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甄信品出现过以后,茉莉就没有再去分赠过豆浆,她不想再遇见他,怕想起伤心的往事。只是去公使馆做厨娘的事是还需要去的,她想,甄信品就是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去公使馆骚扰她。
“你今天还要贝法夫人那上烹饪课吗?”
茉莉并没将自己去公使馆做厨娘的事告诉吕碧雪和易谨行,就是怕他们反对,所以一直谎称是去贝法夫人处学做西餐。吕碧雪一想,茉莉烹调好了西餐,最后服务的也还是她,所以也未加阻拦,时不时还关切地问她,学得如何,又学了什么新菜。
“嗯,是的,贝法夫人最近在教我做冰激凌蛋糕,她教得很好,就是……我笨,学得慢,总难以领会她的精神。”
“呵呵,呵呵……”吕碧雪笑着走过来掐她的腰肢一下,道:“不是你慢,是夫人教得慢。她上了年纪,走路慢,说话慢,什么都慢。你真想学,不如我们去请一个真正的大厨教你……”
“不,不,贝法就已经很好了。”
“好吧。”吕碧雪耸了耸肩膀,走到落地窗前,屋外的天气阴沉沉的,雾气弥漫,“记得带伞,快要下雨了。”
“好。”茉莉忍不住嘱咐道:“你在家也少喝点酒。”
她回到房间,从衣柜找出衣服,一件素洁的细格纹大衣,窄小腰身。看着颜色太素,她又从首饰盒里翻出一朵茉莉花型的珍珠胸针。
镜子里的茉莉用手指抚摸着胸针的轮廓,她若有所思,目光沉静。
这枚胸针是易谨行送她的礼物。
她定了定心,似乎用力把一些突然闯进她心里的旧日余光挤出心房,拿起帽子和雨伞准备出门。
到了一楼,她看见书房的灯还亮着。虚掩的门缝里,易谨行正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
“谨行?”她敲了敲门,轻轻把门推开一点,“这么早啊,又在写东西?”
“是啊。”易谨行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神情安静,好像已经忘了两天前发生的事,“早上我刚接到于编辑的信,他建议我写一些国外的游记和风土故事,国内的读者会感兴趣。”
“那我不打搅你了。”茉莉含笑着点头,体贴地伸手关上门。
她出门前还要到厨房吩咐,请丽丽准备土豆、牛尾、洋葱、番茄,晚上要炖牛尾。如果碧雪喝醉就给她一条毯子,以及做一些热的汤送给书房里的先生。
丽丽不愧是大马来的,听完一大堆的吩咐,脸顿时拉得比马还长,面无表情地说:“知道了,夫人。”
茉莉感慨地想,是不是该再多请一个佣人?过去她在双井巷安排一大家子,忙得团团转也不敢半句怨言,而丽丽动不动就甩脸色给她看。
时间来不及了,她来不及去儿童室吻一吻亲爱的女儿便走入伦敦的薄雾中。
伦敦之雾举世闻名,有人厌之,有人爱之。
走在这你看不清我,我看不清你的雾中,茉莉有种彻底的放松。许多时候,她靠在街角的石墙上面,身体像被掏空了一样。无数次,她都冒出一种念头,恨不得消失才好,像晨露消逝在叶片,谁也看不见,谁也没发现。
六、七年了,往事离她越来越远。那个在她心上刻刀的男人已经好久没有在她梦里出现,还记得他把翡翠玉西瓜摔在她面前的决绝。
他是要她记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她欠他一辈子。
想到翡翠玉西瓜,茉莉心里一阵抽痛,眼角湿润。隐忍许久的眼泪决堤般洒在异国街头。她靠在墙角,啜泣着哭了很久。
浓雾掩饰了她,她掩饰了伤心。
这么多年,最要感谢的人是吕碧雪。
有了碧雪,才保全了翩翩,救了茉莉,帮助了易谨行。
国内动荡,内祸连连,是吕碧雪带着他们周游世界寻找世外桃源。
上海到香港,香港到欧洲,欧洲到美洲,再从美洲到欧洲……
茉莉惊叹吕碧雪的财力,也感叹这个世界真没有金钱征服不了的事情。
美国最贵的酒店套房,吕碧雪一订就是半年,买珠宝一次能买几十件,在英国做衣服一次付账五万英镑……
吕碧雪的钱从何处来,茉莉一点也不知道,她像藏了一颗摇钱树,只要摇一摇,金币就会源源不断地掉下来。
老弱病残的一家人靠着这棵大树过起王子、公主般的生活。
碧雪不止一次对茉莉说过,她的钱是用不完的,不管怎么用都用不完。她最大心愿就是在有生之年把银行里的钱全花掉。
这样动心的话却不能让茉莉感到开心,她越来越觉得不安。七年来,他们有钱有闲。碧雪的酒量越来越大,她能从早上醒来一直喝到晚上闭眼。这根本是在酗酒!还有易谨行,他像傻子一样发疯样的写东西,只要能换钱什么东西都写。失去双腿他就想用手里的笔让自己站起来,成摞成摞的文字被辗转寄送回国。国内兵荒马乱,人人自保。人人只关心眼前的政治、兵祸、柴米油盐。易谨行和祖国隔着千山万水,说出来的东西自然隔靴搔痒,他又太急功近利,处处要讨读者的好,反而讨不到好处。再想靠做记者吃饭已是痴人说梦,而当作家,文笔又还欠奉。
茉莉记得,易谨行最后一笔稿费,还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三十美金,换了她身上现在带的胸针。
这样的局面,茉莉许多时候都感到山穷水尽,行不下去。
天空中飘起小雨来,洒洒落落打在她脸上微凉微凉。低头一看,手里光拿着提包,不见雨伞。
唉,她叹气,肯定是自己去厨房的时候顺手放在矮柜上忘拿了。
茫茫雨雾中,只得立起风衣领子,低头疾步。
雨越下越大,雨点变成连成片的雨帘。茉莉不得不没形象地把手提包顶在头上跑了起来。
公使馆近在眼前,她加紧步子,鞋子在水洼里溅起水滴。她跑得有点急,头顶的提包又遮住视线。跳上台阶时,不小心撞到台阶上站着的男人。
"sorrysir,sorry"她忙不迭地道歉。
男人穿着长长风衣,绅士帽压得低低的,被她撞得后退一步。茉莉不敢多看他隐没在暗处的脸,她一贯惧怕男士,只得低头借着擦去身上的水渍来掩饰自己的不善辞令。
"whoareyou?”男人压低声音急促问道:“dythisischalegation"
"yes,iknow"茉莉低着头抚去额头上的雨水,扬起脸轻轻的说:"iatheneweployee——"
—————————
茉莉的英文是生了翩翩之后学的。她本来可以不学,也并没有人要她学不可。她就是朦朦胧胧觉得必须要学好英文,她不想翩翩长大后觉得妈妈一无是处,连英文都不会,哪怕她确实是一无是处。
年纪大了学东西,确实力不从心。他们又经常四处旅行,学习更是断断续续,东学一点,西拼一点,学了三年,总算可以和当地人对话。学了五年,才能看懂通俗小说。即便如此碧雪还是常笑她是上海英语里夹杂着法语方言和美洲俚语。
“喂,喂——汤快胡了!”
“啊?”茉莉悚然一惊,低头看着眼前的锅,大叫道:“啊——我的天——坏了,坏了!”
她忙关了瓦斯,伸手去碰铁锅,烫得手指立马缩了回来。
“好烫、好烫!”她细声尖叫,把手甩着。
“笨蛋!”吕碧雪翻了翻白眼,把她烫到的手拿起来捏住自己的耳朵,这是中国人的土办法。
牛尾红萝卜已经熬干,成块成块粘在锅底,空气里散发出阵阵胡味。
茉莉叹了口气,把锅泡到冷水里,抱歉地说:“没办法了,今晚吃卷饼吧。”
“无所谓啦。”吕碧雪从酒柜里拿出威士忌和杯子,到餐厅自斟自饮去了。
茉莉动作很快,卷饼很快做好。卷饼香喷喷的,又软又香,上面撒上小粒葱花和地中海粗盐,再加上切成细丝的黄瓜、卷心菜和熏肉。咬上一口,暖胃又饱肚。
晚餐时,易谨行终于坐着轮椅来到餐厅,他已经有一星期没有和大家一起吃饭。他比以前瘦了不少,双下肢因为缺乏运动而萎缩,为了掩盖病态,他终年在膝盖上搭一条薄毯。
开始时,吕碧雪还喜欢询问易谨行最近的大作写了些什么,他心情好的时候亦和她讲一讲。最近两三年,碧雪不大问了。即使问了,他的回答也很含糊。
偶尔写字累了,易谨行会主动向吕碧雪要一杯酒。往往这个时候,两人就一言不发,默默对饮着。
茉莉常常想,屋里的三个成年人一个是带着孩子的母亲、一个是酗酒的女人、一个是每天借着写作来逃避现实的残疾男子。他们之间的共同特点就是没有希望,而这家里唯一的希望是翩翩。
这是他们的共识,也是生活在一起的基石。
所以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彼此心情有多糟,在面对翩翩时他们都会拿出最好的状态。
在翩翩面前,易谨行不会无缘无故发火;在翩翩面前,吕碧雪绝不会饮酒无度;在翩翩面前,茉莉不会软弱哭泣。尤其是易谨行,他是翩翩的“爸爸”。童真的一声“爸爸”让他瞬间觉得自己高大威猛起来,竭力地要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女儿”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