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头狼 > 1409 一桌菜,尝尽江湖百态。
  怀揣着满满的迷惑,我从公寓门口见到了陆国康。

  原本我确实是想喊上王鑫龙或者天道的,后来又一琢磨,因为关系尴尬的缘故,陆国康本身就极其敏感,如果我真带其他人一起,保不齐他心里会认为我信不过他。

  公寓门口,陆国康左右手各拎着一个装满蔬菜、调料的塑料袋,也没像平常一样戴面具,而是穿了件蓝色的连帽卫衣,脸上捂着个一次性的口罩。

  走过去以后,我乐呵呵的接过他手里的塑料袋打招呼:“这身造型洋气很多哈,再给你配条大金链子,你能去参加中国有嘻哈。”

  陆国康抽了抽鼻子浅笑:“哈哈。。嘻哈我是够呛了,顶多能来段诗朗诵,走吧,我请你吃饭。”

  我迷茫的问:“走吧?往哪走啊,咱不回公寓吗?”

  “不回公寓了,我在邻近小区租了个地下室。”陆国康摆摆手,随即转身就朝街对面迈步,等他迈出去四五步左右,见我还一脸懵逼的杵在原地,不由回头看向我挑眉:“愣着干嘛,你怕我坑你啊?”

  “怕。”我半真半假的缩了缩脖颈,迟疑几秒钟后,迅速撵上了他。

  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我此时的感觉,反正就觉得陆国康特别奇怪,前几天三眼他们过来以后,陆国康以公寓太闹腾为理由,搬了出去,这事儿我倒是知道,但我一直都以为他可能是搬到公寓对面的酒店里。

  “怕还跟着我走,你胆儿挺肥哦。”陆国康跟我并肩走过马路,玩味似的吧唧嘴:“小朗子,要不你喊个保镖啥的呗?”

  “激我是不?”我眨巴两下眼睛,打了个哈欠,豁嘴开玩笑:“让你条大腿都能揍你俩两回,需要喊保镖嘛。”

  “那一定,万一我反水,跟着某某某一块阴你呐。”陆国康拽了拽脸上的口罩。

  公寓的对面是一条不算特别宽的巷子,走进巷子以后,陆国康的速度突兀变慢很多,扭动脖子来回看了眼僻静的巷子,然后朝我莫名其妙的出声:“你说,如果现在有二十个人把巷子的前后口一堵,你还能跑走吗?”

  “啥意思啊?”我禁不住皱了皱眉头。

  陆国康今天的表现特别的奇怪,听到他的话,刹那间我心神不由一紧。

  “瞅你那副鬼样子吧,记住昂,干大事的人甭管什么时候都得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我反正这辈子没做到,所以也没成啥大事。”陆国康拽掉脸上的口罩,露出侧脸上狰狞的刀疤,打了个哈哈道:“还有一点,做大事的都不会轻易相信人,尤其是曾经试图伤害过你的人。”

  我斜楞眼笑骂:“操,你这是要化身教授的节奏昂,人都是会变得,以前伤害过你,不代表以后还会伤害,比如你,比如阿生。”

  陆国康转动两下眼珠,语调复杂的呢喃:“还是太年轻呐你。”

  “必须得,杠杠年轻。”我没正经的拍了拍裤裆道:“迎风尿三丈。”

  “哈哈。。”陆国康无奈的摇了摇脑袋。

  闲聊的功夫,我和陆国康来到他租住的地方,是一栋很有年头的老式小区地下室。

  陆国康带着我往里走的时候,时不时会碰上一些附近的住户,基本上每遇上一个人,他都会友好的从对方打招呼。

  我拿胳膊撞了下陆国康打趣:“人缘挺好嘛,老陆。”

  “这里的生活的人,更像人,更纯粹。”陆国康意味深长的应了一声。

  踩着遍布积水的砖头,埋头走进地下室里,我的心情陡然间变得有些压抑。

  来羊城之前,我一直都不知道不足十平米的地下室怎么可能住人,但随着在这边呆的时间越来越久,我才发现这座外表看起来流光溢彩的大城市,实际上不为人知的阴暗有很多。

  狭窄潮湿的地下室里,住着一家四口的例子比比皆是,白天西装革履,晚上蹬三轮载客的商业精英数不胜数,很多夜晚看起来风情万种的陪嗨妹,白天可能化身某家超市的雇员的同样大有人在。

  总之,在这个充满希望和梦想的大城市里,情非得已总是能和光怪陆离同行,为了梦想和填饱肚子始终矛盾且并存,奋斗者多过成功者,逃离者又大于奋斗者。

  记得前几天我和江静雅一块到车站附近溜达,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些离去的人们不甘和委屈的眼神,以及新来的人们充满朝气和自信的脸颊。

  或许这就是大城市独特的魅力之一吧。

  走到一面贴满小广告的木门前,陆国康从裤兜里掏出钥匙,边开锁边朝我笑问:“想什么呢?半天不言语?”

  我舔了舔嘴皮浅笑:“没事,突然感觉你好像比我们更会活,从天娱集团嘴里虎口逃生以后,我有点飘又有点迷茫,属实应该搬过来跟你挤两天,好好琢磨琢磨,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活,为了什么往上攀爬。”

  陆国康笑了笑没作声,推开房门,将我让进去,他随手“啪”的一声打开灯。

  不足十平米的屋内,透着一股子霉味,不过收拾的很干净,一张单人床,被褥全都叠的整整齐齐,床边是一张掉漆的老式办公桌,一条桌腿断了,用几块砖头垫着,桌上很随意的扔了几本书。

  靠近门口的一侧,用木板和铁架子搭了个临时的灶台,将手里的蔬菜放下以后,陆国康直接从门口取下一条围裙系在腰上,朝我微笑道:“你先坐会儿,我洗菜摘菜。”

  虽然不知道他为啥神叨叨的突然要亲自下厨请我吃饭,但我还是挺享受这种被人信任的感觉,这顿家宴他没有喊其他人,至少证明我在他心里的地位还算是比较独特的。

  不多会儿,陆国康拎着一小筐摘干净的蔬菜回来,朝我努努嘴道:“我年轻那会儿,刚到羊城的时候,就是跟一帮哥们住在这样的地下室里,不过没现在的条件好,那会儿我们几个人挤一张床垫子,他们就像你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的看我炒菜。”

  “一直不知道你还会做饭。”我起身走到他旁边,帮忙一会收拾灶台。

  “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啥都干过,十几岁那会儿,我邻居有个二哥是卖快餐的,我跟着帮了一年多的忙,学会不少手艺。”陆国康刀工很好的“铛铛铛”的开始切菜,随即笑着朝我道:“你把生姜和花椒大料、葱姜蒜帮我分开。”

  我撇撇嘴道:“分开有个毛用,多此一举的事儿,姜这玩意儿最操蛋了,稍微搁酱油一上色,直接找不着。”

  “是啊。”陆国康抽口气道:“生姜的这东西绝对是食物届里的spy冠军,而且贼没骨气的,烧红烧肉的时候,它像块肉,土豆炖鸡块的时候,它又像块土豆。”

  “哈哈哈。。”我顿时间被陆国康给逗的前俯后仰。

  “就跟做人似的,生姜这类型的绝对最招人待见也最不易被谁察觉,因为它啥时候都不会表现的格格不入,看起来随大流,实际上你不把它搁嘴里,永远不知道它啥味儿。”

  “擦,炒个菜你都能悟出来人生哲理啊。”听到陆国康的话,我微微一怔。

  陆国康将切好的蔬菜盛盘浅笑:“一盘菜炒好以后,你信不信花椒啊、大料这类本来居功至伟的佐料指定是第一个被夹出来丢进垃圾桶的?往往最不起眼的生姜却能留在最后,想做赢家,唯有活的长久。”

  听到他的话,我顿时间陷入了沉思当中。

  陆国康没再继续多说什么,而是摆摆手示意我到床边坐着等吃饭。

  在我不知不觉胡乱遐想的过程中,陆国康已经将几盘菜肴摆上了瘸腿的办公桌上,摆摆手招呼我洗手吃饭。

  坐定以后,陆国康翻出来一瓶没有包装的散白,咕咚咕咚分别给我俩满上一杯。

  我眯眼望向桌上的几盘小菜,醋溜土豆丝、拔丝长山药、雪碧苦瓜、辣子鸡块,白黄绿红四道不同的菜,四盘泾渭分明的颜色,陆国康端起酒杯朝我巧笑:“还有个汤,珍珠白菜汤在炖着,咱们边吃边等。”

  我抿了口酒,然后夹起一筷子土豆丝笑问:“你这一桌子菜是酸甜苦辣的意思吗?”

  陆国康喝了一大口酒后笑道:“不是,是我走到今天为止的真实写照,也是我对这个江湖的个人理解,初入社会的心酸,彰显峥嵘的甜腻,众叛亲离的苦涩,无人问津的寡辣。”

  我抬头目视他恐怖的面容,莫名有点心疼这个不知道应该如何定义的“朋友”,深吁一口气举杯:“为了你对这个江湖的理解,干杯……”