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阳光无故缺席 > (026)彼岸花
  序:深海的鱼群有种决裂般的茶蘼,就像冰河时期延续下来的伤口一样。

  鱼群的眼里有水草般纠缠的疼痛,一水一水的在飘。它们的骸骨里到底有没有着泪水?到底有没有?有没有?

  飞机轰鸣低俯着在头上的天空掠过,右上方刘德华拿着头盔酷酷笑着的五羊摩托车广告牌,“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八个醒目的大字和熙熙攘攘穿流不息的人群,拿着手机蹲在地上出售公用电话的,起着威摄作用的巡逻车缓缓在火车广场来回穿行,晃着刺眼警灯后车厢关载着十几个貌似不良分子却隔着锁着的铁门伸出手仍旧和旁边围观的人众一脸嘻笑打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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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站口,不少人拖着箱子背着挎包形色匆匆,不少人在散发小广告,不少人手里拿着干净,舒适,价格便宜的旅馆小硬纸牌在招揽生意,一个穿着拖鞋夹着公事包剃着板寸包头模样的人边走边拿着手机大骂着义愤填膺的对电话那边嚷着他一定要报仇,票务员拿着长话筒对着一还没来得及拿出来检票的妇女群众拳脚相交,一个身穿橄榄绿军装最可爱的人才上前想制止,被遭到他们的群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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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地上广场捡起几张干净的报纸,顺着滑行梯进候车室上了楼在铁路职员办公室走廊楼梯口随便找了个干静的地方把它打开摊好,我倒地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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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了,我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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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踢了踢我,我于是往里面挪了挪地方,他一屁股坐我旁边。干嘛的?他叫醒我。讨饭的,我笑了笑。不象啊,他扯了扯我裤子,得几百多一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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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烟?我问。没有,他说。我四周打望了一下,有一穿西装腋下夹着黑色公文皮包手里拿着时刻表嘴里叼着烟的正走过来,我拦住他,给我两根烟,我说。西装看了我足足有几分钟,然后问,要不要我给你买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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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两根,我肯定的说。西装走时,仍不时回头看了我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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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我把烟对着火递给他,他一脸兴奋。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他叫明仔,他说他以前做房地产的,亏了,老婆也跑了,他准备跳楼的,却有个儿子又舍不得,就一个人跑到广东了,整天在火车站瞎逛,用他的话说,想捡个钱包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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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饿吗?他问我。我说还行,啃几天冷馒头了。真的,渴了我就到火车站卫生间去喝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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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带你去吃饭吧,他说。于是我们一前一后就进了火车站右侧的饭馆,上了二楼,还是雅座,他点了很多菜,要了烟和啤酒。酒足饭饱后,他说他去撒尿,让我等他。半个多小时后他还没来,服务员却不时来回上下过来瞟一眼,坏了,操!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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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是跑不了了,我强做镇定的叫人来买单。170块,服务小姐看了看单。叫你老板来,我说。老板过来后,一个胖子,讲话和和气气的。我身上没钱,一分钱也没有,要么我给你洗半个月碗要么你就打我一顿,我笑了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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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走出那张门的,老板很客气送我时还一再嘱咐我下次要没地方吃饭了一定要上他这。没走多远,我就看见了明仔坐在广场护栏上,他貌似好象在等我,旁边还有几个身份不明的闲人。他笑着给我招手,我同样微笑着过去,突然一脚就把他跩地上,我还准备动手时,几个人就把我死死给按住,一个扯住我头发,一个下我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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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仔笑嘻嘻爬起,一边拍裤子上的灰,以后你跟我混吧,他说。

  极夜是南极的一种自然现象。人们在这段时间里感受不到一点光的存在。黑暗左右人们的生活。很难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景,但我喜欢,黑夜鬼魅般的吸引力使人向往。

  我一直有一种自命不凡的自我陶醉心理,伴随着生命过程的延续,这种优越心态没有因为时间而淡薄,在遭受到来自生活各方面的打击后,反而与日俱增。所以,刚成年我就预感自己将会是个有很多故事的人,然而故事却是有代价的。

  小学开始每次学校开家长会,我都会很早就自觉的爬上床睡觉,因为至少当天晚上可以免受父母的一顿责骂。到现在还记忆犹新的是那年冬天,我被我老头从热哄哄的被窝里拖起,几寸厚的皮带劈天盖地往身上盖来,在一阵鬼哭狼嚎后,我霍的就冲到了阳台,站了上去,一边喊着我老头的名字:你要再敢揍我,我就在这跳下去,让你断子绝孙!

  我家住五楼,我爸当时就傻了,打那以后真的没再敢动我一指头。

  大了点后,就学乖了,知道不能让父母亲操心,要请家长开会什么的我一般不会再麻烦他们。身上兜包烟,拐到离学校不远的那个菜市场,找个顺眼点的小贩,带到学校跟老师说这我亲戚,叔叔舅舅之类。不会说话的就装哑巴,老师说什么跟着点头就是,会说话的就叼着烟,有板有眼的跟着老师一起批评教育我,熬过一阵后就万事大吉。一次我爸晚饭后出去散步,见大院里面和我都一个学校在读的玩伴,全带着父母去学校开会,我爸直郁闷:奇怪了,怎么就我家伟伟班上不开家长会呢?

  我一直怀念读书时每天书包里都兜有着刀的感觉,那样能使我心里更加踏实。那时一放学三五成群叼着烟蹲一块谈论着城区大街小巷聚啸山林名声显赫的片主,谁把谁给剁了谁又被谁叉了是我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并常常为此激动不已。当时最大的心愿就是长大做一个能象他们那样的人,老师说的什么崇高理想,做个科学家做个为人们服务对社会有益做个最可爱的人雷锋解放军叔叔什么的全当是在放屁。

  打别人和被别人打是经常性的。常常是眼青鼻肿的回家,娘亲就陪着掉眼泪,我老头也看着直叹气:自己儿子都舍不得这么打,就怎么让别人给痛快了呢?

  我读初中后,学校就流行过这么一句话:在校外面那条街,拿着刀追人的不是我追别人,就是别人追我。

  说我是一个被别人吓着长大的孩子丝毫不为过。

  所以从小我就是大人眼里没有出息以后永远也不会有出息的那种孩子类型。一直到我大学本科毕业,仍也是人们不肯接受的事实。想想,我现在的这种个性,居然没被在革命的摇篮里扼杀,实在是个奇迹。曾记得一个人说过这么句话:一个男人30岁前如果还没学坏,这辈子就没多大出息了。

  我信!所以我坏。

  我读的大学在现在的国內都有着它显赫的名字,它没欠我什么,到是我欠它几年学费。tmd,那个时候存折里面取出来,连一年的生活费全放在钱包里,那么厚的一叠,谁想过去交啊!当时我们那批人有这样想法的不乏其人,这也对我后来头脑的运作打好了伏笔。

  毕业后我拿了张肆业证在外面搞了个假毕业文凭就回了家。顺便说一下,我自己搞假毕业文凭时我淘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就是帮别人搞假毕业证,一个星期赚了八千多。我当时就对自己说,钱其实很容易赚。

  回家后,父母给我找了个事业单位上班,一个月拿个七八百,有医保有奖金有补贴每年组织公费旅游还有福利分房,对于现在那些国有企业和单位,我父母认为对我这辈子也算有交代了,他们等着的就只有我讨老婆再给他们生个孙子他们就万事大吉。

  我安安分分上了半年班,我这才发现钱根本不够花,朋友来一次在外面一般点的饭店随便搓一顿就要几百,自己还要抽口小烟还要喝口小酒打点小牌没事情还要找mm谈点小恋爱,老伸手找家里要,我开不了那口也丢不起那个人。

  我在外面游荡了一个半月,天天跟一帮子操社会的朋友在外面厮混,因为旷工,单位在家也找不到人,就在晚报上告知了一声,顺便我被除名。

  我老爸当时气疯了拿着根碗口粗的棒子一改他平日文雅高级知识分子的面貌,天天守在家大院门口逮我人,而且放风出来说打断我腿后他养我一辈子。靠的,我还敢回么我?

  屁颠屁颠我就溜到了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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