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军婚NO.1:大叔,轻点爱 > 第554章 力邀她出演女三号
  “没看错,”张重楼自信地说:“我相信你能塑造好这个人物形象。”

  南宫叶玫又皱鼻子又咧嘴,满脸都是为难:“我……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可以演戏。”

  “我以前也没有想过我可以当导演,”张重楼鼓动地说:“很多事,总要试试才知道。”

  南宫叶玫还是很犹豫,她的内心里一直是自卑的,觉得自己除了打打杀杀,什么也不会,演戏在她眼里更是相当高端的行业,她没有这样的天赋。

  迟小童也鼓动地拉她说:“姐姐,你答应张导吧,就算我试戏通不过,能看着你演戏,我也会很高兴。”

  张重楼说:“只要你答应出演这个角色,我就让你妹妹试戏。”

  这话是张重楼吓唬南宫叶玫的,就算叶玫不答应,他也会让迟小童试戏。

  作为一个爱护人才的好导演来说,是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好苗子的。

  张重楼回头指了指化妆师背后的墙边,说:“你那天来拍了照片后,我就一直在等你,但直到现在你才出现。”

  “照片?”迟小童回头果然看见许多照片,忙说:“我去看看。”

  她急急忙忙跑过去了。

  南宫叶玫这时候才看到那些照片,由于放在角落里,人又多,来来往往挡住了视线,她没有注意到。

  “怎么样?”张重楼对南宫叶玫简直超级有耐心:“签吧?”

  南宫叶玫见大胡子态度很诚恳,不由有些为难,对她来说,演员是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接触过的职业,她真的能胜任吗?

  她说:“我对娱乐圈一无所知,连有些什么明星都不知道。”

  张重楼更高兴:“那正好,这样你才不会被圈里人带偏了,更能够演出你的本色。”

  南宫叶玫觉得这导演还真执着,她不由欣赏他的执着。

  她在部队的时候,为了完成一项任务,也特别执着。

  当过兵的人,对执着的人总会不由自主产生特殊好感。

  她好奇地问:“导演,您是不是当过兵?”

  “没错,”张重楼点头:“二十多年前的老兵,早就退伍了。”

  “难怪您这么执着。”

  张重楼笑道:“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你也当过兵,而且当过很厉害的兵。”

  南宫叶玫有点羞涩地红了脸:“我是当过兵,不过不算厉害。”

  “既然是战友,”张重楼又拉回话题:“那你愿意出演我剧中的角色吗?”

  话说到这个份上,南宫叶玫就不便拒绝了,她想了想,问:“这个角色是做什么的?”

  “一个女保镖。”

  “保镖?”南宫叶玫觉得这角色似乎还适合自己,又问:“给谁当保镖?”

  “男主。”张重楼简单介绍说:“女保镖是男主从小收养的,男主有一个恋人,一个好朋友的妹妹,恋人是女一号,妹妹是女二号,她们都爱男主,女保镖既要保护男主的安全,也要保护女主,因为女二经常找人暗害女主,所以女保镖很忙。”

  南宫叶玫皱眉问:“您怎么认为我适合演这个女保镖?”

  张重楼回答:“其一,这个女保镖的打戏非常多,几乎从头打到尾,我那天看到你的身手极好,如果你出演,不需要找替身,也不至于出危险。

  “其二,你身上有一股英武之气,这种英武之气不是短时间就有的,而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训练,所以从眉梢到眼角都能让人感受到。这种英武之气非常适合我这个角色,可以说,非你莫属。

  “所以只要你本色出演,我相信这个角色也能被你演出神韵。”

  那句“从头打到尾”吸引了南宫叶玫,在部队天天不是训练就是执行任务,拳脚每天没有闲过,回来后,这几天她觉得自己的功夫都快废掉了,如果能在演戏中过过拳瘾,也不错。

  再说,她对公司的事一窍不通,给厉战飞帮不上什么忙,出去找工作也是个麻烦,有头有脸的工作她不会,打杂的活儿,厉战飞又不让她去。

  如果她能演戏倒也不错,既有工作,还能为公司出一份力。

  而且正如迟小童所说,她不懂打扮,站在厉战飞面前总有自卑感,进入娱乐圈天天看化妆,耳渲目染,没准就学会了。

  说来好笑,她在部队也学过化妆,比如和厉战飞出去当卧底的时候就必须化妆,但那个只讲究化丑,而不是化漂亮。

  因为只有越丑越普通,才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容易混进敌人内部。

  如果化漂亮了,很容易吸引男人们的目光,自然就容易暴露。

  在部队化妆执行任务要确保万无一失,厉战飞知道她没穿过高跟鞋,忽然穿的话很容易漏馅,所以一般都是把她打扮成假小子,或者叛逆的富二代形象——这种叛逆性格打扮都是很怪异的,不会一本正经地着装。

  唯一打扮得比较漂亮的时候,就是冒充久儿,但久儿那时候为了隐藏身份,伪装的是风尘女人,被邹靖羽伪装的山爷救了,所以她总是浓妆艳抹,打扮得连自己都不认识。

  南宫叶玫要浓妆艳抹很容易,反正只要化到别人认不出她就行,

  但现在回来了,她要学的化妆与部队上学的完全相反,不是要化丑,而是要化漂亮,化精致。

  穿衣打扮也要显示出高贵的气质,越吸引眼球越好,这她就不知道怎么化了。

  在部队几年,她没尝试穿十厘米的高跟鞋,因为久儿也没穿过这么高的,穿的是中跟,因此直到现在,叶玫穿高跟鞋都不习惯,最多就是穿穿中跟的。

  除了想学化妆和打扮,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要打败姚千千这个“情敌”。

  那天晚上那个梦给了她一个启示,就是仅仅凭拳头,是保不住自己的爱情和家的,还必须有头脑,有智慧。

  她不屑用不光彩的手段来赢得胜利,想要光明正大地和姚千千比一比,如果她进入演艺圈,能不能红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可以了解演艺圈的许多事情,可以获得许多人脉和资源。

  那她就可以像姚千千那样,为飞叶传媒拉来投资人或者演员和导演。

  PS:要过节了,这两天不加更,亲们看完这一章就睡觉吧。国庆节加更,从一号到八号,每天更新三章,如果写得赢,也可能偶而更四章,亲们喜欢的话,多多投月票支持吧,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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