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南裔玮,他也该明明知道,一年前,她的心,就已经死了,她已经没心了……
不疾不徐的穿好了衣服之后,她看了看时间,猛然想起,好像今天晚上,自己跟林子怡还有一个约会,所以她连忙将自己收拾好了,准备出门去
其实女人们之间,一边要是约会逛街的话,都会选择白天
因为白天其实不止可以压马路,还可以逛街,可以购物什么的,相比较起晚上而言,绝对情趣多了
但是没办法啊,谁让林子怡跟一般的女人不一样?谁让她是一个作家?
不需要怀疑,其实林子怡也跟大部分的专职作家一样,喜欢把白天拿来睡觉,然后夜里在那边疯狂的拍着键盘,勾勒那些无比狗血的雷人爱情……
她曾经说过林子怡,也都是一个奔三的女人了,怎么还在写那些骗着小姑娘们的爱情故事,干嘛不写成熟一点的
但是林子怡的一句话,倒也硬是将她堵得半死
人家林子怡说,小说本来就是虚幻的,是被人拿来幻想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不狗血,不雷人,不言情谁看?
先是够残酷了,如果还把小说写的残酷的话,那么狗屁,你还是别当作家,别吃这一饭碗了……
额,好,其实这些话,听林子怡一分析的话,倒也觉得,这个女人说的是有理的了,可以说,她也完全的支持她这个观念
现实真的够残酷了,可以让你伤痕累累,可以让你遍体鳞伤了那么干嘛看小说的时候,还要找虐呢?
见到林子怡的时候,好,洛晨夕得承认,自己再一次的被这个女人给打败了……
相比较起她的淑女及膝裙,和lv的高跟鞋,林子怡这个怪胎,一身的地摊货的t恤,牛仔短裤,还有一双帆布鞋……
额,这样的两个人,走在一起,真的怎么看,怎么会觉得不搭
林子怡真的是一个怪胎,她不是没钱,相反的,其实她很有钱,如果比起个人的财产而言的话,林子怡的钱,绝对比她的钱多太多了
但是按照她的说法来说的话,那么林子怡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小白痴,她压根就不懂得享受生活
“干嘛啊?大模特?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像要把我凌迟了似的?”
“林子怡,其实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么今天约我出来的人,是你!”
一边说,洛晨夕一边抚额!对这个神经大条的女人,其实她也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对待林子怡这个女人,你真的不能按照常理来出牌
“是啊,是我约你出来的嘛,因为我听说,好像你老公开始又往餐饮业方面发展了?一边开着那么大的跨国公司的同时,现在貌似还在做饭店这一行?
a市内现在唯一的一家,凌驾于五星级饭店之上的超级大饭店,是你老公的?怎样?带我进去逛逛?”
“……晕,你没有搞错?死女人,你喊我出来,就是为了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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