下神蛊家族,为自己所有,作为已经脱离这个时代的神蛊派,如果真的拿下了神蛊家族,她简直无法想象自己可以活上什么样的生活。
这自然不是一个长年深居在山洞里,与世隔绝二十年的女孩能想到的。
梁成飞闷头不说话,一直走在前面。
刚刚晴开的天空,现在的云雾又累积下来,走着走着,便有细碎的雪花纷纷洒洒,城市笼罩在一片飞雪当中。
易飞云叹道:“记得从晋都离开的时候,那面可还是晴朗的天空呢,不过,这雪景真美,只是似乎比晋都多了几分寒意。”
她刚想将头转过去,看向梁成飞,梁成飞却忽然停下了,他远远望着前面一栋建筑,虽然隔着无数的大楼,仍然一眼就望见了它。
只听见梁成飞幽幽的道:“那老匹夫和陈天浩就住在那栋大楼上,倘若,你拿下了神蛊家族,那栋百层大楼就是你的。”
“神蛊家族,几乎用尽了自己的一切财产,才建成了那一栋大楼…………”
易飞云连忙将目光转了过去,心里忽然有些震撼,叹道:“我这辈子第一次见这么高的大楼,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连你也输给了神蛊家族,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看来是对的,金钱是他们最好的护盾,永远也有源源不断的人因为金钱前来为他们卖命,只有他们失去了这栋大楼,他们才会如蝼蚁一般,想必他们若是没有神蛊和金钱撑腰,对梁神医来说只如碾死一只蚂蚁那般容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