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珍重待春风 > 4 冉冉星光
  宜室被他盯得脸红,把书竖起来遮住他的视线。

  “他为什么要这么看我?难道是我脸上有饭粒?”

  她躲在书本后胡思乱想,眼睛不由转向窗外。

  天已经快全暗下来了,想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是不是今天遇到什么事,绊住他的脚,还是他遇到什么事?

  越想她越有些坐立不安,拿起书本刚想站起来。头顶突然笼下一片阴影。

  “同学,请问这个座位有人坐吗?”低压的磁性声音悠然动听,像一块海绵瞬间吸走她所有的思想。

  不用想,就晓得是他来了。

  宜室面红耳赤,窘得头都不敢抬,腼腆地低着头摇头再摇头,忙把身边座位上的书移到自己眼前。

  “这里没人,请坐。”

  “谢谢。”

  他坐了下来。

  宜室感到头晕目眩,四周盈满了属于他的味道。清清淡淡的,非常好闻。像清新的水扑在油绿的植物上,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自然香味。

  王焕之低头从书包中拿出书本,摊开在桌子上,认真地阅读起来。

  他的侧颜可真好看,看书的时候也好认真!

  宜室翻一页书然后又抬头看他一眼,看完之后,心慌意乱地低头含笑。

  她从没有见过生得这么五官分明的男人,说不出的好看。温柔而儒雅。虽比不上博彦哥哥的俊朗,也比不上嘉禾哥哥的精致,但一看见他,她的心就涌起无限的喜悦和开心。他不但十分英俊,还十分的温柔。

  上官宜室不知这样痴痴地看了多久,只到他收拾起书本,起身离开。才知时间匆匆。

  望着他的背影,她发出长长的叹息。今天还是和昨天一样,什么话都没有说。她默默在心里下定决心,明天一定要和他说话。她把滚烫的脸贴在冰冷的木质桌子上,手指在桌面上一笔一画反复写着:王焕之。王焕之。

  一连几天,宜室就像傻瓜,天天去图书馆,占着靠窗的旧座位等着。就为多看他一眼,多和他待几十分钟。

  她的喜欢那么明显就是傻瓜也看出来了吧?

  好朋友沈兰香就总取笑她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你何不把你大小姐的身份直接亮出来,还怕他不受?”沈兰香笑得花枝乱颤,满脸笑容如阳光下湖水粼粼,好看的紧。“只怕他知道了,诚惶诚恐来抬你的玉腿。”

  “他才不会呢!”上官宜室有些生气朋友对王焕之的中伤。心想:“若他也像那些阿谀奉承的人来恭维她,倒枉费了她的一番心意。”

  沈兰香拧着她的腮帮子,笑道:“瞧瞧,瞧瞧!你这心急如焚爱护情郎的样子。简直是把整颗心都牵挂到他身上啰!”

  “沈兰香,不许你取笑我。”上官宜室气得跺脚,声音不自觉的扬高。

  “同学,这里是图书馆,请肃静!”图书管理员皱起眉头。

  “对不起。”

  “对不起。”

  俩人相互吐吐舌头,躲在书后捂着嘴低声轻笑。窗外的秋阳正好,洒在两个小女子身上。兰香把头靠在宜室肩膀上,笑嘻嘻地说道:“宜室,你吃不吃朱古力?”

  宜室推她一下,小声道:“图书馆里不能吃东西的。”

  “偷偷的嘛!还能让人知道?”兰香笑着,把朱古力塞到她嘴里,“好不好吃?”

  宜室捂住嘴,笑得眼波流转,朱古力一直甜到心里。

  沈兰香眼睛贼尖,一下瞄见图书馆门口的身影。立刻拉拉宜室的袖子。小声说道:“等会再聊。现在,我得给你的男神挪位置了。”

  “兰香,别走!”

  “是真的要我不走,还是假的啊?”兰香听见她的话后,把挪走的屁股又挪了回来。

  “讨厌!”

  沈兰香嘎嘎笑着,猫腰起来,满脸揶揄夹起书本走出图书馆。

  上官宜室满脸燥红。王焕之站在门口,冲图书馆里环侍候一周。径直往最常坐的位置走去。

  他越走越近,宜室心跳越来越快,不禁低下头。

  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她所有的心事都挂在一张红布样的脸上。

  唯恐他知,又唯恐他不知。

  王焕之脚步从容而坚定地往她走来。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煞风景的程咬金凭空冒出来,抢在他的前面,一屁股坐上官宜室身旁的座位。

  突来的状况让宜室彻底蒙了,她睁大眼睛,认出眼前抢座的男同学就是前几天的皮夹克。

  此时,皮夹克一挑眉毛,半挑衅半笑着问一脸懵逼的宜室,道:“同学,这么吃惊地看着我干什么,难道这里不能坐吗?”宜室语塞,脸上红窘红窘。

  皮夹克痞气的用手指向王焕之,道:“还是——只能他坐,不能我坐?”说完,他用手指捅捅前面地同学,道:“同学,你们来评评理,图书馆的桌子、椅子、书又没有写某个人的名字!我们大家是不是都可以坐!”

  同学不明就里,傻傻地点头。宜室的贝齿咬紧嘴唇,又气又羞。

  站在一旁的王焕之同样愣了一下,他看到宜室满脸绯红,被气得要哭的样子。便走到抢座的皮夹克面前,沉声说道:“同学,这个座位自然是谁都可以坐。但做任何事都讲究个先来后到,是不是?”

  皮夹克挑衅地说道:“没错。可你——比我先来吗?”

  “我是比你晚来。不过,我曾委托你身旁的这位女同学为我留座。”

  皮夹克脸一塌,愤愤不平地说道:“你别吹牛皮,你们认识吗?虽然你们下午总在图书馆看书,可一句话都没说过!”

  宜室又惊又惧,不知这个皮夹克为什么会这么清楚。

  王焕之深吸口气,朗声道:“我当然认识她。她叫上官宜室,今年十七岁,在隔壁的女校念书。不信,你可以问她。我说得对不对?”

  宜室心跳得“砰砰”的,窃喜得快要飞起来。没想到,他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年纪和学校!

  皮夹克眨眨眼,双手环胸,口气甚为气恼的说道,“你知道又如何?整个图书馆的人都看见我比你先来,这张桌子又不是你王焕之的专属物!凭什么我要让给你!”

  王焕之眉宇间团聚风云,额间促起川字。对着皮夹克道:“你是想找茬吗?”

  “是啊。我就是想找茬。”皮夹克不甘示弱。

  宜室立即站起来打圆场,指着不远处的空位置,对王焕之小声说道:“别吵了,我们去另外的桌子坐就是。”

  王焕之点点头,宜室忙把桌上的书本归拢抱在怀里。

  “慢着!”皮夹克伸出长腿,硬生生挡在宜室的前面,道:“他去他的,你跟着干嘛?”

  靠窗的长桌,宜室出来必定要经过他的座位。他现在把身体一横,长腿直跨在桌上。宜室被他堵住,哭笑不得的说道:“同学,你讲讲道理好不好?我又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缠着我不放!”

  皮夹克嘴皮掀了掀,极低极低的声音嘀咕一句不甚清楚的话。宜室也不管那么多了,提起裙子,抬脚想从他腿上跨过去。这家伙,猛地把脚一抬,吓得她赶紧缩退,身体像后倒去。

  跌在椅子,后脑勺沉沉地撞在身后的窗玻璃上。

  “嗯……”她捂着头疼得呻吟。

  “宜室!”

  皮夹克还未反应过来,身体便悬离地面。他回头一看,是王焕拽着他的后领,把他抬离地面。

  “王焕之,你想干什么?打架吗?好啊,我正好手痒。”

  那日的图书馆一片狼籍,血气方刚的少年互不相让。他们你来我往,用年轻的身体和有力的拳头张扬自己。他们抱在一起扭打,从书桌前撞到身后的书架上。

  毫不退让,丝毫都不让。到最后,两人身上都挂了彩,都红了眼睛,都使出十二分的吃奶的力。

  “别打了!别打了!”

  上官宜室拉扯着,也被少年裹挟着一齐向书架撞去。三个年轻人的巨大的力像推倒悬崖上的巨石。

  “哐——哐——哐——”

  书架像倒了的骨牌,一行压着一行,如倒塌的巨人石碑整齐笔直砸下。

  混乱中宜室愕然跌坐在地,慌了神,抬起头看见成千上万本书在头顶倾倒下来。她心里想着:“完了、完了!这么多书非把脑袋砸穿,脖子砸歪不可!今天会不会……死在这儿啊!”

  她闭着眼睛等了好一会儿,并没有等到预料中的狂风 暴雨和把脑袋砸穿的疼痛。

  睁开眼睛一看。头顶上两双眼睛,四只撑开的大手还有不宽厚却愿意担当的两幅肩膀围成圈帮她挡着。

  一本布面红色《堂吉柯德》从王焕之背上滑下来,瞬间被另一个人接住。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他们异口同声地问。看她的眼神那么担忧、那么着急、又那么可爱,每一只里面都闪烁着冉冉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