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秀才变地主 > 第242章 (番外完结)
  只有真正的了却心中遗憾,他才能安心的陪在小乐身边不想边关军营之事。虽然最开始他是替兄顶替才当了兵,但后来他真真正正的喜欢上了军营的生活,虽然重来一次他还是会做这样的选择,因为他是为了保护大庆才受的伤,同样的选择虽不后悔遗憾总是难免。

  他不怪皇帝和太上皇,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他是大庆子民,当国家需要他出力的时候,他不应该拒绝,所以对于太上皇写信要他出征之事,他并没有怨恨。只是担心家中的爱人,怕他为自己伤心。如果他有朝一日真的有什么万一……不,不能有万一,他必须活着回来。

  易锋离开皇宫,身上穿着宝甲。

  “也许他们比小乐想的还要重视他这个朋友和先生。”

  易锋他们出发寻一天,天空上不停的在飘雪,京城的百姓不顾寒冷在两边默默目送他们。没有人欢呼,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人是冒着生命危险前去战场,能不能回来谁也说不准,所以在这种天气下大家还是出来送军队,看着一身银白色战袍的将军骑马带头走在前面。

  他的年纪看上去不算大,顶多三十出头的样子,但是面容坚毅,眼神中带着杀气。跟随在他身后的是两名更加年轻的小将,虽然年轻但看得出来对方并不是那处去战场转一回刷点战功回来的纨绔子弟,他们的手中的枪似乎还能闻到血腥味。

  看着这样的将军们,和他们身后整齐的士兵,百姓们心里产生了信心,一定会把蛮族他们打回草原深处,让他们不敢再来侵犯大庆。

  城门上,太上皇和皇帝一身黄袍站在上面,和百姓们一起送他们心中的英雄离开。

  这一战打了许久,蛮族卯足劲了要和大庆死磕。周围的番国都投降了,赔了大笔战争款给大庆,一时间大庆的国库又满了。但是蛮族就是不认输,当然这时大庆也能抽出更多的人来对付他们。

  易锋甚至还带着军队杀到了草原深入,活捉了蛮族之王。虽然中途出现了一点意外,但结果是好的。

  同时也让大庆的军队见识到了神奇的一幕,加深了某人在大庆人民心中是福星的印象。某一次他们在草原中迷了路,眼看时间越来越紧急,再找不到路他们就会失去最好的时机,易锋一手拿、枪一手MO着小狼,突然这时他戴在手腕上的佛珠发出了金光。

  这是卫乐在他离开李村时送他的佛珠,易锋当时就愣住了,金光指出了一个方向,易锋来不及深想,带着同样被震住的士兵顺着金光指出的方向出发。

  终于来到蛮族的王庭,活捉了蛮族之王,顺便还烧了他们的帐篷等,放走了牛羊马等。年轻的蛮族男子通通杀气,只留下老人女人和孩子。

  经此打击,没个十、二十年蛮族恢复不了。在回来的路上他们还碰到了一个信仰狼的部族,他们这一次也和蛮族一起攻打大庆。本来易锋带去的士兵有不少折在了路上,以后这一次和对方相遇会经过一场激烈的撕杀。

  结果小狼站了出来,朝着天空嚎叫。周围突然出现在上百头草原大狼,而且每一头都强大无比。

  特别是领头的头狼,也就是这个狼群的王,是匹浑身黑得发亮的黑狼。看到狼群的出现,那个部落的人全都下马跪了下来,朝着狼群叩拜。但是当他们发现狼王居然走到那头白色狼的身边,还亲密的蹭了蹭她的身体时,整个部落的人都呆住了。

  然后他们在易锋他们惊讶的眼神下,带着部落的勇士撤离,就跟他们突然出现一样的迅速。

  来得太快离开来的也很快,从头到尾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大庆士兵甚至都没回过神来就结束了。

  同时前来接应易锋的大将军带着军队也看到了,狼群很快离开,但是狼王却留了一下来,和小狼并肩站在易锋的两边。幸好易锋座下之马与小狼相处了许久,对狼这种强大的野兽并未感觉到害怕,很淡定的低头吃草,顺便驼着主人让他目送狼群的离开。

  这两次的事件,让易锋充满了神秘感。当然易锋全都推到了卫乐的身上,佛珠是卫乐的,小狼也是卫乐养的。他要给卫乐增加筹码,就算以后换了人当皇帝,也要让他不敢对卫乐动手。

  他不会神化卫乐,却要让大庆的人相信卫乐是大庆的福星,只要有他在,大庆就能风调雨顺,国富民强。

  不得不说,易锋这个主意确实不错,这两次事件传开后,卫乐确实被人奉为大庆的福星,而且还是在皇帝和太上皇的默许之下。说实在的,在国家最高领导人都默认了,其他人还有什么资格指责易锋的做法?

  当然最主要的是这种做法也没碍着他们什么,卫乐又不来京城当官,甚至也没有借机大肆兼并产业,还是老老实实安安份份的呆在乡下做一个土财主。

  就连柳大人都没有因此而张扬,以前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真是让人不佩服都不行啊!

  而卫乐在李村一直等着易锋,当知道他在草原失去了联系时,手中毛笔直接掉在了桌上,污了一幅正要完成的画。

  然后便盘腿坐在炕上,拿着一串念珠念了起来。

  他不知道,当他开始念经时,远在北方草原上的易锋手上的佛珠便开始发起了光,给他指了路。

  这一念卫乐就念了两天,中间除了喝水什么也没吃。等他心中那股不安感消失后,卫乐才虚弱的被卫凡他们扶了出来,喝了一碗粥就睡下了。他不求神佛,而是用自己的功德去换,幸好老天也是公平的,虽然卫乐说要用自己全部的功德换易锋平安,老天也没有全部拿走,只拿走了五分之一。

  别小看这五分之一,可是许多人几辈子也换来不的功德啊!

  不过就算少了五分之一,在那些高人们的眼中他还是个金娃娃。当然现在的卫乐已经能把金光收进体内,除非他自己暴露,不然一般的高人很难看得出他是一位有着庞大功德的人。至于他失去的这些功德,相信过不了几年就能全部恢复的。

  老天可是很公平的,哪里能都拿走呢!这样不对待,它也不好意思嘛!虽然人家本人是这么说的,但这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所以五分之一就够了,甚至还有多的。

  其实卫乐真不知道,他一身的功德有多么的庞大,毕竟他做的这些事利国利民,只要大庆不灭,他传播开来的东西不消失,他所得的功德就只增不减。

  他满身的功德无意间会惠及他周围的人,看看跟他交好的人,总是能化险为夷。其实卫乐不用自己功德换,易锋也不会死亡,顶多可能大概也许会受些伤。但是他拿了自己的功德来护着易锋,老天也不好意思让人家伴侣再受伤不是?所以就意思意思为难一下,然后就让易锋平平安安的走出了草原完成了任务。

  大将军把这几件事写在奏折上报给了皇帝,太上皇和皇帝看完都沉默了。

  “看来又是和卫先生有关吧!”

  佛珠确实是卫先生给的,小狼也的确是卫先生养的,果然卫先生是大庆的福星啊!蛮族的王被抓了,又抄了蛮族的大后方,蛮族经此打击,一、二十年不得恢复。等到一、二十年后,大庆早不知道发展成什么样了,蛮族还敢和强大的大庆过不去吗?

  “他一直很神奇,这算什么。”太上皇一点也不惊讶,觉得这样也好。他和皇帝不在了,以后也没有人敢动卫乐。

  “行了,把信送去李村,你先生应该着急了。”

  太上皇对儿子说道。

  “是,儿臣遵命。”

  派人送信到李村,卫乐看了信笑了。

  你快回来了吧!

  仰头看向天空,这已经是第三年的秋天了。

  这仗整整打了两年,蛮族带着那些个小部落,一直不停的和大庆打。用卫乐的话来说就是死缠烂打,每次都派小股人马出来骚扰,见势不好就撤,等大庆人马回城又出来搞事,周围那些村落十村九空,最后剩下的一些人也都被迫撤进了城中安置。

  真是打不死又不放弃,搞得大庆非常的头痛。最后易锋也毛了,他快两年没见着自己的爱人,这简直快要了他的名。于是向大将军请命,去抄了蛮族的王庭,顺便断了他们的后路。

  没有了支持,蛮族再强悍也只能投降,何况易锋还抓了他们的王。虽然蛮族的王向来是强者为尊,但是在名义上这王他们一时间也不能不认。

  王都被抓了,这仗自然也就打不下去了。何况这两年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蛮族人口少,比不得大庆人多地广。粮食什么的都缺,坚持了两年就算易锋不去抄他们的老家,蛮族也顶多再支撑个半年左右。

  不过早点结束也有好处,易锋想爱人都快想疯了。这一次他立功不小,战场上也得了不少的好东西。大家知道他有一个文人媳妇,虽然是上男人的,但是当兵的可没这么多讲究,你情我愿就好。所以在挑东西时,尽量让他挑一些雅致的玩意。

  所以易锋就挑了一些字画书籍等物,别的东西卫乐也瞧不上。金银什么的他们家也不缺,说话实两家光吃地里的租子就够了,所以他才挑这些武将们不喜欢的。虽然武将们不喜欢,但是这些东西的价值一点也不比金银珠宝差,甚至还有几幅字画价值连城,算是他赚了吧!

  回京时与离开时不同,两边百姓热情欢呼,还往他们身上扔手帕鲜花荷包等。好像有哪里不对,这又不是状元游街。

  但百姓们管不了这么多了,特别是易锋他们这一次回来还抓住了蛮族之王,百姓们对蛮族是仇深似海,现在打了胜仗的军队回来,他们高兴都来不及,扔荷包鲜花不过是表达他们的喜悦而已。

  进宫上交了兵权,接受了赏赐。这一次皇帝给他让了个爵,一个伯爵的爵位。爵位不算高,再加上有卫乐那神奇属性的加持,这个爵位文武百官都没有反对。

  易锋就这样带着一个爵位和万两黄金一起回到了李村,他在受赏的第二天就辞去了将军一职,这个时候他也是从一品大将军的职位了。走得潇洒,让许多人都赞了他一声不爱名利。

  这一次他光荣的从战场上退上,心中再无遗憾。只有那放在心底最深的人是他唯一的牵挂,我回来了,你看到了吗?

  李村口,有有一人静立在树下,手中捏着一片黄叶。此人相貌清俊,自有一股文雅气质,远远看去便让人心生好感。

  一阵风吹来,蓝色长袍被轻轻扬起,马蹄声停下。静立在树下的人缓缓抬眼,朝骑在马上的人微微一笑。

  温和而清爽的嗓音响起:“欢迎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到这了,过两日会在作者有话里放一则番外,免费的。

  另:新文不知道大家喜欢现代的还是未来的还是古代的?

  番外来了,还剩下一些,明天晚上再补,蠢作者去睡了,大家晚安。

  PS:新坑开了,请大家去踩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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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家的小孩太可爱了,于是作者忍不住开了这个坑

  那是一座墓,墓上刻着两个名字,在它们的旁边还在大大小小十来座墓。这里有无数的毒蛇和大蟒守着,还有狼群飞鸟,一旦有人进入,立即就会遭受到攻击。

  从石碑风化的程度来看,少说也有千把年了,由此可见,这是一块小型的墓群。

  蛇群四处攀爬相互纠缠,树上地上都是它们的影子,来到这里就算不怕蛇的人看到这些多的蛇群大蟒也会被吓晕过去的。

  树上飞鸟啄着自己的羽毛,偶尔还会用翅膀扇树上的大蟒,大蟒被扇也不恼,慢慢爬向别的树枝,把地方让出来。

  树下卧着狼群,小狼围着大狼们跑来跑去,偶尔搞倒了立即站起来继续跑,树上有小蛇没缠稳掉下来落在狼头上,狼很淡定的一甩头,小蛇立即被甩下来,然后在地上滚了滚往蛇群爬。

  真是让人意外,这么多的毒蛇与蟒,还有狼群和飞鸟,这三种不同的动物居然能和平相处?

  最大最朴实的墓碑上刻着的是卫公乐和易公锋之墓几个大字。

  石碑后面还有墓志铬,如果这个地方有人闯进来看到这些墓志铭,肯定会惊呼的。

  这里居然是历史上那个最奇怪的国公的墓地?死后被封为国公,却用亲王的规格下葬,但是这墓会不会太小了点?

  不过如果有人有透视镜的话,就会发下这座山被挖空了,山中埋葬着正是外面墓群看到的那群人。

  原来外面的墓群只是一个障眼法,真正的墓却是在山里。

  万年寒冰做成的冰棺中,躺着一具具尸体,最中间躺着的是一对男子,一人高大满头白发,瞧着样貌大概五十岁左右。在他的旁边躺着另一具男尸,男子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容貌俊秀带着一股文雅之气。

  从样貌上来看,他正是历史上被称之为大庆福星的卫国公。

  卫国公一生无儿无女,只有自己的同性伴侣相伴一生,死后家财除了几座山之外,全都捐入国库造福于民。千百年来,他是大庆历史上最为神话的一位传奇人物。有许多人在的他的墓地,最后都一无所获,世人猜测卫国公被葬在了十大禁地之一的毒蛇山上,但这个猜测没有人证实,因为那座山从没有一人进入后还能清醒出来的。

  番外二

  已经五十岁高龄但看着一点也不像中老年人的卫乐坐在院子中,手中端着一杯清茶慢慢品着。

  几十年过去了,时间仿佛在卫乐的身上停止,所有人都在变老,只有他的模样还和年轻时差不多,除了更成熟一点有魅力一点外,几乎没有变过。

  老天对卫乐真是厚待,怪不得能成为大庆的福星。

  随着卫门四杰在朝堂上和社会上的名声增加,成就增大,卫乐就越来越受到关注,以前他虽被两代皇帝称之为福星,但是架不住他为人低调,不太爱张扬,所以大家对他的存在感并没有多强。

  直到他的四名弟子出人投地之后,李村的卫宅都快被人踏平了。让人遗憾的是,卫乐已经不再收弟子了。就连学堂也渐渐的停办,李村前前后后培养出了好几个秀才举人,教书也不怕没人了。他们学习卫乐的方法,李村学堂成为了附近最受欢迎的学堂,大家争着挤着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李村学堂里来。

  “怎么坐在这里吹风。”

  易锋拿着一件斗篷披在他身上,虽是春天,可冬天刚过去没多久,还有不少寒气在外面游走。

  “想吹吹风,在书房里待闷了。”

  为他倒上茶,然后拉了拉斗篷继续享受着春风拂面的感觉。

  “外面凉,生病了怎么办?”

  易锋知道卫乐这是为了金丰和青溪的死在难过,两人去世时用古代的年纪来看算是高寿了,可在卫乐看来他们还处是早逝,才六十岁左右就去了,不是早逝是什么?

  卫宅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风水的原因,基本上都能活到八十岁以上,就连卫乐的先生和师母都活到了八十五才先后去世,主持更是活过百岁,由此可见金丰和青溪确实死得太早了。

  “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卫乐承诺,他还要陪易锋度过以后的日子呢!

  “少爷,这是奴婢几个新做的点心,你尝尝看。”

  小雪她们端着几碟点心过来,卫乐看了看,全是往日自己没吃过的口胃。

  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小雪她们还是不改称呼,坚持要叫卫乐做少爷,明明他做老爷都不算年轻了。

  卫宅这些年也进了一些新人,但是卫乐最信任的还是小雪她们,现在两人都有儿子,包括立夏立秋都成婚生子了,卫宅的人口越来越多,幸好他在后面建了不少小房子。

  “好,麻烦你们了。”

  卫乐夹起一块先喂易锋,然后才轮到自己。

  “少爷,味道如何?”

  小雪有些紧张的看着他。

  “好。”

  都是卫乐喜欢的口胃,小雪她们给他做了几十年的饭,早就抹清楚了卫乐的口味。

  “太好了。”

  明明都五、六十岁的人了,在得到卫乐的夸奖后居然露出了明亮而羞涩的笑容,让卫乐仿佛回到了刚认识她们的是候,那时他是少年,她们则是少女。

  “回去吧!”

  等小雪她们离开后,易锋轻轻把人拉起来,拥在怀里带他回屋。

  “好。”

  易锋年纪也不小了,看着四十出头的模样,虽然没有白头发,但是眼角这些地方已经有了皱纹,看来时间虽对卫乐厚待,对他这个伴侣还是和普通人一样的。

  易锋年纪虽大,但腰还是挺得直直地,只要卫乐需要他,易锋永远都不认输服老,因为他要保护卫乐。

  环境在变,人在变,只有两人的感情还是和几十年前一样的如胶似漆,羡慕死旁人了。

  许子青几个从外面走进来,他们在得到太上皇的帮助后正式搬来了李村,在这里安家落户。京城用有色眼睛看他们的人太多,楚景两个实在不习惯,还是待在这小山村自在一点。

  程勇和向天哥就更不用说了,两人在家中长辈去世后就不怎么回去,有时候好几年都不回去一次,日子过得比卫乐还要自在,毕竟需要他们操心的事真心不多。

  最后,是卫家人和易家人,他们一个在长辈们都去世后老老实实龟缩在县城中,不敢再托人给卫乐带信,他们清楚只要自己不惹事,就不会有人来招惹他们,毕竟这卫乐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而易家人,几十年过去,贫穷的生活一直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最后一人也在十年前因为贫穷无钱看病而死去。

  这两家人他们都不曾去见过,哪怕那些曾经伤害过原主和易锋的长辈,他们也都拒绝在那些人死前相见,让他们带着遗憾和不甘离开人世。

  番外三

  在卫乐三十岁生辰过后的,他变得兴高采烈起来,原来是他最亲爱的先生的师母要回来了,这一次他们回来就不用走了,努力了这么多年,终于告老还乡,真是不容易啊!就这,瑞麒还写信来抱怨说舍不得放柳大人告老,被卫乐狠狠骂了一顿才消停。

  现在先生他们要回来了,一大早卫乐就在卫宅等侯消息。这几年李村到县城的路也修好了,从县城回李村所需的时间不到以前的三分之二,李村人现在生活是更上一层楼了,而这一切全是卫乐带给大家的。

  卫乐在卫宅等候先生和师母回来,易锋则带着人去接他们了。

  卫乐坐在院子里等人,突然听到了狼嚎声。

  而且隐约还有啪啪声,他急忙站起来往二院走去,还没到两院相联的门就听到鹦鹉的声音。

  “打得好打得好,不听话的夫君该打。”

  狼王做什么了?卫乐悄悄躲在门外偷看。

  听了半天,原来是狼王不经小狼同意,带着它们的儿子去了深山待了几天,狼王的本意是让小小狼学会捕猎,结果忘记小小狼现在才两个月大,这么点大的小小狼,别说捕猎了,光是从李村走到深山都差点没让它累死。所以等狼王带着小小狼回来后,小狼就大发雌威,给自家狼王老公好看。

  你要教儿子捕猎她没意见,但是能不能考虑儿子的大小啊?才两个月大,还是小小狼一匹,就带它进深山捕猎,幸好儿子没事,不然小狼不介意谋杀亲夫。

  所以这巴掌甩得啊,狼王的狼脸都快被打肿了,关键是它现在还不敢躲。鹦鹉那个混蛋,居然背后告状。

  “哈哈哈哈,活该活该。”

  鹦鹉站在树上拍翅膀,明显是在幸灾乐祸。

  卫乐看到这悄悄收回了头,狼王是当年跟着小狼和易锋一起回来的,它把王位让给了新的狼王,跟着小狼来到了大庆。几年下来早就把自己当成是卫宅中的一员,而且还是一个非常宠妻子的好丈夫,就是小狼女汉子了点,经常欺负它。

  不过它们之间的感情特别好,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匹狼一起了好几年才生下了一个狼宝宝,所以小狼把儿子看得很紧,狼王的做让等于是惹怒了她。

  做为狼宝宝的人类外公,卫乐当然偏心狼女儿啦!所以狼王被修理他当没看到,乐呵呵的离开了。

  “回来了,回来了,少爷~~老爷和夫人回来了。”

  小寒跑进来,卫乐一听旋风一般往外冲出去。

  刚到大门口,就看到被果花围住的门庭前,一辆马车停在那里,马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位老人,易锋跟在他们的身边。

  “先生,师母,欢迎回家。”

  卫乐扑了上去。

  完结

  总算弄上来了,之前也不知道哪里抽了风,亲们新文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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