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珍重待春风 > 51 遗落的信
  “宜室,你怎么睡在这里?”

  “宜室、宜室——”

  宜室从睡梦中惊醒过来,茫然四顾,脖子又疼又酸。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此刻,天光大亮。王焕之正站在她眼前,他穿戴整齐,身上有股医院来苏水的味道,他眉宇间暮色深沉,藏不住浓浓睡意,可见也是刚回来。

  “你怎么趴在桌子上睡?”说着,他的目光转移到她压着的信纸上。

  “我昨晚……”

  她的眼睛猛然睁大,急慌慌把胳膊底下的信纸和纸笔一股脑扫到书包里。一个用力过猛,扯得她后项的脖肉生疼。怎能不疼,一个姿势睡了几个小时。

  他的目光跳跃着,没有多问什么。

  “现在几点了?”她揉了揉僵硬的后脖子,那一片肌肉好像不是自己的。

  王焕之抬手看表,“八点。”

  “八……八点!”她猛地叫道:“天啦!”接着跳起来,四处找自己的衣服、袜子、鞋子。

  “怎么呢?”王焕之问。

  “我要迟到了!”她大叫:“ygod!我今天有英语考试!”

  只是考试,他松了口气,“迟就迟了吧。”

  “那怎么能行?”宜室穿上衣服,飞速把格子连衣裙从上套到下。站在镜子前,用牙咬着皮筋,一边梳头发,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今天的考试不是随堂测验,教授说要算入期末的总分。如果考不及格,期末我可要完蛋!”

  “完蛋就完蛋吧。”他从镜子后探出头,双手环在她的腰上,抚摸着腰间那一抹柔软的皮肤,疲倦地把头埋在她的肩膀,“大不了退学,我们结婚!”

  宜室偏过头,躲开他袭来的吻,从他怀里滑了出去,“别闹了。你答应了的,结婚必须等我毕业。”她穿好鞋,匆匆出门。不到五分钟,楼道上急促又清脆的脚步去而复返。

  “怎么又回来了?”他问。

  “看我急忙忙,忘了拿书包。”她笑着走过来提书包,沉重的书包哗啦一下散开,里面的书籍课本全散在地上。她不得不蹲下来,手忙脚乱把书塞回去,书包被塞得乱七八糟。

  片刻之后,楼道里彻底安静下来。

  小巧站在门外怯怯地问:“先生,……林妈妈让我问您,早餐想吃什么?”

  “什么都不要,我要先休息一会。”

  “好。”小巧听到他的话像得到大赦一样,欢天喜地地跑下楼。

  王焕之揉揉鼻根,昨晚对于他是难眠一夜,几乎没有合眼。

  他洗过澡,换下一身脏污的衣物,踢踏着拖鞋,走到桌边。一枚紫色的信封掉在桌下。这应该是宜室刚刚收拾书包时,不小心遗留下来的的。

  他披着睡衣,靠着洋布窗帘。在清晨美好的阳光下,就着窗外的和风和飘来的牛奶香味拜读起来……

  ————————

  宜室火急火燎地赶到学校,考试已经开始,迟到半个小时。要不放弃考试,要不硬着头皮考。在监考严厉的目光中,她选择了后者。

  在一个小时内完成一百分钟的试卷。任凭她做得飞速,时间还是不够用。铃声一响,老师毫不留情收走试卷。

  “等等,我还有一个单词没写完!”她着急地叫起来。

  “早干嘛去了?”

  身后的同学发出奚落的笑声。她委屈地闭上嘴巴,默默把钢笔收起来。

  宜室走出教室,身边许多学子三三两两鱼贯从她身边经过。她们都是宜室的同学,但不是她的朋友。

  爱情也好,恋爱也好,都是消耗人精神和时间的东西。不然,世界上也不会有“重色轻友”这句话。宜室的感情和精力过多的投入到爱情上,自然没有时间去交朋友。特别是她和王焕之跨出最后一步,直至住到一起。她的时间就全部被他占据。

  从心讲,宜室是不愿意跨出这一步的。但同在异乡,孤单和寂寞是最大敌人。第一次是王焕之喝醉,她势单力薄,无力反抗。事情发生后,她躲到学校,几个礼拜都不理睬他。

  上官嘉禾来学校做说客。他推心置腹地说:“没有一个男人不想和喜欢的女孩有肌肤之亲。焕之正是因为喜欢你才会渴望和你亲近。你们是未婚夫妻,早晚是要在一起。宜室,如果你为一件将会发生的事情把好好的一段感情弄坏了,就不值得了。”

  嘉禾哥哥走后,宜室自己渐渐也有些认命。她想了好久,什么是爱人,什么是理想中的爱情。她见过很多很多的男人,也看过很多很多的夫妻,从没有一个人或者是一对夫妻达到过她理想中的爱情模样。

  正如嘉禾所说,如果某样东西早也是他的,晚也是他的。她又爱他,最终是要和他共度一生,为什么会不那么心甘情愿地给呢?

  如果要问,她在乎什么,并非真的在乎结婚的仪式或者是那层膜,也许是在乎自己也说不清的某样东西。想起来就暖洋洋,皮肤上有小虫在爬的酥麻。

  再想也没什么用了吧,因为再不会有那样金黄色的秋天,再也不会有人吹着口哨在夕阳下跟在她的身后……

  她认命了。既然选择了做王太太,就不应该三心二意。搬到他的公寓,晚上做他的红颜,白天做他的知己。是她断了自己的退路,她要用“王太太”这个身份来禁锢自己的思想。

  橡皮股票卖疯了,王焕之忙得脚不沾地,嘉禾又不便出面。做为妹妹和贤内助,她不得不抛头露面帮他们做不少工作。出入公交所、银行是家常便饭。商业上的事,她不懂。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总觉得,没有人会害她。

  这么多事,怎能不影响学业?

  学校里慢慢有些风言风语,她的风评急转直下。老师们也颇有微词。幸得努力,功课未曾落下许多。不然,也要紧随王焕之的后尘被劝说退学不可。学是未退,学也学得举步维艰。

  上午考完英文,下午还有考试。中午吃过午饭,宜室回到教室,继续温书。虽说念书是持久战,但临阵磨枪,不亮也光。只是没想到,下午的数学会难成这个样子。也怪她平日落下太多的课,考完后,感觉比上午的更差。

  没脸见人!

  宜室伏在桌上唉声叹气,心想:这个学期的功课凶多吉少。学校有规定,如果两门不及格,不退学也得重修一年……

  “宜室,上官宜室!外面有人找!”教室门外晃过人影。

  宜室头也没抬地应一声。心想:大概是焕之来了吧。他有时间就会来接她放学。她把书包提起来,垂头丧气走到门口。

  等她之人双手插兜逆光站在夕阳中,一副绅士派头,目光炯炬。但并不是王焕之。

  宜室手里的书包“噗通”掉在地上。

  “你说什么?”王焕之皱紧眉头,很不能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所以立即又问一次,“我问的是上官宜室,你确定她回去了吗?”

  “是的。”同学点头,肯定地说道:“考完试就走了。”

  “一个人?”

  “有人来接她走的。”

  “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同学坚定地说。

  王焕之道了谢,从学校出来。

  夕阳西下,落日余晖,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好像只有他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心里揣揣不安。

  以他和宜室的关系,宜室遇到盛永伦,本来是一桩小事体,却也生出一些不必要的担忧来。

  他并非害怕盛永伦,他已经得到宜室的人,也得到她的心。心里也能笃定,宜室是爱他的,对他可以说是毫无保留的付出。在情窦初开的十六七岁,她就深深依恋着他。宜室单纯美好,未经社会洗礼,像一张白纸。如果不是盛永伦突然出现,她对他的爱几乎能凌驾对父母的爱。

  他太忽略了,也太自信。以为自己就是她的唯一。没想到,那个无耻之徒在宜室心里还会占有一席之地。更没想到,时间过了这么久,宜室还会见到盛永伦。

  他在街上瞎走,猜测宜室究竟是和谁离开学校。直到他路过大学附近的咖啡馆,看见透明玻璃上倒影的熟悉人像。他心里的某样东西在慢慢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