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囧月风华录 > 第一回高人一穿百年错再错悲催上贼船
  有伟人曾言:二十一世纪,大到一个国家发展,小到一个企业生存,最重要最珍贵的就是“人才”!

  何为“人才”?

  古语有云:人中之才,即为“人才”,如:谋事之才、谋略之才、将帅之才、栋梁之才。

  而某位手握颠覆历史核心科技的老板却有着与众不同的见解:

  “郝瑟同志,你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人才啊!你看你这眼睛、你看你这眉毛、你看你这身材,简直是百年一遇啊!”

  额……

  本以为活了二十五年终于遇到一个慧眼如炬的伯乐老板;

  本以为天上掉馅饼捡了一个月薪过十万的肥差;

  本以为不过是一件手到擒来的寻人工作;

  可万万没想到,想寻找的这个目标人物竟然要跨越历史长河上千年……

  唉——

  郝瑟长叹一声,定定望着头顶天空。

  天色蔚蓝,白云朵朵——很好,没有臭氧空洞。

  深吸一口气——

  气味清新,沁人心扉——舒坦,没有PM2.5.

  环顾四周,树林茂密,残雪未消——不错,没有乱砍乱伐,水土流失——

  再瞄一眼手腕上的时间机器接收器手环。

  漆黑表盘上闪烁着六个荧光大字——“北宋仁宗年间”。

  很好,时间机器运转正常,穿越顺利,着陆漂亮。

  完美!

  完美个锤子!

  郝瑟捂着额头的大青包,抬头呲牙,扯出一个鼻青脸肿的笑脸:“呦,几位大哥,忙着呢啊!”

  眼前两米开外,围站一圈五个黑脸汉子,皆身穿粗布短衫,缠腿蹬靴,胡子拉碴,蓬头垢面,手持棍棒猎刀绳索若干——若不是这五人脸上表情太过凶狠,也称得上是憨厚可亲的标准古代猎户造型。

  “三、三爷!这小子把野猪砸死了!”

  一个头扎冲天发髻的猎户惊呼一声。

  野猪?!

  郝瑟低头一看,顿时头皮一麻。

  自己屁股下方竟躺着一只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獠牙沾血横尸当场的黑毛野猪。

  瓦特?!

  “小子,你是什么人?怎么从天上掉下来了?!”另一个光头猎户冲着郝瑟大喊。

  “呃,这个说来话就长了……”郝瑟干笑。

  我也想知道是啥子情况啊!

  前一刻还在恐龙蛋的时间机器穿梭机里面昏昏欲睡,下一秒脑袋就噼里啪啦撞在了一堆树杈上,摔了一个自由落地运动。

  呃……还顺道砸死了一只野猪?

  这时间机器的着陆地点未免也太奇葩了吧!

  “大壮,莫要无礼!”

  最中间的络腮胡猎户上前,向郝瑟一抱拳:“多谢这位小兄弟救命之恩。”

  “啥?”郝瑟愣住。

  “这黑毛野猪是这山中一霸,适才也不知为何突然发狂,若不是小兄弟从天而降砸死这头野猪,恐怕我们几个兄弟今日都要被这野猪挑个肠穿肚烂了。”络腮胡子道。

  “好说好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郝瑟干笑扶腰慢吞吞爬起身。

  “原来小兄弟是江湖高人……”络腮胡恍然道。

  “算不上、算不上。”郝瑟一边摆手,一边弯腰驼背在地上溜达,突然一挺身,咔吧一声直起了腰。

  嘶,疼死我了!

  “噗嗤!”几个猎户喷笑。

  笑个毛啊!老子可是你们的救命恩人。

  郝瑟一记怒眼射了过去。

  对面四人面色一变,齐齐倒退一步。

  络腮胡也是一脸惊诧,定定看了一眼郝瑟,抱拳道:“看兄弟形貌不俗,为何会来这越啬山?”

  “越啬山?”郝瑟用手指碰了碰额角的青包,疼的一呲牙,“这里距离开封府还有多远?”

  “开封府?”络腮胡一怔,“那有好百里的路程,起码要走半个月时间。”

  “半个月?!”郝瑟嚎叫一声。

  喂喂,不是说在东京汴梁附近着陆吗?

  怎么差了上百里的距离?

  老子换的那点银子够不够路费……路费……

  等一下,老子的行李呢?!

  郝瑟双眼豁然绷大,蹭一下奔回野猪旁边,一脚踹开野猪尸身狂翻乱刨。

  那身手、那力气、那气势——看得对面五个猎户是暗暗心惊。

  “小兄弟,你可是丢了什么东西?”络腮胡问道。

  “丢了……丢了啊啊啊!”

  一无所获的郝瑟仰天长啸。

  完了完了完了!

  牙刷牙膏洗面奶、乳液面霜爽肤水、上衣下裤小内内、银锭金条小钱钱……还有整整一年份的姨!妈!巾!居然就这么莫名其妙消失了!

  坑爹啊!

  “莫不是遇到贼了?”另一个猎户一脸同情问道。

  什么贼啊!肯定是那个不靠谱的时间机器把老子的行李给吞了!

  郝瑟蹲地捧颊无声哀嚎。

  五个猎户看着郝瑟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纷纷表示同情。

  “唉,小兄弟,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你看开点吧。”

  “是啊,如今这世道太乱,小兄弟你人没事就已经是万幸了。”

  “要不,俺们陪你去报官?”冲天发髻建议。

  “你找死啊!”光头一巴掌拍在了冲天发髻脑袋上。

  “报官也没用。”络腮胡瞪了一眼冲天发髻,“如今是西厂当道,官府毫无作为,只知贪赃枉法,又怎会为百姓……”

  “西厂?!”

  郝瑟蹭一下站起身,死死瞪着络腮胡子:“你刚刚说西厂?哪个西厂?什么西厂?!”

  络腮胡子怔了怔:“自然是那帮西厂阉狗……”

  “阉狗?!不、不会是——”郝瑟瞪眼,“东厂、西厂、锦衣卫的那个西厂?!”

  “就是那个西厂……”

  “仙人板板!”

  郝瑟一把撸起袖子,朝着手腕上的漆黑手环一顿乱敲。

  不是说好去北宋见包青天吗?!

  怎么冒出西厂锦衣卫了?

  锦衣卫是……是……

  郝瑟敲着表盘的手背青筋暴动。

  他丫的分明是明朝的好伐!

  再看表盘之上,“北宋仁宗年间”六个大字渐渐变幻成一行“明成化”之后,突然“呼”一下就灭了,变作黑漆漆一片。

  不带这样玩的啊!

  一股血浆“吱”一声从郝瑟额头伤口呲出,好巧不巧就喷到了时间机器接收器的手环上。

  就听“噗”一声,表盘上腾起一股黑烟,散出一股焦糊味。

  喂!

  喂喂!!

  喂喂喂!!!

  不是吧!

  郝瑟顿时狂躁,满头青筋爆出,血浆乱飙,整个脑袋都呈现出一种血染的风采。

  “小兄弟,你没事吧……”五个猎户胆战心惊望着郝瑟。

  有事!老子摊上大事啦!

  郝瑟双手撑地,面朝黑土,整个人都ORZ了。

  穿错朝代!身无分文!时间机器接收器还挂了!

  难道这是要逼老子我开妓院做花魁进宫选秀魅惑帝王成就一代女王霸业的节奏吗?

  “小兄弟?”

  “小兄弟,你别想不开啊!”

  不不不!淡定!淡定!

  还没有到破釜沉舟玛丽苏逆天的绝境!

  还是务实一点,起码先保证温饱……

  温饱……

  郝瑟吸了口气,抬头望向面前五个猎户,心里蹦出一个十分靠谱的主意。

  “几位大哥!”郝瑟蹭站起身,直勾勾瞪着猎户五人组:“小弟有一事相求!”

  这一瞪,除了那络腮胡,剩余四人皆是不约而同齐齐后退一步。

  而仅剩的络腮胡看着眼前的郝瑟,也是背后阵阵发凉。

  眼前这个青年,身形高挑,其貌不扬;头顶一个乱糟糟的包子发髻,插满干草枯叶;圆脸白皮,嘴角淤青,额角青筋暴突,渗出血迹,更显左额角凸起青包森光幽幽;双眉淡灰,无精打采,偏偏配着一双骇人的死鱼眼——

  那双眼睛,眼梢倒吊,三白点黑,仅是这么一望,就觉一股惊人匪气直直射来,好不惊人。

  “小兄弟有话直说……”络腮胡僵硬道。

  “大哥!小弟原本是要去开封投亲,不料半路钱财被偷、无家可归,实在是走投无路,还望几位大哥能暂时收留小弟,让小弟在几位大哥手下打工赚些路费!”

  对面五个猎户同时愣住。

  郝瑟眉头一紧,死鱼眼恳求一瞪:“还望几位大哥帮帮小弟!”

  五人齐齐打了一个哆嗦。

  络腮胡面色沉凝,定定望着郝瑟:“小兄弟,你当真要跟着我们?”

  “还望大哥收留!”郝瑟坚持。

  废话,不跟着你们,我肯定要饿死啊!

  络腮胡沉吟片刻,看向身后四人:“几位兄弟怎么看?”

  四个猎户面面相觑半晌:

  “要不三爷,咱们干脆把这小兄弟收了吧!”

  “是啊,这小兄弟刚刚可是救了我们!我们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我看行!你看小兄弟这样貌、这脾性、这气势,一看就是块好料子!”

  “而且二爷那边最近又收了好几个兄弟,三爷,我们这边实在是缺人啊!”

  被称为三爷的络腮胡皱着眉头想了想,上前绕着郝瑟转了一圈,喃喃道:

  “这衣服破成这样,看来真是走投无路……”

  喂喂,这一身可是淘宝定做的高端北宋服饰,手工缝制,纯棉质地,整整一千大元呢!

  郝瑟黑线。

  “就是这身板有些单薄了……——”三爷转到郝瑟正前,定定盯着郝瑟的前胸,摇了摇头,“还有你这胸……”

  一滴冷汗顺着郝瑟的额头划了下来。

  不是吧,就老子这半A罩杯,还套了一件淘宝爆款防刺防弹加厚背心,还能看出胸?

  “啪!”三爷忽然一圈打在了郝瑟的前胸上。

  “一点胸肌都没有!太瘦了!”

  卧槽!

  要不是三爷的后一句话补救,郝瑟险些条件反射飞出一记撩阴腿断了三爷的后。

  “不过这张脸倒是不错……”三爷又望向郝瑟的脸,点了点头,“是块好料子。”

  那是!我可是全公司公认的颜冠九州帅裂苍穹!

  郝瑟得意挺起腰杆。

  “好!”三爷一拍郝瑟肩膀,“小兄弟,以后就跟着三爷干吧!”

  “太好了,三爷答应收你了!”

  “小子,还不赶紧谢谢三爷!”

  “我们又多了一个好兄弟啊!”

  余下四个猎户手舞足蹈欢呼。

  郝瑟这才松了口气,向三爷一抱拳,恭敬道:“多谢三爷收留之恩。”

  “嗯!”三爷点点头,“好好跟着三爷,别的不敢说,起码能吃上三顿饱饭。”

  “对对对,大米饭管够!”

  “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到肉呢!”

  众猎户也嚷嚷起来。

  “对了,小子,你叫什么名字?”三爷这会儿才想起这个重要问题。

  郝瑟脸皮一僵,顿了顿,才清了清嗓子道:“小弟姓郝,赤耳郝,名瑟,锦瑟的瑟。”

  一瞬间的宁静。

  “郝瑟?”

  “好色?!”

  众猎户对视一眼,齐声大笑:

  “哈哈哈哈,好名字!好名字!”

  “三爷这兄弟收的好!”

  三爷露出笑意,将郝瑟又一番打量,啪啪啪拍着郝瑟肩膀道:“不错,不错,这名字取得好!一听就是我们越啬寨的兄弟。”

  郝瑟一愣:“三爷,您刚刚说什么寨?”

  “越啬寨啊!”

  “这山是越啬山,咱们的寨子自然就叫越啬寨啦!”

  四个猎户给郝瑟扫盲。

  寨子?兄弟?

  郝瑟死鱼眼皮跳了跳。

  这猎户组织的名字怎么听起来有点怪?

  “三爷!”

  突然,一个与这帮猎户同样打扮的汉子从林中冲到三爷面前,单膝跪地:“三爷,倒方来了一双鹞子!”

  “咋说?”三爷沉色问道。

  “两只过路的芽儿。”

  “皮相咋说?”

  “卖相不错!”

  “好,兄弟们!扯工了!”

  诶?

  啥子情况?!

  鹞子?鸭子?

  这深山老林的咋还能冒出来鸭子来?

  一头雾水的郝瑟还没回过神来,手里就被塞了一个大木棒,然后被人连推带拉拖着就跑,耳边还有好心的兄弟在普及基础工作技能:

  “郝兄弟,第一次扯工,莫要害怕。”

  “有三爷罩着,绝对没事!”

  “郝兄弟是新人,今儿不用出力,只管在旁边摇旗呐喊助威就好。”

  呃?

  呃呃?!

  呃呃呃!!

  被拽着狂奔的郝瑟只觉眼前茂密树枝犹如幻影一般一闪而过,不过三五分钟,就觉眼前豁然一亮,竟是到了山林边缘。

  放眼望去,山坡之下,一条蜿蜒村道从山脚衍伸远方,小道之上,匆匆行来两个背着行李的青年,神色焦急,样貌普通,甚是不起眼。

  可就如此不起眼的两个人,身边这一帮“猎户”却是看得满脸放光,个个激动。

  三爷噌一下拔出背后猎刀,一添嘴唇:“大半年了,总算见到两不错的芽儿!”

  诶?!

  鸭儿?

  哪里有鸭子?

  不、不对啊,这气氛怎么这么诡异?

  郝瑟突然有种十分不妙的预感。

  下一刻,但见那三爷猝跳起身窜出树林,口中哇哇大叫:“兄弟们,冲啊!”

  “冲啊!”

  五个猎户应声而起,拽着半路出家的郝瑟连跑带颠冲下山坡,齐刷刷拦在村道中央。

  “啊!”

  两个行路青年惊叫,左边那个更是吓得坐在了地上。

  众猎户齐声大笑,提声高呼: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男人来!”

  我勒个大槽啊!

  万匹草马霎时从郝瑟脑中奔腾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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