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就敢大声的宣称我的目标就是金马而去呢,现在我来为大家回答一下。”
此时,飞腾影业的小会议室里坐满了人,正是胡月之前点到的那些人。
黄月泰,黄中标,顾佳辉,王京,章国名,关金鹏,许鞍华赫然在列,还有陈勋琦,额,还有张漫玉,这妹子和阿翁一起报名了港姐之后就再没接其他的工作,即使接了可能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还不如歇着,当然她也不是闲着,跟着温碧暇看拍戏,去tvb的艺员培训班的学习演技,倒也不无聊。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真的仔细的去观察过一下金马的详细情况呢?比如风格或者喜好,所有的获奖者都是人评选出来的,而人本身就存在喜恶,自然也做不到真正的公平。”
“最简单的举个例子来讲吧,就说文艺和商业片的区别吧,文艺咖们整天琢磨着我们在关注社会,我们在反应人文,但是他们忽略了受众的问题,是,文艺片的确是能反应一部分的社会现况,引起一些人的反思,但是其口味限制了观影的人次,从而效果就不能最大化,这是一个大缺点。”
胡月说完才发现许鞍华脸色难看,正在皱着眉头沉思,赶忙开口道,“华姐,我不是说你啊,你别多想啊,而且这个也是我的理解,真的。”
许鞍华回过神来,笑了笑,“你说的也是事实,但是大部分的导演都权衡不了文艺和商业的平衡。”
“宾果,华姐的问题一下子说到了正点上,商业片为了一味的迎合观众会丢掉大部分亢沉的东西,比如所谓人文的情怀,而被文艺咖和专业影评人们不看好。”
“权衡平衡点是一个很难把握的东西,这种东西只能是一个感觉,一种feel,绝世高手我只是稍微的抓住了那么一点点。”
“而在我接下来的片子里我可能会做的稍微好一些,但是这种事情不是我教大家就能学会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胡月拍拍手,“好了,我们言归正传,说说所谓金马的喜好!”
“金马奖创建于1962年,是宝岛举办的,而宝岛最喜欢什么片子,文艺范,所以在金马中想有所斩获的必须要带着文艺的气息。”
“而文艺又是什么?”
“从字面上理解的话,就是文学和艺术,有时指文学或表演艺术,是人们对生活的提炼,升华和表达。文艺的开始意味着人类的文艺复兴,人类将重新发现了人和人格的伟大,肯定了人的价值和能力,提出人要养育人格,个性应该智慧;一致幸福的求实精神,对人首先要研究个究竟,决不满足于对其他事物的一知半解,为创造现实幸福生活而奋斗的乐观进取精神,把人从以往历史、民族、宗教、地域等诸多划分的桎梏下解放出来。”
“怎么解放?感动!”
“文艺片中把情感的把握和人文都做的很好,但是却过于沉闷,这才导致受众的不足,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不好看为什么观众还要来掏钱看呢?”
“期待感!”
胡月转身在身后的小黑板上写上了三个大字,“期待感很简单,大家都理解,好奇也好,愤怒也好,喜欢也罢,还是等等种种的情绪,用这个带吸引观众们的兴趣,这也算是一种销售的手段。”
陈勋琦此时忽然惊叫一声,“哦,我知道了,原来你是打算拿你现在的绯闻来炒作一下,让大众都对你的过去产生好奇,这样你的片子就不会扑街了!”
胡月点点头,“有这方面的因素,但不是全部。”
胡月放下了手中的笔,双手扶着桌子,稍微的斟酌了一下。
“我是个孤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是社团出身大家也都知道,也有不少知道我的大佬是b哥,但是这些不是你们看到的全部。”
“最初的时候b哥是不允许我参加社团的,他让我念书,我记得当初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衰仔啊,莫搞了,好好念书的拉,别像大佬现在这么扑街,长大了就做个医生或者律师,受人尊敬。”
“这句话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那时的b哥还不是大佬只是一个小混混,他一个劲的想让我去上学,但是我在学校很受排挤,经常和人打架,但是b哥会骂我,从不打我。”
“而且叫家长的时候,在外边吆五喝六的b哥会穿的整整齐齐的,每次都是长裤长袖把衣服扣的死死的,而且还会装模作样的夹着公文包,一副白领的打扮,对老师们也是毕恭毕敬的,很和善,那时候的我不是很了解。”
胡月说到这里自嘲的笑了笑,“那时候的我整天接触的都是社团的人,我觉得在外边混的好威风,吃饭可以不给钱,别人也不敢欺负你,看到你还得老老实实恭恭敬敬的问好,当真是片刀在手,天下我有。”
“我14岁那年b哥出去带人和别的社团火拼,被砍了三刀,医生让社团给准备后事了。”
胡月此时的眼眶有些红,前身的记忆也是他的,不能说他取代了前身,或者前身如何如何,严格意义上来讲,现在的胡月算是后世前生两者的结合体,前身的喜怒哀乐和观感也同样影响着胡月。
而b哥,的确算的上前身影响最深的人,没有之一。
“我叫了b哥一声老豆,我说你不会死,我去给你报仇,然后……”
“然后b哥拖着病危的身体给了我一巴掌,说衰仔,你这么聪明伶俐怎么会有一个我这样混社团的爹,去死啊,老子死活不用你去报仇,不要自作多情。”
“当时我都被打蒙了,真的,我觉得这个世界对我充满了恶意,对我的命运和人生总是玩来玩去,直到权叔来医院看b哥,跟我解释了我才明白。”
“他说他没有我这样的儿子是不想我沾上有社团背景,想让我清清白白的,不让我去报仇是怕我去送死。”
……
胡月说到这里的时候顿了下来,情绪有些低落,给自己点了根烟,抽了一口,缓解一下心中的郁结,而会议室的人也都为这位社团出身的b哥产生了浓浓的敬意。
孑然一身,收养了小孩却不让小孩叫他父亲,对于一个妻子出走的男人来讲,一个儿子该是他多么大的慰藉,但是b哥忍住了,只为孩子以后能有个清清白白的身世,光光明明的未来。
b哥,作为大佬,是失责的,作为丈夫,可能也不够格,但是作为一个父亲,虽然他是个古惑仔,但是他对胡月的爱,并不比其他的父亲少,只是更深沉,更内敛。
胡月抽完了半支烟,脱掉了身上的t恤,赤果着上身,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转过了身,缓缓说道。
“我最终还是没能按照b哥的意愿走下去,我还是走上了社团的路,就在我明白b哥对我的好之后的第二天。”
“我想保护他,那时的我好像只有b哥了,只有这个是我大佬,也是我老豆的男人。”
“所以我在背上纹上了猛虎啸山林,我要想猛虎一般勇猛,无所畏惧,站在b哥的前边,我开始练武,我的功夫越来越好,成了社团的红棍,出去砍人的事情b哥也终于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了。”
“我以为b哥会高兴,会欣慰,但是b哥在知道我加入了合胜合之后第一次打了我,打到我遍体鳞伤,年少气盛嘛,我就负气出走了。”
“然后b哥死了,就在我离开之后的没几天,b哥去和别人谈判给砍死了,这是我的错啊,我当时这么想,我砍死了围攻b哥的人,自己进了赤柱。”
“我用了很久才明白什么叫做人生,叫*,叫做希望,大大小小的在赤柱遇上了至少二十次的暗杀,我还是挺了过来,我退出了社团,走到了现在。”
“是,我的确是社团出身,但是我的过去真的有错吗?”胡月大声道。
“我没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胡月猛地转过身去,张开双臂,高声喝道,朗声提气,血气沸腾,背后的猛虎啸山图缓缓浮现。
一只血红色的猛虎若隐若现,恍惚间,仿佛正在朝着这世间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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