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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峰大厦的大厅内的枪战越演越烈。
坐在顶层的雷可曼,忽然发现面前的视频一片空白。
他立刻叫来了身边的一名枪手,问道:
“这是什么情况,我的视频为什么全部都是白屏了,迅速检查一下是不是线路出现了问题?”
那名枪手看了一眼墙上的视屏之后,他立刻冲了出去,四处吆喝人检查这个线路问题。
经过了一番折腾,修理人员告诉他们线路没有问题,最直接的可能是摄像头被打坏了。
雷可曼听到这名枪手的汇报后,他皱起了眉头,自言自语道:“看来大厅的激战,应该是相当惨烈的了。”
他点起了一根香烟,疯狂的吸了几口,可是,浓烈的尼古丁香味,也无法使雷可曼此刻紧张的情绪平复下来。
他在房间内来回的走了几圈,可是依旧的感觉到心跳的厉害。
他觉的特别的莫名其妙,想想自己出道了这么年,只有第一次在北美抢劫银行时,曾经紧张过。
那时候,当他看见他的同伴被警察一枪爆头的情景时,他忽然间感觉到特别的胆怯。
短暂的恐惧之后,他明白了,恐惧只能让死亡来的更快一些。
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将枪口对准了那名警察,将手中的子弹射进了那名警察的头部。
那个时候,他完全放下了恐惧,他知道在这种你死我活的对决中,只有你死,才能我活。
因此,在每一次的战斗中,雷可曼都毫不畏惧的消灭对手,从来都没有任何的犹豫。
他很清楚,任何的胆怯和犹豫,带给自己的只有死亡。
于是,他从不给对手留有任何的喘息机会,每一次的出手都极其的冷酷。
从此以后,北美的江湖上,只要听到雷可曼的这个名号时,他们都退避三舍,极少有人愿意与他这样的人成为对手。
雷可曼认定了这个江湖上的一条铁律:
只有比对手更狠辣,更无情,更血腥,你才能在这水深火热的江湖中,争得一块栖身之地。
这么多年过来了,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只会让他更加兴奋,从来都没有让他为此而胆怯过。
可是,今天珠峰一战,他忽然感觉到特别的心慌。
他知道,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
他也曾后悔,在接到刺杀红狼的这一票后,为什么自己没有听信兄弟们的话,而一意孤行的选择了与红狼进行公开的决斗呢。
可是,他深知,这是一个极其冒险的行为,红狼之所以能够被称为第一悍将,一定有他超乎常人的地方。
与这样人的对决,无外乎两种结果,要么战胜红狼,从此在江湖上一举成名,创造一个里程碑式的辉煌。
要么一败涂地,走向死亡。
即使这样做极为的冒险,但是,雷可曼在当初进行抉择的时候,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第一套方案。
虽然,他的心底对此战没有任何的把握,但是,他的内心告诉他,要与红狼在魔鬼金三角这一带,做一次真正的世纪大战。
在雷可曼看来,人的这一生,连一次不顾一切的冒险都不敢做,那将又有何意义!
一切的荣华富贵,安逸享受,又有何用!
在他的世界里,他认为,大丈夫宁愿不具惧风险去和对手拼死一战,创造辉煌。
也绝不在温暖舒适、锦衣玉食的繁华中,孤独空虚。
他看了一眼窗外这清辉朗照的月夜,他的新潮开始翻涌。
他很清楚,在这片朦胧的夜色中,正在孕育着一场生与死的黎明。
也许,今夜一战,他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但是,雷可曼认为,那又如何!
至少,这一辈子,我也无怨无悔的拼杀过一次了。
比起那些不敢面对强大对手亮剑的懦夫来说,我的生命虽然如昙花一现般的短暂。
但是,在这个腥风血雨的江湖中,谁也不敢忘掉当年的雷可曼!
敢于在这魔鬼金三角,直面凶悍的红狼,与他一决高低,这将是一件何等的快事!
雷可曼深吸了两口手中的香烟,他这时候才发现,指尖的香烟已经全都化成灰烬。
他扔掉手中的烟头,看着那奄奄一息的微弱星火,他没有一丝叹息。
忽然间咧开嘴巴大笑了起来。
他走到了办公桌前,拿起凌云的照片,拔出手枪,对着照片,连住开了两枪,照片被击成碎片。
雷可曼冲着他身边的一名枪手吼道:“拿一瓶烈酒来!”
这名枪手问道:“老大,是二锅头还是要伏尔加?”
雷可曼第一次听到这样的问话,他还真是从来没有想过,究竟是二锅头更烈些,还是伏尔加的烈性更大。
他沉思了一下,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把两瓶酒兑在一起。”
这名枪手惊讶的睁大了眼睛,他不知道是自己听错了,还是雷可曼发了神经质。
这两瓶酒兑在一起,还不把他烧疯了。
他疑惑的问了一句:“老大,你说的意思是把两瓶酒兑在一起,是吗?”
雷可曼此时的确很紧张,他想用浓烈的酒,麻醉一下自己。
他冲着这名枪手大吼了一声:“尼**的没听清楚吗,我说过把这两瓶酒兑在一起,快去把它拿来!”
这名枪手被雷可曼呵斥了一下,吓得他立刻向酒柜冲去,嘴里还不停的嘀咕着:疯了,疯了!老大疯了!
一分钟后,这名枪手将伏尔加和二锅头,倒在了一个大的酒壶里,端到了雷可曼的面前。
雷可曼用颤抖的手,斟满了一杯酒,急忙将这杯酒满满的倒入口中。
一股浓烈的灼烧感,从他的口腔,沿着他的咽喉,顺着食道,风驰电掣般的冲向了他的胃部。
刹那间,他的胃里、口腔里和食道中,宛如烈火焚烧一般。
这股灼热迅速通过毛细血管,以百米五秒的速度,瞬间传到了雷可曼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的神经末梢。
雷可曼在这股酒精强烈的刺激下,他忽然感觉到眼前的世界,瞬间变的如此渺小。(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目空一切吧)
他拿出手枪,对着窗外疯狂的射击出去。
此刻,他才感觉到心里踏实了许多。
站在他身边的那名枪手,看着雷可曼急剧的变化,他知道这是高度酒精把雷可曼刺激的像个疯子一样。
他看着雷可曼膨胀的血管,和暴突的眼睛,他感觉到异常的恐惧。
此时的雷可曼若鬼魂附体一般,眼睛里迸射的全部都是疯狂。
此刻,这名枪手忽然想到了圣经上的一句话,上帝欲使其死亡,必先使其疯狂。
猛然间,这名枪手感觉到这个房间内,瞬间充斥着绝望和死亡的气息。
此刻,珠峰大厦外面,莱昂休思、孤狼和子浪沙,他们三人选择好了三个狙击地点,准备对大厦外的三十名枪手,进行攻击。
这三十名枪手是雷可曼准备在凌云与大厅内枪手激战到精疲力竭时,再进行补充上去的。
同时,也为了防止凌云几人意外的救走了苏伦后逃跑,设下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此,这三十名枪手,此刻并没有完全进入战斗状态,只是远远的站在珠峰的大门门口。
莱昂休思用望远镜看向了那辆黑色轿车,那辆黑色轿车的里面,坐着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知道这个人就是这三十名抢手的头目。
如果先干掉他,那么这三十名枪手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他和孤狼、子浪沙三人就可以分割把这三十名枪手逐个击杀。
否则,他们三人真的是很难对付这三十名装备精良的枪手。
莱昂休思仔细的观察了那辆黑色轿车,他看出来这是一辆防弹轿车,如果那名领头者不打开车窗玻璃,是很难将其击毙的。
这时候,子浪沙催促莱昂休思说:“还等什么,我们打吧!你没有听见珠峰大厅内,枪战是多么的激烈吗?”
莱昂休思做出了让子浪沙停止说话的手势,他仔细的看向了那辆轿车。
那辆轿车的车窗留有不到三公分的缝隙,那名领头者的头部,刚好在这缝隙的范围之内。
可是,这名领头者由于和车内的人正在说话,他的头部忽高忽低。
莱昂休思要想一枪通过这个车窗的缝隙击毙这名领头者,必须算准好,那名领头者的头部,在车窗缝隙中间的时间。
否则,这一枪不但无法击中那名领头者,还会将那三十名枪手的火力吸引过来。
于是,莱昂休思对孤狼和子浪沙说:“看准前面那三十名枪手,你们做好准备,等我的枪响之后,你们立刻开枪射击,能击毙一个是一个。”
莱昂休思屏住呼吸,他的心里在计算着目标的距离,风速,还有汽车内目标的头部位置。
在恰到好处的时机,果断的将子弹射向了那名领头者的头部。
这一颗子弹若幽灵般的穿透了那名领头者的太阳穴。
一股鲜血瞬间喷洒在车窗的玻璃上面,与此同时,孤狼和子浪沙的枪声,也随机响了起来。
孤狼和子浪沙迅速的击毙了站在汽车旁边的四个枪手。
这个时候,莱昂休思忽然看见他们对面的四十五度角处,一道白光闪过,他大叫一声不好,一脚踹开了子浪沙,同时,又用力的推开了孤狼。
此刻,只见一颗子弹挂着劲风,飞速的射向了莱昂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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