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丑女种田忙:邪王爆宠美食妃 > 第1168章 感觉到难堪
  夏季正是毛豆新鲜的季节,毛豆的栽种历史悠久,在五千多年前就有了毛豆的栽种记录。

  毛豆是当之无愧的纤维素之王,膳食纤维的含量高达40,比大家所熟知的芹菜要高很多。丰富的膳食纤维能促进肠道蠕动,帮助消化,是可以减肥的。

  ………………

  曹氏撇撇嘴道:“你呀,等着吧!

  那可是你曾祖母养的下蛋的鸡,想吃啊,等到中秋节吧!”

  叶江氏怒视着她道:“想吃鸡,不会自己上集市买去,一百文钱一只,你要是拿钱给我,我也给你们买回来。”

  说完,夹了一块肉放进叶文军碗里,对他道:“喏,这肉是炖给你吃的。

  明天你找老五的时候,多跟他说说话,你让他把你那当学徒的事弄好了。

  还要每个月给你三两银子,听懂了吗?”

  叶文军没有吃肉,扯下嘴角说道:“娘,您就别掺和这事,哪有当学徒的还有那么多工钱拿的。

  这事,我有数。等我学会了做账房,以后每个月至少都有七八两银子。”

  他可不想狮子大开口,把叶清惹恼了,别到时候不让他去。

  现在的他,心里明镜似的,那叶清是吃软不吃硬的人,好好和她说话。

  兴许以前的事儿,她都不计较。

  幸亏,当时他和肖氏都没有和那丫头对着干,不然这会儿估计他都没胆去看他们。

  听说那丫头凶着呢,又是打野猪又是想杀老虎的。

  叶江氏见他不吃,就将菜端放在了自己面前,吃了两口也吃不下了,看见还有不少剩菜,觉得自己今天买菜买多了。

  明天要去天雪居吃酒席,后天再少买几文钱肉好了。

  “小姐,明天不是进新屋吗?咱们为什么这时候要去建州啊?”

  马车上,叶清新买的小丫鬟冬曲问道。

  “这都不知道?后天就是七夕,当然是少爷接到邀请,准备去建州府参加七夕诗会的。”钱多多抬起下巴说道。

  “那为何不明日再走,也来得及啊?”冬曲有些好奇,想着这新家都准备妥当了,明日中午就要在天雪居大办酒席。

  没想到,身为主人的钱君宝却带着叶清要赶往建州。

  而且只带了她和钱多多两个仆人,轻装坐上了一辆马车,也没分什么主仆,就一起坐着。

  这崇阳去建州难不成很远?

  可她记得听人说起过,坐马车去建州只需要八个时辰,那么明日再赶路也是来得及的吧?

  “今日去,明日劳累刚好可以歇息一天,后天精神头也足,顺便可以在建州府逛一逛!”叶清随意的说道。

  下午她从庄子上回到客栈的时候,看见房里放着一张请帖,随手就翻了翻。

  原来是一张七夕诗会的请帖,请帖是建州官衙发出来的。

  钱君宝并不想去参加,但叶清正想躲避和叶江氏,不想在乔迁喜宴上跟叶江氏见面。

  于是,就鼓动钱君宝去建州,但诗会可以不去。

  钱君宝并不想出这个风头,到时候他会亲自写一封书信让人转交到诗会发起人那儿。

  他在守孝期间,想必那边的官老爷们也能理解。

  “小姐,您以前也在书院念过书,那七夕诗会都是啥样啊!”到底都是十几岁的姑娘,对于这种事还挺好奇的。

  往年的七夕会,她光听着别人说了,也没机会出去看上一看。

  叶清愣了愣,其实她也不是很了解,包括前身叶韭芽。

  因为两年前她还正常的时候,年龄太小,根本不会去参加女子书院举办的诗会。

  但其实这种七夕诗会,目的不过是给大家联络联络感情,顺便让一些学子显摆一下文采罢了!

  还有一点,自然是少男少女们要在七夕诗会当天觅段好姻缘,这个大宇朝重视教育,男女都可以念书。

  所以不管是酸腐文人还是大家闺秀们,其实都希望找一个有文采的对象,也能琴瑟和鸣。

  “我也不是很清楚,我还没参加过呢。”叶清摇了摇头道。

  “小姐,你确定咱们就这样离开可以吗?到时候,明日过来吃酒的人们见到主人家不在那里,好吗?”冬曲担忧地开口。

  “没什么不可以的,我已经和我爹说好了,何况家里还有我爹和老管家主持这次酒宴,有没有我和相公在场都没什么大碍!”叶清淡淡说道。

  “那小姐,您准备好诗了吗?”冬曲不停的发问。

  叶清有些不想说话了,她看了一眼在闭目养神的钱君宝,决定也不接小丫头的话,只是打了个呵欠说道:“我有点困了,先歇一会儿。”

  不就是七夕诗会吗,她要真参加,有空间商店在,几首七夕诗还是有的。

  至于钱君宝,就更不用担心了。

  他可是崇安钱子瞻啊,他真想去参加,不至于连几首诗都做不出来。

  初六,上午。

  建州,白家。

  白离初正在房内练字,下人过来通报,上官永常公子来访。

  这会儿,才初六这上官永常怎么就来建州了?

  他洗了洗手,用布巾擦干水,来到花厅。

  在花厅见到上官永常,白离初微微拱拱手,浅笑:“上官兄,今个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我还以为你要明日上午才会到来呢。”

  上官永常也拱拱手,“我昨日就来建州了,先去见了叔父,今儿无事,就来拜访白兄了。”

  “原来如此,上官兄请喝茶。”

  “对了,这次七夕诗会,白兄应该早就接到陈知府的请帖了吧。”上官永常坐下之后,立刻问道。

  “已经接到,只是没想到这次居然不是郡学大人承办的。”

  上官永常说道:“这次诗会是三州学子齐聚的盛会,所以由知府大人和新上任的学正,原翰林院的蔡大人一起承办。”

  “哦,没想到上官兄居然连这都打听好了?”

  “我这也是做了一些功课,才知道的。毕竟这次诗会比起往年来说,更加重要的多。”

  说到这里,上官永常突然道:“到是那钱君宝,不知道会不会来,白兄却是可以和他切磋一番。”

  听了上官永常的话,白离初微微一愣,继而深深看了上官永常一眼,“估计不会来了吧,他的父亲才去世不久,还需守孝。

  而且咱们这次是和其他州府的学子切磋的,怎么听你一说,好像是咱们自己人还要一争高下。

  到时候自己人和自己人闹起来,岂不是让外人笑话。也让知府大人难做?”

  上官永常轻轻哼了一声,脸上略带鄙夷的说道:“那可不一定,虽然守孝期间不得参加今年的科考,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参加诗会。

  何况听说陈知府也给他发了请帖。

  到时候,那钱君宝肯定会去参加七夕诗会。

  他也不是咱们自己人啊?又不是一个诗社的,不过白兄是咱们建州第一才子,那钱君宝又岂能比得上白兄的才学,到时候他孤身一人,不足为虑。

  何况这次有龙虎榜,是有争排名的,这个可是个人的。魁首还能得到不少奖励。”

  白离初听他这么一说,没有表态,只是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他也知道上官永常和钱君宝夫妻有些矛盾,但其实不管钱君宝参加不参加诗会,他并没有很放在心上。

  毕竟他从来没有把钱君宝当成竞争对手,何况他今年连科考都参加不了。

  倒是这上官永常到自己这里来上钱君宝的眼药,就耐人寻味了。

  “上官兄,午时在这里用饭如何?”

  “多谢白兄,但我已经答应了中午和家父一起陪着叔父一家用饭,就不打搅了,这就告辞。”

  “嗯,也好。横琴,你送送上官公子。”白离初吩咐一个侍童道。

  等上官永常告辞后,白离初看着他消失的背影,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嘴里喃喃道:“这上官永常居心不良,不可交。

  你与那叶清打赌之事,人尽皆

  知,这次来估计是想让自己带头和钱君宝对着干,好让自己诗社这边的学子都和钱君宝作对,孤立他吧。

  而只要自己表态了,恐怕整个建州的学子,都会排外了。

  不过,这次诗会,若是钱君宝果然来参加了,不知道能不能见到那叶清姑娘,还真是十分想念她做的点心了,她做的吃食,总给自己一种熟悉的感觉。”

  七月初六上午巳时快过去的时候,(10点50左右)叶文山派了两辆马车来叶家老宅接人。

  刚养好身体的叶保跑出来,看见两辆装饰的很漂亮马车,赶紧进去给肖氏报信。

  “娘,外面来马车了,那两辆马车可大可好看了,咱们真的能去天雪居吃饭吗。”叶保兴奋的喊道。

  肖氏点了点头。

  但心里也在想,她一会儿可不要和叶江氏坐在一起。

  她对着叶保道:“去那边你要老实点,要是出了什么事,仔细你的皮,而且以后我和你爹再也不会救你了。”

  “好,我听娘的。”叶保赶紧点头,上次他差点被叶江氏打死,搞得他这些日子以来,一直没有和他们一起吃饭,都是肖氏拿一些饭菜过来给他吃的。

  叶剑也去他的姥姥家住了。

  肖氏很快听见叶江氏在外面嚷嚷的声音,等她们都上了马车,肖氏才带着叶保出来,挑了曹氏坐的那辆马车。

  虽然是去天雪居吃饭,但肖氏却没什么好看的衣服,曹氏一直盯着她,难免让肖氏感觉难堪。

  叶保一上车,更多是兴奋的四处看。

  自己好久没去镇上了:“娘,天雪居的菜可好吃了。那韭芽的新房子又是什么样的?”

  “去了不就知道了,听说那新宅子花了好几千两呢,肯定比以前咱们住在南大街的宅子大上许多许多。”

  肖氏一边说一边捂着自己的胸口,她比谁都紧张。

  心里又惦记着自己穿的衣服寒酸,越发有些堵得慌。

  曹莞宁也好奇,但她不会表现出来,只是装作随意的样子问道:“六婶,那奶奶为什么把八堂妹卖了啊?我看着家里也没到没饭吃的地步啊?”

  “能为什么,还不是钱闹的,当初韭芽长得好看,知书达理的。后来变难看了,人家要来退婚,这婆婆怕她找不到好人家,就把她卖了呗。”

  肖氏一讲起闲话来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下就忘记了之前的窘迫。”

  曹氏伸手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奶奶这心里……哎,以后有什么事看来我也得注意了。

  不过,说实话她也老了,脾气直还好对付。要是碰见阴刀子的,那才叫头疼呢。”

  “嘿,你倒是说说那老四为什么突然新娶了罗氏,还戴着两个拖油瓶。

  那罗氏长得也不怎么样,看着也不像是个利索人,居然还什么事都不想做呢,你说她脸上的皮肤那么黑,怎么手又挺白的呢。”

  话匣子一打开,这马车里的气氛就活跃了。

  “他们怎么认识的我不知道,但罗氏的大哥却是衙门里的人,还是个典狱长呢,可狠的人。

  这罗氏虽然脸黑点,但打小在家里听说也没吃什么苦,以前嫁了人是赌坊做事的,后来被人打死了。”

  “难怪她那模样。”肖氏撇撇嘴。

  马车很快就来到了天雪居大门外。

  叶江氏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罗氏倒是小步子的走在她后面。

  肖氏以前来过这里,是叶玉昭成亲的时候,请的是这里的酒席。

  曹氏倒是从进来就没合上嘴,老半天才开口:“这么豪华的酒楼,吃一顿要不少银子吧。”

  肖氏跟在曹氏身后:“是呀,听说这次请的是十六两银子一桌的酒席,酒水都是三两银子一坛的好酒。”

  曹氏抱着儿子,一直有晕呼的感觉。

  “我还没吃过十六两一桌的酒席呢,都有什么菜啊?”

  “这天雪居我们以前来过,不过吃的是五两银子一桌的酒席,山珍海味都有,想来十六两一桌的会更稀罕一点吧。应该有鲍鱼,海参什么的。”

  肖氏不懂这里面的门道,其实鲍鱼在建州是很常见的东西。

  一般新鲜的鲍鱼十文钱就能买一个鸡蛋大小的,越大的越贵。

  高级饭店按碗来算,一般一碗一个,大小看价格。

  干鲍鱼的话就贵一些,一般的也就3两银子一斤20个左右,好的也能到十两银子一斤四个。

  想吃两个一斤以上的,那是一品官员或者皇宫里的人才能吃的。

  鱼翅这东西,说句心里话,不提前告诉你这碗是鱼翅,简直和粉丝没差。

  味道也不是多好,沿海那边的宴席,都是早上鱼船出海打的海鲜,价格更加便宜一些。

  反倒是在崇阳这里想吃新鲜的海鲜太不容易,所以就贵了。

  但在平民百姓的眼里,鲍鱼海参就是高档的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