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BOSS大人宠妻有道 > 第一百零四章:朱思思
  杨瑾维脚下没停,“说。”

  “何总监刚刚听上去心情不是很好的样子。”

  “然后呢?”

  小会儿时间过去。

  “然后她是不是在听到你带给她的消息,她心情就好多了。”本来刚刚杨瑾维的意思是让他告诉何凌宵,谁知道他还没来得及说,电话就被杨瑾维横空出来的一只手臂给夺了去。

  “那又怎样呢?”杨瑾维仍旧用漫不经心的回答,引着他往下说。

  连彬对于接下来要说出的自己的猜测有点不好意思,他笑了笑说,“然后她就对您格外的感激。”

  “你说我要她那点感激干什么啊?”

  “那当然是……当然是……”连彬看着杨瑾维轮廓分明的侧脸线条冷硬,刚刚那疑似的笑容好像根本不存在,他心里一惊就说不下去了。

  “连特助,你真是太闲了,连我的事情都想要八卦。这个周末两天的假期取消了,你去配合中南人事部整理档案。”杨瑾维面无表情的说。

  “啊……”连彬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太得意忘形了。他以为利用自己知道的那点小秘密能boss大人套近乎,类似于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谁知道他踩到boss底限了。

  孟婼这一去到了近中午的时候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一脸疲惫,何凌宵问她怎么了。

  她摇摇头,“没事,就是出去走走。”

  她正准备告诉妈妈刚刚杨瑾维的电话。

  就在这个时候,从门口进来一个女孩子,个头不高,马尾辫,灵动的圆圆的大眼睛在屋里搜索……然后看到对她招手的何千帆,一笑起来两个酒窝立显。

  “进来啊……”何千帆温柔的说。然后高兴的对屋子里的孟婼说,“妈,她是朱思思。思思这是我妈妈。”

  朱思思对着孟婼羞涩的说,“伯母好。”

  孟婼淡淡的点点头,礼貌的招呼,“思思,过来坐。”

  “这个是我姐姐何凌宵。”

  何凌宵为了表示自己之前的诚意,主动抱了一下朱思思,“长得这样乖巧,难怪我弟弟那样紧张你。”

  “我只见过韵韵姐姐,韵韵姐姐很漂亮,没想到凌霄姐姐也漂亮。”朱思思轻声说。一脸艳羡,“我要是能有姐姐这样漂亮就好了。”

  她的话音刚落,屋里除了何千帆和朱思思,其他人脸上都不太好看。

  还是凌霄先反应过来,尽量不去解读朱思思话里所反射出来的事情,她笑着说,“思思也很漂亮啊,你是千帆第一个正式介绍给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是他郑重其事的对妈妈提起的女孩子。以后我就是你姐姐。”

  朱思思显然很高兴,“姐姐你真会说话,谢谢姐姐。”

  孟婼心事重重,显然没有功夫应酬这个儿子所谓的女朋友,她并不看好这段感情,她觉得十七岁的何千帆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都分不清楚,怎么可能定下心来喜欢一个女孩子,为了一个女孩子说打架就打架,真不是个成熟的孩子。

  更何况还惹出这么大的祸事。她知道不该怪眼前这个乖巧的女孩,要怪就怪自己的儿子性格不稳定。可是她对眼前的女孩子就是喜欢不起来。

  孟婼问朱思思,“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朱思思显得很不好意思,看看何千帆,见他用眼神鼓励自己就笑着说,“伯母,我和千帆上学期就认识的,因为是一个学校经常碰到,自然而然的就相互喜欢上了。”

  孟婼点点头,“也是年轻人相吸引很正常,你好像比千帆大一点吧?”

  “大两岁。”朱思思诚恳的说道。

  “妈,您不要为难思思。查户口似的,你想知道我告诉您就好。”何千帆遗传到了孟婼身上的护短。

  何千帆在学校也是小有名气,虽然才大一,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的个头,长得也俊。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就被一年级的同学们评为他们C大金融系的系草。

  虽然他为人低调,有时候显得很冷,但是也挡不住那些面对他冒粉红泡泡的女孩的注目。

  哪怕何千帆再愣懂,他也是个正在长大的男人,他也有属于青春期男孩子的躁动。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对爱情会很迟钝会无动于衷的男孩子。

  他喜欢篮球,喜欢旅游,喜欢骑马,也喜欢打游戏……

  从来没想到过有天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从初中到现在上大学,他没少收到过女同学递过来的纸条、小礼物之类的,甚至还有收到过几次玫瑰花。但是他对那些班上的女生都不怎么深刻。

  他记得在高中毕业同学聚会的时候,他气哭了一个有点印象的女同学,原因是他不知道那个女同学的名字。那个女同学当时就哭了,说,“何千帆你的心到底是怎样长得,我给你写过十几封信,还在逸夫楼下被你拉着不放当做道具拒绝过女生,还为了你跟其他班上的女生打架……”

  他当时完全没有印象,他收到过的情书,第一封是记得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封情书中间抄了一首徐志摩的诗歌,当时就被里面的一段‘我是天边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一句给恶心到了。

  后来的后来他再也不对那些感兴趣,他把不时在书页里,书包里,书桌上的那些拥有漂亮封面的信封给直接丢进街上的垃圾桶。

  有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还真有这样一个道理。

  去年寒假考试前他到图书馆温习功课,突然发现时间有些晚了就走的急,刚刚出门就跟一个女孩子撞了满怀。

  当时他也没怎么注意那个女孩子的长相,只知道她的声音很小很好听,好像是一张娃娃脸。之所以能记住这么多,完全是因为她脚上的一双高跟鞋把他的脚给踩疼了。

  晚上回家脱开鞋一看,哇,好家伙,脚背上淤青了一大块。

  后来在上大课的时候,他也会碰到她,而且刚好是和他的位置挨着的,她看着他的眼睛跟他打招呼,会对他笑。他被笑的莫名其妙,然后一脸不解的看她,她指了指他的脚。

  她那个可爱的动作,瞬间让他明白了。哦……原来是她。脚上已经不疼了,只是还有浅浅的印记。

  原来那个声音好听的她笑起来有两只深深地酒窝。打饭排队的时候也会碰到他,她会不小心坐到他身边。

  原来她还是跟他一个围棋社的。

  社团活动的时候,她会过来跟他说话,虽然经常是她一个人在说,他很少回答,但是她会一直跟他说下去,也没有放弃的意思,不是很急迫,像是溪水深流一样慢慢渗透……

  渐渐地她就那样渗透到他的心里,成为了他视线里不可或缺的那个人,他发现他在见到她时候不由自主的会心跳加快,呼吸不畅……

  就在新学期开学不久的那天下午她跟他说,“怎么办,何千帆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不……不是喜欢上,是一直就喜欢。”

  他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四肢百骸蔓延到胸口位置,那种呼吸不畅、心跳失常的感觉又来了,甚至越演越烈。

  而她还在问,“何千帆你也是喜欢我的吧?她们都说你不太容易亲近,但是我却能感觉到你对我的好感,这是不是证明我在你眼中跟其他的女孩子不一样……甚至是你就是喜欢我的。”

  他一向思维敏捷,那个时候却好像短路了,“你喜欢我?”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喜欢难道就是这样要呼吸困难,心要从胸腔里迸出来吗?

  一时间他好像被分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在犹豫不定,而另外一个何千帆在嘲笑他:何千帆你就这点出息!承认喜欢一个人就这样难吗?

  “我知道你在毕业晚会上气哭过一个女孩子,是因为跟人同窗三年都不记得对方的名字,”她的眼睛灼灼的带着光,“何千帆我是朱思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朱’,‘思念何千帆的’的‘思’。读财会大二,今天朱思思跟你说她喜欢你很久了,你能答应跟她交往吗?”

  是的,他记得她叫朱思思,在第二次遇见他就奇异般的记住了她的名字。

  她长得不算是漂亮,可是笑起来的时候很甜,有两个圆圆的会说话的眼睛,当她看着他的时候,他觉得耳根子发热。她会不厌其烦跟他讲话,不管他怎样的态度,她都能一如既往的坚持。

  现在她说她喜欢他。

  然后她主动伸出她的手来。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肢体接触,他很想抽回手。

  另外一个何千帆又在笑他了,他说,“承认吧!承认就这么难么?”

  然后他听到自己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朱思思,明天去看我打球吧!”

  面前那张脸露出甜美的笑容,比任何一次都要耀眼的笑容,然后那张笑脸越来越大,直到有软软的温热的东西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在他还没有分清贴在自己脸促使心跳再次加快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又飞快的离开了。怅然中看到她飞快离去的欢快身影,后知后觉的发现刚刚那个软软的东西可能是她那粉红色的嘴唇。

  第二天何千帆下午上完了课,照常跟学校篮球队的同学去学校的篮球场练习。

  这次他还没有进入球场的时候就看到守在球场入口的朱思思,她跟一群常常等着看篮球训练的女生站在一起,那样不显眼,却还是被他一眼发现了。

  等他走近的时候,她也从人群里出来,然后把一瓶水递给他。

  他伸手接过,与此同时身后的队友有人吹起响亮的口哨,而她身后的那些女生有人唏嘘着说:怎么可能?

  他大大方方的笑,满眼幸福。

  在整场训练里,他奋力拼搏,挥汗如雨。休息时候她会递毛巾递水,谁也没有多说话,两人用眼神默默的交流。

  幸福无以言表,好像就那样自然的,她喜欢他,然后他也喜欢她。

  训练结束后,她仍旧等着他,她说何千帆我们去看电影吧!

  他点点头,虽然没有跟女孩子约会过,还是知道男孩子女孩子约会是什么样子。

  因为自己姐姐跟温立涛恋爱约会就是那样,在十来岁的时候他那个时候不懂什么叫做电灯泡,他常常跟着姐姐凌霄跑,她去哪儿他也要跟着去。俨然一个小跟屁虫。

  姐姐跟温立涛偶尔拉手的时候他会蛮横的把他们隔开,然后自己把手放进姐姐手心里。

  以前那只小跟屁虫长大了,现在何凌宵的小跟屁虫已经用他温暖结实的大手拉着那个叫做朱思思的女孩子的手。

  他们一起去吃饭,一起去看电影,然后他送她回家。

  一开始她不让他送,他难得确定自己的心意,这一晚上心情很好,坚持送她回去。

  她住在长江边上,那里的房子是有些年代的石头房子,破旧门板被江风腐蚀得灰白。那种门应该是一推就是那种会发出“咯吱咯吱”难听声响的。他之前有个男同学家里就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里面的光线不好,还有一股难闻的霉味,同学的妈妈有一张蜡黄的脸……

  何千帆不知道那间屋子里面有没有一张蜡黄的脸,但是他很能肯定他没有排斥,也没有瞧不起。这个朱思思的女孩子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所以他要尊重她。

  他送她到门口,用很温柔的声音笑着说,“思思明天见!”

  她乖巧的立在门口轻声说,“我要看你先走。”

  他试着按照自己想的那样去尊重她,不买很贵重的礼物送她,只是偶尔的出去吃吃饭看看电影,然后手拉着手逛街。

  就在大概十天前在电影院里碰到了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的何韵,何韵自我介绍是他姐姐,刚好她跟她朋友和他们要看的电影相同。然后自然而然的她们坐在一起,一场电影下来,本来就性格就活泼的朱思思跟何韵就已经混的个半熟,何韵又请他们去吃宵夜。

  他本来是要拒绝,见朱思思跟何韵好像已经到了难舍难分的意思,就不好拂了朱思思的意。

  何韵跟朱思思倒是关系越来越好,朱思思不止一次在他面前提起何韵如何。

  他其实更想把朱思思介绍给自己姐姐何凌宵认识的,那天跟他在倪丹百货逛街的不只是何韵,其实还有晚一些来的朱思思。

  送何凌宵的那条围巾不只是何韵一起帮忙选的,连朱思思都提出过意见。

  何凌宵生日那天晚上他本来是想告诉何凌宵自己交了女朋友了,他也相信何凌宵能接受朱思思。

  偏偏那天他跟何凌宵闹了不愉快,也就没有选择告诉她朱思思的存在。

  那两天心情坏到不行,心里不是没有责怪的。他心情不好,连朱思思都发现了。她问他,他只是说自己的姐姐何凌宵跟自己吵架了。具体原因他并没有说。她当时说,“放心吧,她怎么样都是你的姐姐,虽然不知道你们是为什么会吵架,但是她心里肯定是装着你的。”

  他之前大概跟她说过家里的情况,她很关切的说过你们都是没有选择的,上一辈人的恩恩怨怨不是你们能左右的。

  他心里觉得她甚是体贴人意,有种得此佳人夫复何求。

  何凌宵出差后,给他发了一个短信,然后他还是回了,叫她注意身体。

  一想到姐姐又飞那么远,十分想念她。

  这天他跟朱思思去了一次盛大后面的小吃街吃东西,之前他也去过好几次,都是跟着何凌宵去的。吃完东西朱思思又说吃的太饱要消消食,然后提议去离盛大不远的雪雁公园走走。

  于是两人去了雪雁公园,公园占地面积很宽,平时是附近居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若是白天的话更热闹些,那些市民或三三两两或三五成群的结伴上山远眺,早上看日出,晚上看日落……

  因为雪雁公园地势较高,所以备受附近市民青睐的。

  而夜晚这里因为树影密布,还有一条被称为“情人圣地”的树林,据说最适合情侣约会。

  之前何千帆听同学说过这里,所以隐隐有些向往,又有些紧张。

  夜晚昏黄的路灯透过繁密的枝叶从缝隙里照的路面斑斑驳驳,他一手自然的握着朱思思的手。

  两人边走边聊,也不知道有没有经过那个“情人圣地”,越走人越少,在靠近山顶上路边的一个自动贩卖机,朱思思说口渴了。

  然后他就放开她的手去买饮料。

  “思思你喝什么?”

  “芒果汁。”

  他点点头,投入纸币,按了饮料,饮料很快就出来了。

  拿着饮料回头,就看到一个阴影拢过来,来势汹汹,暗叫不好,手刚刚要拉着浑然不觉的朱思思,“思思。”

  就扯住了朱思思的一片一角,很快又滑出手指。

  “啊……”朱思思下意识的叫了一声。

  “思思是我,方怀。”那个人看上去有二十来岁的年纪,一脸沮丧,“思思,我跟你好多天了,你喜欢这个臭小子?他连毛都没有长全。思思……告诉我你根本不喜欢他好不好?”

  “放开她!”何千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谁啊,放开她。”

  说着他就一脚踹出去,那人身形不稳的晃了晃,“滚开!这是我跟思思的事情,你没资格说话。”

  何千帆拿眼睛看朱思思,“思思……这人到底是谁,他刚刚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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