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重生主神混都市 > 第九百四十六节 跟着你们
  日本人用了多快的速度,华夏这边就用了多快的速度,反正收拾起来都差不了多少的,日本队伍当中也有一些普通人,如果他们都是高手的话,恐怕会跑得非常快的,但如果他们还有普通人,这个速度就没法快起来,况且在周围几公里的范围内,李天想要找到他们还是很容易的,刚才李天还用了一些现代科技,在刚才坐着的地方,李天塞进去了一个gps定位仪,只要是还有信号,你们就别想跑出去,李天就跟你们飙上了。

  “老板,这些日本人跟我们走的路线不是一样的,我们要跟着他们吗?”出发之后,高强就发现路线不一样了,过去问了二叔几句,二叔是领头人,按说会按照之前制定的计划走的,但是二叔说李天吩咐了,要跟着这些日本鬼子走。

  “你叫大家不要害怕,我跟这些日本鬼子有些恩怨,所以必须得跟着他们,探矿就算没有找到矿脉,我也按照找到矿脉的价格给大家付钱,让大家心里放下心就行,就当进来旅游的。”李天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意思?虽然玉石集团把他们派给了李天,并且减免了费用,但是李天却非常清楚,如果自己能够找到矿脉的话,光是给他们的红包就不少了,分到每一个普通的工人身上,那也得有好几万块钱呢,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这才是一个收入的大头,如果没有这个钱的话,谁愿意跑到大山里来玩命呀,在这里探矿真是一个玩命的事儿,生命时刻都没有保障。

  “好勒,那谢谢李先生,我赶快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一早上的功夫,大家都是蔫头耷脑的。”高强笑呵呵的说道,在进来的时候,高强就已经有了几万块钱的红包了,所以对于他来说,这边什么事情都不重要,只要是能把李天给伺候好了,这才是自己的大金矿呢,但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如果不是因为李天对手下比较好的话,恐怕那些人就要闹腾起来了。

  大部分的队伍都不会更改自己的既定路线,因为这条路线都是提前制定好的,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大部分区域都是无人区,这样找到矿脉的几率比较大,就好像是一块未开发的土地一样,如果跟着日本鬼子的话,那找到矿脉的几率就要减少不少了,他们获得奖金的几率也要随之下降,虽然老板比较好,但他们进来是赚钱的,如果让他们选择的话,他们宁愿选择一个脾气不好的老板,但是却能够在那位老板的手中赚到分红钱,几万块钱对于他们来说可不是小事儿的。

  李天听到了身后的欢呼声,这是那些普通工作人员发出来的,李天刚刚拿到了小鬼子的两亿元人民币,说话当然是有底气的,这些工人就算分红几万块钱的话,那才能有几个钱儿呀,几百万就撑死了,况且这些日本鬼子身上还有不少钱呢,当然要从他们身上一点儿一点儿的都抽出来,除了这些日本鬼子之外,昨天晚上那三个家伙那里就有不少钱,虽然没有动他们的现金,但是那些矿石李天却是看得明白,灵气还是十分充足的,如果都拿回去卖了,那也绝对是一笔巨款。

  对于别人来说,可能这大西北就是危险之地,能早点离开这里就早点离开这里,但是对于李天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个金山呀,自从来到大西北之后,赚钱的速度直线飙升,虽然以前也敲诈过别人,但以前那些金主跟这里的都没办法相比,能够到大山里面来的,全部都是有钱的货色,而且还不是一般有钱的,一般有钱的根本就进不来,西北三大势力就帮自己筛选完毕了,所以这都是超级富豪,能从他们的身上拔根毛,那也绝对不少了。

  李天跟日本人的距离大约就是几百米之间,反正日本人走多快我们就走多快,绝对不能够跟丢了,这让日本人感觉到十分恼怒,但是他们又不敢过来理论一番,万一要是激怒李天的话,没准他们当中就有人要丧命,谁让这个人如此的厉害呢,他们就自己安慰自己,可能正好顺路就是了,没必要跟钱过不去,要是真的拼起来,咱们也不见得比他们差多少。

  所有的矿工都觉得李天太意气用事了,不过人家是老板,而且人家都说了有没有找到矿脉,都会按照找到矿脉的分红给他们钱的,其实对于李天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反正李天探矿并不是靠他们,反而是靠着自己的,让他们去打几个洞,纯粹是为了掩人耳目,不管日本人走什么地方,李天都会把自己的神识给放出去,如果周围有矿脉的话,那也绝对不会漏过去的。

  现在基本上就是在大山深处,遇到别的队伍的概率就很低了,在经过了几个岔路口之后,他们就找不到秦二爷的队伍了,李天能帮他们的也就这么多了,剩下的路就得靠你们自己走了,别以为咱们是亲戚,所有的事情都会帮你们弄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李天也没有当保姆的习惯,既然你们选择进来探矿,那就应该承担这样的风险才对。

  其实秦二爷现在也后悔,自从李天的事情发生之后,这家伙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如果跟李天两个人关系好的话,自己何必要跑到这个地方来受苦呢?李天那个小子的本事大家都知道,找到矿脉那还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到时候秦氏珠宝集团肯定不会缺少玉石的,李天也不会让他们缺少翡翠的,只要是货源充足再加上宣传得当,一个珠宝集团能够起不来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可好了,钱氏珠宝集团日渐消瘦,几乎已经跌到了最底端,都怪自己当初太作呀,好好的一个女婿给作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